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概述43052.docx
《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概述43052.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概述43052.docx(117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上证50交易型型开放式指数数证券投资基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管理人:华华夏基金管理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中国工商银行行二四年十一一月重要提示本基金经中国证证监会20004年11月月22日证监监基金字220041196号文批批准募集。基金管理人保证证本招募说明明书的内容真真实、准确、完完整。本招募募说明书经中中国证监会核核准,但中国国证监会对本本基金募集的的核准,并不不表明其对本本基金的价值值和收益作出出实质性判断断或保证,也也不表明投资资于本基金没没有风险。投资有风险,投投资者认购、申申购基金时应应认真阅读本本招募说明书书。基金的过往业绩绩并不预示其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依照照恪尽职守、诚诚实信
2、用、谨谨慎勤勉的原原则管理和运运用基金财产产,但不保证证基金一定盈盈利,也不保保证最低收益益。目录一、绪言1二、释义1三、基金管管理人4四、基金托管人人11五、相关服务机机构14六、基金的募集集20七、基金合同的的生效25八、基金份额折折算与变更登登记25九、基金份额的的交易27十、基金份额的的申购与赎回回28十一、基金的投投资35十二、基金的财财产39十三、基金资产产的估值39十四、基金的收收益与分配41十五、基金的费费用与税收42十六、基金的会会计与审计44十七、基金的信信息披露45十八、风险揭示示47十九、基金合同同的变更、终终止与基金财财产的清算50二十、基金合同同的内容摘要要52二十
3、一、基金托托管协议的内内容摘要52二十二、对基金金份额持有人人的服务52二十三、其其他应披露事事项53二十四、招募说说明书存放及及查阅方式54二十五、备查文文件54附件一:基金合合同摘要55附件二:基金托托管协议摘要要65一、绪言上证50交易易型开放式指指数证券投资资基金招募说说明书(以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明书”)依据中中华人民共和和国证券投资资基金法(以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券投资基金销销售管理办法法(以下简简称“销售办法法”)、证券券投资基金运运作管理办法法(以下简简称“运作办法法”)、证券券投资基金信信息披露管理理办法及其其他有关规定定以及上证50交交易型开放式式指数证券投投资基金基
4、金金合同(以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基金管理人承诺诺本招募说明明书不存在任任何虚假记载载、误导性陈陈述或者重大大遗漏,并对对其真实性、准准确性、完整整性承担法律律责任。本基基金是根据本本招募说明书书所载明的资资料申请募集集的。本基金金管理人没有有委托或授权权任何其他人人提供未在本本招募说明书书中载明的信信息,或对本本招募说明书书作任何解释释或者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根根据本基金的的基金合同编编写,并经中中国证监会核核准。基金合合同是约定基基金当事人之之间权利、义义务的法律文文件。基金投投资者自依基基金合同取得得基金份额,即即成为基金份份额持有人和和基金合同的的当事人,其其持有基金份份额的行为本
5、本身即表明其其对基金合同同的承认和接接受,并按照照基金法、基基金合同及其其他有关规定定享有权利、承承担义务。基基金投资者欲欲了解基金份份额持有人的的权利和义务务,应详细查查阅基金合同同。二、释义本招募说明书中中,除非文意意另有所指,下下列词语或简简称具有如下下含义:基金或本基金:指上证50交易易型开放式指指数证券投资资基金;基金合同:指上证50交交易型开放式式指数证券投投资基金基金金合同及基基金合同当事事人对其不时时作出的修订订;招募说明书:指本上证500交易型开放放式指数证券券投资基金招招募说明书及及基金管理人人对其定期作作出的更新;托管协议:指上证50交交易型开放式式指数证券投投资基金托管
