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大芦湖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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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淄博市大芦湖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编制目的为切实做好大芦湖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建立职 责明确、规范有序的应急指挥体系,确保大芦湖水库饮用水 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及时、高效、有序进行, 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对饮用水源造成的危 害,最大程度保障公众健康和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维护社 会稳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1.1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 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 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 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 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山东省环境保护
2、条例山 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山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淄博市突发事件总体应 急预案淄博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管 理制度。1.2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大芦湖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及 其上游引黄干渠明渠周边,突然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造成重大 组成、产生、种类、分布、可能发生污染的渠道、途径和后 果,针对危险源现状,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提供水环境污染 风险源信息。3. 1. 2建立预防体系(1)企业预防控制措施各生产企业及相关单位要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指挥系统。根据生态环境部门要 求规范设置厂区事故应急池、雨污分流管网、污水处理设
3、施、 围堰及防渗设施。(2)工业园区预防控制措施各工业园区要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突发环 境事件应急处置指挥系统。设置污水处理厂及事故水池,完 善污水管网及在线监测设施。(3)河流拦截预防控制措施水利部门要加强对库区及相连河道闸坝的控制和管理, 建立水利设施管理档案,负责水利设施的日常管理、应急调 度。(4)预警监测生态环境部门、相关企业要设置风险预警监测点位: 高青丰源水务有限公司和淄博芦博水务有限公司进出口; 汇入大芦湖水库库区、水源保护区、供水工程的河流断面; 入境河流断面。3. 2预警1预警级别根据水源地的重要性、污染物的危害性、事态的紧急程 度、采取的响应措施以及对取水可能造
4、成的影响等实际情况, 预警级别由高到低划分为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 III级(较大)、IV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 蓝色表示,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颜 色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红色(I级)预警:情况危急,可能发生或引发大芦湖 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或事件已经发 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或产 生的环境污染造成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 中断的。红色预警按照山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 求,报省政府同意后,具体由省生态环境部门按照有关规定 和程序组织实施发布。橙色(II级)预警:情况紧急,可能发生或引发大芦
5、湖 水库饮用水水源地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或事件已经发生, 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较多人员伤亡的;或产生的 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橙 色预警按照山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报省政 府同意后,具体由省生态环境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 实施发布。黄色(III级)预警:情况比较紧急,可能发生或引发大 芦湖水库饮用水水源地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或事件已经发 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人员伤亡的;或产生的 环境污染造成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黄色预警信息具体 由事发地县政府会同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制作,由指挥部办公 室组织发布,并报市政府和市应急局。蓝色(IV级)预
6、警: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可能发生 或引发大芦湖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或事 件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可能对饮用水水源 保护区造成影响的。蓝色预警信息由事发地县政府组织制 作、发布,并报市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应急局。3. 2. 2预警措施发布预警进入预警状态后,应急领导机构及有关部门按 相关程序采取以下措施:(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响应;(2)将预警公告与信息报送到上一级政府及有关部门;(3)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随 时对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发生突发环境 事件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环 境事件的级别;(4)向社会发
7、布与公众有关的突发环境事件预测信息 和分析评估结果;(5)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可能受到突发环境事件 危害的警告,宣传避免和减轻危害的常识,公布咨询电话;(6)责令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 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 备;(7)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 行妥善安置;(8)负有监管责任的政府或部门对排放污染物可能导 致事件发生的有关企事业单位实行停运、限产、停产等相应 措施,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或限制可能 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9)调集应急处置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工 作。3. 2. 3预警级别的调整和预警解除
