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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安全生产企业汇编 教育内容包括:A :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B :公司概况、生产特点及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C: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差不多知识。(3)二级(一间、分厂)安全教育由车间、分厂负责人组织实施。教 育包括:A、本单位要紧生产工艺流程,要紧设备概况及其特点,危险区域、危 除因素及预防措施。B 、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C、结合本单位特点进行防火、防爆、防毒、防触电、防机具损害等安 全防护、危险抢救知识的教育。(4)三(班组)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教育内容应包括;A、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标准化作业程序;B、本岗位工作特点、设备性能和安全注意事项;C、设备
2、、工具及其使用方法,防护用品的合理使用。(5)新职工“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 片,报安全环保部存档。2、特种业人员培训教育(1)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上有关安全治理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无证上岗者按严峻违章处理。(2)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 执行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治理 规定(3)中层治理者、专(兼)职安全员培训教育。3、公司每年对中层治理者、安全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治理知识教育、 培训。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治理 差不多知识、安全技术知识等。4、班组长培训教育(1)公司每年组织一次班组长安全培训教育。
3、(2)教育内容: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班组安全治理知识等。5、全员教育 车间(分厂)每月对职工进行许多于一次的全员安全教育,并认真做好记录,班组坚持每周一次全员安全教育。6、变换工种及复工安全教育 职工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在重新上岗时,必须进行相应的车间、班组、岗位安全教育。7、“四新”教育(1)“四新”教育是指采纳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 前,必须进行的安全教育。(2)“四新”安全教育由主管单位和技术部门负责进行。(3)“四新”安全教育要紧内容有:A、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的特点和使用方法;B、安全防护装置的特点和使用方法;C、安全治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内容和
4、要求;D、“四新”投产、使用后可能导致的危险、危害因素及其防护方法。(4)涉及“四新”人员安全教育,要进行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并 报安全环保部备案。8、职业健康教育( 1)职业健康教育分为上岗前健康教育、在岗期间健康教育、离岗健 康教育。( 2)职业健康教育内容包括: 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方针、 政策、法规; 职业卫生、职业健康知识;重点职业性有害因素防治知识;突发事故应急 处理及个人防护知识。(3)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新入厂接触职业危害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教 育(与公司三级安全教育同时进行) ,安全环保部、职工医院和各生产单位 负责接触职业危害职工在岗期间、离岗职业健康教育。( 4)职业健讲学教
5、育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可采取集中培训、健康知识 竞赛、发放健康知识小册、黑板报、张贴宣传画面、闭路电视等多种方式 进行。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1、制定各部门岗位标准化安全操作规程、治理制度和措施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行业标准进和行作业操作3、安全环保部定期检查各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否有违规行为。4、设置专职公司、车间和班组安全员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违章行为 进行监督。5、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演练。6、实行岗位标准化操作培训制度,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人 员不准上岗工作。特种设备安全治理制度1、范畴 适用于对公司所有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 、厂内机 动车
6、辆、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的安全治理。2、职责(1)特产治理办公室负责特种设备登记、定期检验、检查等全过程治 理工作。(2)各使用单位负责特种设备爱护保养及日常检查。(3)特种设备的安全治理A 、特种设备采购前应确定供方具备该特种设备制造资质, 并查验其有 关证明材料。B、特种设备采购执行公司基础设施操纵程序、采购操纵程序及 有关制度。C、所购特种设备,应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 格证明,安装及使用修理讲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2)特种设备的安装及修理A、物产治理办公室负责组织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及修理。B、 特种设备的安装及修理必须由依法取得资质的单位进行,并报安全 环保部