6、管协议及基基金管理人、基基金托管人对对其不时作出出的修订;发售公告:指上证50交交易型开放式式指数证券投投资基金基金金份额发售公公告;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督管理委员会会;中国银监会:指中国银行业监监督管理委员员会;基金法:指2003年110月28日日经第十届全全国人民代表表大会常务委委员会第五次次会议通过的的自20044年6月1日日起施行的中中华人民共和和国证券投资资基金法及及不时作出的的修订;销售办法:指2004年66月25日由由中国证监会会公布并于22004年77月1日起施施行的证券券投资基金销销售管理办法法及不时作作出的修订;运作办法:指2004年66月29日由由中国证监会会公布并
7、于22004年77月1日起施施行的证券券投资基金运运作管理办法法及不时作作出的修订;交易型开放式指指数证券投资资基金:指上海证券交交易所交易型型开放式指数数基金业务实实施细则定定义的“交易型开放放式指数基金金”;基金合同当事人人:指受基金合同约约束,根据基基金合同享有有权利并承担担义务的基金金管理人、基基金托管人和和基金份额持持有人;基金管理人:指华夏基金管理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工商银行行;合格境外机构投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境外机构投资资者境内证券券投资管理暂暂行办法的的规定,经中中国证监会批批准投资于中中国证券市场场,并取得国国家外汇管理理局额度批准准的中国境外外基金管理机机构、保
8、险公公司、证券公公司以及其他他资产管理机机构;登记结算机构:指中国证券登记记结算有限责责任公司;登记结算业务:指中国证券登登记结算有限限责任公司交交易型开放式式指数基金登登记结算业务务实施细则定定义的基金份份额的登记、托托管和结算业业务;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发售之日起最最长不超过33个月的期间间;发售代理机构:指基金管理人指指定的代理本本基金发售业业务的机构;发售协调人:指基金管理人指指定的协调本本基金发售等等工作的代理理机构;申购赎回代理券券商:指基金管理人指指定的办理本本基金申购、赎赎回业务的证证券公司,又又称为代办证证券公司;销售代理机构:指发售代理机构构和申购赎回回代理券商;认购:指
9、在本基金募集集期内,投资资者申请购买买本基金基金金份额的行为为,投资者可可以现金或股股票方式申请请认购;基金合同生效日日:指本基金达到法法定的基金备备案条件,基基金管理人向向中国证监会会办理备案手手续并获得中中国证监会书书面确认之日日;申购:指在基金合同生生效后,投资资者申请购买买本基金基金金份额的行为为;赎回:指基金份额持有有人按基金合合同规定的条条件,要求基基金管理人购购回本基金基基金份额的行行为;申购、赎回清单单:指由基金管理人人编制的用以以公告申购对对价、赎回对对价等信息的的文件;申购对价:指投资者申购基基金份额时,按按基金合同和和招募说明书书规定应交付付的组合证券券、现金替代代、现金
10、差额额及其他对价价;赎回对价:指投资者赎回基基金份额时,基基金管理人按按基金合同和和招募说明书书规定应交付付给赎回人的的组合证券、现现金替代、现现金差额及其其他对价;组合证券:指本基金标的指指数所包含的的全部或部分分证券;标的指数:指上海证券交易易所编制并发发布的上证550指数及其其未来可能发发生的变更;现金替代:指申购、赎回过过程中,投资资者按基金合合同和招募说说明书的规定定,用于替代代组合证券中中部分证券的的一定数量的的现金;现金差额:指最小申购、赎赎回单位的资资产净值与按按当日收盘价价计算的最小小申购、赎回回单位中的组组合证券市值值和现金替代代之差;投资资者申购、赎赎回时应支付付或应获得
11、的的现金差额根根据最小申购购、赎回单位位对应的现金金差额、申购购或赎回的基基金份额数计计算;最小申购、赎回回单位:指本基金申购份份额、赎回份份额的最低数数量,投资者者申购、赎回回的基金份额额应为最小申申购、赎回单单位的整数倍倍;基金份额参考净净值:指上海证券交易易所在交易时时间内根据基基金管理人提提供的申购、赎赎回清单和组组合证券内各各只证券的实实时成交数据据计算并发布布的基金份额额参考净值,简简称IOPVV;预估现金部分:指为便于计算基基金份额参考考净值及申购购赎回代理券券商预先冻结结申请申购、赎赎回的投资者者的相应资金金,由基金管管理人计算并并公布的现金金数额;指定交易:指上海证券交交易所
