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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毕节摩托车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迎龙镇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前言 一,指导思想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 迎龙政府成立迎龙镇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迎龙镇政法书记、安监办公室、迎龙镇派出所、交巡警。 具体职责: 镇安监办。负责全区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要求,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整治措施,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完成市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工作。 镇派出所: 三,工作目标及原则 (一)总体目标 1、总体目标。 (1)全镇无牌无证摩托车得到彻底根除,报废摩托车得到有效清理,摩托车安全管理基 础得到进一步加强。
2、(2)无证驾驶摩托车、二轮摩托车超载、不戴头盔、三轮摩托车非法载人违法行为得到 有效遏制。摩托车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摩托车较大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3)盗抢摩托车等涉车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力打击,社会治安环境及摩托车加以经营秩 序明显改善。 (4)摩托车下乡政策得到深入实施,农民群众出行难、不安全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5)积极稳妥开展整治,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维护社会稳定,不印发群体行事 件或不稳定因素。 2、具体目标 (1)二轮摩托车无超载,三轮摩托车无非法载人;无牌无证摩托车排查登记率达到100%; (2)摩托车上牌率、驾驶人持证率、驾乘人员头盔佩戴率达到100%; (3)
3、摩托车交强险投保率达到100%; (4)2021年1月5日后全区摩托车销售点带牌销售率达到100% (5)非法拼装、报废摩托车,不属国家公告目录的摩托车销毁率达100%; (6)进入有维修资质的修理厂、站、场维修的摩托车合法率达到100%; (7)摩托车年审率达到100% (8)收费停车场(库)停放的摩托车牌证齐全率达到100%; (9)全镇主干道、重要支路及其路口无摩托车乱停乱放现象。 (二)工作原则。 1、“先清理、后整治”原则。先行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全面掌握全区无牌无证摩托车底数并建立相应台账,后组织综合力量,对无牌无证摩托车,二轮摩托车、拼装摩托车、报废摩托车、涉嫌盗抢摩托车以及无证
4、驾驶摩托车,二轮摩托车超载、不戴头盔,三轮摩托车非法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整治。 2、“边纳入、边规范”原则。对符合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等有关规定的,纳入规范管理。对不符合纳入规范管理条件的无牌无证摩托车边纳入,边规范,全面推行摩托车带牌销售工作。 3、“尊重历史、以人为本”原则。2021年3月31日前,对主动申报登记的无牌无证摩托车,以教育、训诫为主,并参照重庆市焦点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渝家电领发【2021】 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 4、“文明治理、确保稳定”原则。紧紧围绕“保民生、促和谐、保稳定、促发展”的总体要求,加强执法监管,始终坚持依法整治、文明整治、人
5、性化执法;对涉及社会稳定等敏感问题,要统筹考虑、稳妥处置,既严格执法又确保社会稳定,实现整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有效的有机统一。 四、整治对象及步骤 (一)整治对象:全镇违法摩托车,重点整治农村地区的无牌无证摩托车、摩托车超速、超载、不戴头盔、 二、三轮摩托车非法载客和摩托车非法生产、销售等违法行为。 (二)整治步骤。专项整治行动分宣传发动、集中申报登记、集中拉网式排查整治、检查验收四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1月10日1月31日) (1)各村、社区居委会及各相关部门应按照专项整治行动的目标任务、方法步骤,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 (2)镇安监办等
6、部门要侧或制作摩托车安全宣传专题片和宣传资料,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摩托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办牌办证的必要性以及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等内容。 (3)按照“政府领导、镇包村社居、村居包住户”的原则,各村居委会组织综治力量,对辖区无牌无证摩托车开展拉网式的全面排查,建立台账,督促群众办理和完善摩托车牌证手续。各村街道办事处于2021年2月1日前将排查情况台帐,报送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4)各村、居委会应在辖区显著位置、摩托车集中区域,主要交通干道悬挂摩托车专项整治标语,张贴宣传画和摩托车集中整治通告,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摩托车专项整
7、治宣传活动。 (5)街道办事处及其行政村、居委会,各派出所、交巡警支队应动员区域内无牌无证摩托车车主主动办牌办证,督促摩托车驾驶人在摩托车油箱两侧显著位置免费粘贴安全警示标志,达到摩托车台台张贴、人人皆知的宣传效果。 2、集中申报登记阶段(2021年2月1日至3月31日) (1)设立摩托车办牌办证服务站或代办点,公示摩托车教师证申领和摩托车注册登记流程、办理需知以及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开展摩托车上牌上户工作。 (2)车主凭车辆合法证明或村(居)委会、辖区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盗抢、拼装摩托车证明,到辖区摩托车办牌办证服务站或代办点申报登记。 (3)区公安、卫生、质监、车辆检测、保险、机动车收回等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组成综合便民服务队,定期到偏远乡镇、街道、社区、工矿企业等摩托车较为集中的地区开展上门服务,简化工作流程,建立驾驶人体检、摩托车安全技术检测、交强险投保、车辆报废绿色通道,方便车主办理车辆注册登记、驾驶考试、车辆年检审、车辆报废等车管业务。 对符合摩托车登记条件或申请报考摩托车准驾资格证的,当场受理,手续完备的,在1个工作日内一次办结有关业务。 3、集中拉网式排查整治阶段(2021年4月10日6月15日)。 (1)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对摩托车生产、销售、保险、登记、交易、使用、维修、回收 等环节的排查整治工作并依法实施监管。 (2) 第 6 页 共 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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