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84万套驱动电机及电动总成核心零部件生产线改扩建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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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 84 万套驱动电机及电动总成核心零部件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年产 84 万套驱动电机及电动总成核心零部件生产线改扩建项目项目代码 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 地理坐标 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670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三十三、汽车制造业 71、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67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南京市溧水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
2、(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溧审批投备2022331 号 总投资(万元)57097 环保投资(万元)1305 环保投资占比(%)2.29 施工工期 三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用地(用海)面积()不新增用地面积,本项目用地面积 70000,均依托现有厂区实施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无 规划情况 规划名称:南京市溧水县经济开发区西区规划(研究)2008-2015 审批机关:溧水县人民政府 审批文件名称:溧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县经济开发区西区规划的批复 审批文号:溧政函200826号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南京溧水经济开发区西区跟踪环境影响报告书 审查机关:南京市溧水区环境
3、保护局 审查文件名称:关于南京溧水经济开发区西区跟踪环境影响报告书 2 的审查意见 审查文号:溧环规20164号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根据 关于南京溧水经济开发区西区跟踪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溧环规20164号):(一)结合南京市溧水区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优化西区规划,避免企业和学校、居民以及企业与企业之间污染相互影响。本项目用地符合南京市溧水区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要求。(二)优化产业结构,进一步完善产业布局。严格按照规划批复及产业政策要求引进企业,鼓励环境污染小、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项目入区;根据用地规划与空间布局要求合理安排入区企业用地。本
4、项目符合规划环评批复及相关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园区用地规划要求。(三)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西区长乐大道以北地区,尽快做好与西区污水处理厂管网衔接工作。进一步优化废水收集系统,提高污水可生化和处理效率。项目所在地污水管网已铺设到位,生产废水处理达标后接管西区污水处理厂。(四)进一步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继续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试点,推广用水梯度利用、中水回用、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提高开发区产业的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推动企业ISO 14000体系认证和清洁生产审核,各企业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全面提高清洁生产水平。企业将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全面提高清洁生产水平。(五)对区内现有企业污染防治措施进行综合整治。
5、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建设未到位的企业,以及污水未接管的企业应限期责令整改。加强废气排放企业的监控,促进产业升级、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措施优化,有效削减废气排放量;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要求对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严格按照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要求布设企业废水、废气排放口,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应安装在线监测系统。项目产生的废气经处理达标后排放,生产废水处理达标后接管西区污水处理厂,企业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企业将按要求布设废水、废气排放口。项目建设符合南京溧水经济开发区西区跟踪环境影响报告书审 3 查意见的要求。其
6、他符合性分析 1、“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 根据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与本项目距离最近的国家级生态红线区域为南京无想山国家级森林公园,位于本项目东南侧,与本项目直线距离约为13.2 km,本项目不在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要求;根据 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 2020 1号),与本项目距离最近的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为秦淮河(溧水区)洪水调蓄区,位于本项目西南侧,与本项目直线距离约875 m,本项目不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符合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
7、苏政发20201号)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2021 年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根据实况数据统计,南京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为 300 天,同比减少 4 天,达标率为 82.2%,同比下降 0.9 个百分点。其中,达到一级标准天数为 91天,同比减少 6 天;未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为 65 天(其中,轻度污染 61 天,中度污染 4 天),主要污染物为 O3和 PM2.5。各项污染物指标监测结果:PM2.5年均值为 29 g/m3,达标,同比下降 6.5%;PM10年均值为 56 g/m3,达标,同比持平;NO2年均值为 33 g/m3,达标,同比下降 8.3%;SO2年均值为 6
8、g/m,达标,同比下降 14.3%;CO日均浓度第 95 百分位数为 1.0 mg/m,达标,同比下降 9.1%;O3日最大 8 小时值超标天数为 52 天,超标率为 14.2%,同比增加 2.2 个百分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判定为不达标区。由引用数据可知(引用南京赛威汽车部件科技有限公司新建汽车发动机减振器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数据,监测时段2020年4月13日-4月19日,报告编号:HR20040204),项目所在区域非甲烷总烃监测浓度满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根据 2021 年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优良。纳入江苏省“十四五”水环境考核目标的 42 个地表水断面水质全
