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工作方案.doc
《长春市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工作方案.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长春市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工作方案.doc(20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长春市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长春市自2016年6月23日被确定为首批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以来,统筹对全市各行业各领域市场资源进行“从项目点到行业线再到区域面”的有机整合,形成了“一条主线始终全程引领、十大创新举措深度拉动、十大板块畅享精彩活动、成员单位密切协同联动”的工作体系,有效开创了领域分类引导、区域广泛覆盖、全民深度参与的文化消费新格局,在探索具有长春特色的促进文化消费模式,引领示范带动区域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实效,较好地完成了试点工作任务。2020年12月25日,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
2、点城市名单的通知(文旅产业发202097号)中确定,长春市被命名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全国共15个)。按照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工作总体部署要求,结合全市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顺应文化和旅游消费提质转型升级新趋势,深化文化和旅游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从供需两端发力,推动形成若干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的经验模式,探索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长效机制,培育壮大文化和旅游消费新业态新模式,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长春
3、现代化都市圈、推动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二、工作目标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政策保障体系更加健全,消费环境更加优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更加丰富,文化和旅游消费保持快速增长态势。居民人均文化娱乐支出占消费支出比例超过6%,旅游收入增速保持两位数以上增长,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三、重点任务(一)强化政策保障,构建文化和旅游消费良好发展环境。1.强化资金支持。制定文化和旅游消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着力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支持文艺作品创作生产、文化产业园区建设、智慧景区智慧酒店建设和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支持增加优质消费供给。加大对文化和旅游消费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
4、,对具有引领作用的文化和旅游消费活动项目给予重点扶持。支持开发培育航线,推进航空交通建设,完善航空运输网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局、市发市发改委、民航吉林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列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其他有关部门或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下同,不再列出。2.强化用地保障。对于利用现有文化遗产、大型公共设施、知名院校、科研机构、工矿企业、大型农场开展文化、研学旅游活动,在符合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经征求相关主管部门意见同意后,上述机构土地权利人利用现有房产兴办住宿、餐饮等旅游接待设施的,可保持原土地用途、权利类型不
5、变;土地权利人申请办理用地手续的,经批准可以协议的方式办理。在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对使用荒山、荒地、荒滩及石漠化土地建设的冰雪项目和乡村旅游项目,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责任单位:市规自局、市文广旅局。3.强化金融支持。积极拓宽抵质押物范围,依法合规开展景区企业经营权和门票收费权质押以及旅游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林权抵押等贷款业务,积极支持文化旅游经营主体稳步发展。支持打造冰雪和避暑旅游项目,探索PPP等创新业务模式,特定资产收费权支持贷款业务。对知名旅游集团、3A级以上旅游景区及年客流量超过50万人次的旅游
6、景区,提供融资服务,主动研发新兴信贷产品和定制化融资方案。责任单位:银保监会吉林监管局、市金融办、市文广旅局。4.支持金融机构开发惠民产品。支持银联吉林分公司、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文化和旅游消费联名银行卡,并给予特惠商户折扣、消费分期等用户权益。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有针对性地拓展文化旅游消费类信贷业务模式,开发不同首付比例、期限和还款方式的信贷产品。对重要文旅产业、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具有特色和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提供授信,同时提供理财、个人消费类贷款等一站式个性化服务。责任单位: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银保监会吉林监管局、中国银联吉林分公司、市金融办、市文广旅局。5.开发保险产品。持续引导、鼓励
7、保险公司开发多样化保险产品,做好保险理赔服务。鼓励保险公司加大对滑雪场、旅行社、景区等场所的业务拓展力度,充分了解市场承保需求,进一步完善保险产品,提供公众责任险、组织者责任险、雇主责任险、旅行社责任险、短期意外险、财产一切险等涵盖财产、责任、意外等险种的系列保险新产品。责任单位:银保监会吉林监管局。6.完善用水用电用气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落实宾馆饭店与一般工业企业同等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政策。不断优化用水用电用气便民服务,提升城市供水供电供气管理整体服务水平,设立抢险、报修和服务电话,确保24小时不间断服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建委。7.开展景区门票降价工作。按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要求,继续推
8、动由我市定价管理的国有景区门票降价工作,制定实施景区门票减免、景区淡季免费开放等政策。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文广旅局。8.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支持文旅企业发展措施。积极对接国家、省关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支持文旅企业发展相关政策,制定长春市关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支持文旅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进一步支持文旅企业有效应对疫情,推动文旅产业持续高质量发展,发挥对全市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市财政局(二)增强供给能力,提高文化和旅游产品服务供给质量。9.培育文化和旅游消费节会活动。持续举办电影节、冰雪节、消夏艺术节、吉林冰雪产业博览会、中国(长春)国际动漫艺术博览会、东北亚(长春)
