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方案修改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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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怀院发202098号关于印发怀化学院2020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单位:怀化学院2020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怀化学院 2020年11月6日怀化学院2020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我校职称制度改革,根据省人社厅和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教发20182号)、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20 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职改办20205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 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
2、的通知(湘教职改领字2020111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2020年度我校高教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制定本方案。一、基本原则 (一)师德优先原则。坚持把立德树人放在首位,师德为先,育人为本,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切实把师德评价放在首位,对师德师风等问题实行“零容忍”,对学术不端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二)对岗申报原则。职称工作与岗位设置工作紧密结合,与岗位职责紧密结合,原则上只能申报评审与所从事工作岗位相对应系列的专业技术职称,不得跨岗位申报。 (三)学科(专业)对应原则。根据我校学科(专业)设置情况,按照学科(专业)对口或相近原则,组织评审。(四)分类评价原则。单独开设马克思主义理论、辅
3、导员职称评审类别,实行不同的评审标准。将教师区分为教学科研型、教学型、双师双能型教师,并实行不同的评审标准。(五)自主评审原则。在符合国家政策的前提下,学校依法依规组织开展评审工作。自主确定年度评审岗位职数,自主进行资格审查,自主组建评委会,自主实施评审工作。 实行评聘分离,按岗聘任。实行评审职数和评审通过率双重指标控制,高级职称评审通过率控制在正高40%以内,副高55%以内,中级80%以内。学校将根据发展需要,在核定的岗位职数内,自主确定教学科研型、教学型、双师双能型教师专业技术职称的结构比例和岗位职数。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成 员:人事处、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党政办公室、组织部、宣传统战部、教
4、务处、科技与服务地方处、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巡察督查处、国际交流处、工会、学生(六)全面评价与鼓励冒尖相结合原则。遵循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规定,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唯“帽子”等倾向,按照不低于省级标准的基本要求,全面考核教学、科研、育人职责履行情况,细化和完善评审标准,按标准评审。同时,为鼓励冒尖,激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特开设教授、副教授职称评审直通车。对长期从事教学工作且教学业绩特别突出的教师实行破格评审。(七)确保公平原则。职称评审工作严格执行规范程序和标准,实施“阳光评审”,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二、组织机构(一)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职改领导小组”)组 长:校党
5、委书记、校长副组长:学校分管人事、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教学、科技与服务地方、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国际交流、处、招生就业处、团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职改办”)设人事处,主任由人事处处长兼任。职改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学校职称改革有关工作;制定评审工作实施方案;公布评审层级及学科(专业);确定委托关系;组建评委库;组建评委会;组建评审纪律监督委员会;组织评审实施。职改办主要职责:负责处理学校职称改革日常工作;对评审材料(信息)进行整理汇总报职改领导小组;受理委托材料;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职改领导小组授权的其他工作。 各二级学院成立职称推荐工作小组。
6、成员由学院主要负责人、专家代表等组成,成员数5-7名(单数),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职称推荐小组根据上级和学校有关要求,负责初审和评议本单位申报人员的相关材料,重点审查申报人员的基本条件、思想政治表现、师德、教育教学、科研水平与业绩等方面的材料,向学校推荐资格初审合格人选。(二)评审纪律监督委员会主 任:分管纪检监察工作校领导副主任:纪委副书记、监察专员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成 员: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全程参与监督职称评审工作;参与评委专家的确定与监督,对评委专家及工作人员提出纪律要求并监督;对评审期间重大违纪违规事件进行调查处理等;受理投诉举报,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三)资格审查委员
7、会主 任:分管人事工作校领导成 员:人事处、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宣传统战部、教务处、科技与服务地方处、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国际交流处、学生工作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二级学院院长主要职责:制定参评条件;按照参评条件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公示审查结果;向职改领导小组报告审查结果。(四)思想政治与师德综合测评委员会主 任:分管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工作的校领导成 员: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组织部、宣传统战部、学生工作处、人事处、团委、工会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工作职责:制订思想政治与师德综合测评工作方案;按照方案对参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思想政治与师德综合测评;向职改领导小组报告测评结果。(五)教学业绩测
