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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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规范本规范是依据中石化(1996)建标字250号文通知,由我企业对原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SH3063-94进行修订而成。本规范共分六章和二个附录。这次修订关键内容是增补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在修订过程中,针对原规范中无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内容这个问题进行了广泛调查、研究,总结了近几年来石油化工企业对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实践经验,并征求了相关设计、生产、科研和检测仪制造等方面意见,对其中关键问题进行了数次讨论,最终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在实施过程中,如发觉需要修改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相关资料提供我企业,方便以后修订时参考。我企业地址:河南省洛
2、阳市中州西路27号由政编码:471003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油化工工程企业参与编制单位:中国石化集团兰州设计院中国石化集团燕山石油化工企业仪表厂深圳安惠实业企业关键起草人:王怀义 王毓斌 王子平1 总则101 为保障石油化工企业生产安全和/或人身安全,检测泄漏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浓度并立即报警以预防火灾和爆炸和/或人身事故发生,特制订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适用于石油化工企业泄漏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103 实施本规范时,尚应符合现行相关强制性标准规范要求。2 术语、符号21 术语211 可燃气体combustible gas本规范中可燃气体系指气体爆炸下限浓度(V)为1
3、0以下或爆炸上限和下限之差大于20甲类气体或液化烃、甲B、乙A类可燃液体气化后形成可燃气体或其中含有少许有毒气体。212 有毒气体to_ic gas本规范中有毒气体系指硫化氢、氰化氢、氯气、一氧化碳、丙烯腈、环氧乙烷、氯乙烯。213 最高许可浓度allowable ma_imum concentration系指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最高许可浓度,即工人工作地点空气中有害物质所不应超出数值。此数值亦称上限量。22 符号221 LEL可燃气体爆炸下限浓度(V)值。222 TLV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最高许可浓度值。3 通常要求301 生产或使用可燃气体工艺装置和储运设施(包含甲类气体和液化烃、甲B类液体储
4、罐区、装卸设施、灌装站等,下同)2区内及附加2区内,应按本规范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生产或使用有毒气体工艺装置和储运设施区域内,应按本规范设置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1 可燃气体或其中含有毒气体,一旦泄漏,可燃气体可能达成25LEL,但有毒气体不能达成最高许可浓度时,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2 有毒气体或其中含有可燃气体,一旦泄漏,有毒气体可能达成最高许可浓度,但可燃气体不能达成25LEL时,应设置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3 既属可燃气体又属有毒气体,只设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4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同时存在场所,应同时设置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注:2区及附加2区划分见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
5、置设计规范GB50058。302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应为一级报警或二级报警。常规检测报警,宜为一级报警。当工艺需要采取联锁保护系统时,应采取一级报警和二级报警。在二级报警同时,输出接点信号供联锁保护系统使用。303 工艺有特殊需要或在正常运行时人员不得进入危险场所,应对可燃气体和/或有毒气体释放源进行连续检测、指示、报警,并对报警进行统计或打印。304 报警信号应发送至工艺装置、储运设施等操作人员常驻控制室或操作室。305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必需经国家指定机构及授权检验单位计量器具制造认证、防爆性能认证和消防认证。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必需经国家指定机构及授权检验单位计量器具制造认证。防
