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人文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doc(4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人文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试行)为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推免工作实施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细则。一、工作原则1、公平公开的原则: 建立健全推免工作机制,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2、全面考核的原则:以学业成绩为主要依据,结合考虑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及专业能力倾向等综合素质,在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的基础上进行综合测评,择优选拔。二、推免类型与名额分配办法1、推免工作包括“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及“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两大类
2、型。2、学校下达的学术型推免生名额保留在学院,学院按照1:2的比例确定推荐名额总量。各专业推荐名额系数为专业应届学生人数与学院应届学生总人数之比,超出推荐人数的小数点部分累计至该专业下一届,不足1人的专业可以推荐1人。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统筹兼顾,择优选拔,确定推荐人选。3、“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以下简称“硕师计划”)的名额根据当年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下达的计划指标直接分配至相应专业。三、推免条件1、推免生从具备下列基本条件的学生中推荐(不含独立学院学生):(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
3、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6)申请“硕师计划”的学生须热爱教育工作,志愿到县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服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且所学专业原则上要与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分配给我校的岗位学科一致。2、推荐的学生在满足上述基本条件的前提下,还须满足以下条件:(1)修完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前三年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学分,且无补考科目。(2)前三年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本年级专业
4、排名前15%(“硕师计划”为50%)以内;(3)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4)申请“硕师计划”的学生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结果须在二乙及以上并符合教师资格证的办理要求。四、综合成绩评分办法学院根据学生学业成绩、综合素质确定推免生的综合成绩,成绩排名靠前的优先推荐。1、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学业成绩+综合素质。(学业成绩占85%,综合素质占15%)2、学业成绩:按前三年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并以第一次成绩为准,通过学院、教务处统一并受理备案的缓考成绩按正考成绩计算。学业成绩=被推荐学生平均学分绩点值本专业第一名学生平均学分绩点值10085%3、综合素质:主要考察学生的科研能力
5、、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分为以下六个类别:学术论文发表、学科专业竞赛、科研项目、作品发表、表彰类项目、社会任职情况。综合素质评审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综合素质=被推荐学生综合素质考核各项加分分值之和所有被推荐学生中综合素质考核各项加分分值之和最高者10015%(1)学术论文发表等级国家一级核心刊物CSSCI/CSSCD源刊其他省级刊物分值15125发表作品的刊物须为中国期刊网可查的正规刊物,不同学术论文累计计分。论文第一作者为本专业老师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系数为0.5,第三作者及以下者不计分。 (2)政府部门举办的学科专业竞赛类活动等级国家级省级地厅级院级一等奖1
6、5531二等奖10420.8三等奖5310.5不同奖项可以累计,同一赛事(或同一作品)取最高奖项计分。奖项等级设置与表中不同的,最高奖项按表中一等奖类推;单项奖按三等奖减半计分,鼓励奖不予计分。团体竞赛项目排名第1者系数为1,第2-3者系数为0.5,余者为0.2。(3)科研项目等级国家级省级地厅级分值1063 项目主持人系数为1,第2-3者系数为0.5,余者为0.2。学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参照按上述标准执行。(4)作品发表等级国家级省级地厅级分值642发表的作品应为有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正式出版刊号的刊物,有广电主管部门批准的广告电视节目经营许可证的电视、广播媒体;公开出版且有正规书号的作品集
7、计6分。同一作品取最高级别,不同作品可累计计分。(5)表彰类项目等级国家级省级地厅级分值631表彰类项目主要包括:优秀学生、十佳大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大学生自强之星等荣誉称号。同一学年所获同类奖励取最高级别,不同学年及不同奖项可累计计分。(6)社会任职:担任校、院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团委副书记每学年记2分;担任校、院级学生会各部部长、副部长或班级班长、团支书每学年记1分;担任校、院级学生会或班级一般干部每学年记0.5分。五、推荐程序1、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负责推免组织、考核、审定、接受考生咨询、申诉及处理等工作。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成员由学院领导和各专业负
8、责人、教师代表等组成,其中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比例不低于80%。直系亲属应主动回避,不得参与推免工作。2、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好湖南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签署承诺书,同时向所属系部负责人提交有关成果、奖励证明原件及学院教务部门提供的必修课程成绩,各专业初审、测评后将推荐人选及相关资料交学院推免工作小组。3、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对各专业推荐的人选按上级文件、学校推免办法及学院“推荐细则”的规定进行综合测评选拔,依据学校分配的推免限额审定初选名单并公示3天;对有异议的学生,学院将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4、学院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填写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全国推荐
9、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申请“硕师计划”的学生填写“硕师计划”研究生登记表),经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审核盖章后,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5、申请“硕师计划”的学生还须参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供需见面会,按照正式教师聘用和特岗教师录用程序进行考核和面试,签订教师聘用合同。未签订教师聘用合同者,不予推荐。6、学校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推免生名单以该系统信息为准。六、其他有关事项 1、获得免试资格者一律不纳入当年毕业生就业计划并不得中途退出。 2、获得免试资格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2)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者; (3)取得免试资格后毕业学年中所修必修课程(包括毕业实习、毕业设计及毕业论文)考核成绩低于80分(或良好)者。3、学院鼓励参加了考核但未被推荐免试的学生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按照学校相关精神优先录取。4、本细则解释权归人文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小组。 人文学院2017年8月29日4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