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及26个镇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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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荣昌区及昌元街道等21个镇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二一七年十月荣昌区及昌元街道等21个镇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目 录摘 要1一、总则3(一)规划调整的必要性3(二)规划调整的原则7(三)规划调整的依据9(四)规划调整的范围和期限11二、规划调整总体思路11三、规划目标调整13四、“三线”划定情况14(一)“三线”划定思路14(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15(三)生态保护红线17(四)城镇开发边界18五、土地利用布局调整19(一)耕地布局调整19(二)建设用地布局调整21(三)设施农用地布局调整27(四)建设用地管制区调整28六
2、、土地利用结构调整31(一)农用地结构调整31(二)建设用地结构调整32(三)其他土地结构调整33七、新增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33(一)经济影响评价34(二)社会影响评价35(三)环境影响评价36九、规划实施保障措施37(一)强化规划调整完善方案实施效力,保障方案顺利实施37(二)严格落实耕地保护措施,确保耕地占补平衡37(三)严格实施土地用途空间管制制度,合理引导用地方向38(四)完善集约节约用地举措,提升土地利用效益38(五)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加强村土地利用规划实施39(六)加强技术保障,提升土地管理科学化和信息化水平39(七)加强公众参与,强化规划引导和管控作用40(八)建立目标考核
3、体系,适时监督规划实施40十、附表40附表1 荣昌区规划调整完善前后主要规划指标情况表42附表2 荣昌区规划调整完善前后土地利用结构分析表43附表3 荣昌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调整表(2020年)45附表4 荣昌区耕地调整情况表46附表5 荣昌区建设用地调整情况表(2020年)47附表6 荣昌区新增重点建设项目清单48摘 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家加强土地宏观调控管理、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的基本依据。重庆市荣昌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实施以来,在耕地保护、建设用地布局引导和管控、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等方面发挥了显著的成效。“十三五”时期,是国家经济转型爬升期、实现全面
4、小康的决胜期、生态文明建设的提升期、建设法治社会的关键期,从中央到地方实施了一系列发展战略部署。为践行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适应国家、重庆市重大发展战略部署和荣昌区“十三五”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对土地利用的新要求,有效衔接区域耕地保护、生态环境建设、城镇工矿企业发展、振兴乡村建设、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交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各类规划,尤其是解决现行土地利用规划对荣昌区打造成渝城市群新兴战略支点城市的战略高地支撑力度不够、“十三五”重点项目用地空间不足、农村居民点布局有待优化以及与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衔接不充分等实际问题,亟需对规划实施调整完善。在充分开展荣昌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深
5、化完善的基础上,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67号)、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渝国土房管2016386号)、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渝国土房管201773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按照上级下达的规划指标,通过合理配置用地指标、优化用地布局、调整用地结构、统筹建设时序,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划定成果,重点保障“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的新需求,对现行规划确定的规划目标、土地利用结构布局及空间管制界线等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如下:第一,规划目标调整。根据上级下
6、达指标,耕地保有量控制指标由原规划57250.00公顷调整为51167.00公顷;基本农田面积控制指标由原规划48184.00公顷调整为43480.00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指标由原规划15921.34公顷调整为15878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由原规划12921.34公顷调整为13209公顷,城镇工矿用地控制指标由原规划4051.34公顷调整为4339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指标由原规划3000.00调整为2669.00公顷。第二,土地利用结构及布局调整。(1)耕地。耕地调入2341.59公顷,调出2450.51公顷,共计减少108.92公顷,调整后落实耕地保有量57920.49公
7、顷。耕地保护重点布局在盘龙、仁义、吴家等粮食主产区所在镇街。(2)基本农田。依据荣昌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范围和规模,落实永久基本农田面积43482.16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重点布局在盘龙、仁义等粮食主产区所在镇街以及城市周边条件较好区域。(3)城镇工矿用地。城镇工矿用地调入406.23公顷,调出142.72公顷,新增263.51公顷。按要求可用于本次城镇工矿用地布局调整的控制总规模为4339公顷(包括上级下达指标4286.00公顷和已购买地票指标的53公顷)。经调整后落实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4304.68公顷,预留机动指标34.32公顷,未突破规划控制目标。城镇工矿用地主要布局在昌元、昌州、广顺
