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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复合地毯生产及地毯裁切、包装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山东瑞道地毯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编制日期:2021 年年 1 月月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 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 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 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
2、民住宅区、 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 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 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 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 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5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复合地毯生产及地毯裁切、包装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瑞道地毯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张文惠联 系 人洪悦扬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高新区苍龙泉大
3、街 28 号 联系电话18906345207传真/邮政编码271100 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南市莱芜高新区苍龙泉大街 28 号 立项审批 部门 莱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发展计划局 批准文号2101-371291-04-01-666305 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1781 非织造布制造; C2921 塑料薄膜制造 占 地 面积2700m2绿化面积0 总投资 ( 万 元 ) 1200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10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0.83% 评价经费 ( 万 元 ) 预期投产日期2021 年 4 月 项目背景 山东瑞道地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07月12日,注册地位于山
4、东省济南市莱芜高新 区苍龙泉大街28号,法定代表人为张文惠。经营范围包括针刺无纺布、土工布、地毯、工 业用纺织制品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 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项目编制依据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主席令第 22 号, 2014 年 4 月 24 日修订, 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主席令第 77 号,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改, 自 2018 年 12 月 29 日起施行)和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
5、21 年版,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项目所属类别为“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52、橡胶 制品业 291”,其中“轮胎制造;再生橡胶制造(常压连续脱硫工艺除外)”类需编制环 境影响报告书,“其他” 类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因此山东瑞道地毯有限公司“复合 地毯生产及地毯裁切、包装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山东瑞道地毯有限公司委托我 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委托书见附件。 6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国家政策符合性、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1.1 政策符合性分析 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6、 年本) , 该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为允许类;生产过程中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类和限 制类的设备,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项目已取得莱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计 划局备案,项目代码为 2101-371291-04-03-666305。备案文件见附件。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见表 1-1。 表 1-1 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 内容内容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备注备注 生态保 护红线 本项目位于莱芜高新区苍龙泉大街28号,周边无自然保护区、 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距离项目区最近的 生态保护红线区为鹏山 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 位 于
