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整治系列行动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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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全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整治系列行动工作方案2017年9月19日至12月31日,我局组织开展了全市建设工程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百日大整治“亮剑”行动。行动开展以来,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安全责任意识得到提高,安全执法力度持续增强,行动取得初步成效。为进一步促进全市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我局决定在坚持“亮剑”行动总体思路的基础上,结合不同时期施工安全管理的特点、规律和要求,在2018年开展系列施工安全整治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
2、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的重要论述,时刻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始终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将安全生产作为“一把手”工程,大力提升安全防范治理能力。(二)整治目标。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和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在坚持治标强化突出问题整治的同时,同步提高安全生产标准,促进本质安全的提升,实现“边整治、边提升”,促进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三)整治原则。按照“企业自查与监督检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专项整治与健全机制相结合”的原则,聚焦重大风险源
3、辨识与分级管控,聚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聚焦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统一标准、统一行动”的方式形成市区联动的合力,落实“严、准、狠、实”的要求,务求整治工作成效。(四)整治方法。牢牢把握“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牢牢把握安全生产的根本落脚点,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牢牢把握安全管理的着眼点,着力控大风险,排大隐患,防大事故;牢牢把握安全生产的工作原则,综合施策,标本兼治,齐抓共管,协作共赢;牢牢把握安全生产的基本规律,加强重点领域、重点工程、重点时期、重点环节的管理;牢牢把握以问题和结果为导向的工作方法,严抓严管,顶格处罚
4、,问责一个,震慑一方;牢牢把握安全监管的责任底线,锻造一支具有专业精神和专业能力的监管队伍。2、 组织领导成立全市住房建设系统施工安全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市住房建设局张学凡局长任组长,高泉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办公室、法规处、质安处、勘建处、招投标处、市质监站、市市政站、市检测中心、各区(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前海管理局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质安处,具体负责施工安全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区(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前海管理局相关部门应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按监管职责组织开展施工安全整治行动。三、时间及范围(一)时间:2018年
5、全年。(二)范围:全市纳入住建系统监管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其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检测(监测)等各方责任主体。四、整治重点(一)进一步压实企业责任企业应建立以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全员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制定企业主要负责人(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下同)、安全生产关键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清单,签订并落实安全生产承诺书,按规定开展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和每天“班前会”等安全培训教育活动。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按规定带队开展月(季度)检查,在节假日、重要会议期间和特殊气候条件下带班值守和带队检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安全主任(安全员)、施工队
6、长、班组长等关键岗位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和岗位责任有效履职。整治行动期间,单位要建立完善“三层三级”的施工安全联检制度(即建设、监理、施工“三个层次”,以及施工企业工程安全小组日检、项目部安全周检、施工企业月检“三级”联检),并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切实保证自查自纠成效。(二)进一步强化风险源辨识与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在自查自纠工作中,建设、施工、监理等安全责任主体应将风险源标示与分级管控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作为重点内容,排查出的隐患要实施台账化管理,做到整改内容、标准、措施、时间进度和责任人“五落实”,即查即改,边查边改,闭环整改,逐一整改销号。(三)进一步强化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