6、爆型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还应经国家指定机构及授权检验单位防爆性能认证。306 凡使用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企业,应配置必需标定设备和标准气体。307 检测器宜部署在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释放源最小频率风向上风侧。308 可燃气体检测器有效覆盖水平平面半径,室内宜为7.5m;室外宜为15m。在有效覆盖面积内,可设一台检测器。有毒气体检测器和释放源距离,室外不宜大于2m,室内不宜大于1m。309 按本规范要求,应设置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场所,宜采取固定式,当不含有设置固定式条件时,应配置便携式检测报警仪。3010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宜为相对独立仪表系统。4 检测点确实定41 工
7、艺装置411 下列可燃气体、有毒气体释放源,应设检测器:1 甲类气体或有毒气体压缩机、液化烃泵,甲B类或成组部署乙A类液体泵和能挥发出有毒气体液体泵动密封;2 在不正常运行时可能泄漏甲类气体、有毒气体、液化烃或甲B类液体和能挥发出有毒气体液体采样口和不正常操作时可能携带液化烃、甲B类液体和能挥发出有毒气体液体排液(水)口;3 在不正常运行时可能泄漏甲类气体、有毒气体、液化烃设备或管法兰、阀门组。412 第4.1.1条要求可燃气体释放源处于露天或半露天部署设备区内,当检测点在释放源最小频率风向上风侧时,可燃气体检测点和释放源距离不宜大于15m,有毒气体检测点和释放源距离不宜大于2m;当检测点在释
8、放源最小频率风向下风侧时,可燃气体检测点和释放源距离不宜大于5m,有毒气体检测点和释放源距离小于1m。413 第4.1.1条要求可燃气体释放源处于封闭或半封闭厂房内,每隔15m可设一台检测器,且检测器距任一释放源不宜大于7.5m。有毒气体检测器距释放源不宜大于1m。414 当封闭或半封闭厂房内部署不一样火灾危险类别设备时,应在第4.1.1条要求可燃气体释放源7.5m范围内设检测器。415 第4.1.1条要求比空气轻可燃气体释放源处于封闭或半封闭厂房内,应在释放源上方设置检测器,还应在厂房内最高点易于积聚可燃气体处设置检测器。42 储运设施421 液化烃、甲B类液体储罐,应在下列位置设检测器:1
9、 在液化烃罐组防火堤内,每隔30m宜设一台检测器,且距罐排水口或罐底接管法兰、阀门不应大于15m。2 在甲B类液体储罐防火堤内,应设检测器,且储罐排水口、采样口或底(侧)部接管法兰、阀门等和检测器距离不应大于15m。422 液化烃、甲B类液体装卸设施,应在下列位置设检测器:1 小鹤管铁路装卸栈台,在地面上每隔一个车位宜设一台检测器,且检测器和装卸车口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5m;2 大鹤管铁路装置栈台,宜设一台检测器;3 汽车装卸站装卸车鹤位和检测器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5m。当汽车装卸站内设有缓冲罐时,应安本规范第4.1.2条要求设检测器。423 装卸设施泵或压缩机检测器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4.1.
10、1条、第4.1.2条和第4.1.3条要求。、424 液化烃灌装站检测器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封闭或半封闭灌瓶间,灌装口和检测器距离宜为57.5m;2 封闭或半封闭式储瓶库,应符合本规范第4.1.3条要求;半露天储瓶库四面每1530m设一台,当四面长小于15m时,应设一台;3 缓冲罐排水口或阀组和检测器距离,宜为57.5m。425 封闭或半封闭氢气灌瓶间,应在灌装口上方室内最高点易于滞留气体处设检测器。426 液化烃、甲B、乙A类液体装卸码头,距输油臂水平平面15m范围内,应设一台检测器。当无法安装检测器时,装卸码头可燃气体检测,应符合本规范第3.0.9要求。427 有毒气体储运设施有毒气体
11、检测器,应按第4.1.2条和第4.1.3条要求设置。43 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扩散和积聚场所431 明火加热炉和甲类气体、液化烃设备和在不正常运行时,可能泄漏释放源之间,约距加热炉5m或在防火墙外侧,宜设检测器。432 控制室、配电室和甲类气体、有毒气体、液化烃、甲B类液体工艺设备组、储运设施相距30m以内,并含有下列条件之一,宜设检测器:1 门窗朝向工艺设备组或储运设施;2 地上敷设仪表电力线缆槽盒或配管进入控制室或配电室。433 设在2区范围内在线分析仪表间,应设检测器。对于检测比空气轻可燃气体,应于在线分析仪表间内最高点易于积聚可燃气体处设置检测器。434 不在检测器有效覆盖面积内下列场所