8、红色(I级)预警、橙色(II级)预警,按照省政府应急指 令同步调整;黄色(III级)预警、蓝色(W级)预警信息由发布 部门单位按照突发环境事件的进展,并依据现场调查、监察、 监测和污染事态的变化情况,报请同级政府适时调整预警级 别并重新发布。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 除的,红色(I级)预警、橙色(II级)预警,按照省政府 解除预警指令同步解除;黄色(III级)预警、蓝色(W级) 由预警发布部门单位宣布解除预警,终止预警期,解除相关 措施,并报市政府和有关部门。3. 3信息报告与通报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发现有淄博市大芦湖水库饮用水 水源地发生或可能发生突发性环境事件,均应及
9、时向市生态 环境局或向事发地县生态环境局报告相关信息。市生态环境 局、事发地县生态环境局在发现或得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 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 认定,并按规定进行报告,必要时可越级上报。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和山东省突发环 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报告工作。对初步认定为特别重大(I级)或重大(II级)突发环 境事件的,市生态环境局或事发地县生态环境局应当在1小 时内向本级政府和省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同时上报生态环境 部。对初步认定为较大(in级)突发环境事件的,市生态环 境局或事发地县生态环境局应当在1小时内向本级政府和上 一级生态环境部门报告
10、。对初步认定为一般(IV级)突发环境事件的,市生态环 境局或事发地县生态环境局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政府和上 一级生态环境部门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过程中事件级别发生变化的,应当按 照变化后的级别报告信息。上级政府及其生态环境部门先于下级政府及其生态环 境部门获悉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可以要求下级政府及其生 态环境部门核实并报告相应信息。下级政府及其生态环境部 门应当依照相关规定报告信息。突发环境事件已经或者可能涉及相邻行政区域的,市人 民政府及时通报相邻区域同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涉及区域共同启动突发环境事件预案,形成联动机制。4应急响应1分级响应4. 1. 1分级响应机制大芦湖水库饮用
11、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响应坚持属地 为主,市、县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分别负责大芦湖水库突发环 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当事件需要上级给予协调支援时,迅 速上报请求协调支援。与预警级别相对应,应急响应分为I 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II级(较大)、IV级(一般)四级。4. 1.2分级响应启动I、n级响应:初判为重大、特别重大饮用水水源地环 境污染事件,由市政府负责启动先期响应,结合本地实际,调 集相关应急力量,在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下, 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工作。in级响应:初判为较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污染事件,由 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报指挥部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组织 调动事发单位
12、、县政府,以及相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 进行协同处置。w级响应:初判为一般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污染事件,由 事发地县政府启动w级应急响应,组织调动事发单位、相关 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协同处置。根据县政府请求和实际 需要,指挥部办公室及有关部门启动部门预案,配合、指导处 置一般突发环境事件。4.2 响应措施. 1先期处置接到事件报告后,由指挥部指令各应急响应小组携带环 境事件专用应急监测、防护、医疗、救援、交通等设备,在 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发生突发性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水源地污染的责任单 位,应尽快查找污染源或泄漏源,通过关闭、封堵、收集、 转移等措施,切断污染源或泄漏源,标明
13、危险区域,封锁危 险场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控制污染或 泄漏范围;同时立即向主管部门和县政府报告,及时通报可 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服从县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 积极配合县政府组织人员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4. 2. 2现场应急处置(1)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依法及时公布应对 决定、命令;(2)派出有关专家和人员参与现场应急处置指挥工作;(3)协调各级、各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应急支援行动;(4)协调受威胁周边地区危险源的监控工作;(5)协调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 防护区域;(6)根据突发环境事件性质、特点,通过报纸、广播、 电视、网络和通讯等方式告知单位和公
14、民应采取的安全防护 措施;(7)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和撤离的时间和方式;(8)按照本预案规定及时报告信息。污染控制(1)在运输有毒有害化学品时,发生泄漏、扩散所造成 的饮用水水源污染事件,公安交警部门应立即上报并对周边 道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疏散人群,确保应急救援通道畅通。 市应急局接到事故报警后,应立即调集应急物资,派专业处 置有毒有害化学品的救援队伍赴现场处置事件,按照污染物 的化学、物理特性要求制止泄露,做好危险化学品的收储工 作,防止污染进一步漫延,并处置残留污染物。若因危险化 学品污染事件引发火灾的,消防部门应迅速赶赴现场灭火, 参加有关危
15、险化学品的处置工作,在灭火过程中要做好消防 废水的收集、围堵等工作,避免造成因消防废水引发的次生 饮用水突发事件;(2)因排污口排放引起的污染事件,生态环境部门按 照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首先控制污染排放,立即封堵 排污口,并责令污染企业停产、减产、限产、停止排污,防 止大芦湖水库水体污染的扩大;(3)如果已经造成大芦湖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水体污染, 但影响范围不大,且危害性不很严重时,可要求在污染水体 的下游处进行拦截,然后将污染水体直接采用适当的物理、 化学方法进行处理,以消除危害。如果已经造成大芦湖水库 饮用水水源地水体污染大范围影响,且危害性严重(特别是 剧毒化学品污染),应立即通知水厂
