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地区相关法规cdlj.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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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Evaluation Warning: The document was created with Spire.Doc for .NET.济南易格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超市培训文件 文件编号:EAGER2002-004超市相关法规编制:高国彬( Maiddi )日期:20022年9月16日 受控文件.注意保管目 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费者权益益保护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价格法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食品卫生法法2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产品质量法法2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计量法-377连锁超级市场、便便利店管理通通用要求 门店管理规规范-40连锁超级市场、便便利店管理通通用要求 总部管理规规
2、范-43连锁超级市场、便便利店管理通通用要求术语语规范-48部分商品修理更更换退货责任任规定-500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护护消费者的合合法权益,维维护社会经济济秩序,促进进社会主义市市场经济健康康发展,制定定本法。第二条 消费者者为生活消费费需要购买、使使用商品或者者接受服务,其其权益受本法法保护;本法法未作规定的的,受其它有有关法律、法法规保护。第三条 经营者者为消费者提提供其生产、销销售的商品或或者提供服务务,应当遵守守本法;本法法未作规定的的,应当遵守守其它有关法法律、法规。第四条 经营者者与消费者进进行交易,应应当遵循自愿愿、平等、公公平、诚实信信用的原则。第五条 国家保保护消费者
3、的的合法权益不不受侵害。国国家采取措施施,保障消费费者合法权益益不受侵害。第六条 保护消消费者的合法法权益是全社社会的共同责责任。国家鼓励、支持持一切组织和和个人对损害害消费者合法法权益的行为为进行社会监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应当做好维护护消费者合法法权益的宣传传,对损害消消费者合法权权益的行为进进行舆论监督督。第二章 消费者者的权利第七条 消费者者在购买、使使用商品和接接受服务时享享有人身、财财产安全不受受损害的权利利。消费者有权要求求经营者提供供商品和服务务,符合保障障人身、财产产安全的要求求。第八条 消费者者享有知悉其其购买、使用用的商品或者者接受的服务务的真实情况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
4、据商品或者服服务的不同情情况,要求经经营者提供商商品的价格、产产地、生产者者、用途、性性能、规格、等等级、主要成成份、生产日日期、有效期期限、检验合合格证明、使使用方法说明明书、售后服服务,或者服服务的内容、规规格、费用等等有关情况。第九条 消费者者享有自主选选择商品或者者服务的权利利。消费者有权自主主选择提供商商品或者服务务的经营者,自自主选择商品品品种或者服服务方式,自自主决定购买买或者不购买买任何一种商商品、接受或或者不接受任任何一项服务务。消费者在自主选选择商品或者者服务时,有有权进行比较较、鉴别和挑挑选。第十条 消费者者享有公平交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商品或者接受受服务时,有有权
5、获得质量量保障、价格格合理、计量量正确等公平平交易条件,有有权拒绝经营营者的强制交交易行为。第十一条 消费费者因购买、使使用商品或者者接受服务受受到人身、财财产损害的,享享有依法获得得赔偿的权利利。第十二条 消费费者享有依法法成立维护自自身合法权益益的社会团体体的权利。第十三条 消费费者享有获得得有关消费和和消费者权益益保护方面的的知识的权利利。消费者应当努力力掌握所需商商品或者服务务的知识和使使用技能,正正确使用商品品,提高自我我保护意识。第十四条 消费费者在购买、使使用商品和接接受服务时,享享有其人格尊尊严、民族风风俗习惯得到到尊重的权利利。第十五条 消费费者享有对商商品和服务以以及保护消