7、辛庄镇桑园村以东, 北 王家村以南, 侯家台村以 西。 距离本项目所在地约 4.3km,不在其生态保护 红线区内。 原莱芜市省级生态红 线区分布见附图。 资源利 用上线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少量电力、水资源,资源消耗量相对区 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 环境质 量底线 区域环境空气中PM10、PM2.5存在超标现象,济南市政府发布了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 案暨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三期)的通知 (济政发201826 号) , 按照方案落实污染防控措施, 预计环境空气将有较大改善。 项目废气经处理后能够达标排放,污染物对环境敏感目标影响 较小。项目
8、生活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地表水环境影响 较小。根据预测,项目厂界噪声能够达标。 环境准 入负面 清单 本项目位于济南市莱芜高新区,莱芜高新区目前尚未制定环境 准入负面清单。 项目与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 (2018-2020 年)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 (鲁政发201817 号)文件精神, 本 项目与其符合性情况分析见表 1-2。 表 1-2 项目与鲁政发201817 号文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政策要求政策要求项目情况项目情况符合性符合性 优化产业结构与布局。着力调整产业结构。推动钢铁、地炼、电 解铝、焦化、轮胎、化肥、氯碱等高耗能行业转型升级
9、,2+26 城 市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对重点区域的要求,压减过 本项目不属于左栏 7 个高耗能行业。 符 合 7 剩产能。加大 2+26 城市独立焦化企业淘汰力度,全省实施“以钢 定焦”。 持续实施“散乱污”企业整治。根据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 “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整治标准,将“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整治 到位。列入清理取缔类的,确保严格落实“两断三清”(切断工 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的要求;列入整合 搬迁类的,按照产业发展规模化、现代化的原则,搬迁至工业园 区并实施升级改造;列入升级改造类的,树立行业标杆,实施清 洁生产技改。对清单外新发现的“散乱污”企业,对用地、工商
10、、 环保手续不全、难以通过改造达标的企业予以关停。 本项目为复合地毯生 产项目, 为新建项目, 不属于左栏情况。 符 合 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 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 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 坚持“污染物排放量不增”, 新增“两 高”行业项目应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是原则,等量替 代是例外”的要求,实施“上新压旧”“上大压小”“上高压 低”,新项目一旦投产,被整合替代的老项目必须同时停产。环 境空气质量未达标的市必须以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不增为刚性约 束。 本项目为复合地毯生 产项目, 为新建项目, 不属于左栏情况。
11、符 合 着力调整产业布局。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 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三线一单”)要求,严格执 行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 的地区应制订更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 本项目不属于高耗 能、高污染和资源型 行业,地方空气质量 不稳定达标,但同比 改善。 符 合 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钢铁、石化、 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 规划环评的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左栏项 目类别。 符 合 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推动实施一批 水泥、平板玻璃、焦化、化工等重污染企业搬迁工程;推进 2+
