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评聘管理办法.doc
《员工评聘管理办法.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员工评聘管理办法.doc(14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运营专业技术系列员工评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实现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运营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化管理,建立运营专业技术系列发展通道,明确运营员工发展的阶梯,促进运营人才的吸引、培养和储备,特制定本办法,作为太平保险专业技术系列人员(含专员)管理办法(太平人事200893号)的补充。第二条 运营专业技术系列员工职业规划遵从以下原则:(一)建立完善的运营专业技术队伍职业生涯规划,激励技术专才不断进取,发挥潜能,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二)创造科学、充足的发展空间,提升运营专业技术队伍的归属感,吸引和保留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三)坚持“竞争、激励、
2、淘汰”的绩效导向,不断提升专业技术水平。第二章 管理工作组织架构 第三条 公司成立运营专业技术系列评聘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下设车险专业技术系列评聘工作小组;财产险、再保险专业技术系列评聘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一)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及职责1、管理委员会由董事长、总经理、条线分管领导、车险部、财产险部、再保险部、客户服务部、人事培训部、财务会计部负责人组成。2、工作职责(1)运营专业技术队伍发展战略的制定;(2)运营专业技术管理办法的制定、修改;(3)运营专业技术职务职数、聘任、违规处理、薪酬调整等事项的审定;(4)其它需管理委员会负责的事宜。(二)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及职责
3、1、工作小组由条线分管领导牵头,车险部、财产险部、再保险部、人事培训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2、工作职责(1)具体执行运营专业技术人员的常规管理工作,如组织任职资格考试、资格审核、拟定职数、聘任建议、异动管理等;(2)运营专业技术管理办法的解释;(3)其它需工作小组负责的事宜。第三章 人员范围与职责第四条 运营专业技术职务是指在运营岗位从事公司业务管理的职务。目前,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运营专业技术岗位包括:(一)车险:核保岗、承保管理岗、承保初审岗、核赔岗、查勘审核岗、查勘定损岗(包括复勘、大案)、车物核损岗、配件报价及价格维护岗、车物专家岗、调查岗、理算岗、人伤审核岗、人伤专家岗 、人伤查勘
4、岗、理赔诉讼岗、理赔管理岗、流程管理岗、自动化建设岗、品质检查岗(二)财产险:承保岗(分险种)、理赔岗(分险种)、查勘定损岗、风险控制岗(三)再保险:再保合同岗、再保临分岗第五条 运营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职责:(一)正确把握公司经营策略、准确评估风险,掌握市场动态;准确厘定费率,确定承保条件;(二)指导业务人员不断提高承保技术,有效控制风险,改善承保质量;(三)处理赔案时应做到主动、热情、迅速、准确、合理;(四)根据条款及业务制度,公正、合理地进行两核、再保工作,提供高质量的专业服务,促进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五)对承保及赔付情况进行分析,定期提交业务分析报告、业务承保建议及防灾防损建议;(六
5、)以产品为主体的营销规划和推动,渠道销售支持、成本管理、经营监控;(七)培训所在机构销售人员产品知识;(八)为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同岗位职责,可参见岗位职责的有关规定。第四章 任职资格与考试第六条 运营专业技术系列实行评聘分离的原则,即专业技术系列资格与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分开。第七条 运营专业技术系列按照专业知识、技能水平分为四个类别:见习、初级、中级、高级。每个类别根据学历、工作年限、业务水平分为不同的级别:初、高级各分为三个级别,中级分为五个级别,由低至高分别为见习、初一级、初二级、初三级、中一级、中二级、中三级、中四级、中五级、高一级、高二级、高三级。第八条 运营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基本条
