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文件编制与审核作业指导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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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件编制与审核文件编制与审核 作业指导书作业指导书(JKEC/C-2013-作业指导书作业指导书-103)编编 写:写:罗秀梅、徐荣梅罗秀梅、徐荣梅 审审 核:核:批批 准:准:2013 年年 9 月月 1 日日 发布发布 2013 年年 9 月月 10 日日 实施实施 目目 录录 1 目的.1 2 适用范围.1 3 支持性文件.1 4 职责.1 5 工作程序.2 5.1 监理规划.2 5.1.1 工作程序.2 5.1.2 编制要点.2 5.2 监理实施细则.6 5.2.1 工作程序.6 5.2.2 编制要点.6 5.3 监理月报.8 5.3.1 监理报告.8 5.3.2 监理月报.8 5.
2、3.3 安全监理工作月报.8 5.4 监理日志.9 5.4.1 工作程序.9 5.4.2 编制要点.9 5.5 安全监理日志.9 5.5.1 工作程序.9 5.5.2 编制要点.10 5.6 个人监理工作日记.10 5.6.1 工作程序.10 5.6.2 编制要点.10 5.7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10 5.7.1 工作程序.10 5.7.2 编制要点.11 5.8 监理单位质量合格证明书.13 5.9 监理工作总结.13 5.9.1 工作程序.13 5.9.2 编制要点.14 5.10 安全监理工作总结.15 6.记录.15 文件编制与审核文件编制与审核作业指导书作业指导书 JKEC/C-20
3、13-作业指导书-103 1/34 1 目的目的 为规范监理文件的编制和报审工作,确保监理工作按照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以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相关规定执行,特制定本作业指导书。2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在提供监理咨询服务过程中,项目部所编制的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月报、监理日志、监理工作总结、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和监理单位工程质量合格证明书等文件均在此的管理范围内。各类文件的编制还应满足项目类型(市政)和属地化(外省市)的要求。3 支持性文件支持性文件 3.1 文件控制程序 JKEC/B-2013-程序文件-
4、001 3.2 工程监理服务质量控制程序 JKEC/B-2013-程序文件-020 3.3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T50319-2013 3.4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3.5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GB50328-2001 3.6 关于发布的通知 沪建交【2011】648 号 4 职责职责 4.1项目部负责对监理文件的编制和报审工作;项目部应将监理文件及时上报信息平台,并负责文件审批流程(见附件一)的发起;流程审核结束后,项目部应将审核记录打印存放于项目部;4.2 项目总监负责对监理工作策划文件(如,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等)的内部交底;4.3 公司总工程师
5、负责签发关键性的监理文件,如对重点项目的监理规划、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工作总结的审批;4.4 行政管理中心负责对监理文件的盖章确认工作。4.5 项目部各专业监理应填写个人监理工作日记,每周分级对监理个人日记进行审核确认,结果应用到个人绩效考核。文件编制与审核文件编制与审核作业指导书作业指导书 JKEC/C-2013-作业指导书-103 2/34 5 工作程序工作程序 5 5.1.1 监理规划监理规划 5.1.1 工作程序 5.1.1.1 监理项目部收到工程项目的设计文件后(同时结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审查意见等文件资料),在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进行编制;若分阶段提供施工设计图纸,可分阶段编制监理
6、规划;若安全监理方案单独编制,应按监理规划的要求审批。5.1.1.2 监理规划审批:总监负责在信息平台进行监理规划的报审,经事业部/子公司总工程师审核通过后,再经公司行政管理中心办理技术负责人批准手续(敲章);重点项目需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5.1.1.3 项目部的监理规划需在公司进行项目开工审核前完成报审工作,同时应于工程项目建设现场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如委托监理合同中注明监理规划应经建设单位认可,项目部应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召开前征得建设单位的书面认可);5.1.1.4 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如遇设计方案重大修改,承包方式发生变化,工期、质量等要求发生重大变化或原监理规划所确定的方
