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docx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docx(47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6008092007年半年度报告二七年八月目 录一、重要提示 2 二、公司基本情况2三、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3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6五、董事会报告6六、重要事项8七、财务会计报告10八、备查文件目录36一、重要提示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3、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4、公司董事长郭双威、总经理韩建书、总会计师马世彪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
2、公司基本情况简介1、公司法定中文名称: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定中文名称缩写:山西汾酒公司英文名称:SHANXI XINGHUACUN FEN WINE FACTORY CO. LTD2、公司A股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A股简称:山西汾酒A股代码:6008093、公司注册地址:山西省汾阳市杏花村公司办公地址:山西省汾阳市杏花村邮政编码:032205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公司电子信箱:sxfj4、公司法定代表人:郭双威5、公司董事会秘书:郭志宏电话:0358-7220255传真:0358-7220394E-mail:gzh 联系地址:山西省汾阳市杏花村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田元宏电话:
3、0358-7320601传真:0358-7220394E-mail:tyh联系地址:山西省汾阳市杏花村6、公司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登载公司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国际互联网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董事会秘书处 7、公司其他基本情况: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400001002828公司税务登记号码:142334112359966公司聘请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聘请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北京东城区东长安街10号长安大厦(二)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4、总资产1,911,541,346.631,664,821,033.6114.82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1,125,996,686.711,126,126,731.59-0.01每股净资产(元)2.602.600.00报告期(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利润359,408,698.54298,594,374.9620.36利润总额350,136,265.22293,888,883.6319.14净利润194,685,814.97154,642,349.1825.8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1,050,145.30160,778,207.6325.05基本每股收益(元)0.
5、450.3625.00稀释每股收益(元)0.450.3625.00净资产收益率(%)17.2913.73增加3.56个百分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1,571,090.61194,228,730.7624.37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0.560.4524.44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22.29除上述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9,272,311.03所得税影响额-2,908,102.99合计6,364,330.33三、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一)股份变动情况表单位:股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
6、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国家持股2、国有法人持股30293423669.97-21646207-2164620728128802964.973、其他内资持股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280000006.47-28000000-2800000000境内自然人持股4、外资持股境外法人持股境外自然人持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33093423676.44-49646207-4964620728128802964.97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人民币普通股10198989723.56496462074964620715163610435.032、境内上市外资股3、境外上市外资股4、其他无限
7、售条件股份合计10198989723.56496462074964620715163610435.03三、股份总数432924133100432924133100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经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06年4月10日晋国资产权函200693号文批准,2006年4月17日股改相关股东会议通过,公司于2006年度进行了股权分置改革,公司控股股东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2006年4月28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东执行25305764股对价安排,即流通股东每10股获得3.3股股份,所有非流通股份变更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改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原非流通股比例由82.29%下
8、降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76.44%,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比例由17.71%上升为23.56%。根据股改承诺,原有限售条件股份49646207股已于2007年5月9日上市流通。原有限售条件股份比例由76.44%下降为64.97%,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比例由23.56%上升为35.03%。(二)股东情况1、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单位:股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7567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总数报告期内增减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股份数山西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69.97302,934,236281,288,029山西杏花村国际贸易公
9、司其他2.139,204,200-900,0000中国银行富兰克林国海潜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556,725,182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投瑞银创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275,516,821中国建设银行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044,496,707中国工商银行广发大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913,960,694中国银行银华优质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743,200,000中国农业银行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682,933,626中信实业银行建信恒久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532,310,131中国建设银行银华道琼斯 8
10、8 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512,199,973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山西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1,646,207人民币普通股山西杏花国际贸易公司9,204,200人民币普通股中国银行富兰克林国海潜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6,725,182人民币普通股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投瑞银创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5,516,821人民币普通股中国建设银行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4,496,707人民币普通股中国工商银行广发大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3,960,694人民币普通股中国银行银华优质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3,200,000人民币普通