12、26 城市钢铁企业采取转移重组、域外搬迁等方式,实现转型升级。 2+26 城市禁止新建化工园区,加大现有化工园区整治力度。 本项目不属于左栏项 目类别。 符 合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布局。各市按照大气污染物排放核心控制区、 重点控制区和一般控制区的要求,督促控制区内的企业对照各阶 段的排放标准限值和区域功能实施治污设施的提标改造,确保稳 定达标排放。 项目所在地为大气污 染物排放重点控制 区,废气经环保措施 处理后能达标排放。 符 合 严格执行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产品 VOCs 含量限值强 制性国家标准。2+26 城市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 VOCs 含量的溶 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
13、 项目淋膜、复合过程 使用环保胶乳(水溶 性) 、TPE 塑胶颗粒、 TPU 塑胶颗粒等, VOCs 产生量较少。 符 合 加强 VOCs 专项整治。落实山东省“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 防治工作方案 ,采取源头削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全过程防控 措施,全面加强 VOCs 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国家制定的石化、化 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 VOCs 排放重点行业和油品储运销综 项目淋膜、复合过程 使用环保胶乳(水溶 性) 、TPE 塑胶颗粒、 TPU 塑胶颗粒等, 符 合 8 合整治方案,执行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标准、VOCs 治理技 术指南要求。开展焚烧行业 VOCs 等污染物排放情况调查
14、,根据 调查结果完善管控政策。 VOCs 产生量较少。 加快实施山东省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履约能力建设二期项目 , 继续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管理,促进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和替 代品发展,积极完成蒙特利尔议定书履约目标。 本项目生产中不使用 消耗臭氧层物质。 符 合 排气口高度超过 45 米的高架源,以及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 业涂装等 VOCs 排放重点源,要纳入各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凡 列入各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废气企业,要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 控设施,并按规定与环保部门联网,7 个传输通道城市 2019 年年 底前基本完成;其他城市 2020 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推进 VOCs 重 点排放源厂界
15、监测。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应结合园区排放特征配置 VOCs 连续自动采样体系或符合园区排放特征的 VOCs 监测监控 系统。 。 项目复合过程使用环 保胶乳(水溶性) 、 TPE 塑胶颗粒、TPU 塑胶颗粒等,VOCs 产生量较少。 符 合 项目与“四减四增”方案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山东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山东省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 方案(2018-2020 年)的内容,分析本项目与其符合性见表 1-3。 表 1-3 项目与“四减四增”方案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政策要求政策要求项目情况项目情况符合性符合性 减少落后和过剩产能,着力淘汰落后产能。以钢铁、煤炭、水 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
16、行业为重点,依法依规关停退出一批 能耗、环保、安全、质量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 类产能。 本项目为复合地毯生产 项目,不属于左列情况。 符 合 环保方面,属于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 部门发布的产业政策目录中明令淘汰或者立即淘汰的落后生 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的,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 本项目不使用产业政策 目录中淘汰类装备。 符 合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超过大气和水等污染物排放标 准排污、违反固体废物管理法律法规,以及超过重点污染物总 量控制指标排污的企业, 责令采取限制生产、 停产整治等措施;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关闭。 项目为新建项目,经分 析,采取措施后
17、,污染物 均能达标排放。 符 合 严禁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焦化、铸造等行业新增 产能,对确有必要新建的必须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 本项目为复合地毯生产 项目,不属于左栏情况。 符 合 着力实施季节性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对重点高排放行业工业企 业实施季节性生产调控, 17 个设区的市要组织制定错峰生产调 控方案,明确错峰生产的行业、企业清单及调控时段。对错峰 行业中环境行为特别优秀的企业,免予实施错峰生产。 本项目不属于重点高排 放行业。 符 合 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 入负面清单”(“三线一单”)要求,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