6、费费者权益工作作进行监督的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检举举、控告侵害害消费者的行行为和国家机机关及其工作作人员在保护护消费者权益益工作中的违违法失职行为为,有权对保保护消费者工工作提出批评评、建议。第三章 经营者者的义务第十六条 经营营者向消费者者提供商品或或者服务,应应当依照中中华人民共和和国产品质量量法和其它它有关法律、法法规的规定履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者有约定的,应应当按照约定定履行义务,但但双方的约定定不得违背法法律、法规的的规定。第十七条 经营营者应当听取取对其提供的的商品或者服服务的意见,接接受消费者的的监督。第十八条 经营营者应当保护护其提供的商商品或者服务务符合保障人人身、财产安安
7、全的要求。对对可能危及人人身、财产安安全的商品和和服务,应当当向消费者作作出真实的说说明和明确的的警示,并说说明和标明正正确使用商品品或者接受服服务的方法以以及防止危害害发生的方法法。经营者发现其提提供的商品或或者服务存在在严重缺陷,即即使正确使用用商品或者接接受服务仍然然可能对人身身、财产安全全造成危害的的,应当立即即向有关行政政部门报告和和告知消费者者,并采取防防止危害发生生的措施。第十九条 经营营者应当向消消费者提供有有关商品或者者服务的真实实信息,不得得作引人误解解的虚假宣传传。经营者对消费者者就其提供的的商品或者服服务的质量和和使用方法等等问题提出的的询问,应当当作出真实、明明确的答
8、复。商店提供商品应应当明码标价价。第二十条 经营营者应当标明明其真实名称称和标记。租赁他人柜台或或者场地的经经营者,应当当标明其真实实名称和标记记。第二十一条 经经营者提供商商品或者服务务,应当按照照国家有关规规定或者商业业惯例向消费费者出具购货货凭证或者服服务单据;消消费者索要购购货凭证或者者服务单据的的,经营者必必须出具。第二十二条 经经营者应当保保护在正常使使用商品或者者接受服务的的情况下其提提供的商品或或者服务应当当具有的质量量、性能、用用途和有效期期限;但消费费者在购买该该商品或者接接受该服务前前已经知道其其存在暇疵的的除外。经营者以广告、产产品说明、实实物样品或者者其它方式表表明商
9、品或者者服务的质量量状况的,应应当保证其提提供的商品或或者服务的实实际质量与表表明的质量状状况相符。第二十三条 经经营者提供商商品或者服务务,按照国家家规定或者与与消费者的约约定,承担包包修、包换、包包退或者其它它责任的,应应当按照国家家规定或者约约定履行,不不得故意拖延延或者无理拒拒绝。第二十四条 经经营者不得以以格式合同、通通知、声明、店店堂告示等方方式作出对消消费者不公平平、不合理的的规定、或者者减轻、免除除其损害消费费者合法权益益应当承担的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知、声明、店店堂告示等含含有前款所列列内容的,其其内容无效。第二十五条 经经营者不得对对消费者进行行侮辱、诽谤谤,不得搜查
10、查消费者的身身体及其携带带的物品,不不得侵犯消费费者的人身自自由。第四章 国家对对消费者合法法权益的保护护第二十六条 国国家制定有关关消费者权益益的法律、法法规和政策时时,应当听取取消费者的意意见和要求。第二十七条 各各级人民政府府应当加强领领导,组织、协协调、督促有有关行政部门门做好保护消消费者合法权权益的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应当加强监督督,预防危害害消费者人身身、财产安全全行为的发生生,及时制止止危害消费者者人身、财产产安全的行为为。第二十八条 各各级人民政府府工商行政管管理部门和其其它有关行政政部门应当依依照法律、法法规的规定,在在各自的职责责范围内,采采取措施,保保护消费者的的合法权益
11、。有有关行政部门门应当听取消消费者及其社社会团体对经经营者交易行行为、商品和和服务质量问问题的意见,及及时调查处理理。第二十九条 有有关国家机关关应当依照法法律、法规的的规定,惩处处经营者在提提供商品和服服务中侵害消消费者合法权权益的违法犯犯罪行为。第三十条 人民民法院应当采采取措施,方方便消费者提提起诉讼。对对符合中华华人民共和国国民事诉讼法法起诉条件件的消费者权权益争议,必必须受理,及及时审理。第五章 消费者者组织第三十一条 消消费者协会和和其它消费者者组织是依法法成立的对商商品和服务进进行社会监督督的保护消费费者合法权益益的社会团体体。第三十二条 消消费者协会履履行下列职能能:(一)向消