9、部达 4 标,水质优良(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类及以上)比例为 100%,无丧失使用功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劣类)断面。项目产生的污水接管西区污水处理厂,其纳污河流为一干河。根据南京溧水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评估报告一干河(西区污水厂)监测断面各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类标准。本项目废水、废气均得到合理处置,项目建设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底线。(3)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营运过程中用水来自市政管网,用电来市政电网,项目水、电供应充足,运行过程中通过加强管理等,做到合理利用资源和节约能耗,不会超出当地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经查市场准入负
10、面清单(2022年版),本项目不在其禁止准入事项中,符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相关要求;本项目不属于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宁政发2015251号)中包含的项目;对照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苏政办发2015118号),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建设项目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的决定 和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及其修订(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中限制类或淘汰类项目;项目用地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规定的禁止或限制用地项目,不属于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
11、和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禁止或限制用地项目;对照(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中的要求,本项目符合(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根据南京溧水经济开发区西区跟踪环境影响报告书,西区产业定位为:整个西区工业以加工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加工 5 制造业重点发展以汽车零部件制造与加工、食品药品加工、机械与装备制造等为代表的先进制造业,引进发展部分临空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着力引进和发展一批具备高科技含量和一定自主创新能力的高新科技企业,为本地区产业结构升级奠定基础。西区禁止引进的项目清单和鼓励、限制进入区的行业具体要求见下表。表表1-1 禁止入区行业名称禁止
12、入区行业名称 序序号号 要求要求 行业行业 禁止企业类型禁止企业类型 1 不符合产业定位、不符合国家政策、工艺落后,大排水量,大废气量 汽车零部件制造与加工 生产国家明令限制和淘汰的产品或使用国家明令限制和淘汰的工艺的汽车零部件制造与加工类企业 2 食品药品加工 铅锡软膏管、药用天然胶塞以及生产国家明令限制和淘汰的产品或使用国家明令限制和淘汰的工艺的食品药品加工类企业 3 机械与装备制造 生产国家明令限制和淘汰的产品或使用国家明令限制和淘汰的工艺的机械制造类企业 4 其他 化工、冶金等三类工业 表表1-2 鼓励、鼓励、限制限制入区的行业名称入区的行业名称 序序号号 行业行业 鼓励类鼓励类 限制
13、类限制类 1 汽车零部件制造与加工 汽车、摩托车整车及发动机、关键零部件系统设计开发、先进的轿车用柴油发动机开发制造、城市用低底盘公共汽车开发制造 农用运输车项目(三轮汽车、低速载货车)、单缸柴油机制造项目(先进的第二代单缸机除外)2 食品药品加工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药开发与生产、重大传染病防治疫苗和药物开发与生产 无新药、新技术应用的各种剂型扩大加工能力的项目(填充液体的硬胶囊除外)、维生素C原料项目、青霉素原料药项目 3 机械与装备制造 新型传感器开发及制造、数控机床关键零部件及刀具制造、大型、精密、专用铸锻件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 普通金属切削机床制造项目(数控机床除外)、普通剪板机、折弯
14、机、弯管机制造项目 本项目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属于汽车零部件制造与加工,不属于溧水经济开发区西区禁止或限制入区名单,项目建设与溧水经济开发区西区产业规划是相符的。(5)与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 6 表表1-3 项目与苏政发项目与苏政发202049号相符性分析号相符性分析 管管控控类类别别 重点管控要求重点管控要求 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 相相符符性性 长江流域 空间布局约束 加强生态空间保护,禁止在国家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投资建设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
15、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及农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目。本项目用地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不占用基本农田。相符 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或扩建化学工业园区,禁止新建或扩建以大宗进口油气资源为原料的石油加工、石油化工、基础有机无机化工、煤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岸线 1 公里范围内新建危化品码头。本项目不属于上述禁止建设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码头项目。相符 强化港口布局优化,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规划和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 年)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2017-2035 年)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未纳入长江干
16、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江干线通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码头项目和过江干线通道项目。相符 禁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独立焦化项目。相符 污染物排放管控 根据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本项目废水进入西区污水处理厂,总量在污水处理厂内平衡。相符 全面加强和规范长江入河排污口管理,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长江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加快改善长江水环境质量。本项目污水接管至西区污水处理厂,不直接排放。相符 环境风险防控 防范沿江环境风险。深化沿江石化、化工、医药、纺织、印染、化纤、危化品和石油类仓储、涉重金属和危险废物处置等重点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本
17、项目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滨淮大道 99 号现有厂房内,非沿江项目,且企业具有完善的风险防控措施。相符 表表1-4 南京市溧水区重点管控单元准入清单南京市溧水区重点管控单元准入清单 管控管控类别类别 管控要求管控要求 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 相相符符性性 江苏溧水经济开发区(西区)7 空间布局约束(1)执行规划和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相关要求。(2)优先引入:西区:加工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3)禁止引入:西区:铅锡软膏管、药用天然胶塞以及生产国家明令限制和淘汰的产品或使用国家明令限制和淘汰的工艺的食品药品加工类企业。本项目属于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属于禁止引入范畴,符合溧水经济开发区西
