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办法】佳木斯市查处违法建筑责任追究暂行办法.docx
《【住建办法】佳木斯市查处违法建筑责任追究暂行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住建办法】佳木斯市查处违法建筑责任追究暂行办法.docx(9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住建办法】佳木斯市查处违法建筑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查处违法建筑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的正常秩序,有效遏制和及时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违法建筑,是指违反土地、规划、建设等有关法律法规,未经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批准的建筑物和构筑物,或违反相关部门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的建筑、构筑物。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佳木斯市区及所辖县(市)、乡(镇)、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内的违法建筑。第四条本办法
2、所涉及的责任追究,依照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处分审批权限,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章职责界定第五条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在查处违法建筑中应履行下列职责:(一)对辖区内出现的违法建筑一经发现,应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公共服务中心书面报告;(二)立即上门对违建户进行宣传劝阻,并做好记录,直到其停工或被依法拆除为止;(三)协助县(市)区、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组织的违法建筑拆除工作。第六条乡(镇)政府、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在查处违法建筑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违法建筑的日常巡查和防控工作,发现违法建筑或者接到村委会关于违法建筑的报告后,责令违法建设停止建
3、设、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可以组织拆除违法建筑或者报请县(市)区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拆除违法建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违法建筑的日常巡查和防控工作,发现违法建筑或者接到社区居委会关于违法建筑的报告,要及时向县(市)区政府报告并应组织人员到现场了解情况、做好记录,做好宣传劝阻工作,对违法建筑,经劝阻无效且继续施工的,报请县(市)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进行处理直到其停工或被依法拆除为止;(二)协助做好县(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组织的违法建筑拆除工作。(三)负责统计、上报有关违法建筑情况。实行月报制度,每月定期向县(市)区政府报告当月违法建筑的情况。第七条县(市)区政府在查处违法建筑中应履行
4、下列职责:(一)负责辖区内违法建筑的日常巡查、防控、监管、查处工作;对辖区查处违法建筑工作不力,不按规定进行查处,形成新的连片违法建筑,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二)对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的违法建设行为或接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关于违法建筑的报告,须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制止并查处;对不属于职责范围的,须及时移送市直有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三)负责统计、上报有关违法建筑情况。实行月报制度,每月定期向市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当月辖区内违法建筑查处情况。第八条各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在查处违法建筑中应履行下列职责:(一)市城管执法局作为佳木斯市区违法建筑查处工作的综合协调部门,
5、负责对各区违法建筑查处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负责组织市区城管执法人员,对在全市造成恶劣影响、各区政府拆除不力的违法建筑的查处工作;(二)县(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作为本地违法建筑查处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部门,牵头负责本辖区内违法建筑的日常巡查、监管和查处工作;(三)各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违法建设行为,要及时进行制止并查处;对不属于职责范围的,应及时移送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第九条其他各级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在查处违法建筑中应履行下列职责:(一)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对违法占用土地实施违法建筑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和处罚,并通报同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对已建或在建的违法建
6、筑进行拆除;(二)城乡规划部门负责规划区内的规划批后监管工作,对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反规划许可的建设行为及时依法予以制止,并对违法建筑依法处理;(三)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对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手续,从事违法建筑的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及时依法予以查处;(四)房产登记管理机构负责对未依法取得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城乡建设等部门审批手续或与审批内容不符的建筑物不予办理权属登记;(五)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对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施工的建设工程、对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建设工程及时予以查处;(六)水务部门负责对河道、行(泄)洪区以及列入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水库、湖泊等管理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并协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住建办法 办法 佳木斯市 查处 违法 建筑 责任 追究 暂行办法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