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流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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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上海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等规定,青浦区振泾路北侧A6d-06b地块(“城中村”改造项目-徐泾镇老集镇)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经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批准出让。现出让人决定以挂牌方式实施出让。一、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出让人为上海市青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具体组织实施由上海市土地交易事务中心承办(以下简称“挂牌人”)。二、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
2、则,并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一)四至范围:东至规划A6d-06c,南至振泾路,西至徐安路,北至徐孝路(见附图)。(二)土地总面积:17587.20平方米,出让面积:17587.20平方米。(三)土地用途:居住用地。(四)容积率:2.3。(五)建筑密度:/。(六)绿地率:35%,其中集中绿地率:10%。(七)出让年限:70年。(八)交地状况:净地。(九)地下建(构)筑物和管线等由竞得人自行办理有关搬迁或拆除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十)意向申请人可在竞得人应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上海市地面沉降防治管理条例及上海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管理规定的规定,承担地质灾害防治义
3、务、地质环境监测设施与地面沉降防治设施保护义务和地质资料汇交义务。竞得人还应根据上海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管理规定,判断本地块建设项目是否需要单独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以下简称“灾评”)。需单独进行灾评的,竞得人应委托具有灾评资质的单位进行建设项目灾评,并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登记表;不需单独进行灾评的,竞得人应至(十一)住宅中小套型比例:本地块内中小套型住宅建筑面积不得低于该地块住宅总建筑面积的 60.0 %,计 24270.34 平方米以上(中小套型住宅设计建设标准为:多层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90平方米、小高层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95平方米、高层住宅建筑面积
4、不大于100平方米)。(十二)其他内容详见附录文件。四、申请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地块交易。可以独立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竞买申请的,联合各方均需符合上述条件,且联合申请各方的投资比例均须大于1%。同一名竞买申请人只能提交一次交易申请(含联合竞买申请)。自然人及由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同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将被视为同一名竞买申请人。五、网上交易系统注册(一)意向申请人应先至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公司网址:,法人一证通网址:;咨询电话:86-21-962600)办理CA数字证
5、书。(二)意向申请人凭CA数字证书登陆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受理平台(网址::9001/sh_wsjy/login.jsp,以下简称“网上受理平台”,下同)办理注册手续。意向申请人应仔细阅读注册协议,并在按要求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后提交注册申请,具体注册要求和操作详见网上受理平台操作指南。(网上受理平台操作指南下载位置:网站首页-客服专区-业务指南版块,下同。)境外意向申请人填写的信息及上传的材料须符合本须知第七条第(六)款有关公证认证等的规定。(三)注册申请经上海市土地交易市场(地址:南泉北路201号5楼,下同)审核通过后方为注册完成。意向申请人注册信息有变
6、更时应及时更新。联合申请的各方应分别办理注册手续。(四)注册办理完成后方可凭CA数字证书登陆网上受理平台办理土地交易相关业务。六、交易保证 本地块交易保证金全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万贰仟陆佰伍拾叁万元(RMB226,530,000元)。申请人提供交易保证可采用交纳保证金的方式,也可采用提交现金保函的方式。参与多幅地块申请的,申请人须按地块分别提供交易保证。申请人须从两种交易保证方式中任选其一。联合申请各方可以任意比例分别提供交易保证,但各方提供的竞买保证的总金额应符合本须知关于保证金数额的规定。 (一)交纳交易保证金方式1、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7月08日 11时30分。保证
7、金交款人必须与申请人名称一致。申请人应在提交申请前交纳保证金。2、境内申请人的保证金须以“贷记凭证”或“电汇”或“银行间大额支付系统”的方式汇入同一保证金人民币专用账户,同时必须在汇款的用途栏中注明申请的地块公告号和地块的名称,并请在付款后及时与保证金到账银行联系,以确认到账情况。保证金的人民币账户如下: (1)户 名: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上海分行第一支行银行账户:310066726010149055512联系人及电话:曹旭晴 8602133201382或63216546刘思源 8602133201314或63216546 (2)户 名: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开户银行:建设
8、银行上海第五支行银行账户:31001505400055290700联 系 人:严小芸、王韵媛联系电话:8602163299908(或63235473) (3)户 名: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开户银行:上海银行漕河泾支行银行账户:31687400009067432联 系 人:林云裳、管琦联系电话:86021336834553、境外申请人须根据不同币种汇入境外汇入保证金专用账户,同时必须在汇款的“汇款附言,私人客户可以留下联系方式”栏中注明申请的地块公告号和地块名称,并请在付款后及时与保证金到账银行联系,以确认到账情况。境外汇入保证金专用账户(存放从境外汇入的外汇保证金)户 名: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