7、法、措施、程序和制度不能有效地发挥控制作用时,总监理工程师应按程序重新修订和报审;5.1.2 编制要点 监理规划编写的主要内容及其要点如下:5.1.2.1 工程项目概况 a)工程项目名称、工程等级、建筑地址、建筑规模、结构形式以及主要的设计参数(可包括单位工程组成和数量、地质情况、建筑特点及装饰标准、结构特点等);b)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单位、安质监机构等;c)工程建设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和安全文明施工控制目标。5.1.2.2 监理工作范围 应按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相关约定,明确在监理工程建设中所承担的监理工作任务范围,包括工期、质量、投资、安全文明等项工作,若单位工程
8、中有分部分项工程不属监理工作范围内应明确注明。5.1.2.3 监理工作内容 应按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相关规定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明确本工程监理工作内容。5.1.2.4 监理工作目标 根据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及监理工作内容确定相关的监理工作目标,主要包 文件编制与审核文件编制与审核作业指导书作业指导书 JKEC/C-2013-作业指导书-103 3/34 括:工程质量目标、工程进度目标、工程造价目标、安全文明目标等。5.1.2.5 监理工作依据 a)本工程设计文件、设计总说明及设计变更文件;b)国家和地方现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验收规范;c)现行的预决算定额、取费标准等;d)与建设监理相
9、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e)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f)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及协议;g)其他必要的文件。5.1.2.6 监理项目部的组织形式 监理项目部的组织机构的组建应适应监理工程特点和监理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必要时应按监理投标承诺和得到建设单位的认可。具体可参照相关作业指导书。5.1.2.7 监理项目部的人员配备计划 建立监理项目部的人员配备计划应包括:监理项目部全体人员姓名、监理职务、专业学历、技术职称、执业资格、履行监理工作阶段等内容。如在监理过程中人员配备有所调整,须按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条款征得建设单位同意。监理项目部人员配备计划表监理项目部人员配备计划表 编号:项目
10、名称 项目总监 履行工作阶段 施工准备 配置人数 桩基阶段 地基与基础阶段 主体结构阶段 装饰阶段 安装阶段 室外总体阶段 竣工扫尾阶段 总计人数 5.1.2.8 监理项目部的人员岗位职责 应按本监理项目部组织机构中新设置的监理岗位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一般按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组长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监理、监理员和信息档案管理员等建立相关的岗位职责。5.1.2.9 监理工作程序 文件编制与审核文件编制与审核作业指导书作业指导书 JKEC/C-2013-作业指导书-103 4/34 主要包括了以下监理工作程序:a)监理工作总程序;b)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程序;c)质量控制工
11、作程序;d)造价控制工作程序;e)进度控制工作程序;f)合同管理工作程序;g)组织协调工作程序;h)文明、安全施工监理工作程序;i)信息管理工作程序;j)交工监理工作程序;k)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程序;所建立的相关监理工作程序应结合本工程监理工作内容和工程特点,具有针对性、预见性和计划性。5.1.2.10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a)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b)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监理工作;c)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监理工作;d)施工阶段进度控制监理工作;e)施工阶段合同管理监理工作;f)施工阶段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g)信息资料的监理管理工作;h)组织协调的监理工作;i)工程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工作;j)工
12、程质量保修期监理工作。上述工作的内容分别制定相关的工作方法及措施,应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5.1.2.11 监理工作制度 监理工作制度必须包括:a)项目交底及开工/竣工审核制度 b)信息平台使用与考核制度 c)关键技术信息收集制度 d)风险评价及分级管理制度 e)特殊事项报告制度 文件编制与审核文件编制与审核作业指导书作业指导书 JKEC/C-2013-作业指导书-103 5/34 f)监理文件编制及审核制度 g)监理旁站工作制度 h)监理平行检测工作制度 i)项目部绩效考核制度 j)监理报告制度 k)竣工预验收制度 l)图纸会审工作制度;m)工地例会工作制度;n)监理工作信息资料管理工作制度