7、审核备案。C、承接特种设备安装、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 设备安装、修理情形书面告知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治理部门。D、 特种设备安装、修理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在验收后30日内将有关 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特产办要将其存入该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3)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治理 特产治理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包括以下内容:A、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爱护讲 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B、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C、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D、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防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 仪器外表的日常爱
8、护保养记录。E、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4)特种设备的使用、爱护保养及安全检查A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 30 日内,特产治理办公室负 责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治理部门登记。使用单位要将登记标志附着于该特 种设备的明显位置。B、特种设备治理人员,必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治理部门考核合格, 取得国家统一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特种设备治理工作。C 特种设备显现故障或者发生专门情形,使用单位要对其进行检查, 排除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D、特产治理办公室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特种设备检查, 对检查中发觉的 隐患及专门情形应及时组织整改。(5)特种设备检验A、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对在用特
9、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防护装置、 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外表定期进行检修、送检,并做好记录。B 、特产治理办公室要在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前 1 个月向特 种设备检测机构提出检验申请。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 不得连续使用。(6)特种设备的报废 特种设备在存严峻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特产治理办公室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向原登记的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治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7)法律责任 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治理制度将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追究有关单位、人员的法律责任。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治理制度1、特种作业人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特种
10、作业人员培训前的年龄、文化 程度、躯体条件、岗位需求的审核,报安全环保部备案,由安全环保部负 责组织培训考试、取证。2、特种作业人员在培训取得作业资格证前必须进行体检,体检合格, (没有职业禁忌证者)方可参加作业资格培训。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峻违章或 造成事故者取消作业资格。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服从安全治理部门的监督治理,持证上岗作业。5、加大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教育和治理。安全环保部主动认 真地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和体检工作。复审合格者方可连续从事 特种作业。6、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不得涂改、转借,资格证书丢失应报主管部 门备案、补办。7、特种作
11、业人员连续六个月不从事本工种作业,作业资格证书作废, 需重新培训取得专门工种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8、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固,凡内部调换工作单位时,需到安全 环保部登记备案。9、凡安排无证或无效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单位主管领导,以违章指 挥论处,造成重大伤亡或重大经济缺失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追究 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有关方安全治理制度1、承包工程项目的单位(1)凡在公司内承包各种工程项目、技改项目、协作项目的单位必须 具有有关安全资质证明。(2)承包合同必须明确约定双方的安全责任及安全措施,并将合同约 定的安全责任及具体安全措施复印件报安全环保部审查备案。2、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
