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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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0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以及上海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聚焦社会公众需求,着力加强解读回应,积极扩大公众参与,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和工作能级,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进一步推进依法公开,贯彻落实条例规定(一)做好条例规定的宣传和组织实施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开展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
2、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专题宣传,营造贯彻实施条例规定的良好氛围。认真做好条例和规定新增要求的贯彻落实,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习,掌握新旧条例规定内容变化。(二)加大法定内容公开力度。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公开内容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要标准规范、清晰易懂,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发生变化时要及时修订并标注更新日期。(三)完善依申请办理工作全过程管理。严格按照条例和规定要求,在6月30日前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提高依申请办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规范工作全过程记录,在2个工作日
3、内将通过当面、邮寄方式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录入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及时录入依申请件的补正、延期、意见征询等办理程序,以及办结结果和后续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情况。通过依申请方式提供的政府信息,可以为公众广泛知晓的,均应转为主动公开方式向社会公开。(四)动态拓展主动公开范围。对照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结合标准化工作和业务实际,确定主动公开具体内容,编制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在6月30日前通过“上海教育”网站向社会集中发布。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定期审查和动态调整机制,加快推进历史政府信息的转化公开。对市教委2010年以来未认定为主动公开的政府公文进行重新审查,对已具备主动公开条件的公文类信息予以转
4、化公开,同步开展针对非公文类政府信息的梳理转化工作。二、进一步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一)提高政策解读的精准性和针对性。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市教委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经市教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的重要政策文件、有关工作年度报告等均应进行解读。切实提高解读质量,不得以简单摘抄文件内容的方式进行解读。推行政策施行后解读,对政策公布后社会的普遍疑虑和争议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深度解读、延伸解读。积极开展图表图解、流程演示等多元化解读,多元化解读形式占全部解读数量的比例不得低于50%。(二)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宣传、网信、信访等部门沟通和协调联动机制,综合用好依申请公开、“
5、一网通办”好差评、“12345”市民服务热线、领导信箱、政务微博微信等渠道,提高对社会关切热点的发现、搜集和反馈能力。强化政务舆情精准回应,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和处置,及时有效回应,澄清模糊认识,公布改进措施。针对重大突发事件,及时做出权威发布,及时进行回应,正确引导舆论,维护政府形象,提高行政机关公信力。(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设立重大行政决策专栏,集中公开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征求意见、会议公开等相关信息。可根据决策事项类型,采取听证座谈、专项听取意见、实地走访等形式专门听取意见。公众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和较为集中意见未予采纳的原因,应在决策出台后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继续深化会
6、议公开工作,从目录中选择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及重大民生事项等决策事项,邀请教育学专家、高校和区教育局负责人、基层教育工作者、家长等列席市教委主任办公等有关会议(每年不少于2次),列席和决策事项审议情况向社会公开。 (四)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公众参与。根据工作特点和实际,继续做好政民互动平台建设,常态化听取社会公众对市教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年内不少于3次)或政府开放周(年内不少于1次)、网络问政等多种形式的公众参与活动,探索在政府网站信息发布页面开放网民留言功能,并健全留言审核反馈机制。开展教育系列主题活动,积极引导利益相关方和公众代表参与工作监督和评价,推动政策措施的完
7、善改进,增进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三、全面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公开目录清单(一)开展政务公开事项梳理和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公开标准目录编制要做到分类科学、内容完整,充分体现教育业务工作内容,便于公众检索、查阅。3月底前,完成全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5月底前,做好“上海教育”网站政务公开专栏的改版方案;10月底前,通过“上海教育”网站向社会发布市教委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完成政务公开专栏改版工作。(二)做好国家试点领域标准指引落地。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要求,主动对接教育部制定的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结合实际,对各区教育局的政务公开
8、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具体流程,确保标准指引在本市落地实施。在“上海教育”网站上开设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专栏,以超链接方式归集展示本市义务教育领域的各项具体信息。推动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积极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提升信息覆盖面、到达率。 (三)推动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对政务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动态更新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事项等目录清单。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动态维护办事指南程序性要素内容。推动办事指南场景化编制和公开,以企业群众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创新编制市教委“一件事”清单,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四、加强平台渠道建设,提高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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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上海市 教育委员会 政务 公开 工作 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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