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意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化解钢铁煤炭等行业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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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社意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化解钢铁煤炭等行业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做好化解钢铁煤炭等行业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正定新区、循环化工园区和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扎实稳妥做好化解钢铁、煤炭等行业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关于在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贫发展过程中做好职工安置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63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化解钢铁煤炭等行业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
2、01613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八届十二次全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树立发展新理念,把握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做好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中的职工安置工作。坚持企业主体、地方组织、突出重点、依法依规的原则,更多运用市场办法,因地制宜、分类有序、积极稳妥地做好职工安置工作,切实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落实好各项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促进失业人员平稳转岗就业,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二、主要政策(一)支持企业内部分流1、支持企业利用现有场地、设施和技术,通过转型转产
3、、多种经营、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培训转岗等方式,多渠道分流安置富余人员。支持兼并重组后的新企业更多吸纳原企业职工。对企业为促进职工转岗安置开展的职业培训,可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2、支持企业开展“双创”,利用“互联网+”、国际产能合作和装备走出去,发展新产品、新业态、新产业,在优化升级和拓展国内外市场中创造新的就业空间。3、支持企业挖潜内部潜力,企业依法参加失业保险,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就业岗位,承诺不裁员、少裁员的,按规定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企业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5年以上的,可同时享受社会保险补助和岗位补助,单独享受社会保险补助的,可将社会保险补助人数由最高不超过企业实际参加失业保险人数
4、的50%提高到100%。在确保2年发放失业保险金待遇和落实援企稳岗补贴政策资金的前提下,可将部分结余的失业保险基金用于特定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在现有社会保险费补助基础上延长补贴期限。特定化解过剩产能企业由市政府确定,报省政府批准。(二)促进转岗就业创业1、对拟分流职工的钢铁、煤炭企业,要提前摸清拟分流职工底数,了解就业需求,制订再就业帮扶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指导和政策咨询。对拟分流安置人员在100人以上的,要举办专场招聘活动。2、对依法与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要及时办理失业登记,免费提供就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咨询等服务,纳入当地就业创业政策扶持体系。对失业人员要普遍开展转岗培训或
5、技能提升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单位长期停产职工也要开展转岗培训或技能提升培训,培训期间还应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3、对有创业意愿的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按规定提供创业培训,有针对性地提供创业指导、项目咨询和跟踪服务。支持创业平台建设,积极培育适应钢铁、煤炭行业职工特点的创业创新载体。对从事个体经营或注册企业的,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场地安排等政策扶持。(三)符合条件人员可实行内部退养对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之内、再就业有困难的职工,在职工自愿选择、企业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后,可实行内部退养。企业不得自行划定内退年龄,不能单方面强制职工
6、办理内退。职工办理内退后,仍然与企业保留着劳动关系,由企业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由职工继续缴纳,并按月发放基本生活费,达到退休年龄时,由企业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四)实行等待退休对因破产等原因无企业主体的,依法与职工终止劳动合同,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可由职工自愿选择领取经济补偿金或等待退休。选择等待退休的人员,在企业主体消亡时,企业在偿还拖欠的职工在岗期间工资和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的基础上,应一次性留足本人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基本生活费,由当地政府指定机构按月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代发基本生活费,个人缴纳部分由职工继续缴纳,达到
7、退休年龄时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对内部退养和等待退休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企业和个人可不再缴纳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五)给予特定就业政策补助对化解过剩产能企业“4050”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适当补助,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六)优势企业兼并重组鼓励政策支持兼并重组后的企业吸纳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对吸纳原企业职工达到30%以上的,以及地方国有企业组织化分流安置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的,按规定给予政策倾斜支持。(七)鼓励职工就业创业企业招用持就业创业证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失业人员,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企业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有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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