18、工艺和产业目录。 当地尚未发布环境准入 负面清单, 项目符合“三 线一单”要求, 不属于明 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 业、生产工艺和产业。 符 合 9 着力控制新增煤炭消费。严格控制新上耗煤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鼓励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替代煤炭消费。 本项目不使用煤炭作为 燃料。 符 合 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采用 公路运输。 本项目物料及产品运输 量较小。 符 合 水、气、土十条相关内容的符合性分析 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 号)、国务 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201517 号)、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中的水、
19、气、土十条中与项目建设相关规定的符合性分析情况见表 1-4。 表 1-4 项目建设与水、气、土十条相关内容的符合性 名名称称政策要求政策要求项目情况项目情况符合性符合性 大气污染 防治行动计 划 ( 国 发 201337 号, 2013.09.10) 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全面整治燃煤小 锅炉。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 设,到 2017 年,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地级及以上城市建 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 10 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 禁止新 建每小时 20 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 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 新建每小时 10 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 本项目不使 用燃煤锅炉。 符合 深
20、化面源污染治理。综合整治城市扬尘。加强施工 扬尘监管,积极推进绿色施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全 封闭设置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应进 行地面硬化。渣土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并逐步安 装卫星定位系统。 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 大型煤堆、料堆要实现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 推进城市及周边绿化和防风防沙林建设,扩大城市建成 区绿地规模。 本项目施工 期主要进行 设备安装。 符合 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城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应 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推广使用高效净化型家用吸油 烟机。 本项目员工 不在厂区食 宿。 符合 严禁核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坚决停 建产能严重
21、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认真清理产能严重 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越权 核准的违规项目,尚未开工建设的,不准开工;正在建 设的,要停止建设。地方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监 督检查,坚决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 本项目不属 于产能过剩 行业。 符合 水污染防 治行动计划 (国发 201517 号, 2015.04.16) 推进循环发展。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推进矿井水 综合利用,煤炭矿区的补充用水、周边地区生产和生态 用水应优先使用矿井水,加强洗煤废水循环利用。鼓励 钢铁、纺织印染、造纸、石油石化、化工、制革等高耗 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 本项目无生 产废水产生。 符合
22、土壤污染 防治行动计 严厉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违法违规存放 危险化学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 项目性质为 新建, 无左栏 符合 10 划 ( 国 发 201631 号, 2016.05.31) 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违法行为 各地要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 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 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 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 本项目用地 均为建设用 地。 符合 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时,要增加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并提出防范土 壤污染的具体措施;需要建设