12、全面指指定交易制度度试行办法中中定义的“全面指定交交易”;基金份额折算:指本基金建仓结结束后,基金金管理人根据据基金合同规规定将投资者者的基金份额额进行变更登登记的行为;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得红利、股息息、债券利息息、买卖证券券价差、银行行存款利息及及其他合法收收入;收益评价日:指基金管理人计计算本基金累累计报酬率与与标的指数累累计报酬率差差额之日,本本基金收益评评价日为每年年4月30日日和10月331日;基金累计报酬率率:指收益评价日基基金份额净值值与基金份额额折算日基金金份额净值之之比减去1000%;标的指数同期累累计报酬率:指收益评价日标标的指数收盘盘值与基金份份额折算日标标的指数收
13、盘盘值之比减去去100%;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购买的各各类证券、银银行存款本息息等的价值总总和;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值减去负债后后的价值;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基金资产和负负债的价值,以以确定基金资资产净值的过过程;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资产净值除以以计算日发售售在外的基金金份额总数;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指定的用以进进行信息披露露的报刊和互互联网网站;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效并存续的期期限,本基金金为永久存续续;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易所的正常交交易日;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理基金申购、赎赎回等业务的的工作日;日/月:指公历日/月;T日:指本基金在规定定时间受理投投资者
14、申购、赎赎回或其他业业务申请的日日期;T+n日:指T日后(不包包括T日)第n个工作日,nn指自然数;元:指人民币元。三、基金管理人人(一)基金管理理人概况名称:华夏基金金管理有限公公司住所:北京市顺顺义区天竺空空港工业区AA区办公地址:北京京市西城区金金融大街333号通泰大厦厦A座15层设立日期:19998年4月9日法定代表人:凌凌新源总经理:范勇宏宏电话:(0100)660669966传真:(0100)661002120联系人:张后奇奇华夏基金管理有有限公司注册册资本为133800万元元,公司股权权结构如下:持股单位持股占总股本比比例北京国有资产经经营有限责任任公司35.725%西南证券有限
15、责责任公司35.725%北京证券有限责责任公司25%中国科技证券有有限责任公司司3.55%合计100%(二)主要人员员情况1.基金管理人人董事、监事事、经理及其其他高级管理理人员基本情情况凌新源先生:董董事长,硕士士。现兼任北北京证券有限限责任公司董董事长,曾任任华夏证券有有限公司副总总裁、中国钢钢铁工贸集团团公司总裁助助理、中国冶冶金进出口总总公司总裁助助理、北京国国际信托投资资公司业务部部副经理。范勇宏先生:副副董事长、总总经理,博士士。曾任华夏夏证券有限公公司总裁助理理、华北业务务总监、华夏夏证券有限公公司北京东四四营业部总经经理、中国建建设银行总行行干部。樊大志先生:董董事,硕士。现现
16、任北京证券券有限责任公公司总经理,曾曾任北京市国国有资产经营营有限责任公公司副总经理理、北京市境境外融投资管管理中心副主主任、北京国国际信托投资资公司财务部部副经理、计计财部副经理理、资金管理理部副经理、投投资银行总部部总经理。范剑先生:董事事,硕士。现现任西南证券券有限责任公公司副总裁。曾曾任中国煤炭炭工业进出口口集团公司市市场部副总经经理。李洋先生:董事事,学士。现现任北京证券券有限责任公公司资产保全全部总经理。曾曾任北京市财财政局外事财财务处处长。王邦志先生:董董事,硕士。现现任中国科技技证券有限责责任公司副总总经理。曾任任中国科技国国际信托投资资有限责任公公司副总经理理、信贷部项项目经
17、理、证证券总部总经经理。王连洲先生:独独立董事。现现已退休。中中国证券法法、信托托法、证证券投资基金金法三部重重要民商法律律起草工作的的主要组织者者和参与者。曾曾在全国人大大财经委员会会和中国人民民银行总行印印制造币局工工作。龙涛先生:独立立董事。现任任海问投资咨咨询有限责任任公司董事长长、中央财政政金融大学会会计系副教授授。曾在毕马马威国际会计计纽约分部从从事审计和财财务分析工作作。涂建先生:独立立董事。现任任中国国际贸贸易促进委员员会资产监督督管理委员会会资产管理中中心主任,并并兼任上海证证券交易所上上市公司专家家委员会委员员。鲁明泓先生:独独立董事。现现任南京大学学商学院教授授、博士生导