9、局(英文名称:SHANGHAI URBAN PLANNING AND NATURAL RESOURCES BUREAU)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第一营业部银行账户:98011358000000020(港币)98011458000000014(美元) 98013858000000011(欧元) 98012758000000018(日元)联系人及电话:赵秋琦 8602163290062、8602161618516施 葵 8602161618473、13818362880不接受除上述四种币种外的其他外汇币种。外汇与人民币的换算,以2020年06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二)提供保
10、函方式申请人须在提交交易申请时按本须知规定提供保函等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07月08日 11时30分。竞买申请人所提交保函应为由境内内资银行或境内外资银行出具的有效人民币保函原件。保函总担保金额应不少于全额交易保证金数额,且保函的有效期应至少为本须知发布之日起的120天。保函申请人应与申请人名称保持一致;联合申请时,保函申请人必须为联合申请中的一方或几方。申请人应按规定格式开具保证金现金保函,保函格式文本详见附录文件。同时还应提交银行出具的保函备案银行承诺书。申请人可登录网站首页-客服专区-业务指南-业务告知下载保函开具相关的业务规程及格式文本,文本内容及格式不得擅自改动。七、提交交易
11、申请(一)申请人凭CA数字证书登录网上受理平台提交申请,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具体填报要求和操作详见网上受理平台操作指南。提交申请时间为2020年06月24日 09时30分至2020年07月08日 11时30分。联合申请的,联合申请各方应先在网上受理平台确定其中一方作为牵头人由其凭本人CA数字证书提交申请。牵头人在本地块交易活动中不得变更。(二)申请人应按网上受理平台提示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下列材料:1、有效交易保证材料;2、授权委托书(样张样表详见本出让文件所附)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若有委托情形);3、由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项目认定文件。(三)申请人应凭CA数字证书对上传材料和国有建
12、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投标申请表进行电子签名确认,具体要求和操作见网上受理平台操作指南。申请人应下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投标申请表并加盖本人公章,并在参加现场交易活动时将其提供给公证处。申请一经提交不得撤回。申请人主体亦不得再行变更或调整,包括联合申请各方主体及投资比例不得进行变更或调整。(四)成交后需以项目公司(如子公司,下同)进行开发建设的,须在提交申请时注明。独立申请人,所注册成立的项目公司,必须100独立出资成立,成交后不得进行调整。两家以上的(含两家)多家联合申请人,在联合申请时应当注明各方的投资比例。成交后所注册成立的项目公司其投资主体和比例应与申请时一致,并不得进行变更或调整。(五)
13、提交申请时申请人应符合下列诚信验证相关规定:1、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须确认其不存在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14年8月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4号)第十七条所规定的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情形。2、在取得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且未完成处置的,该受让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得参与本地块的出让活动。意向申请人可至上海市土地交易市场、各区土地交易服务窗口(具体地址详见出让公告附表,下同)查询本人是否存在本项所述情形。查询法人或其他组织情况的,应携带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效登记证明原件;查询自然人情况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文件。3、申请人(包括联合申请各方)或其关联方(凡
14、与该申请人有直接或间接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下同)参加本市土地交易活动有违约行为,且根据相关出让须知违约处理办法规定尚在违约处理期内的,其本人及其关联方不得参加本地块的出让活动。自违约行为公示之日起,有违约行为的违约企业,在违约处理期内灭失、合并、分立或股权结构发生改变的,作出灭失、合并、分立决定的或转让股权的历史股东及其关联方也不得在违约处理期内参加本地块的出让活动。4、取得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申请人(包括联合申请各方)或其关联方在开发建设过程中经相关部门认定有违规违约行为,并受到相应处置且尚在处理期内的,其本人及其关联方不得参加本地块的出让活动。自违规违约行为认定之日
15、起,有上述行为的企业在处罚期内灭失、合并、分立或股权结构发生改变的,作出灭失、合并、分立决定的或转让股权的历史股东及其关联方也不得在处罚期内参加本地块的出让活动。5、申请人不是由人民法院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本市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合作备忘录(2017年6月7日 沪高法2017222号)所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6、申请人不是由国税局根据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 20162798号)的规定,所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六)境外申请人填写信息或提供材料时,须符合下述要求:1、注册及交易申请信息必须用中文填/书写(注:境外申请人的名称或姓名、