8、评委员会主 任:分管教学工作校领导成 员:教务、巡察督查处、国际交流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二级学院院长主要职责:制订教学业绩测评工作方案;按照方案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教学业绩测评;向职改领导小组报告测评结果。(六)科研业绩测评委员会主 任:分管科研工作校领导成 员:科技与服务地方处、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国际交流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各二级学院院长主要职责:制订科研业绩测评工作方案;按照方案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科研业绩测评;向职改领导小组报告测评结果。(七)辅导员职称工作推荐委员会主 任: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成 员: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团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主要职责:制订辅导
9、员职称评审工作方案;按照方案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量化考核;公示推荐结果;向职改领导小组报告推荐结果。(八)评委库。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要求,组建相应层级评委库。高级职称评委库按出席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含学科评议组)评委人数5倍以上的比例组建。中级职称评委库按出席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含学科评议组)评委人数3倍以上的比例组建。(九)高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在职改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其负责。根据参评人员所属学科相近原则,评委会下设学科评议组,各学科评议组对评委会负责。主要职责: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规定,对参评人员的参评资格进行复
10、审,并对其思想品德、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以及履职情况进行全面评审,做出能否晋升的结论。1.高级职称评委会不少于17名委员,其中,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名,主任委员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委员由主任委员提名,在评委中产生。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由全体评委表决通过。除主任委员外,不得连续三年担任评委。2.中级职称评委会不少于13名委员。中级职称评委会可与高级职称评委会一并组建。三、确定本年度评审岗位职数职改领导小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和学校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年度职称评审岗位职数并公示5个工作日。四、申报的基本要求(一)申报人员必须“对岗申报”,原则上只能申报评审与所从事工作岗位相
11、对应系列的专业技术职称,不得跨岗位申报职称,一年之内不得同时申报两个系列职称。(二)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和湖南省违纪违法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处理暂行规定(湘人发199925号),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1.教师在师德师风、职业道德方面出现严重问题者,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受到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能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2.年度考核未达称职者,五年内(含当年)不允许申报。3.毕业证书、成果证书、证件、论文、教案、作品、考试成绩通知单、年度考核登记表等相关材料,经查证系伪造
12、、篡改或抄袭、窃取他人的,三年内(含当年)不允许申报。4.在各类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考试中违纪的,按国家有关规定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5.认定为教学事故者,按怀化学院教学事故认定相关文件不能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三)申报中、高级职称的申报人员须与学校签订服务承诺书,晋升中级、副高职称后需服务三年以上,晋升正高职称后需服务五年以上。未签承诺书的申报人员,学校不予评审。(四)未经批准在校内外从事兼职活动或无偿占用学校的教学、科研、生产等设备从事赢利性活动的教职工,将影响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五)经学校批准离岗创业的人员,达到参评条件的,可以参评与其离岗创业前从事的教学科研工作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13、五、工作程序(一)组织申报。申报人员按照怀化学院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参评条件(附件1)和职称评审材料种类及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如实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分别到学科或专业所归属的二级学院进行对岗分型申报。(二)二级学院推荐、资格初审。申报人员须到所属二级学院进行考核评价及公开述职。二级学院职称推荐工作小组按照上级和学校规定的参评条件,审查申报人提供的材料,按照怀化学院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参评条件(附件1),对其参评条件(含基本条件、教育教学、科研业绩等)进行评议,并在相关材料上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推荐人选材料须在二级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三)形式审查。职改办对申报
14、人员的申报材料是否完整、签名及盖章是否齐全进行审查。(四)资格复核。校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核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确认其参评资格,并向职改领导小组报告,参评资格复核合格人员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五)教学业绩测评。校教学业绩测评委员会按照工作方案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教学业绩测评,并向职改领导小组报告测评结果。(六)科研业绩测评。校科研业绩测评委员会按照工作方案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科研业绩测评,并向职改领导小组报告测评结果。(七)思想政治与师德综合测评。思想政治与师德综合测评委员会按照工作方案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综合测评,并向职改领导小组报告测评结果。(八)组织实施评审1.学科评议组评