18、导师、哥伦比比亚大学客座座研究员。曾曾在美国哈佛佛大学做博士士后研究工作作。刘芳勤女士:独独立董事,高高级经济师。现现已退休。曾曾任中国工商商银行北京朝朝阳支行副行行长、吉林省省长春市计划划委员会副处处长。周伟明先生:监监事,硕士。现现任西南证券券有限责任公公司研究发展展中心高级研研究员、市场场研究部经理理、副总经理理。曾任江苏苏联合信托投投资有限公司司研究发展部部研究员、上上海分部经理理。李红薇女士:监监事,博士。现现任北京证券券有限责任公公司财务总监监兼计财部总总经理。曾任任北京会计公公司、北京兴兴华会计师事事务所税务部部经理。瞿颖女士:监事事,硕士,中中国注册会计计师协会非执执业会员。现
19、现任华夏基金金管理有限公公司稽核部业业务主管。曾曾就职于安永永华明会计师师事务所、泰泰康人寿保险险公司。戴勇毅先生:执执行副总经理理,硕士。曾曾任万国证券券公司基金部部基金经理、华华夏证券有限限公司交易部部副总经理。李操纲先生:副副总经理,博博士。曾任南南京民信投资资有限公司常常务副总经理理、华夏证券券有限公司部部门副总经理理。2.本基金基金金经理方军先生:311岁,硕士。基基金从业经验验5年。19999年加入入华夏基金管管理公司,曾曾任商业、电力行业研研究员,以及及华夏成长基基金基金经理理助理、兴华基金基基金经理助理理和华夏回报基基金基金经理理助理。3.本公司投资资决策委员会会成员范勇宏先生
20、:华华夏基金管理理有限公司副副董事长、总总经理。戴勇毅先生:华华夏基金管理理有限公司执执行副总经理理。王亚伟先生:华华夏基金管理理有限公司总总经理助理、投投资总监,华华夏成长证券券投资基金基基金经理。郭树强先生:华华夏基金管理理有限公司基基金管理部副副总经理,兴兴华证券投资资基金基金经经理、兴和证证券投资基金金基金经理。石波先生:华夏夏回报证券投投资基金基金金经理。文鸣先生:华夏夏基金管理有有限公司固定定收益部总经经理。4.上述人员之之间不存在近近亲属关系。(三)基金管理理人的职责1.依法募集基基金,办理或或者委托其他他机构代为办办理基金份额额的发售、申申购、赎回和和登记事宜;2.办理基金备备
21、案手续;3.自基金合同同生效之日起起,以诚实信信用、勤勉尽尽责的原则管管理和运用基基金财产;4.配备足够的的具有专业资资格的人员进进行基金投资资分析、决策策,以专业化化的经营方式式管理和运作作基金财产;5.建立健全内内部风险控制制、监察与稽稽核、财务管管理及人事管管理等制度,保保证所管理的的基金财产和和管理人的财财产相互独立立,对所管理理的不同基金金分别管理,分分别记账,进进行证券投资资;6.除依据基基金法、基基金合同及其其他有关规定定外,不得为为自己及任何何第三人谋取取利益,不得得委托第三人人运作基金财财产;7.依法接受基基金托管人的的监督;8.计算并公告告基金资产净净值,确定基基金份额申购
22、购、赎回价格格;9.采取适当合合理的措施使使计算基金份份额认购、申申购、赎回和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符合基金合同同等法律文件件的规定;10.按规定受受理申购和赎赎回申请,及及时、足额支支付投资者申购之之基金份额或或赎回之股票票、现金替代代金额及现金金差额;11.进行基金金会计核算并并编制基金财财务会计报告告;12.编制中期期和年度基金金报告;13.严格按照照基金法、基基金合同及其其他有关规定定,履行信息息披露及报告告义务;14.保守基金金商业秘密,不不得泄露基金金投资计划、投投资意向等。除除基金法、基基金合同及其其他有关规定定另有规定外外,在基金信信息公开披露露前应予保密密,不得向他他人泄露;15
23、.按照基金金合同的约定定确定基金收收益分配方案案,及时向基基金份额持有有人分配收益益;16.依据基基金法、基基金合同及其其他有关规定定召集基金份份额持有人大大会或配合基基金托管人、基基金份额持有有人依法召集集基金份额持持有人大会;17.保存基金金财产管理业业务活动的记记录、账册、报报表和其他相相关资料;18.以基金管管理人名义,代代表基金份额额持有人利益益行使诉讼权权利或者实施施其他法律行行为;19.组织并参参加基金财产产清算小组,参参与基金财产产的保管、清清理、估价、变变现和分配;20.因违反基基金合同导致致基金财产的的损失或损害害基金份额持持有人合法权权益,应当承承担赔偿责任任,其赔偿责责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上证 50 交易 开放式 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 概述 43052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