8、、安富、峰高等中心城区及其他重点镇街所在区域。(4)农村居民点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调入353.93公顷,调出425.25公顷,较调整前减少71.32公顷。调整后落实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8597.85公顷。(5)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调入440.66公顷,调出436.96公顷,较调整前增加3.70公顷。调整后落实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面积2512.61公顷,预留机动指标156.39公顷。新布局交通水利项目主要布局在安富、昌州、吴家及铜鼓等镇街。第三,“三线”划定。以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为依据,划定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范围,严格落实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3482.16公顷
9、。依据环保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其范围面积为2089.44公顷。依据区域城镇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等为基础,划定城镇开发边界范围面积8221.65公顷。第四,建设用地管制区调整。经调整后,全区布局落实允许建设区规模12630.02公顷,较调整前增加336.75公顷;布局落实有条件建设区3077.94公顷,较调整前增加147.05公顷;布局落实禁止建设区716.18公顷,较调整前增加39.03公顷;布局落实限制建设区91247.05公顷,较调整前减少787.16公顷。第五,重点建设项目清单落实。按要求本调整方案拟定重点建设项目清单166项。其中,交
10、通类项目72项、水利类项目31项、能源类项目4项、民生类项目41项、旅游类项目9项、环保类项目9项。2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等21个镇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一、总则(一)规划调整的必要性1、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下的必然要求(1)对接融入国家、重庆市重大发展战略,迫切需要土地资源提供有力支撑“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机遇期,也是重庆市将基本建成长江上游经济中心的决战阶段。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对接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建设、中新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重庆)、乡村振兴、美丽中国和生态文明建设等一系列国家重大战略,荣昌区将深度融入国家和
11、重庆市开发开放的大格局当中,将充分发挥作为连接川渝两地门户地位和纽带作用,增强区域资源集聚辐射能力,提升开放的高度、深度和广度,承接产业转移,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荣昌区在新起点实现新跨越,全力实现“提质增量、全面小康、幸福荣昌”三大目标。为适应新的时代、新的发展战略、新的发展目标,迫切需要土地资源提供有力的支撑,急需对区域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结构和布局进行调整。(2)打造成渝城市群新兴战略支点城市迫切需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先行荣昌区位于重庆市西部,素有“渝西门户”之称,是成渝经济发展带连接川渝两地的中间纽带和桥梁,具有东西传递、双向开发、全面辐射的战略区位优势。尤其
12、,受荣昌撤县设区、社会经济建设提档加速以及成渝高铁全线通车等内外环境因素的影响,这为荣昌区向东融入重庆主城、向西承接成都地区辐射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为加快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顺应川渝合作发展大势,主动承接成都、重庆这两个特大城市产业、资金、人口、功能、要素转移,全力打造成渝城市群新兴战略支点城市,在新机遇下谋求发展的新转折,是在国家宏观发展战略背景下的“荣昌行动”。为此,荣昌区提出了加快打造成渝城市群新兴战略支点,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以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为支撑,力争建设千亿级国家高新区、打造五个三百亿级工业集群、培育一批十亿级以上骨干企业以及发展辐射成渝的现代服务业
13、。新的发展目标落实实现势必会对荣昌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适应新的社会经济发展提出新要求。(3)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迫切需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控引导“十三五”时期是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荣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也是全面转型发展的关键期。根据荣昌区“十三五”总体发展目标,到2020年,区域综合经济实力再上新台阶,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高,结构进一步优化,城镇建设成效更加明显,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显著提升,实现“提质增量、全面小康、幸福荣昌”三大目标。到2020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突破600亿元,年均增速保持10%,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8万元左右。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突破3000亿元,社会消费
14、品零售总额达到170亿元,自营进出口总额突破3亿美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突破30亿元,工业总产值实现1500亿元,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实现1200亿元,三次产业比优化调整为9:65:26。到2020年,基本形成以新兴工业、商贸旅游、特色农业为核心的现代产业体系;工业增加值达到300亿元,旅游业增加值占服务业的比重大幅提高,非农产业增加值占比超过90%。到2020年,实现城区建设提档升级,城镇化率达到56%,建成渝西川东地区乃至西部地区极具魅力的生态休闲宜居区;城镇对乡村发展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基本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到2020年,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森林覆盖率达到36%,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
15、到46%,初步建成宜居美丽生态荣昌。(4)加快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迫切需要规划提供用地保障为抓住新的发展机遇和实现新的发展目标,未来几年,荣昌区不得不面临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城市发展、工业园区拓展、基础设施建设、民生保障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等一系列重大建设用地需求的增加。建设空间的增加,这无疑又会加大荣昌区作为重庆市耕地保护、基本农田建设重要区域之间的矛盾。由于即将实施的各类建设项目在时间上面存在一定的滞后性,这必将会导致用地布局和规模与现行规划的不相协调。为了满足荣昌区社会经济发展,保障用地需求,这就要求优化全区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完善现行规划,缓解经济建设用地和耕地保护之间的矛盾,提高土地利用效