23、的土壤污染防治设施,要 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有关 环境保护部门要做好有关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工 作。 本项目的建 设及生产不 涉及重点污 染物的排放。 符合 与山东省 2013-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表 1-5 与山东省 2013-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要要求求本项目符合性本项目符合性 强力推进 国家和省 确定的各 项产业结 构调整措 施 坚决淘汰国家和省确定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逐步淘汰 大电网覆盖范围内单机容量 10 万千瓦以下的常规燃煤火电机组和 设计寿命期满的单机容量 20 万千瓦以下的常规燃煤火电机组;淘 汰单机
24、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的常规小火电机组和以发电为主的燃油 锅炉及发电机组(5 万千瓦及以下) ,到 2015 年年底,淘汰小火电 装机容量 150 万千瓦;到 2017 年年底,淘汰小火电装机容量 500 万千瓦。加快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钢铁产业 结构调整试点方案的实施意见 (鲁政发20128 号) 、 山东省人 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钢铁产业淘汰压缩落后产能实施方案的通 知 (鲁政发(2012)37 号)要求,到 2015 年年底,淘汰炼铁产能 2111 万吨、 炼钢产能 2257 万吨, 淘汰 90 平方米以下烧结机 44 台, 面积 1978 平方米;到 2017 年年底,结合
25、青钢搬迁和日照钢铁精品 基地建设,淘汰青钢 360 万吨和莱钢 350 万吨炼铁产能。淘汰土法 炼焦(每炉产能 7.5 万吨/年以下) 、炭化室高度小于 4.3 米的焦炉 (3.8 米及以上捣固焦炉除外) 。2013 年,淘汰 210 万吨焦炭产能。 项目未使用淘汰 落后生产工艺装 备和产品。 严格控制 落后产能 对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焦炭等产能过剩 “两高” 行业,制定实施产能总量控制发展规划,新、改、扩建项目实行减 量置换落后产能,遏制产能过剩行业无序扩张。到 2015 年底,钢 铁产能控制在 5000 万吨以内。加强“两高”行业整顿。对照逐步加 严的标准,严厉整顿钢铁、电解铝、
26、焦炭等重点行业,制定限期整 改方案。对经过整改,仍不符合土地利用、能耗消耗、大气污染物 排放标准和特别排放限值等相关规定的企业, 予以关停。 加大环保、 能耗、安全执法处罚力度,建立以节能环保标准促进“两高”行业过 剩产能的退出机制。 拟建项目不属于 落后产能。 严格环境 准入 严格实施环境容量控制制度。 空气质量达不到国家二级标准且 长期得不到改善的区域,从严审批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 目。把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以总量和环境容 量定项目,新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 项目区域不稳定 达标,但同比改 善 。 须 申 请 VOCs 总量控制 11 机物的
27、项目,实行区域污染物排放倍量替代,确保增产减污。对环 境空气质量超标 20%以下的区域,对应的超标因子实行 1 倍替代; 对环境空气质量超标 20%-50%以内的区域, 对应的超标因子实行 2 倍替代;对环境空气质量超标 50%以上的区域,对应的超标因子实 行 3 倍替代。 指标。 深化重点 行业污染 治理 全面提高水性、高固份、粉末、紫外线光固化涂料等低挥发性 有机物含量涂料的使用比例,汽车制造企业达到50%以上,家具制 造企业达到30%以上,电子产品、 电器产品制造企业达到50%以上。 项目生产过程使 用环保胶乳(水 溶性) 、TPE 塑 胶颗粒、 opp 膜、 TPU 塑 胶 颗 粒 等
28、,VOCs 产生 量较少。 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 表 1-6 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 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相关规定项目建设情况项目建设情况符合情况符合情况 第四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园区管 理机构应当做好环境基础设施规划,配套建设污水处 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设施、危险 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以及其他环境基础设施,建立环境 基础设施的运行、维护制度,并保障其正常运行。县 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 化的要求,引导工业企业入驻工业园区;新建有污染 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 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
29、区或者工业集聚区。 本项目位于莱芜高新技术产业开 发区,莱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是山东省人民政府 2002 年批准设 立的省级经济开发区(鲁政字 2002381 号) , 已编制区域环评并 通过山东省环保厅审批,审批文 号为鲁环审 2010302号。 符合 与鲁环发2017331 号文的符合性 本项目与山东环保厅山东省“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鲁环发 2017331 号)的符合性分析见表 1-7。 表 1-7 与鲁环发2017331 号文要求符合性分析 鲁环发鲁环发2017331 号文相关内容号文相关内容拟建项目建设情况拟建项目建设情况 符合符合 情况情况 (一) 重点行业。各市