12、,宜设检测器:1 使用或产生液化烃和/或有毒气体工艺装置、储运设施等可能积聚可燃气体、有毒气体地坑及排污沟最低处地面上。2 易于积聚甲类气体、有毒气体“死角”。5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51 系统组成及技术性能511 系统最基础组成应包含检测器和报警器组成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报警仪,或由检测器和指示报警器组成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也能够是专用数据采集系统和检测器组成检测报警系统。512 系统组成应满足以下要求:1 选择mV信号、频率信号或420mA信号输出检测器时,指示报警器宜为专用报警控制器;也可选择信号设定器加闪光报警单元组成报警器;至联锁保护系统及报警统计设备信号,宜从报警
13、控制器或信号设定器输出。2 选择触点输出检测器时,报警信号宜直接接至闪光报警系统或联锁保护系统,至报警统计设备信号能够闪光报警系统或联锁保护系统输出。3 可燃气体和/或有毒气体检测报警数据采集系统,宜采取专用数据采集单元或设备,不宜将可燃气体和/或有毒气体检测器接入其它信号采集单元或设备内,避免混用。513 当选择信号设定器和报警控制器时,应按本规范第3.0.3条要求设置报警统计设备,报警统计设备应含有报警打印及历史数据储存功效。报警统计设备能够是DCS或其它数据采集系统,也可选择专用工业微机或系统。514 检测器、指示报警器或报警器技术性能,应符合现行作业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通用技术要求GB1
14、2358相关要求。52 检测器选择521 可燃气体检测器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1 宜选择催化燃烧型检测器,也可选择其它类型检测器;2 当使用场所空气中含有少许能使催化燃烧型检测元件中毒硫、磷、砷、卤素化合物等介质时,应选择抗毒性催化燃烧型检测器或半导体型检测器;3 氢气检测宜选择电化学型或导体型检测器。522 有毒气体检测器型式,可依据被检测有毒气体具体特征确定:1 硫化氢、一氧化碳气体可选择定电位电解型或半导体型;2 氯气可选择隔膜电极型、定电位电解型或半导体型;3 氰化氢气体可选择凝胶化电解(电池式)型、隔膜电极型或定电位电解型;4 环氧乙烷、丙烯腈气体可选择半导体型或定电位电解型;5 氯
15、乙烯气体宜选择半导体型或光子电离型。523 有毒气体检测器选择,应考虑被检测有毒气体和安装环境中可能存在其它气体交叉影响。524 检测器防爆类型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1 依据使用场所爆炸危险区域划分,选择检测器防爆类型;2 依据被检测可燃性气体类别、等级、组别选择检测器防爆等级、组别;3 对催化燃烧型检验器,宜选择隔爆型;4 对电化学型检测器和半导体型检测器,可选择隔爆型或本质安全防爆型;5 对电动吸入式采样器应选择隔爆结构。525 依据使用场所不一样,按以下要求选择检测器采样方法:1 宜采取扩散式检测器。2 下列情况宜采取单点或多点吸入式检测器;a 因少许泄漏有可能引发严重后果场所;b 因为
16、受安装条件和环境条件限制,难于使用扩散式检测器场所;c 级(极度危害)有毒气体释放源;d 有毒气体释放源较集中地点。3 采取吸入式有毒气体检测器检测可燃性有毒气体时,宜选择气动吸入式采样系统。53 指示报警器或报警器选择531 指示报警器或报警器应分别含有以下基础功效:1 能为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检测器及所连接其它部件供电。2 能直接或间接地接收可燃气体和/或有毒气体检测器及其它报警触发部件报警信号,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给予保持。声报警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再次有报警信号输入时仍能发出报警。3 检测可燃气体测量范围:0100LEL;有毒气体测量范围宜为03TLV。在上述测量范围内,指示报警器应能分别
17、给明确指示;采取无测量值指示功效报警器时,应按本规范第3.0.3条要求,将模拟信号引入多点信号巡检仪、DCS或其它仪表设备进行指示。4 指示报警器(报警控制器)应含有为消防设备或联锁保护用开关量输出功效。5 多点式指示报警器或报警器应含有相对独立、互不影响报警功效,并能区分和识别报警场所位号。6 指示报警器或报警器发出报警后,即使环境内气体浓度发生改变,仍应继续报警,只有经确定并采取方法后,才停上报警。7 在下列情况下,指示报警器应能发出和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浓度报警信号有显著区分声、光故障报警信号:a 指示报警器和检测器之间连线断路;b 检测器内部元件失效;c 指示报警器电源欠压。8 报警统计
