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PDF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PDF(122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 鑫元 稳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 2018 年第 2 号 )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鑫元 稳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 2018 年 第 2 号 ) 基金管理人: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 八 年 七 月 鑫元 稳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 2018 年第 2 号 ) 重要提示 鑫元 稳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于 2014年 5月 15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4488号文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
2、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3、,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 金。 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指中小微型企业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其发行人是非上市中小微企业,发行方式为面向特定对象的私募发行。因此,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较传统企业债的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更大,从而增加了本基金整体的债券投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 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
4、018年 6月 12日,有关财务数据 、净值表现 截止日为 2018年 3月 31日。 鑫元 稳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 2018年第 2号 )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1 第二部分 释义 .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6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14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18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32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33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34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44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 54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 55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56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6
5、1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63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65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66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 . 72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76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78 第二十部分 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01 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13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116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18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 119 鑫元 稳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 2018年第 2号 ) 1 第一部分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
6、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 鑫元稳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
7、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本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本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 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鑫元 稳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 2018年第 2号 ) 2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鑫元 稳
8、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 鑫元稳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鑫元 稳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 :指鑫元 稳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鑫元 稳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
9、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 2012 年 12 月 28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自 2013 年 6 月 1 日 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
10、、同年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29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并于 2012 年 6 月 19 日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鑫元 稳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 2018年第 2号 ) 3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
11、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 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基金 管理 有限公司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