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1-绪论与公司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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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经 济济 法法 概概 论论第一节第一节 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一、西方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一、西方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 在资本主义国家,经济法作为法律体系中独立的法律部门,出现在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过渡时期。在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国家对经济活动奉行不干预政策,完全由市场这一看不见的手来调节经济。到了自由资本主义末期和垄断资本主义早期,由于垄断的出现和迅速扩大,自由竞争和市场调节机制失灵,资本主义国家纷纷放弃对经济完全不加干预的政策,实行国家干预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政策。国家干预经济的主要手段就是通过法律来调整经济关系,规范市场主体和市场运行。经济法由此产生。经济法最早产生于德
2、国,19191919年德国的煤炭经济法是世界上第一部年德国的煤炭经济法是世界上第一部经济法规。经济法规。二二二二、中国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中国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中国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中国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 经经济济法法在在我我国国的的法法律律体体系系中中是是一一个个重重要要的的独独立立的的法法律律部门。部门。建国后我国的经济立法经历了三个时期:建国后我国的经济立法经历了三个时期:计划经济时期(计划经济时期(1949194919781978)计划经济与商品经济结合时期(计划经济与商品经济结合时期(1979197919911991)市场经济时期(市场经济时期(19921992年至今年至今)第二节第二
3、节经济法的经济法的概念概念、调整对象、调整对象和主要内容和主要内容一、经济法的概念一、经济法的概念一、经济法的概念一、经济法的概念 广广义义的的经经济济法法是是调调整整在在经经济济管管理理和和经经济济协协作作过过程程中中产产生生的的经经济济关关系系(经经济济管管理理关关系系和和经经济济交交易易关关系系)的的法法律律规规范范的的总称。总称。狭狭义义的的经经济济法法是是调调整整国国家家在在管管理理、监监督督、调调控控社社会会经经济济活活动中产生的经济关系(经济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动中产生的经济关系(经济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4、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1 1.经经济济管管理理关关系系:国国家家机机关关相相互互之之间间及及国国家家机机关关与与市市场场主主体体之之间间在在经经济济管管理理活活动动中中产产生生的的经经济济关关系系(即即经经济济管管理理协协调关系和经济管理与被管理关系调关系和经济管理与被管理关系)。(1)(1)市场主体调控关系市场主体调控关系(2 2)市场运行调控(市场规制)关系)市场运行调控(市场规制)关系(3 3)宏观调控关系)宏观调控关系2 2.经经济济协协作作关关系系:各各市市场场主主体体相相互互之之间间在在经经济济交交易易活活动动中中产生的经济关系产生的经济关系(经济交易关系经济交易关系)。3 3.市市
5、场场经经济济主主体体在在内内部部的的经经济济管管理理关关系系:各各市市场场主主体体在在其其内部组织和管理经济活动中产生的经济关系。内部组织和管理经济活动中产生的经济关系。4 4.涉外经济关系涉外经济关系三、经济法的主要内容三、经济法的主要内容三、经济法的主要内容三、经济法的主要内容1 1.市市场场主主体体法法律律制制度度:规规范范和和调调整整各各种种不不同同类类型型的的市市场场主主体体的的设设立立、变变更更、终终止止、解解散散、清清算算等等的的法法律律规规范。范。2 2.宏宏观观调调控控法法律律制制度度:规规范范和和调调整整有有关关国国家家机机关关对对国国民民经经济济运运行行进进行行宏宏观观调
6、调控控以以保保持持经经济济总总量量平平衡衡,促促进进经经济结构优化济结构优化,实现经济健康快速主张的法律规范实现经济健康快速主张的法律规范。3 3.市市场场规规制制法法律律制制度度:规规范范和和调调整整市市场场主主体体的的市市场场行行为及有关国家机关对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的法律规范为及有关国家机关对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的法律规范。4 4.市市场场交交易易法法律律制制度度:规规范范和和调调整整市市场场主主体体的的市市场场交交易关系的法律制度易关系的法律制度。第三节第三节 经济法律关系经济法律关系一、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一、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经济法律关系是指由经济法确认和调整的在经济管理和经济协作过程中