11、股中国农业银行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933,626人民币普通股中信实业银行建信恒久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310,131人民币普通股中国建设银行银华道琼斯 88 精选证券投资基金2,199,973人民币普通股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代表国家持有股份的单位;山西杏花村国际贸易公司系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持股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2、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单位:股序号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限售条件可上市交易时间新增可
12、上市交易股份数量1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81,288,0292008年5月9日21,646,207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的法定承诺。2008年5月9日,21646207股可上市流通;2009年5月9日,259641822股可上市流通。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未发生变化。(二)新聘或解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新聘或解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五、董事
13、会报告(一)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分析(单位:元)项 目2007年6月30日2006年12月31日增减变动%总资产1911541346.631664821033.6114.82预付款项20465567.7438227518.83-46.46其他应收款78279594.747820289.62900.98预收款项21500306.3635988536.44-40.26项 目2007年16月2006年16月增减变动%营业收入948886421.89830314144.8114.28销售费用187963161.7497940645.1091.92财务费用-1570845.39-446574.89-2
14、51.75营业外收入1116582.3885247.131209.82营业外支出10389015.704790738.46116.8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1571090.61194228730.7624.371、总资产增加系利润总额增加所致;2、预付款项减少系原材料货款结算所致;3、其他应收款增加系预付流通股股利所致;4、预收款项减少系该款项部分确认收入所致;5、营业收入增加系主营业务销售收入增加所致;6、销售费用增加主要是报告期内企业形象宣传广告费、宣传品制作费、综合服务费、进场堆头费、市场调研费等费用增加所致;7、财务费用减少系利息支出减少,利息收入增加所致;8、营业外收入增加系
15、收到“竹叶青”驰名商标奖励款所致;9、营业外支出增加系赞助性支出增加所致;1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系销售收入增加所致。(二)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1、公司经营情况分析公司所处食品酿酒行业,经营范围包括:汾酒、竹叶青酒及其系列酒的生产、销售;酒类高新技术及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应用;投资办企业及相关咨询服务。报告期内,公司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企业的战略思想统揽全局,深入贯彻落实“内抓管理、外拓市场、转换机制、科学发展”的经营方针,充分发挥公司文化优势和品牌优势,继续调整优化产品结构,通过内部营销资源的有效整合和优化配置,大幅压缩低端产品销售,强势运作中高
16、端产品,进一步提升汾酒品牌价值,增强企业盈利能力,公司国藏汾酒、青花瓷汾酒、老白汾酒、竹叶青酒等中高端产品销售稳步增长;内部管理方面,公司继续深入推进细节化管理工作,在工作中狠抓落实,强化作风建设,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继续推行全面预算管理,严格生产过程控制,狠抓产品质量,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和经营效益得到有效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4888.6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28%;实现营业利润35940.87万元,同比增长20.2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468.58万元,同比增长25.68%。2、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分行业或分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
17、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分行业食品行业944,609,064.42204,047,439.1578.4014.26-6.00增加4.88个百分点其他4,277,357.473,518,610.9817.7418.7826.44增加4.99个百分点分产品白酒886,469,969.36184,354,082.3579.2011.61-11.11增加5.31个百分点配制酒58,139,095.0619,693,356.8066.1378.84-103.28减少4.07个百分点其他4,277,357.473,518,610.98
18、17.7418.7826.44增加4.99个百分点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53048581.44元人民币。元 3、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省内330,987,864.37-33.24省外613,621,200.0585.414、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也未有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它经营业务。5、报告期内,公司无来源于单个参股公司的投资收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到10%以上(含10%)的情况。(二)公司投资情况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19、。2、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无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六、重要事项(一)公司治理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各项治理制度,提高法人治理水平;信息披露方面,公司于2007年6月29日召开四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订议案,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信息披露责任与流程,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强化信息披露工作,做到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在日常工作中,公司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及各项具体法人治理制度规定,细化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依法规范运作,未出现违规违法现象。报告期内
20、,公司根据证监公司200728号文件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对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制定了整改计划,并于四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的报告,公司将根据整改计划积极落实整改,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二)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执行情况1、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每10股派发4.5元现金红利(含税)向本公司全体股东进行分红;2、公司于2007年6月1日刊登分红派息公告,股权登记日为2007年6月6日,除息日为2007年6月7日,红利发放日为2007年6月13日。(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持续
21、到本报告期的山西省方山县老传统酒业公司诉我公司商标侵权一案,公司于2006年11月20日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06)高行抗终字474号行政裁定书,内容如下:原审上诉人(一审原告)山西老传统酒业有限公司与原审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原审被上诉人(一审第三人)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商标管理行政裁决一案,本院于2005年5月8日作出(2005)高行终字第71号行政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2006年7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本院决定对本案进行再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六条第二款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山西 杏花村 汾酒 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