7、程管理建筑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地下暗挖、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严格落实安全专项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制度,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方案要求,加强交底、检测或监测、验收等关键环节的管控。(四)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企业应按照招投标文件和合同的约定配备管理人员和设备,不得随意变更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应及时落实到位并专款专用;不得随意压缩施工工期。落实分包管理责任,严禁以包代管。施工现场应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要求,通过工地门禁系统对管理人员和工人进出场进行严格管理。(五)进一步提高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标准针对每季度的整治重点,同步研究制定相关标准,完善相关标准体系建设。结合安全
8、生产管理的重点、难点及短板,在完善企业责任标准体系、风险源防控标准体系、安全设施设备标准体系、文明施工标准体系等方面出台系列标准并在全市建设项目中推广。五、整治安排以地下工程、建筑起重机械、模板支撑、脚手架、作业平台、高处作业、临时用电、工地消防等为专项内容,兼顾季节特点、安全形势和重点工作安排,每季度确定二三个重点整治专项并作为该季度执法检查及督查核查的基本内容。相关检查内容、标准及表格全市统一,由市住房建设在每季度初另行发布。每季度均按照自查自纠、执法检查、督查核查和通报公示的程序开展整治工作。在年底,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行动成果,找出突出问题,研究针对性措施,提出合理化建议,推动
9、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具体安排如下:(一)自查自纠(全年)。全市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按照本方案关于“三层三级”安全联检的要求,持续开展100%全覆盖检查,对照整治重点及附件1企业“三级三层”安全生产检查用表实施细则的要求,逐一自查整改。(二)执法检查(全年)。市、区监督机构开展执法检查,同时按照每季度的重点工作安排进行重点整治。(三)督查核查(每季度第三个月)。市住房建设局对各区(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落实和执法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对行动推进不力或发生事故的,进行约谈和督办,并通报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各区(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
10、所属监督机构执法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并分别组织对其执法检查结果进行核查。(四)通报公示(每季度末前)。市、各区(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核查结果,分别确定“安全生产示范工地”及“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督办工地”名单,在监工地总数在100个以上的,两类工地数量分别为10个,在监工地总数在100个以下的,两类工地的数量分别为5个,两类工地的相关信息在门户网站或其他公共媒体上公布。六、整治措施(一)执法措施。在执法检查中,市区两级主管部门及监督机构根据重点整治内容逐项进行对照检查,采取统一的检查方法,真实准确记录存在问题,综合运用责令整改、责令停工、 省动态信用扣分、行政处罚、红黄色警示等执法措施。针对检
11、查发现的问题,要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对整改不力的,要进一步加大惩处力度。(二)顶格处罚。按照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印发的通知(深建规201711号)要求,对涉及安全生产的违法违规行为及重大安全隐患,从重从快,顶格处罚。(三)挂牌督办。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突出工地和排名靠后的工地挂“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督办工地”牌,问题(包括实体、行为、制度、体系)全面整改完成并经监督机构核查符合条件的,方可申请摘牌,挂牌时间不少于1个月。对事故工地即时挂“安全生产事故整治督办工地”牌,挂牌时间不少于三个月。(四)公开曝光。对各方责任主体“不诚信行为、不良行为、重大隐患、严重违法行为、安全事故”等5个方面的信息公开
12、曝光。七、工作要求(一)认识到位。各部门、各企业要深刻认识当前施工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立即行动起来,切实抓好施工安全整治行动,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二)责任到位。各部门、各企业要把工作任务细化到人,把责任落实到人。尤其是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要亲自抓,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带班检查等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实施工安全整治行动的工作要求。(三)排查到位。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要切实落实“日检、周检和月(季度)检”要求,既要全面排查施工现场实体每一部位、每一环节的安全隐患,更要全面排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度、行为的完备性、规范性,做到不留盲