7、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任任何何法法律律关关系系都都是是由由主主体体、客客体体和和内内容容三三个个要要素素构构成成的的,经济法律关系亦是如此经济法律关系亦是如此。二、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二、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二、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二、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n n1.1.国家和国家机关国家和国家机关n n2.2.法人和非法人经济组织法人和非法人经济组织n n3.3.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n n4.4.自然人自然人n n5.5.外国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外国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三三三三、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在特定
8、的经济法律关系中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n1.1.经济权利经济权利 经济权利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据法律或合同而享有的自己为一定的经济行为、要求他人为一定经济行为或不、要求他人为一定经济行为或不为一定经济行为的资格为一定经济行为的资格。(1)(1)经济职权经济职权 (2)(2)财产所有权财产所有权 (3)(3)企业法人财产权和股东的股权企业法人财产权和股东的股权 (4)(4)知识产权知识产权 (5)(5)债权债权 (6)(6)其它权利其它权利n n2.2.经济义务经济义务 经济义务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据法律或合同必须为经济义务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据法律或合同必须为一定经济行为或不为
9、一定经济行为一定经济行为或不为一定经济行为。四四四四、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n n1.1.物物n n2.2.行为行为n n3.3.无形财产无形财产五五、经济法律关系的保护、经济法律关系的保护n n1.1.奖励奖励n n2.2.制裁制裁制裁是指对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经济制裁是指对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经济法律义务的行为给予的惩治和处罚法律义务的行为给予的惩治和处罚。(1)(1)经济制裁经济制裁 (2)(2)行政制裁行政制裁 (3)(3)刑事制裁刑事制裁n n3.3.
10、保护主体保护主体 (1)(1)有关国家行政机关有关国家行政机关 (2)(2)人民法院人民法院 (3)(3)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第一节第一节公司法概述公司法概述一一一一、公司的概念与分类、公司的概念与分类(一)公司的概念和特征(一)公司的概念和特征1.定义 公司是依法成立的,全部资本由股东出资构成,其股东以其出资额或所持股份为限对其承担责任,其自身则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2.特征n(1)以营利为目的n(2)具有法人资格n(3)由股东投资设立n(4)依法设立 (二二二二)公司的分类公司的分类公司的分类公司的分类n n1.1.按按照照股股东东承承担担责责任任的的形形式
11、式为为标标准准分分为为:无无限限公公司司、两合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两合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l l无无限限责责任任公公司司(unlimited unlimited companycompany),也也称称无无限限公公司司,它它是是由由两两个个以以上上的的股股东东组组成成的的、全全体体股股东东对对公公司司的的债债务务负连带无限责任的公司。负连带无限责任的公司。l l有有限限责责任任公公司司(limited limited companycompany),亦亦称称有有限限公公司司,是是由由两两个个以以上上的的股股东东出出资资组组成成,每每个个股股东东以以其其认认缴缴的的出