9、文化和旅游商品博览会等重大节会活动;举办文化和旅游消费季活动,适时推出惠民文旅消费券,提升惠民文化旅游消费支付系统功能。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局、市财政局、市贸促会、中国银联吉林分公司。10.开展公益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全市各级公共服务事(企)业单位阵地作用,每年文化艺术普及培训50万人次,扶持群众文艺团体发展,启动长春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选工作。开展新春文化大集、新春秧歌大赛、伊通河之夏、消夏阅读季、朝鲜族传统文化体育嘉年华等系列文化和旅游公益活动。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市财政局。11.开展消费示范城市建设。进一步巩固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建设成果,在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基础上,推动国家
10、消费中心城市建设。鼓励建设集合文创商店、特色书店、小剧场、文化娱乐场所等多业态的消费集聚地,促进文化旅游创意、购物、餐饮、娱乐等多要素融合聚集发展,组织开展文化旅游消费示范特色街区创建评定工作。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12.打造特色演艺产品。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重点提升长影周末音乐会、戏剧星期六、快乐星期天、雕塑公园演出等中小型文化旅游演艺产品。采取指导申报国家艺术基金、专项资金等方式,支持长春演艺集团和其他驻场演出机构创排综合文化旅游驻场演出精品项目。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局、市财政局。13.丰富广播电视消费产品。支持吉视传媒集团吉视文旅轮播
11、频道、点播专区、吉视传媒手机APP开发,双向推送“周末去哪儿”、电视端智慧酒店推广和智慧旅游平台建设与应用,为市民提供多元化、多层次的文化旅游出行选择。引导长春广播电视台发展IPTV电视,开展IPTV增值业务,不断增加家庭娱乐性和民生服务等应用,最大限度地满足不同类型、不同年龄层次用户的需求。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局。14.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研究制定关于加快推进长春市全域旅游发展的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工作,着力开发会展旅游、体育旅游、康养旅游、研学旅游、自驾车旅居车旅游、森林旅游等产品,支持红色旅游景点景区建设,促进旅游新业态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市林业和园林
12、局15.实施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制定出台关于促进长春市乡村旅游发展提质升级的实施意见,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丰富产品供给。组织开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美丽休闲乡村以及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经营单位A级评定工作。结合重要农时农事,开展精品路线景点推介活动,创新推介形式和载体,建设“互联网+”休闲农业平台。推进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建设,对重点支持发展的集中连片乡村旅游点和纳入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的重点村、新评定为5A级、4A级的乡村旅游经营企业、新评定为国家金宿级(5星)、银宿(4星)的旅游民宿,予以适当奖补。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局、市财政局。16.开发中医药养生旅游资源。促进文化旅游资源与中
13、医药资源有效结合。鼓励景区、企事业单位、医疗保健机构等市场主体,针对不同游客需求,开发中医药观光旅游、中医药文化体验旅游、中医药养生体验旅游、中医药会展节庆旅游等产品。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市中医药管理局17.加大公共服务设施保障。推动符合条件的旅游景区基础设施项目申请纳入文化旅游提升工程专项,积极申请中央、省级预算内资金支持。推动实施游客服务中心运营补贴项目,对游客服务中心公共服务设施进行运营项目补贴。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级专项资金,重点扶持A级景区内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旅游厕所建设水平,为游客提供整洁舒适的如厕环境。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18.加强景区安全服务水
14、平。督促开展A级景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建立完善监管措施制度和警示标识,督促指导依法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提高旅游景区管理服务水平,推动A级旅游景区品质提升。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9.打造高品质旅游景区。组织开展A级旅游景区评定工作,支持景区(点)完善和提升游客咨询、标志标识、旅游厕所等要素功能;重点做好梦吉林文旅综合体、神鹿峰旅游度假区、马鞍山影视基地、长春冰雪新天地等新型复合性景区的服务工作。推广景区门票预约制度,合理确定并严格执行最高日接待游客人数规模。到2022年,全市5A级国有景区全面
15、实行门票预约制度。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20.强化智慧景区建设。探索数字化景区建设,实现免费Wi-Fi、通信信号、视频监控全覆盖,为消费者提供专属的景区服务、定向导流,引导景区对现有信息系统的移动化、信息化、数字化实施升级。加强与旅游广播等媒体合作力度,针对不同季节产品特点,设计开发特色突出的旅游线路,通过多种媒体形式加大宣传推介力度,为游客和市民提供指导和便利。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市政数局。21.营造吸引入境游氛围。组织A级旅游景区制作多语种的景物介绍牌、标识牌,引导景区景点、餐饮住宿、娱乐等场所提供多语种服务,鼓励演出场所开发一批适应外国游客需求的旅游演艺节目,并在宣介平台上推荐。责任单位
16、:市文广旅局、市财政局。(三)优化消费环境,提高文化和旅游消费便捷程度。提升文化和旅游消费支付便利化水平。22.促进长春市民卡扩大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长春市民卡的信息存储、身份识别、电子凭证、信息查询和电子支付等功能,扩大其在政府公共管理和城市公用事业服务各领域覆盖范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23.推进移动支付便民工程。提高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银行卡受理使用便捷度,推广移动互联网新兴支付方式,有效扩大“云闪付”等移动支付产品的应用范围。力争到2022年,全市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除现金支付外,都能支持银行卡或移动支付。责任单位: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市文广旅局、中国银联吉林分公司。24.扩展文化消费场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长春市 国家 文化 旅游 消费 示范 城市 工作方案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