30、要开展非甲烷总烃排放调查工作,重点 推进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以及机动 车、油品储运销等交通源非甲烷总烃污染防治,确定本地非 甲烷总烃控制重点行业。 项目为复合地毯生产项目,不 属于重点行业。 符 合 (二) 重点污染物。针对芳香烃、烯烃、炔烃、醛类等活性强 的非甲烷总烃,根据国家组织开展的 O3和 PM2.5源解析情况, 确定非甲烷总烃重点控制因子。对于 O3控制,重点控制的污 染物主要为间/对甲苯、乙烯、丙烯、甲醛、甲苯、乙醛、1, 3-丁二烯、1,2,4-三甲基苯、邻-二甲苯、苯乙烯等;对于 PM2.5 控制,重点控制的污染物主要为甲苯、正十二烷、间/ 对-二甲苯、苯乙
31、烯、正十一烷、正癸烷、乙苯、邻-二甲苯、 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 (以 VOCs 计)不含重点控制的污染物。 符 合 12 1,3-丁二烯、甲基环己烷、正壬烷等。同时,要强化苯乙烯、 甲硫醇、甲硫醚等恶臭类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控制。 各市要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 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逐步提高石化、化工、包装印刷、 工业涂装等高非甲烷总烃排放建设项目的环保准入门槛,实 行严格的控制措施。未列入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的新建炼油 及一次扩建炼油项目、新建乙烯、对二甲苯(PX) 、二苯基甲 烷二异氰酸酯(MDI)项目,禁止建设。新建涉 VOCs 排放 的工业企业要进园区。严格涉 V
32、OCs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实行区域内 VOCs 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并将替代方案 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中,纳入环境执法管理。新、改、扩 建涉 VOCs 排放项目, 应从源头加强控制, 使用低 (无) VOCs 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 项目位于莱芜高新技术产业开 发区,莱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区是山东省人民政府 2002 年批 准设立的省级经济开发区,已 编制区域环评并通过山东省环 保厅审批,审批文号为鲁环审 2010302号。项目有机废气经 二级活性炭吸附+15m 高排气 筒达标排放。 符 合 与鲁环发2019146 号文的符合性分析 项目与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
33、于印发的通知 (鲁环发2019146 号)符合性分析见表 1-8。 表 1-8 与鲁环发2019146 号文符合性分析 鲁环发鲁环发2019146 号号拟建项目建设情况拟建项目建设情况 符合符合 情况情况 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科学设计废气收 集系统, 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 . 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 VOCs 无组织排放位置, 控制风速应不低于 0.3 米/秒, 有行业 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集气罩的设计、 安装应符合 机械安全局部排气通风系统安全要求 (GB/T 35077) ,通风管路设计应符合通风管道技术规程 (JGJ/T 141)等
34、相关规范要求,VOCs 废气管路不得与 其他废气管路合并。 本项目按要求设计废气收集系统。 符 合 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 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 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 应依据排放废气的浓度、 组分、 风量,温度、湿度、压力,以及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 治理技术。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 VOCs 治理效率。 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二 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 符 合 针对塑料制品行业污染物产生特点, 提出以下收集、 治 理意见: (1) 加热挤出工段宜采用上吸风方式对废气进 行有效收集, 吹塑工段宜采取环绕方式对废气进行有效 收集。 (2)印刷工段产生的废气参照(二十)
35、印刷业进 行收集、处理。 (3)加热挤出、压制、吹塑(发泡) 、 印刷等工艺产生的废气经除尘后宜采用浓缩结合燃烧 法等工艺进行处理; 使用含氯原料的工艺废气在处理过 程中应充分考虑二噁英及酸性气体的控制。 本项目有机废气通过上吸风方式对废 气进行有效收集,项目废气产生量较 小,浓缩燃烧工艺成本较大,且项目 废气只需通过活性炭吸附即可达标排 放,因此本项目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 达标排放。 符 合 与环大气202033 号的符合性分析 项目与2020 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符合性分析见表 1-9。 13 表 1-9 与环大气202033 号符合性分析 环大气环大气202033 号号拟建项目建设情