18、区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相关要求。相符 污染物排放管控 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按照规划和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要求进行管控。本项目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格执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相符 环境风险防控(1)园区建立环境应急体系,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储备,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2)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其他存在环境风险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制定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3)加强环境影响跟踪
19、监测,建立健全各环境要素监控体系,完善并落实园区日常环境监测与污染源监控计划。企业将制定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相符 资源利用效率要求(1)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能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等均须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2)按照国家和省能耗及水耗限额标准执行。(3)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园区建设,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本项目采用的生产工艺、设备、能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等均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企业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能耗及水耗限额标准。相符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2、产业政策相符性、产业政策相符性 本项目属于汽车零
20、部件生产项目,对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的决定、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2013年修正),不在限制类、淘汰类目录中。本项目属于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苏政办发2015118号)中限制淘汰目录。3、与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防治要求相符性与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防治要求相符性 8 表表1-5 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相关文件相符性分析表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相关文件相符性分析表 序号 文件 要求 本项目情况 相符性分析 1 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第十条“鼓励使用通过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环保型涂料、油墨、胶
21、粘剂和清洗剂;淘汰以三氟三氯乙烷、甲基氯仿和四氯化碳为清洗剂或溶剂的生产工艺。清洗过程中产生的废溶剂宜密闭收集,有回收价值的废溶剂经处理后回用,其他废溶剂应妥善处置;含VOCs产品的使用过程中,应采取废气收集措施,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与逸散,并对收集后的废气进行回收或处理后达标排放。”根据检测报告(见附件13),本项目使用的涂敷粉符合工业防护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要求,胶粘剂符合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要求,清洗剂符合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要求。(1)本项目使用的清洗剂不含三氟三氯乙烷、甲基氯仿和四氯化碳组分,清洗剂配水使用,清洗废水排放至厂区污水站处理。本项目已采取废
22、气收集措施,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与逸散,并对收集后的废气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2)绝缘树脂、涂敷粉、胶粘剂、清洗剂等密闭储存,不露天放置;危废库危废密闭储存。相符 2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文)(一)大力推进源头替代。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水性、辐射固化、植物基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VOCs含量的胶粘剂,以及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等,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企业应大力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木器涂料、
23、车辆涂料、机械设备涂料、集装箱涂料以及建筑物和构筑物防护涂料等。鼓励加快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等研发和生产。(二)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含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3 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生产、进口、销售、使用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料和产品,其挥发性有机物本项目使用的绝缘树脂、涂敷粉、胶粘剂、清洗剂等,相符 9(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19号)含量应当符合相应的限值标准。生产场所、生产设备应当按照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要求设计、安装和有效
24、运行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或者净化设施;固体废物、废水、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气应当收集和处理;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物料应当密闭储存、运输、装卸,禁止敞口和露天放置。其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符合相应的限值标准。本项目将按照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要求设计、安装和有效运行挥发性有机物净化设施。本项目已采取废气收集措施,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与逸散。绝缘树脂、涂敷粉、胶粘剂、清洗剂等密闭储存,不露天放置;危废库危废密闭储存。4 关于进一步加强涉VOCs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有关要求的通知(宁环办202128号)生产流程中涉及VOCS的生产环节和服务活动,在符合安全要求前提下,应按要求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
25、进行。无法密闭的,应采取措施有效减少废气排放,并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或密闭空间的,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0.3米/秒。VOCS废气应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原则,收集效率应原则上不低于90%。本项目废气采取密闭或较密闭空间或集气罩收集措施,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与逸散。相符 10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 1、项目由来、项目由来 南京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11 月 26 日,经营范围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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