13、;o)工程质量问题、事故处理工作制度;p)施工报审和验收制度;q)其他必要的监理工作制度。5.1.2.12 监理实施细则编制计划及要求 应结合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编制监理实施细则计划并在监理规划内明确对于下述情形,必须编制专门的监理实施细则:a)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分项、分部工程;b)专业性较强、技术复杂的分项、分部工程需编制监理实施细则。5.1.2.13 监理工作设施 应根据监理大纲、委托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需求明确监理项目部所使用监理设施的名称、型号、测量精度、使用有效期(标定证书编号)、数量、使用人、使用阶段、设施存放处等内容。5.1.2.14 安全监理/安全生产
14、管理的监理方案 明确安全监理/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内容、工作程序、方法、制度和措施等。5.1.2.15 监理旁站方案 根据建设部于 2002 年发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02第 189 文)和公司监理旁站工作作业指导书JKEC/C-2013-作业指导书-108)规定,总监在编制监理规划时应当制定旁站监理方案,明确旁站监理的范围、内容、程序、项目清单和旁站监理人员职责等。5.1.2.16 建筑节能方案 根据(建质2006192 号)关于印发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公司建筑节能作业指导书规定。5.1.2.17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案 根据公司环境、职
15、业健康安全作业指导书规定。文件编制与审核文件编制与审核作业指导书作业指导书 JKEC/C-2013-作业指导书-103 6/34 5.1.2.18 民防监理方案 涉及民防施工内容的项目应根据上海市民防工程建设监理须知(2011 年 1 月 1日开始实施),编制民防监理方案。5 5.2.2 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 5.2.1 工作程序 a)编制原则:监理细则的编制应覆盖项目所有内容,不得有遗漏。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单独编制或按分部工程编制;监理项目部应分专业(按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002001 标准确定的 9大分部工程和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标准确定的节能
16、分部工程)在工程项目开展各专业工程监理工作之前,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编制(如遇特殊、复杂的子分部或分项工程也可独立编制监理细则)。当项目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分项、分部工程或专业性较强、技术复杂的分项、分部工程时必须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各分部工程细则中应明确旁站监理的内容和具体要求(或另行单独编制旁站监理工作计划)。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安全专项监理细则,具体按照安全监理作业指导书执行;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06第 058 号编制;民防监理实施细则:涉及民防施工内容的项目应根据上海市民防工程建设监理须知(2011 年 1 月 1 日开始
17、实施)编制。b)监理实施细则在编制完成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监理实施细则经批准后,加盖监理项目部章;c)监理实施细则应在该专业工程项目施工开始前编制完成(如委托监理合同注明监理实施细则应向承包单位交底时,应由总监或总监代表在该专业工程施工前组织向施工单位技术管理人员的交底工作);d)当发生工程变更、设计变更或原监理实施细则所确定的方法、措施和流程不能有效地发挥管理和控制作用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监理实施细则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使其具有操作性。5.2.2 编制要点 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的主要内容及其编写要点包括:5.2.2.1 专业工程概况与特点 文件编制与审核
18、文件编制与审核作业指导书作业指导书 JKEC/C-2013-作业指导书-103 7/34 对监理实施细则所涉及到的分部分项工程,根据施工图纸、设计交底和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以及相应的施工技术规程,突出分部分项工程、设计要求、建设特点、技术难点、关键点和施工工艺和操作方法。5.2.2.2 监理工作依据与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监理监理工作工作依据:依据:a)已批准的监理规划;b)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c)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工程质量验收规定:工程质量验收规定:a)根据工程建设特点和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以及相关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明确分部、分项工程的