12、费者者提供消费信信息和咨询服服务;(二)参与有关关行政部门对对商品和服务务的监督、检检查; (三)就有关消消费者合法权权益的问题,向向有关行政部部门反映、查查询,提出建建议;(四)受理消费费者的投诉,并并对投诉事项项进行调查、调调解;(五)投诉事项项涉及商品和和服务质量问问题的,可以以提请鉴定部部门鉴定,鉴鉴定部门应当当告知鉴定结结论;(六)就损害消消费者合法权权益的行为,支支持受损害的的消费者提起起诉讼;(七)对损害消消费者合法权权益的行为,通通过大众传播播媒介予以揭揭露、批评。各级人民政府对对消费者协会会履行职能应应当予以支持持。第三十三条消消费者组织不不得从事商品品经营和营利利性服务,不
13、不得以牟利为为目的向社会会推荐商品和和服务。第六章争议的的解决第三十四条消消费者和经营营者发生消费费者权益争议议的,可以通通过下列途径径解决:(一)与经营者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费者协会调解解;(三)向有关行行政部门申诉诉;(四)根据与经经营者达成的的仲裁协议提提请仲裁机构构仲裁;(五)向人民法法院提起诉讼讼。第三十五条消消费者在购买买、使用商品品时,其合法法权益受到损损害的,可以以向销售者要要求赔偿。销销售者赔偿后后,属于生产产者的责任或或者属于向销销售者提供商商品的其它销销售者的责任任的,销售者者有权向生产产者或者其它它销售者追偿偿。消费者或者其它它受害人因商商品缺陷造成成人身、财产产
14、损害的,可可以向销售者者要求赔偿,也也可以向生产产者要求赔偿偿。属于销售售者责任的,生生产者赔偿后后,有权向销销售者追偿。消费者在接受服服务时,其合合法权益受到到损害的,可可以向服务者者要求赔偿。第三十六条消消费者在购买买、使用商品品或者接受服服务时,其合合法权益受到到损害,因原原企业分立、合合并的,可以以向变更后承承受其权利义义务的企业要要求赔偿。第三十七条使使用他人营业业执照的违法法经营者提供供商品或者服服务,损害消消费者合法权权益的,消费费者可以向其其要求赔偿,也也可以向营业业执照的持有有人要求赔偿偿。第三十八条消消费者在展销销会、租赁柜柜台购买商品品或者接受服服务,其合法法权益受到损损
15、害的,可以以向销售者或或者服务者要要求赔偿。展展销会的举办办者、柜台的的出租者赔偿偿的,有权向向销售者或者者服务者追偿偿。第三十九条消消费者因经营营者利用虚假假广告提供商商品或者服务务,其合法权权益受到损害害的,可以向向经营者要求求赔偿。广告告经营者发布布虚假广告,消消费者可以请请求行政主管管部门予以惩惩处。广告经经营者不能提提供经营者的的真实名称、地地址的,应当当承担赔偿责责任。第七章法律责责任第四十条经营营者提供商品品或者服务有有下列情形之之一的,除本本法另有规定定外,应当依依照中华人人民共和国产产品质量法和和其它有关法法律、法规的的规定,承担担民事责任:(一)商品存在在缺陷的;(二)不具
16、备商商品应当具备备的使用性能能而出售时未未作说明的;(三)不符合在在商品或者其其包装上注明明采用的商品品标准的;(四)不符合商商品说明、实实物样品等方方式表明的质质量状况的;(五)生产国家家明令淘汰的的商品或者销销售失效、变变质的商品的的;(六)销售的商商品数量不足足的;(七)服务的内内容和费用违违反约定的;(八)对消费者者提出的修理理、重作、更更换、退货、补补足商品数量量、退还货款款和服务费用用或者赔偿损损失的要求,故故意拖延或者者无理拒绝的的;(九)法律、法法规规定的其其它损害消费费者权益的情情形。第四十一条经经营者提供商商品或者服务务,造成消费费者或者其它它受害人人身身伤害的,应应当支付
17、医疗疗费、治疗期期间的护理费费、因误工减减少的收入等等费用,造成成残疾的,还还应当支付残残疾者生活自自助费、生活活补助费、残残疾赔偿金以以及由其扶养养的人所必需需的生活费等等费用;构成成犯罪的,依依法追究刑事事责任。第四十二条经经营者提供商商品或者服务务,造成消费费者或者其它它受害人死亡亡的,应当支支付丧葬费、死死亡赔偿金以以及由死者生生前抚养的人人所必需的生生活费等费用用;构成犯罪罪的,依法追追究刑事责任任。第四十三条经经营者违反本本法第二十五五条规定,侵侵害消费者的的人格尊严或或者侵犯消费费者人身自由由的,应当停停止侵害、恢恢复名誉、消消除影响、赔赔礼道歉,并并赔偿损失。第四十四条经经营者