36、况拟建项目建设情况 符合符合 情况情况 大力推进低(无)VOCs 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将全面使 用符合国家要求的低 VOCs 含量原辅材料的企业纳入 正面清单和政府绿色采购清单。 项目所用胶乳(水溶性) 、TPE 塑胶颗 粒、opp 膜、TPU 塑胶颗粒等 VOCs 含量挥发性较小。 符 合 企业在无组织排放排查整治过程中,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 下,加强含 VOCs 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 理。 储存环节应采用密闭容器、 包装袋, 高效密封储罐, 封闭式储库、料仓等。装卸、转移和输送环节应采用密 闭管道或密闭容器、 罐车等。 生产和使用环节应采用密 闭设备, 或在密闭空间中操作并有效收集
37、废气, 或进行 局部气体收集; 非取用状态时容器应密闭。 处置环节应 将盛装过 VOCs 物料的包装容器、含 VOCs 废料(渣、 液) 、废吸附剂等通过加盖、封装等方式密闭,妥善存 放,不得随意丢弃。 项目胶乳为密闭桶装存储,底料、颗 粒包装袋密封存储。 符 合 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 优先采用密 闭设备、 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收集方 式; 对于采用局部集气罩的, 应根据废气排放特点合理 选择收集点位, 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 VOCs 无组织 排放位置, 控制风速不低于 0.3 米/秒, 达不到要求的通 过更换大功率风机、 增设烟道风机、 增加垂帘等方式及 时
38、改造;加强生产车间密闭管理,在符合安全生产、职 业卫生相关规定前提下, 采用自动卷帘门、 密闭性好的 塑钢门窗等,在非必要时保持关闭。 项目车间密闭,采用局部集气罩进行 收集,风速大于 0.3 米/秒。 符 合 与高新区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 莱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山东省人民政府 2002 年批准设立的省级经济开发区 (鲁 政字2002381 号) ,已编制区域环评并通过山东省环保厅审批,审批文号为鲁环审 2010302号。莱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位于莱芜区东部,西起大桥路,东至莱新高速公 路,南起接高速公路,北至济青高速公路南线。规划内核减范围为龙潭东大街以北、滨河 西路以西、银河大街以南、马鞍
39、山路以东区域。本项目位于苍龙泉大街 28 号,位于高新 区规划范围内,且不在核减范围内。 2006 年国家发改委公告第 16 号批复的产业发展点位为:金属产品深加工、化纤、 食品。开发区规划产业发展方向为机械加工、纺织服装、电子信息、饮料食品。本项目属 于复合地毯加工类项目,符合莱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产业定位和发展规划。 表 1-10 与高新区园区规划符合性分析 类别类别原则原则企业情况企业情况符合性符合性 具体 行业 进区项目应是高科技含量高的、产品附加值高 的项目,其生产工艺、设备和环保设施应达同 项目采用的工艺、设备、环 保设施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符合 14 引进 原则 类国际先进水平
40、,至少是国内先进水平 废水经预处理可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 准, 并确保不影响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效果, “三 废”排放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废水预处理后能达到污水处 理厂接管标准,“三废”均 能达标排放 符合 采用有效的回收、回用技术,包括物料回收套 用、各类废水回用等 项目无生产废水符合 注意开发区内企业之间产业链的延续项目能保证产业链的延续符合 高新 区规 划环 评要 求 不符合开发区产业定位、污染物排放量较大、 对外环境影响较大的企业 项目符合开发区定位,污染 物经相应措施治理后能够达 标排放 符合 高水耗、高物耗、高能耗项目,水的重复利用 率低的行业 本项目不属于高水耗、高物 耗、高能
41、耗项目 符合 废水含难降解的有机废物、 “三致污染物”、 及盐 分含量较高的项目;废水经预处理达不到污水 处理厂接管标准的项目 项目生产过程无废水产生符合 工艺废气中含有难处理、有毒有害物质的项目废气污染物为 VOCs符合 采用落后的生产工艺或生产设备,不符合国家 相关产业政策、达不到规模经济的要求 项目不采用落后的生产工艺 或生产设备,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 符合 因此, 项目符合高新区的产业引入原则, 不属于禁止加入项目, 符合高新区规划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三线一单”、 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发201817 号)文件、 山东省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减 四增”三年行动方案
42、(2018-2020 年) 、规划、水、气、土十条、 山东省 2013-2020 年大气 污染防治规划 、 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 、鲁环发2019146 号文、环大气202033 号文、莱芜高新区规划等文件相关要求。 1.2 项目选址合理性 本项目位于济南市莱芜高新区苍龙泉大街 28 号,租赁莱芜鲁中印铁包装有限公司厂 房,根据国有土地使用证(国用(2007)第 0179 号) ,莱芜鲁中印铁包装有限公司坐落于 高新区苍龙泉大街以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经查找原莱芜市城市 总体规划(见附图 5)及高新区总体规划图(见附图 6) ,项目用地符合高新区土地总体利 用规划和城市总体规