19、具体内容以及各分项工程检验批的划分;b)针对检验批明确监理平行检验抽查样本数的规定;c)明确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检测项目内容;d)明确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内容和相应的合格标准;e)明确本专业工程应遵守的相关监理和验收规范文件。5.2.2.3 监理工作的流程 对监理实施细则所涉及的分项、分部工程,应根据所监理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编制监理工作的流程。根据“委托监理合同”所制定的监理工作范围,监理工作流程应包括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管理及施工安全文明控制等内容。5.2.2.4 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 结合监理规范、专业工程施工技术规程和质量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各子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控制
20、(包括原材料、中间及隐蔽验收等)、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现场管理及施工安全文明控制分别制定相应的控制要点。应突出针对性、实时性和可操作性,重点强调国家和地方强制性标准条文的规定,强调监理项目部对施工现场质保体系的督查工作等。5.2.2.5 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应针对质量上容易发生问题的重要工程部位,重要工序等质量与控制点详细写明监理措施或办法,目的是确保工程质量;监理影像资料的管理工作(包括影像资料所反映的工程具体部位和音像资料的数量要求);应针对本专业工程制定针对性的监理手段,如采取巡视、旁站和平行检验等方式;含风险等级3 级的专项实施风险的分部分项工程,明确风险跟踪节点,并编制专 文件编制
21、与审核文件编制与审核作业指导书作业指导书 JKEC/C-2013-作业指导书-103 8/34 项实施风险控制措施。5.2.2.6 监理旁站工作 根据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管理体系文件的规定,明确本分项或分部工程施工监理中开展旁站监理工作的具体内容(包括旁站监理的工作范围及要求,质量控制要求和措施以及相关的监理人员组织安排,参见监理旁站工作作业指导书)。5.2.2.7 现场监理的记录表式 现场监理的记录表式应监理实施细则中进行规定。5 5.3.3 监理月报监理月报 监理月报应包括监理报告(上海市项目要求,网络上报)、监理月报、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具体格式同时应满足属地化的要求。5.3.1 监理报告 根
22、据关于发布的通知(沪建交【2011】648 号)执行,每月上旬(10 号)前,在建筑建材业网站上报。含补充监理月报、监理专报、紧急报告三类。1)补充监理月报 监理月报是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由项目监理机构在施工阶段监理工作过程中形成,按月定期上报,记录监理日常工作的监理报告。2)监理专报 监理专报是项目监理机构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开展监理工作情况,以及发现问题和问题整改情况的反映,是重要事项的监理报告。3)监理紧急报告 监理紧急报告是施工现场发生重大质量安全隐患,项目监理机构提出整改要求,施工和建设单位拒不接受而可能产生严重后果时监理即时提交的报告。5.3.2
23、监理月报 5.3.1.1 监理项目部在工程建设监理期间每月定时(定为 25 日)由总监或总监代表进行编制;5.3.1.2 监理月报应于每月 5 日前报送建设单位(如委托监理合同中对监理月报报送时间另有约定的按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执行);5.3.1.3 项目部应按月(每月 30 日前)将监理月报上传至公司信息平台;5.3.1.4 监理月报样式及要点,见附表。5.3.3 安全监理工作月报 5.3.3.1监理项目部在工程建设监理期间每月(定为25日)由安全监理工程师编写安全监理 文件编制与审核文件编制与审核作业指导书作业指导书 JKEC/C-2013-作业指导书-103 9/34 工作月报,总监理工程师
24、签认;5.3.3.2 各事业部/子公司所属项目的安全监理月报,项目部应按月(每月 30 日前)将监理月报上传至公司信息平台;5.3.3.3 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应于每月 5 日前报建设单位和安全监督部门;5.3.3.4 安全监理工作月报样式及编制要点,见附表。5 5.4 4 监理监理日志日志 5.4.1 工作程序 5.4.1.1 监理日志应由经总监指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逐日填写,并应按规定由总监理工程师或相应授权人员在间隔不超过一周内签阅。5.4.1.2 监理日志每天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力求详细,主要反映监理工作情况。如涉及到具体文件和资料应注明相应文件和资料的出处和编号。5.4.1.3 监理日志样
25、式,由技术质量中心统一印制,事业部/子公司负责发放。5.4.2 编制要点 监理日志填写内容主要分五类:5.4.2.1 工程建设进度情况:应记录当日工程实际进度(必要时记录相应的合格工程量);如项目监理进行进度控制应根据已批准的进度计划与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以及建议采取的措施及相应落实情况。5.4.2.2 工程建设质量情况:应记录当日工程实际质量检查数据和状况,以及相关的质量验收记录和情况;并记录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的改进措施;以及相关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效果。5.4.2.3 工程材料审核情况:应记录当日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情况,见证取样复试情况、监理审核记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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