16、和水源地周围群众停止 用水,同时要求在污染水体下游进行堵截,然后采用适当的 物理、化学方法进行处理,以消除危害。必要时通知下游水厂停水或采取保护措施;(4)大芦湖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水体受到污染,参与饮 用水水源应急的监测人员应立即对污染水域进行布控,并采 样监测,及时报告测定结果,供现场指挥部采取措施参考。 如果水源不能正常取用,出现大面积停供、减供且判定短期 内无法正常恢复时,应考虑启动紧急状态下利用车辆送水和 市场净水应急供应措施;(5)如果已经引起周围农田土壤、作物污染时,应采 集土壤、作物进行专业分析,为污染事件后期处理提供科学 依据。4. 3应急监测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实施、协调辖区
17、内饮用水保护 区突发环境事件的环境应急监测,指导、协调市环境监测站 进行应急监测。对大芦湖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的污染特征进行 调查、分析,明确水源地重大污染物的性质、污染物的质量、 污染范围,并提出处置建议。4. 4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指挥部要及时掌握事件现场态势,适时将事件的起因、 责任及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的同时,如预测到该事件将对 下游的生产用水、农灌用水、养殖用水和生活饮用水水源产 生影响时,指挥部应立即告知下游行政部门,涉及其他城市 的应向下游城市应急部门通报突发环境事件的有关情况。4. 5安全防护4. 5. 1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综合协调组通过咨询专家,
18、根据事件的性质,确定个体 防护级别,配备合理的个人防护设备,如防毒面具、防尘面 具、防化服等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并对应急救援人员进行 安全培训,包括紧急情况下正确辨识危险物质、合理选择防 护措施、正确使用个体防护设备等培训内容。污染控制组、 应急监测组等应急救援人员,在收集到更多关于事发现场的 信息后,迅速报告综合协调组。综合协调组组织专家重新评 估所需个人防护设备,以确保正确选配和使用个体防护设备; 始终保持与现场应急救援人员的通信联系,及时通知现场应 急救援人员撤离危险区域。4. 5. 2受威胁群众的安全防护由治安维护组负责,医疗救治组、后勤保障组配合,组织 受威胁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
19、工作内容包括:根据大芦 湖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污染事件的性质、特点,告知群众 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通知受影响区域居民停止取水,启 用备用水源,必要时向停水居民供应洁净水。4. 6应急终止4. 6. 1应急终止条件大芦湖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得到控制,紧急 情况解除后,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应急调查、应急监测结果作 出应急处置报告,报急指挥部决定终止应急状态,转入正常 工作。水污染事件,严重影响居民饮水安全,对本地区社会稳定、 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有重大社会影响的饮用水水源地突 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工作。农业环境污染次生、衍生的饮用水 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按照有关农业环境污染突发 环境事
20、件应急预案执行;因安全生产、交通运输等其他事故 灾难、地震等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次生、 衍生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按照有关专项 预案执行,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分别在相应事件现场指挥部 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1.4工作原则(1)源头控制、预防为主。深入开展污染源风险评估 和风险源隐患排查,强化源头控制,加强常态化监控,最大程 度做到防患未然。进一步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工程措施,提升 防范能力。(2)统筹安排、分工合作。大芦湖水库流域及供水工 程涉及的高青县全面负责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 警、应急响应和处置等工作。县相关部门在当地政府领导下 开展工作。市政府视情况给予
21、协调支援。(3)完善预警、快速反应。科学设置预警监测点位,加 强预警监测能力,健全预警体系,提升快速反应能力。(4)科学处置、确保安全。针对不同突发环境事件特 点,快速响应,合理决策,妥善处置,确保在突发事件状态下 超标废水控制在生产经营单位或行政辖区内,不对水源地水 质造成影响。4. 3. 2应急终止程序(1)按照“谁启动、谁终止”的原则,经有关专家分 析论证,认为满足应急结束的条件时,由指挥部宣布应急响 应终止;(2)根据指挥部的决定,向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组及各 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下达应急终止命令,解除应急状态;(3)应急状态终止后,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继续对 事故及受影响区域进行环境监测和评
22、价工作,直至无需采用 其他补救措施,转入常态管理为止。5后期处置 5. 1后期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应明确响应终止后污染防控的内容和工 作要点,并落实到责任单位。包括针对泄漏的油品、化学品 进行回收;进行后期污染监测和治理,消除投放药剂的残留 毒性和后期效应,防止次生突发环境事件;完成事发场地及 漫延区域污染物清除,并对土壤系统进行修复;部分污染物 导流到水源地下游或其他区域,对该区域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等。5. 2事件调查在大芦湖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终止后, 指挥部要对一般突发环境事件进行调查,并配合市政府对较 大突发环境事件组织调查;配合省政府对重大、特别重大突 发环境事件组织调查。5
23、. 3事件评估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专家和有关人员对事件造成 的危害进行评估,对污染区的清理、污染物的处置、后续影 响的监测、生态环境的恢复等提出对策和措施,并指导做好 污染清除和生态恢复工作;对事件应急处置行动进行评价, 总结经验教训,指出下一步需整改的工作和本预案需修改的 内容,编制应急处置评估报告。5.4事件总结综合评估结束后,指挥部办公室要全面总结应急处置工 作。对整个事件有关的资料,包括电话记录、现场调查、监 测记录、检验报告、信息分析、决策记录、执法文书、调查 处理总结报告等,进行整理、补漏、分类、归档,并形成书面 材料。5. 5善后处置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由指挥部办公室和事发地
24、县政府 负责组织实施善后处置工作。5. 6环境修复指挥部组织有关专家对受灾情况进行科学评估,提出补 偿和对遭受污染的饮用水水源生态环境进行恢复的建议。根 据评估结果和专家建议,由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 作。5. 7改进措施指挥部办公室根据调查和总结评估情况,向指挥部提出 风险源管理、水源地环境安全保障、预案管理等有关水源地 环境安全的改进措施建议。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相关 部门单位落实各项改进措施。6应急保障6. 1队伍保障加强大芦湖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应急 队伍建设,强化对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 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素质和能力。建立一 支常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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