12、出资资额额为为限限对对公公司司债债务务承承担担有有限限责责任任,而而公公司司以以其其全全部部资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l l股股份份有有限限公公司司(stock stock corporationcorporation或或company company limited limited by by sharesshares),又又称称股股份份公公司司,是是指指由由一一定定人人数数以以上上的的股股东东组组成成,公公司司全全部部资资产产分分为为等等额额股股份份,股股东东以以其其所所认认购购的的股股份份对对公公司司承承担担有有限限责责任任,公公司司以以其其全全部部资资产产
13、对对其其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两两合合公公司司(limited limited PartnershipPartnership),是是指指由由无无限限责责任任股股东东与与有有限限责责任任股股东东共共同同组组成成,无无限限责责任任股股东东对对公公司司债债务务负负连连带带无无限限责责任任,有有限限责责任任股股东东对对公公司司债债务务仅仅以以其其出出资资额额为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限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2.2.按按照照公公司司信信用用基基础础的的不不同同为为标标准准分分为为:资资合合公公司司、人人合公司、人合兼资合公司。合公司、人合兼资合公司。人人合合公公司司是是指指以以股股东东个
14、个人人条条件件作作为为公公司司信信用用基基础础而而组组成成的的公司。公司。资资合合公公司司是是指指以以公公司司资资本本和和资资产产条条件件作作为为其其信信用用基基础础的的公公司。司。人人合合兼兼资资合合公公司司指指信信用用基基础础兼兼具具股股东东个个人人信信用用及及公公司司资资本本和和资资产产信信用用的的公公司司,有有限限责责任任公公司司既既有有人人合合性性质质又又有有资资合合性质。性质。n n3.3.按按照照公公司司股股票票掌掌握握的的对对象象和和股股票票是是否否上上市市为为标标准准分分为为:封闭式公司、开放式公司封闭式公司、开放式公司l l封封闭闭式式公公司司(private privat
15、e corporationcorporation或或 closed closed corpor-corpor-ationation)又又称称为为不不上上市市公公司司、私私公公司司或或非非公公开开招招股股公公司司。其其特特点点是是公公司司的的股股份份只只能能向向特特定定范范围围的的股股东东发发行行,而而不不能能在在证证券券交交易易所所公公开开向向社社会会发发行行,股股东东拥拥有有的的股股份份或或股股票票可可以以有有条条件件地地转转让让,但但不不能能在在证证券券交交易易所所公公开开挂挂牌牌买买卖卖或或流流通。通。l l开开放放式式公公司司(public public corporationcorp
16、oration)又又称称为为上上市市公公司司、公公众众公公司司或或公公开开招招股股公公司司,其其特特点点与与封封闭闭式式公公司司正正相相反反,它它可可以以在在证证券券市市场场上上向向社社会会公公开开发发行行股股票票,股股东东拥拥有有的的股股票票也可以在证券交易所自由地买卖或交易。也可以在证券交易所自由地买卖或交易。n n4.4.根根据据公公司司的的国国籍籍与与营营业业地地为为标标准准分分为为:本本国国公公司司、外外国公司、跨国公司国公司、跨国公司l l依依中中国国法法律律在在中中国国境境内内登登记记设设立立的的公公司司,无无论论有有无无外外国国股股东东,无无论论外外国国股股东东出出资资多多少少
17、,如如各各种种形形式式的的外外商商投投资资公公司司,都是中国公司,亦即本国公司都是中国公司,亦即本国公司 。l l依据外国法律在外国设立的公司都是外国公司。依据外国法律在外国设立的公司都是外国公司。l l跨跨国国公公司司是是指指以以本本国国为为基基地地,在在其其他他国国家家或或地地区区设设立立分分公公司司、子子公公司司或或其其他他参参股股性性投投资资企企业业,从从事事国国际际性性生生产产和和经经营营及及服服务务活活动动的的大大型型经经济济组组织织。严严格格地地说说,跨跨国国公公司司的的“公公司司”一一词词,并并非非公公司司法法意意义义上上的的概概念念,它它实实际际上上是是指指国国际际性性的的公
18、公司司集集团团,表表示示的的是是公公司司之之间间的的一一种种特特殊殊关关系系。在在各各国国公公司司法法中中,也也没没有有专专门门调调整整这这种种跨跨国国公公司司关关系系的的规规定定,跨国公司不是独立的法律实体。跨国公司不是独立的法律实体。n n5.5.按按照照公公司司与与公公司司之之间间的的控控制制关关系系分分为为:母母公公司司与与子子公公司、总公司与分公司。司、总公司与分公司。l l母母公公司司是是指指拥拥有有另另一一公公司司一一定定比比例例以以上上的的股股份份,或或通通过过协协议议方方式式能能够够对对另另一一公公司司的的经经营营实实行行实实际际控控制制的的公公司司。母母公公司司也也称称为为
19、控控股股公公司司。子子公公司司是是指指与与母母公公司司相相对对应应,其其一一定定比比例例以以上上的的股股份份被被另另一一公公司司所所拥拥有有或或通通过过协协议议受受到到另另一一公公司司实实际际控控制制的的公公司司即即为为子子公公司司。母母子子公公司司间间虽虽然然具具有有投投资资关关系系,但但均均为为独独立立法法人人,各各自自承承担担各各自自的的债债务务,互互不不牵牵连连。这是母子公司最为基本的法律特征。这是母子公司最为基本的法律特征。l l公公司司在在经经营营过过程程中中,因因业业务务需需要要依依法法设设立立的的相相对对独独立立的的分分支支机机构构,相相对对公公司司来来讲讲,称称作作公公司司的