6、件分类级别车险财产险再保险承保理赔车物理赔人伤承保(水险非水险意康险)理赔(水险非水险意康险)风险控制查勘定损承保高级三级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岗位工作满14年,或在高二级任职满2年;通过中级考试二级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岗位工作满12年,或在高一级任职满2年;通过中级考试一级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岗位工作满10年,或在中五级任职满2年;承保人所负责的险种近两年经营情况良好;理赔、核损岗位在重大案件或公司重大项目中做出突出贡献;查勘定损岗位解决了重要技术难题;通过中级考试中级五级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岗位工作满8年,或在中四级任职满1年;通过中级考试四级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岗位工作满7年,或在中三级任
7、职满1年;通过中级考试三级专科及以上学历,相关岗位工作满7年,或在中二级任职满1年;通过中级考试二级专科及以上学历,相关岗位工作满6年,或在中一级任职满1年;通过中级考试一级专科及以上学历,相关岗位工作满5年,或在初三级任职满1年;通过中级考试初级三级专科及以上学历,相关岗位工作满4年,或在初二级任职满1年;通过初级考试二级专科及以上学历,相关岗位工作满3年,或在初一级任职满1年;通过初级考试一级专科及以上学历,相关岗位工作满2年;或在见习级任职满六个月;通过初级考试见习专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岗位工作第九条 中三级及以下级别学历为本科的,相关岗位工作时间的要求可按标准相应减1年;学历为研究生
8、的,相关岗位工作时间要求可按标准相应减2年;中四级及以上级别学历为研究生的,相关岗位工作时间的要求可按标准相应减1年。第十条 运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考试总公司每年组织运营专业系列初、中级任职资格考试。(一)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原则上初级资格考试只考笔试;中级资格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中级资格查勘、定损核价、核损、风险控制等岗位视情况安排实务操作测试。(二)任职资格考试范围主要包括保险专业基础知识,保险相关的法律、法规,公司承保理赔政策及管理制度,车险、财产险运营工作流程及实务操作,公司其他相关管理制度等。(三)任职资格笔试、面试、实务操作由工作小组组织进行。 第十一条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通过公司组织的
9、任职资格考试的,由总公司颁发资格证书,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如在证书有效期内被聘任,其证书有效期自动顺延。 第十二条 财产险、再保险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以下考试之一的,可免于公司组织的相应级别专业考试的笔试。(一)澳大利亚新西兰金融与保险学会(ANZIIF)初、中级资格认证考试,相应可免于参加公司组织的初、中级任职资格专业笔试;(二)英国特许保险学会(CII)资格认证考试,可免于参加公司组织的中级(含以下)任职资格专业笔试;(三)美国注册非寿险协会(CPCU)资格认证考试,可免于参加公司组织的中级(含以下)任职资格专业笔试。第五章 职务聘任第十三条 聘任原则(一)坚持公平竞争、双向选择、能上能下的原则
10、,实现专业人才与专业技术岗位的合理配置。(二)员工受聘的专业技术职务级别不得高于其取得的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级别,可以平聘、低聘或不聘。例如:取得车险中级承保资格人员,可以被聘为车险中级承保、车险初级承保或不予聘任。取得车险初级承保资格的,只能被聘为车险初级承保或不予聘任,而不能被聘为车险中级承保。 第十四条 总公司初级(含)以上、分公司中级(含)以上的职数,由管理委员会每年初根据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实际状况和需要制定,分公司初级职数,由分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各系列级别的聘任人数应与公司的业务发展、战略规划相匹配,原则上全系统初级、中级、高级聘任比例上限如下:分类初级职数/该系列岗位总人数中级
11、职数/该系列岗位总人数高级职数/该系列岗位总人数各系列100%30%5%第十五条 运营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的初次聘任,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认同太平的企业文化;(二)具备所任职务的任职资格,从事所获任职资格相关岗位工作;(三)最近一年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或以上。第十六条 运营专业技术职务的聘期为两年,可以续聘。第十七条 聘期已满的运营专业技术人员的续聘(未发生级别晋升的聘任),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聘任期内最近两年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及以上;且最近两年的考核排名不在所在排名组后10%;(二)必须从事其所获得两核任职资格所在系列的相关岗位工作。第十八条 初级运营专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员工 评聘 管理办法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