16、益。2、解决当前规划实施中存在问题的现实需求(1)实现“多规合一”指导思想,有效协调建设与保护的需要规划实施期间,荣昌区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规划的城镇工矿用地安排空间和时序与城镇、工业建设实施步调不协调,致使规划局部调整频繁,城镇工矿用地布局和控制空间需待优化,用地规模应适度增加。提高城镇化水平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根据荣昌区经济发展趋势和“十三五”规划发展目标,保障城镇建设与拓展是新时期下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任务。为贯彻“多规合一”指导思想,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总体规划以及其他相关规划的衔接程度,需要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和结构,适度增加城镇用地规模,适当调整
17、优化各管制区空间布局,适量增加有条件建设区规模,保证重点产业发展、重点项目建设用地需求。(2)加强各用地指标统筹协调,科学调整各业用地布局受当时社会经济发展认识局限,现行规划相关指标规模和空间布局与现实发展需求之间存在一定差异,在经济社会发展剧烈变化的背景下,用地需求弹性超过规划预期。个别镇街耕地、建设用地布局和规划目标因城镇发展和生态保护建设布局不协调、不科学,致使耕地保护低于规划目标、建设用地突破控制规模。同时,“十三五”时期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规划局、工业园区管委会、交委、水务局、旅游局、农委、环保局等多部门专项规划的城镇建设与工业园区、交通水利设施、旅游开发、农业设施、环境保护等重点项
18、目因适应新的社会发展形势做出了相应调整,这对各业用地指标和空间布局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随荣昌区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调整和提速,原规划确定的用地结构和布局难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新的实际需求,急需加强全区各用地指标的科学论证和统筹分配,合理调整各业用地规划布局空间。(3)优化农村居民点布局的需要现行规划未能全面充分有效引导农村居民点用地空间布局。根据中期评估深化完善的结果,规划实施期间全区新增建设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与规划吻合性不高,规划的引导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为充分发挥规划对农村居民点建设的引导和管控作用,本次规划调整需根据荣昌区乡村振兴发展战略、村域产业融合发展规划、美丽乡村建设目标、村规划农
19、村建设用地空间布局以及村民意愿适度对近几年急需建设的用地空间进行适度调整和结构优化。(4)衔接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划定成果的需要为统筹国土空间开发,严格落实保护耕地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基本国策,走“绿色发展、生态优先”之路,在国家和重庆市的统一部署下,荣昌区相继开展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生态红线划定工作。为充分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和环保部门生态红线保护范围,需对原规划的土地利用结构、空间布局、管制区等进行调整完善。(二)规划调整的原则1、依法依规,实事求是以土地管理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为依据,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技术和调整完善标准为基础,落实和细化荣昌区各
20、业用地结构和空间布局。以土地资源的现实条件为基础,根据各业用地的现实情况和实际需求,在对区域土地资源禀赋进行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分析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找准问题、查明原因、提出措施,实事求是地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2、保护优先,节约集约坚持国土安全和生态屏障用地保护优先布局,坚持耕地和基本农田数量、质量保护并重,确保实有耕地、基本农田面积基本稳定、质量逐步提高。严格贯彻“严控总量、盘活存量、用好增量、集约高效”的要求,充分利用闲置土地,挖掘低效用地,高效盘活存量土地,实现土地的集约高效利用,促进土地利用方式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3、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按照荣昌区“打
21、造成渝城市群新兴战略支点,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结合城乡统筹发展需求,突出发展重点,明确主要矛盾,协调安排耕地、基本农田和基础设施用地,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统筹实施区域各业用地空间和规模调整。4、部门联动,多规衔接加强与荣昌区发展改革、规划、交通、水利、畜牧、农业、旅游等相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做好土地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的协调衔接,确保荣昌区十三五规划发展用地需求,增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做到各类用地合理布局,深入推进规划调整完善工作。5、公众参与,尊重民意尊重群众诉求和各方意愿,突出公众在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主体地位,最大
22、限度发挥公众积极性,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广泛征求公众意见,严格执行听证制度,充分体现公众对规划调整完善的需求与监督,促进依法规划、民主规划、科学规划。(三)规划调整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实施);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实施);3、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9年1月1日实施);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9年1月1日实施);5、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部令第72号)6、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7、国土资源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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