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人民检察院电梯采购项目二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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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清丰县人民检察院电梯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TLZB-PYCG-2018-015采购单位:清丰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机构: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 期:二 O一八年七月1目 录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第二部分 谈判项目要求第三部分 谈判须知第四部分 谈判参数及技术要求第五部分 合同(文本)第六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2第一部分 谈判公告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清丰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清丰县人民检察院电梯采购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欢迎国内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1.1、项目名称:清丰县人民检察院电梯采购项目二次;1.
2、2、项目编号: TLZB-PYCG-2018-0151.3、采购内容:电梯的采购、安装、售后服务及旧梯拆除等(具体要求及技术指标详见谈判文件) 。1.4、供货期及安装期:接采购人供货通知后 9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等全部完成。1.6、采购预算:48.86 万元;二、供应商资格要求:2.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提供相关证明原件;2.4、投标项目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均可,提供售后服务承诺。 (
3、1)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 A级和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A级。具备 ISO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管理体系三大认证。(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3的乘客电梯 C级及以上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代理商所投产品制造商需满足制造商资格要求资质。(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操作证。(4)提供的电梯品牌要求为国际一线品牌。2.5、提供 2016年度,2017 年度带二维码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满一年
4、的不需提供)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6、供应商须提供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且在报名时间内) ;2.7、依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是否具有上述不良记录,以“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时间后的记录为准,提供加盖公章的网络截图。2.8、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三、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3.1、报名时间:2018 年 7月 18日2018 年 7月 20日;每天 9:00-11:3
5、0,15:0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3.2、报名地点:到黄河西路 86号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每套文件售价伍佰元(¥500 元) ,现金支付,售后不退;3.3、递交报名资料须携带以下证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公告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中需提供的资质证件等资料。 (注:以上资料要求出示原件,并留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两套,复印件须每页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支持邮寄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服务。四、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4.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 年 7月 23日上午 9时 00分。 44.2、竞争性
6、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濮阳市中原路阳光大厦三楼4.3、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五、谈判保证金:肆仟元(4000 元) ;谈判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肆仟元(4000 元整) 。缴纳形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帐或电汇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内。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账号:41001510834052500586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或谢东小区分理处)行号:105502000357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
7、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濮阳市政府采购网和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7、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8、联系方式5采 购 人 :清丰县人民检察院联 系 人 :储先生 电 话:0393-7217687地 址:清丰县人民路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 张女士电 话:0393-8581066地 址:黄河路西段 86号本公告解释权归采购人。6第二部分 谈判项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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