16、其境外受托人即负责人的姓名等可用其他语言填写),其他文件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必须附经申请人确认的中文译本,所有文件的解释以中文译本为准。2、境外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如境外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与境内“营业执照”、“代码证”可比照的、具有唯一性的有效文件(例如香港地区的“商业登记证明”等),授权委托书(境外版)及非境内受托人(即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如护照)等均需进行公证和认证。3、公证和认证按下述原则办理申请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应当由当地公证人(或相当的公证机构)出具公证文书,并经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和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两国互免认证的除外)方有效。申请人为居该国华侨的
17、,则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公证或认证即可。申请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无外交关系的,由当地公证人(或相当的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文书原则上需经该国外交部及与该国和我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申请人为居该国华侨的,亦照此办理公证和认证。中国香港地区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应由具有中国司法部颁发的“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的律师公证,并且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章确认。中国澳门地区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经澳门特别行政区公证部门或内地认可的公证人核证,并且经中国法律服务(澳门)公司加章确认。中国台湾地区申请人,按照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台湾地区十四类公证书在上海
18、使用需经核对的通知(沪司发200110号)的规定执行。八、交易资格确认挂牌人按照本须知要求对申请人的竞买资格予以核验,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人方能参加后续交易活动。申请人或所提交申请及材料存在以下情形的,不予通过:(一)申请资格不符合要求的;(二)未通过诚信验证;(三)保证金未按时足额到账,或保证金交款人(保函申请人)名称与竞买申请人名称不一致的;(四)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包括有委托情形时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五)申请文件与其提交的备核原件不一致或不符合规定的;(六)与法律法规和本出让文件之规定不符的其他情形。不符合资格核验条件的申请人或竞买人,不能再继续参加后续交易活动,若已
19、有报价的,其报价无效。若存在本须知第十三条规定之情形的,从其规定。申请人可凭CA数字证书登陆网上受理平台查询资格核验结果并打印竞买投标申请受理回执。联合申请的凭牵头人的CA数字证书方可查询并打印。具体操作详见网上受理平台操作指南。若无人提交申请或资格核验均不通过,则挂牌活动终止。九、挂牌出让活动的时间(一)挂牌起始时间:2020年07月09日 09时30分。(二)挂牌截止时间:2020年07月09日 14时00分,由挂牌主持人主持挂牌截止。(三)接受挂牌报价时间:凭CA数字证书登陆网上受理平台可在挂牌期间的任意时间内办理挂牌报价。十、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本次挂牌为无底价挂牌出让,但设立起始价,
20、以增价方式竞价。起始价为人民币(大写)壹拾壹万叁仟贰佰陆拾贰万元(RMB1,132,620,000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大写)贰佰万元(RMB2,000,000元)。十一、挂牌程序 (一)公布挂牌信息本地块的基本情况、起始价、增价幅度等信息在挂牌开始前于上海市土地交易市场和 (二)挂牌报价1、竞买人须在规定的挂牌报价期限内进行报价。2、竞买人应通过CA数字证书(联合申请的,凭牵头人的CA数字证书)登陆网上受理平台进行挂牌报价,具体操作详见网上受理平台操作指南。3、所提交报价经系统确认有效后,系统自动更新显示挂牌价格。对于无效报价,竞买人可重新输入新的报价。完成挂牌报价后,竞买人可下载打印挂牌
21、报价记录。4、挂牌报价规则详见第十二条第(一)款。 (三)挂牌截止竞买人本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有权受托人应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竞买投标申请受理回执在挂牌截止时(即2020年07月09日 14时00分)参加挂牌人组织的挂牌截止活动。参加挂牌截止活动时,竞买人除CA数字证书(联合申请的应为牵头人的证书)外,还应提交下列材料(以下统称“备核材料”):1、竞买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原件,具体详见网上受理平台操作指南;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原件(若有委托他人办理的情形);3、经竞买人本人盖章确认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投标申请表原件;4、以保函方式提供交易保证的,保证金现金
22、保函原件;5、由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项目认定文件。境外竞买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境外材料须按本须知第七条(六)款的规定进行公证认证,并提供公证认证材料原件。若竞买人不能当场提供备核材料的,必须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送达公证处(或交挂牌人转送),否则公证处可不出具公证书。挂牌人有权根据出让人的要求按照本须知第十三条,或根据本条第(七)款的规定处理。公证处现场核验未通过的,按照本须知第八条的规定处理。挂牌截止程序:1、2020年07月09日 14时00分,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截止。2、挂牌主持人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现场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3、征询后,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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