43、划。综上,本项目选址合理。 1.3 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从环境保护、生产便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各功能区布置合理,符合工艺流程,便 15 于节能降耗,减少物料流失,提高生产效率。本工程厂区平面布置既考虑了厂区内生产、 生活环境,也兼顾了厂区外附近环境情况,布局比较合理。项目平面布置图见附图 3。 2.项目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济南市莱芜高新区苍龙泉大街 28 号,地理坐标 117.721E,36.217N, 项目四周均为其他项目厂房。具体地理位置见附图 1。 3.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租赁莱芜鲁中印铁包装有限公司车间 2 座,建筑面积 2700m2,以外购地毯、功 能底料、环保胶乳、opp 膜、T
44、PU 颗粒等作为原料,购置淋漠机、复合机、裁切机、热封 机、缝纫机、包装机等设备,建设复合地毯生产线 2 条,通过淋膜-复合-裁切-压花-包边- 热封-包装工艺,年生产普通复合地毯 800 万 m2、复合淋膜地毯 800 万 m2。 本项目总投资 1200 万元, 劳动定员 35 人, 年工作 300 天, 三班制, 每班工作 8 小时。 表 1-11 主要工程情况一览表 工程工程 组成组成 项目项目 内容内容 规规模模备备 注注 主体 工程 1#生产车 间 钢架结构,占地面积约为 1200m2,内含原料区、生产区、半成品 区。车间内布置复合机 2 台、淋漠机 2 台,以外购无纺地毯无原料,
45、经过淋膜-复合或复合工艺生产普通复合地毯及复合淋膜地毯半成品。 新建 2#生产车 间 钢架结构,占地面积约为 1500m2,内含生产区、半成品区、成品 区。车间内布置裁切机 3 台、缝纫机 6 台、热封机 2 台、压花机 2 台、 包装机 2 台、封箱机 2 台,通过裁切-压花-包边-热封-包装工艺,年生 产普通复合地毯 800 万 m2、复合淋膜地毯 800 万平方米。 新建 储运 工程 原料区原料均为外购,原料区位于 1#车间西侧,面积约 400m2。新建 半成品区 1#车间中部设置半成品区,面积 200m2,2#车间东北侧内均设置 半成品区,面积 300m2。 新建 成品区成品区位于项目
46、区东南侧,面积约 300m2。新建 辅助 工程 办公室租赁厂区办公室。依托 公用 工程 给排水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新鲜水用量 525m3/a。依托 供电 由现有供电系统供给,依托厂区原有配电室引线至车间、办公室 作为生产、生活电源。 依托 供热职工生活取暖采用电空调依托 环保 工程 废水 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葛洲坝水 务(莱芜)有限公司东厂处理。 依托 废气 淋膜、复合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 气通过 1 根 15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压花、热封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 气通过 1 根 15m 高排气筒(DA0
47、02)排放; 新建 16 固废 下脚料收集后外售;废包装袋重复利用或外售处置;废胶桶由厂 家回收;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新建 噪声 主要噪声源为裁切机、缝纫机、热封机、压花机、包装机、立网 复合机、淋漠机等设备运转噪声,噪声级值在 70-80dB(A)左右,通过 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 新建 4. 原料、产品方案及设备情况 本项目原料消耗及产品方案见表 1-12,主要设备情况详见表 1-13。 表 1-12 原料消耗及产品方案一览表 序序 号号名名称称数量数量备备注注 一、原辅材料一、原辅材料 1地毯3200 万 m2/a室内堆放 2功能底料400t/a
48、室内桶装堆放 3环保胶乳800t/a室内桶装堆放 4opp 膜200t/a室内袋装堆放 5TPU 塑胶颗粒500 t/a室内袋装堆放 6色母50 t/a室内袋装堆放 二、产品方案二、产品方案 1普通复合地毯800 万 m2/a室内堆放 2复合淋膜地毯800 万 m2/a室内堆放 环保胶乳:环保胶乳: 俗称白乳胶,是一种水溶性胶粘剂,是由醋酸与乙烯单体在引发剂作用下经聚合反应 生成醋酸乙烯,是一种热塑性粘合剂,化学名称聚醋酸乙烯胶黏剂,然后添加少量聚乙烯 醇、钛白粉(低档的就加轻钙、滑石粉等粉料),是一种乳白色稠厚液体,具有常温固化、 固化较快、粘接强度高、不燃、无毒等特点。本项目所用白乳胶聚醋
49、酸乙烯含量 45%、聚 乙烯醇含量 5%、粉料含量 2%、水含量 48%。 功能底料:功能底料: 本项目所用底料为 TPE 塑胶颗粒,全称热塑料弹性体材料,成分为 20%-40 苯乙烯- 乙烯/丁烯-苯乙烯嵌段共聚物 SEBS, 10-25%聚丙烯 PP、 20-40%白油、 20-35%碳酸钙、 1-5% 助剂。颗粒状,密度 1.20-1.28g/cm3,不溶于水,分解物为 CO、CO2、H2O。常温下无毒 害。高温或燃烧时会分解出 CO、甲醛、丙烯醛等有害物质、并有熏烟。常温下常态物质 稳定,燃烧时的分解产物对皮肤有刺激,对器官有害。 SEBS 在氧气气氛下其分解温度大于 270,本项目立网复合机工作温度在 170左 右,小于 SEBS 分解温度,不会有苯乙烯产生。 17 opp 膜膜: opp 即双向拉伸聚丙烯薄膜,它是一种用聚丙烯作为主要原材料,用平膜法经过双向 拉伸而制得的薄膜,它具有拉伸强度高、刚性高、透明度好、光泽度好、低静电性能、优 异的印刷性能和涂层附着力、优异的水蒸气和 阻隔性能,所以它广泛地用于各类包装行 业。 TPU 塑胶颗粒塑胶颗粒: 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简称 TPU,是一种(AB)n 型嵌段线性聚合物,A 为高分子量 (10006000)的聚酯或聚醚,B 为含 212 直链碳原子的二醇,AB 链段间化学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