13、区,不留死角。(四)整改到位。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实施台账化管理,做到整改内容、标准、措施、时间进度和责任人“五落实”,即查即改,边查边改,逐一整改销号;台账由建设、施工、监理等各责任主体责任人共同签字确认,留存工地现场备查。监理单位要严格履行监理报告制度,对于重大安全隐患,或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拒不停工等情形,要即时报建设单位和监督机构。(五)执法到位。市、各区监督机构要秉持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和廉洁执法的原则,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处罚和追责问责力度,要把对企业安全责任不落实的问责和处理挺在前面,敢于动真,敢于碰硬,随查随处。市、各区(新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将执法数量、执法成效与对各区、各监督机
14、构的督查、考核挂钩。(六)宣传到位。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媒介),及时报道行动进展情况,宣传典型经验做法,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强化宣传教育,形成声势,营造良好活动氛围。整治行动期间,请各区(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前海管理局相关部门、市质监站、市市政站每日通过微信报送“施工安全整治行动”执法工作统计表(附件2),每半个月报送汇总表;每月1日、16日报送“施工安全整治行动”停工整改统计表(附件3)和“施工安全整治行动”重大安全隐患统计表(附件4),并于每季度第三个月25日前将整治工作总结上报市住房建设局。附件: 1. 企业“三级三层”安全生产检查用表实施细则
15、2.“施工安全整治行动”执法工作统计表3.“施工安全整治行动”停工整改统计表4.“施工安全整治行动”重大安全隐患统计表附件1企业“三级三层”安全生产检查用表实施细则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在“百日亮剑行动”检查表的基础上,对企业自查用表进行修改完善。现将检查用表具体实施要求如下:1.施工企业要成立项目部安全检查小组,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安全检查小组要制定日常检查工作方案,明确人员分工、组织形式、检查计划、检查要点等内容。每日安全检查可根据当天安全生产要点突出重点进行检查,但每周要对施工现场存在的所有检查项进行全覆盖检查。2、
16、施工企业要根据现场实际施工阶段对检查用表的内容进行筛选,对于当前施工阶段不涉及的检查内容进行标识。3、企业每次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注明部位并留有影像记录。安全隐患整改应留有整改前后对比影像记录。4、施工企业项目部周检同监理单位周检合并进行。监理单位每周对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及周检工作质量进行评价。5、我局将不定期对企业落实安全自查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于开展安全自查流于形式、填写内容弄虚作假的企业,我局将严厉查处。11表一 项目安全小组日检自查表项目名称施工阶段检查部位检查时间序号检查项目存在问题(注明部位、描述问题、附照片)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截止日期整改闭合1是否对排查出的隐患实施台
17、账化管理,是否做到整改内容、标准、措施、时间进度和责任人“五落实”2隐患整改台账是否由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责任人共同签字确认,并留存工地现场备查持证上岗1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文明施工1泥头车出入场是否有超高装载;是否带泥上路2施工现场防尘措施、排水设施、防污染措施是否落实普通脚手架1悬挑架钢梁设置是否符合方案要求2立杆基础、立杆底部垫板、扫地杆设置及排水情况是否符合要求3连墙件是否按方案要求设置4安全网、脚手板设置及作业层脚手架防护是否符合要求5是否存在超负荷堆载情况附着升降式脚手架1附着支座设置和使用是否符合要求2架体防护是否符合要求3架体升降前,是否检查升级条件。升降过程是否符合要求
18、4安拆单位、安拆人员资质是否符合要求。安拆、升降时是否设置安全警戒区及专人监护吊篮1吊篮防坠安全锁标定是否在有效期,上限位装置是否灵敏有效,是否单独设置挂设安全带的专用安全绳及安全锁扣2配重块是否有破损,是否锁定3钢丝绳是否存在应报废的缺陷,安全钢丝绳是否单独设置,型号规格是否与工作钢丝绳一致,吊篮运行时安全钢丝绳是否处于张紧悬垂状态4吊篮内作业人员是否超过2人,作业人员是否从地面进出吊篮5吊篮平台周边防护栏杆、挡脚板的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6吊篮内施工荷载是否分布均匀,荷载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基坑工程1是否设置人员上下基坑的专用通道,基坑周边是否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降水井口是否设置防护盖板或围
19、栏2基坑结构、基坑周边地面、道路以及坑内施工坡道是否明显变形、开裂;基坑壁是否漏水严重;基坑内外排水是否通畅,是否积水3基坑土方开挖是否有超挖,或支撑架设是否及时;基坑顶是否超载;施工机械与基坑边距离是否符合要求 4是否按设计和施工方案要求分层、分段开挖5土钉、锚索是否及时检测,检测结果是否符合设计要求6是否按设计要求进行监测并及时提交监测报告,监测数据异常是否按规定采取措施;如超标是否按规定组织安全评估、专家评审并处理7基坑内上下垂直作业是否有防护措施;土方机械、施工人员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地下暗挖工程1暗挖开挖面及支护结构是否按方案实施,是否存在超挖,支护不及时的问题。超前支护或加固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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