20、的分分公公司司。相相对对应应,公公司司则则称称为为本本公公司司或或总总公公司司。分分公公司司没没有有独独立立的的法法人人地地位位或或资资格格。这这是是总总公公司司与与分分公公司司关关系系的的最最大大特特征征。因因此此,分分公公司司的的行行为为视视为为总总公公司司的的行行为为;分分公公司司占占有有的的财财产产,视视为为总总公司的财产;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公司的财产;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二二、公司法的概念与中国公司法立法公司法的概念与中国公司法立法(一一)公司法的概念与特征公司法的概念与特征 公公司司法法是是规规定定公公司司的的设设立立、组组织织、活活动动、解解散散及及其其内内部部、外
21、外部部关关系系的的法法律律规规范范的的总总称称。公公司司法法既既是是组组织织法法又是活动法。公司法具有如下特征又是活动法。公司法具有如下特征:1.1.既是公司的组织法又是公司的行为法。既是公司的组织法又是公司的行为法。2.2.既有强制性规范又有任意性规范。既有强制性规范又有任意性规范。3.3.既有实体性规范又有程序性规范。既有实体性规范又有程序性规范。(二二)我国公司法的法律渊源:我国公司法的法律渊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1.19931993年年1212月月2929日日八八届届全全国国人人大大常常委委会会第第五五次次会会议议通通过过,19941994年年7 7月月1 1
22、日起施行。共十一章二百三十条日起施行。共十一章二百三十条。2.2.19991999年年1212月月2525日日第第九九届届全全国国人人大大常常委委会会第第十十三三次次会会议议对其修订。对其修订。3.3.20042004年年8 8月月2828日日,第第十十届届全全国国人人大大常常委委会会第第十十一一次次会会议议对公司法进行第二次修改对公司法进行第二次修改。4.4.20052005年年1010月月2727日日第第第第十十届届全全国国人人大大常常委委会会第第十十八八次次会会议议对对公公司司法法进进行行第第三三次次修修改改,并并自自20062006年年1 1月月1 1日日施施行行。共共计计219219
23、条条。第二节第二节 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与法律特征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与法律特征(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 有有限限责责任任公公司司是是指指股股东东以以其其出出资资额额为为限限对对公公司司债债务务承承担担责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二二)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1.1.公司资本不分为等额股份公司资本不分为等额股份2.2.公司不能发行股票筹资公司不能发行股票筹资3.3.法律对公司股权转让有严格限制法律对公司股权转让有严格限制4.4.股东有最高人数限制股东有最高
24、人数限制5.5.股东负有限责任股东负有限责任6.6.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外承担责任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和程序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和程序(一)设立条件(一)设立条件1 1.股股东东符符合合法法定定人人数数。一一般般有有限限责责任任公公司司由由5050个个以以下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2.2.股股东东出出资资达达到到法法定定资资本本最最低低限限额额。有有限限责责任任公公司司注注册册资资本本的的最最低低限限额额为为人人民民币币三三万万元元。法法律律、行行政政法法规规对对有有限限责责任任公公司司注注册册资资本本的的最最低低限限额额有有较较高高规规定定的
25、的,从从其其规规定定。一一人人有有限限责责任任公公司司的的注注册册资资本本最最低低限限额额为为人民币十万元。人民币十万元。3.3.股股东东共共同同制制定定公公司司章章程程。公公司司章章程程是是公公司司股股东东依依法法订订立立的的关关于于公公司司组组织织活活动动的的具具有有法法律律效效力力的的基基本本规规则则,须由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后才能制定,须载明下列事项须由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后才能制定,须载明下列事项:(1)(1)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名称和住所;(2)(2)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3)(3)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4)(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5)(5)股东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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