15、议(1)对参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学科评议组根据怀化学院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参评条件(附件1),对每位参评人员的参评条件进行全面评价并作出结论。参评人员参评条件有一项以上不合格者,其参评条件评议结论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列入下一个评审环节。(2)代表性业绩评审。学科评议组对参评人员提供的代表作(含作品、产品)进行审读,全面了解作者在同一研究方向上的系列研究成果,客观评价其在理论、应用研究上的深度和广度。参评人应提供代表性业绩,代表性业绩应为参评人最高学术水平的代表,并在材料中标明。(3)面试答辩。参评高级职称的一律设置面试答辩环节,考察答辩人学术诚信、教学科研业绩等方面的情况,全面了
16、解参评人是否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在同一研究方向上是否有项目支持、是否有系列研究成果,客观评价其在理论、应用研究上的深度和广度,是否达到相应职称的水平。(4)量化评审。对参评人员按“思想政治与师德”“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及业绩”等进行量化评审。(5)学科评议组推荐。评委根据参评人员的代表性业绩材料、答辩情况和量化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在充分评议后形成统一排序意见,必要时可采取学科组内投票表决的方式确定排序推荐名次。2.评委会表决。评委会对各学科评议组的推荐人选进行审议,并实名制投票表决,赞成票数达到出席评委会委员人数2/3以上的,为拟通过人选。3.学科评议组、评委会对参评人员代表作及论文的质量、
17、项目及获奖等级的认定、教育教学及科学研究的水平有最终评判权。(九)评审结果公示。学校将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十)上报审批。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职改办向省人社厅、教育厅报送评审结果,按要求提交备案材料。(十一)发文确认。学校将省职改办、教育厅职改办备案同意后的高中级职称通过人员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含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确认。六、职称分型学校高校教师系列(含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分型如下(马克思主义理论、辅导员单列):职务高校教师系列实验技术系列高级教授、副教授正高级实验师教学科研型教学型双师双能型高级实验师中级
18、讲师实验师初级助教助理实验师七、业绩、成果认定说明(一)业绩材料的认定以正式签发的课题批件、立项合同、获奖证书和正式出版的书刊等为依据。发表论文应严格遵守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卫生计生委、中科院、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会联合下发关于印发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1598号)规定。(二)申报人员提交的论文、专(译)著、项目、作品、产品、专利等成果必须是反映与申报者从事、申报专业相关的内容。任现职期间在怀化学院工作的,署名单位或所有权单位原则上以怀化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或所有权单位,学校在职培养的博士、硕士研究生、访问学者,在培养、访学期间内,以怀化学院为非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成果可以作为申报相应职称的
19、参评条件材料,但至少有1篇是以怀化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的论文;科研项目的第一依托、承担单位应为怀化学院;以怀化学院为非第一署名单位获得的成果奖可以作为申报职称的参评条件材料。新进人员在申报相应各类型的职称时,来校工作之前所取得的论文、著作、作品、产品、专利、科研项目、成果奖等,不受第一署名单位的限制。提交的论文必须是独著或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三)关于提交的论文的认定。提交的论文是指在国家或省新闻出版部门正式批准的有国际国内统一标准刊号ISSN、CN的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教材须有“ISBN”统一书号,论文单篇字数原则上要求在3000字以上。同一篇论文发表和转载(收录)不重复计算。论文
20、发表时间按期刊正式出版的版权页所载日期确定。(四)关于获奖论文的认定。获奖论文需由相关政府部门组织评选的,且需提供已批复的该项目或该立项课题文件复印件。(五)下述文章和资料不能作为申报专业技术职称的参评论文(有特别规定的除外)。1.发表在增刊上(包括有条码)的论文。2.发表在论文集上(含有书号的)论文。3.只发了用稿通知或已印清样但未正式发表的论文。4.新闻报道、译文、文摘、文献综述、学者访谈、史志、科普文章、科技新闻、病历、病案、考试大纲、教学大纲、教学体会、复习资料、习题集(库)等。5.工作研讨资料、工作动态、讲座、报告、文件汇编等资料性质的材料,以及省委、省政府办公厅文件中明确的只用于本
21、系统、本单位指导工作、交流信息的“内部资料”。(六)关于课题的认定。立项课题按正式批文所列时间认定。立项时间须在任现职期间内才能作为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业绩,任现职以前立项的课题在任现职期间结题的不能作为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业绩。课题成员名单以申报书为准,如后期有变动,需提供相关证明。各类成果转化、横向项目按经费进校时间认定(以计财处、科技处与服务地方处的证明为准,不含工程项目的设备采购、场地租金等经费)。(七)关于通讯作者的规定。指导我校在读学生发表学术论文,指导老师为通讯作者的;我校教师作为外单位兼职博导或硕导,指导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并作为通讯作者署名怀化学院的;委培在读博士后、博
22、士、硕士发表论文,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通讯作者的;与非本校教师合作发表学术论文,以怀化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我校教师为通讯作者的;与课题组成员或本校教师合作发表的学术论文、作品、产品、各类专利等成果,在历年职称评审中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只能使用一次。(八)申报人员须确保提供材料和填报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学校对申报人员学历、奖励及相关证件等进行查询认证(学历要通过学信网“http:/ 2020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的有效材料。八、其他事项(一)凡纳入学校岗位设置管理范围在编聘用人员,均在学校申报职称,不得通过其他单位或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申报,否则不予聘任其已获职称。(二)非本省所属单位的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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