18、提供商商品或者服务务,造成消费费者财产损害害的,应当按按照消费者的的要求,以修修理、重作、更更换、退货、补补足商品数量量、退还货款款和服务费用用或者赔偿损损失等方式承承担民事责任任。消费者与与经营者另有有约定的,按按照约定履行行。第四十五条 对对国家规定或或者经营者与与消费者约定定包修、包换换、包退的商商品,经营者者应当负责修修理、更换或或者退货。在在保修期内两两次修理仍不不能正常使用用的,经营者者应当负责更更换或者退货货。对包修、包换、包包退的大件商商品,消费者者要求经营者者修理、更换换、退货的,经经营者应当承承担运输等合合理费用。第四十六条 经经营者以邮购购方式提供商商品的,应当当按照约定
19、提提供。未按照照约定提供的的,应当按照照消费者的要要求履行约定定或者退回货货款;并应当当承担消费者者必须支付的的合理费用。第四十七条 经经营者以预收收款方式提供供商品或者服服务的,应当当按照约定提提供。未按照照约定提供的的,应当按照照消费者的要要求履行约定定或者退回预预付款;并应应当承担预付付款的利息、消消费者必须支支付的合理费费用。第四十八条 依依法经有关行行政部门认定定为不合格的的商品,消费费者要求退货货的,经营者者应当负责退退货。第四十九条 经经营者提供商商品或者服务务有欺诈行为为的,应当按按照消费者的的要求增加赔赔偿其受到的的损失,增加加赔偿的金额额为消费者购购买商品的价价款或者接受受
20、服务的费用用的一倍。第五十条 经营营者有下列情情形之一,中中华人民共和和国产品质量量法和其它它有关法律、法法规对处罚机机关和处罚方方式有规定的的,依照法律律、法规的规规定执行;法法律、法规未未作规定的,由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门责令改正,可可以根据情节节单处或者并并处警告、没没收违法所得得、处以违法法所得一倍以以上五倍以下下的罚款,没没有违法所得得的,处以一一万元以下罚罚款;情节严严重的,责令令停业整顿、吊吊销营业执照照:(一)生产、销销售的商品不不符合保障人人身、财产安安全要求的;(二)在商品中中掺杂、掺假假,以假充真真,以次充好好,或者以不不合格商品冒冒充合格商品品的;(三)生产国家家明令淘汰
21、的的商品或者销销售失效、变变质的商品的的;(四)伪造商品品的产地,伪伪造或者冒用用他人的厂名名、厂址,伪伪造或者冒用用认证标志、名名优标志等质质量标志的;(五)销售的商商品应当检验验、检疫而未未检验、检疫疫或者伪造检检验、检疫结结果的;(六)对商品或或者服务作引引人误解的虚虚假宣传的;(七)对消费者者提出的修理理、重作、更更换、退货、补补足商品数量量、退还货款款和服务费用用或者赔偿损损失的要求,故故意拖延或者者无理拒绝的的;(八)侵害消费费者人格尊严严或者侵犯消消费者人身自自由的;(九)法律、法法规规定的对对损害消费者者权益应当予予以处罚的其其它情形。第五十一条 经经营者对行政政处罚决定不不服
22、的,可以以自收到处罚罚决定之日起起十五内向上上一级机关申申请复议,对对复议决定不不服的,可以以自收到复议议决定书之日日起十五日内内向人民法院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接向人民法院院提起诉讼。第五十二条 以以暴力、威胁胁等方法阻碍碍有关行政部部门工作人员员依法执行职职务的依法追追究刑事责任任;拒绝、阻阻碍有关行政政部门工作人人员依法执行行职务,未使使用暴力、威威胁方法的,由由公安机关依依照中华人人民共和国治治安管理处罚罚条例的规规定处罚。第五十三条国国家机关工作作人员玩忽职职守或者包庇庇经营者侵害害消费者合法法权益的行为为的,由其所所在单位或者者上级机关给给予行政处分分;情节严重重,构成犯罪罪的,依
23、法追追究刑事责任任。第八章 附则第五十四条 农农民购买、使使用直接用于于农业生产的的生产资料,参参照本法执行行。第五十五条 本本法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8月1日执行(1999年7月10日国务院批批准 1999迁8月1日国家发展展计划委员会会发布)第一条为了依法法惩处价格违违法行为,保保护消费者和和经营者的合合法权益,根根据中华人人民共和国价价格法(以以下简称价格格法)的有关关规定,制定定本规定。第二条县级以上上各级人民政政府价格主管管部门依法对对价格活动进进行监督检查查,并决定对对价格违法行行为的行政处处罚。第三条价格违法法行为的行政政处罚由价格格违法行为发发生地的地方方人民政府价价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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