18、设备应含有以下功效:a 能统计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报警时间,计时装置日计时误差不超出30s;b 能显示目前报警部位总数;c 能区分最先报警部位;d 能追索显示以前最少1周内报警部位并区分最先报警部位。532 报警设定值应依据下列要求确定:1 依据本规范第3.0.2条要求,选择一级或一、二级报警;2 可燃气体一级报警(高限)设定值小于或等于25LEL;3 可燃气休二级报警(高限)设定值小于或等于50LEL;4 有毒气体报警设定值宜小于或等于1TLV,当试验用标准气调制困难时,报警设定值可为2TLV以下。533 指示误差和报警误差应符合下列要求:1 可燃气体指示误差:指示范围为0100LEL时,5L
19、EL。2 有毒气体指示误差:指示范围为03TLV时,10指示值:指示范围高于3TLV时,10量程值。3 可燃气体报警误差:25设定值以内。4 有毒气体报警误差:25设定值以内。5 电源电压改变小于或等于10时,指示和报警精度不得降低。534 检测报警响应时间应符合下列要求:1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扩散式小于30s;吸入式小于20s。2 有毒气体检测报警:扩散式小于60s;吸入式小于30s。6 检测报警仪表安装61 检测器安装611 检测比空气重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检测器,其安装高度应距地坪(或楼地板)0.30.6m。注:气体密度大于0.97kg/m3(标准状态下)即认为比空气重;气体密度小于0.9
20、7kg/m3(标准状态下)即认为比空气轻。612 检测比空气轻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检测器,其安装高度宜高出释放源0.52m。613 检测器宜安装在无冲击、无振动、无强电磁场干扰场所,且周围留有大于0.3m净空。614 检测器安装和接线按制造厂要求要求进行,并应符合防爆仪表安装接线相关要求。62 指示报警器或报警器安装621 当工艺装置或储运设施有中心控制室时,指示报警器或报警器应安装在中心控制室内。622 当工艺装置或储运设施设有中心控制室以外其它控制室或操作室时,其操作管辖区内设置可燃气体和/或有毒气体指示报警器或报警器,宜安装在该控制室或操作室内;需要时,其报警信号再转送至中心控制室。623
21、 指示报警器或报警器,应有其对应检测器所在位置指示标牌或检测器分布图。624 通常报警用报警系统,可使用一般仪表电源供电。625 下列情况检测报警系统,应采取不间断电源(UPS)供电;1 和自动保护系统相连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检测;2 人员常去场所可能泄漏级(极度危害)和级(高度危害)有毒气体检测。附录A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蒸汽特征表表A 可燃气体、蒸汽特征续表续表注:本表数值起源基础上以化学易燃品参考资料(北京消防研究所译自美国防火手册)为主,并和压力容器中化学介质毒性危险和爆炸危险程度分类HGJ43-91、石油化工工艺计算图表、可燃气体报警器JJG693-90进行了对照,仅调整了部分栏目标数
22、值;“蒸气密度”一栏是在原“蒸气比重”数值上乘以1.293,其密度为标准状态下。表B 有毒气体、蒸汽特征表注:本表中,第17项数值起源基础以上常见化学危险物品安全手册为主,并和工业企业卫生标准TJ36-79及有毒化学品卫生和安全实用手册进行了对照,第8项数值来自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第9项数值来自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85。环氧乙烷危害程度分级中来自石油化工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SH3047-93。用词说明对本规范条文中要求实施严格程度不一样用词,说明以下:1 表示很严格,非这么做不可用词正面词采取“必需”;反面词采取“严禁”。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
23、况下应这么做用词正面词采取“应”。反面词采取“不应”或“不得”。3 表示许可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么做用词正面词采取“宜”;反面词采取“不宜”。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能够这么做,采取“可”。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CSH30631999条文说明1 总则102 本规范适适用于石油化工企业泄漏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包含新建、扩建、改建及原有工艺装置和储运设施不进行任何改动仅增设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103 和本规范相关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作业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通用技术要求GB12358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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