12、备的发包或出租(1)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的发包呈出租单位应第一审查承包或 租赁单位是否具有有关安全生产资质或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2)承包或租赁合同要明确约定安全治理责任,发觉承包或租赁单位 不具备安 全生产条件时,有权解除合同,并对发包或出租单位 进行处理。3、进入生产区域内的临时作业人员、见习人员。(1)进入生产区域内的临时作业人员, 见习人员必须经公司、 车间(分 厂)安全教育后,方能上岗作业。(2)进入生产区域内的临时作业人员、见习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的规章 制度和操作规程,合理佩带劳动爱护用品,服从所在单位的安全治理。4、参观人员及其他外来人员(1)进入生产区域内的参观人员及其他
13、外来人员的安全治理由接待单 位负责。(2)进入生产区域内的参观人员及其他外来人员必须服从公司安全治 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消防安全治理制度1、消防安全治理由公司保卫部负责。2、消防安全培训教育(1)保卫部要充分利用“ 11.9”消防日采取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防火 宣传教育,各单位每月进行 1-2次防火教育培训, 班组要坚持经常性防火教 育。(2)保卫部对从事操作、保管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和专门工种人员进行 消防知识教育,每年组织一次消防知识考核。(3)对新工人和变换工种的人员,进行三级消防安全教育,经考核合 格后方能上岗。(4)对临时工、民工、临时进厂人员由接待、使用单位进行消防安全 教育。(5)各
14、级领导和防火负责人要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上级的消防安全文 件。3、防火检查及火险隐患整改(1)保卫部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每日巡查、节假日必查;其他单位要 组织经常性的防火检查;公司每季度组织综合大检查,并对检查的情形记 录备案。(2)各单位对发觉的火险隐患要及时上报保卫部,并及时进行整改, 保卫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复查、验收,在火灾隐患未排除前,要定出可 靠的防范措施。(3)对上级部门提出的火险隐患,要及时整改,逐级汇报,并将整改 意见记录存档。4、严禁烟火及动火规定(1)禁止在厂区随意动用明火和游动吸烟、乱扔烟头。(2)禁止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吸烟、动用明火和乱拉电线。(3)在禁火区内动用明火作业,
15、动火单位要填写动火申请表 ,经 保卫、安全部门检查、审批同意后方可动火。动火前,要指定专人负责并 采取可靠防火措施,完全清除周围易燃物和可燃物。动火完毕及时报告批 准部门检查、验收后,方可复原正常工作。5、消防设施及器材的治理(1)消防器材是灭火专用工具,不得随意动用(发生火灾时除外)(2)配发到各单位的消防器材由各单位负责治理,责任到人,要做到 勤检查、勤清洁、定位放置、定期更换。(3)消防器材要放到明显、易取、易发生火警的地点,放置消防器材 处不得堆放其他物品。(4)对正常使用后的消防器材要及时向保卫部门报告并予更换,擅自 挪用、损坏、丢失、破坏消防设施、器材者,要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并赔
16、偿缺失。(5)确保公司消防通道畅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消防通道堆放物 品、堵塞消防通道。6、消防组织及灭火疏散预案演练(1)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设置消防组织机构,成立义务消 防组织,制定灭火疏散预案,每年举办一次实战演练。(2)保卫部对公司消防重点部位建立消防档案,高效能细记录公司及 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差不多情形,对消防安全进行治理。(3)公司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 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违 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或者其它处理。危险性作业审批制度1、公司危险性作业要紧包括:
17、带电或高压范畴内的作业;禁火区的动 火作业;高处作业;容器内作业;大型设备吊装作业等。2、需要进行危险性作业的单位必须事先制定危险性作业防范措施,措 施中应写明作业存在的要紧危险、采取的要紧防范措施、现场作业人员、 现场指挥人员、现场监护人员、作业开始和终止的时刻等内容,并按照不 同情形,预备充分的应急物资。3、实施危险性作业的单位要填写危险作业审批表,连同防范措施,按 级不和审批权限提交有关部门审批。审批部门要对现场及措施进行核实, 批准后方可作业。4、禁火区动火作业范畴由公司保卫部划定。动火作业单位应填写动 火申请表,报保卫部批准,报安全环保部备案。5、高处作业、大型吊装、容器内等危险性作
18、业由安全环保部审批。6、带电或高压范畴内的作业由电气厂审批,报安全环保部备案。7、凡从事危险性的作业人员,作业前要进行有关安全教育。8、监护人员在作业现场监护过程中,要随时纠正、禁止违章、冒险作 业行为。遇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精情形有权赶忙停止作业。9、作业前现场指挥人员和监护人员应对现场进行检查, 清点作业人员, 并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形。10、危险性作业过程中,发觉作业条件发生变化,措施不能充分满足 安全作业时,指挥人或监护人应做出停止作业决定,重新制这防范措施并 报有关部门审核。11、危险性作业期间,指挥人和监护人不得擅离作业现场;如确需离 开现场时,要向新的指挥、监护人员,详细交待现场情
19、形和要采取的安全 措施。12、危险性作业终止后,指挥人和监护人要完全检查作业现场,确认 安全后通知审批单位,做好完工手续。13、凡因不执行本规定,在施工过程中造成事故,按公司有关规定追 究责任单位领导的责任。电气临时线审批治理制度1、各单位及个人不得有意架设电气临时线,因工作需要必须架设临时线时,使用单位应向动力能源处申请,并填写临时用电申请单,同时要确 定布线方案、安全措施、治理人员、使用时刻等,并经动力能源处和安全 环保部审核、批准,安全环保部备案,方可实施。2、电气临进线每申请一次,期限最长 15 天,如需延期使用,则要再次申报,最长不得超过 1 个月。在申报期内,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对电
20、气 临时线的检查。3、电气临时线必须由持证电工架设。4、不管是短期依旧长期使用的电气临时线,架设时都要符合正式线路 的要求。(1)临时线必须用绝缘良好的橡皮线,其截面应能满足用电负荷和机 械强度的需要。( 2)电气临时线必须沿墙或悬空架设,距地高度:户内应大于2。5米,户外应大于 6 米。严禁在各种支架、管线或村上搭挂临时线。(3)电气临时线必须有能带负荷拉闸的总开关操纵并有漏电爱护装 置,每一分路应当设负荷相匹配的熔断器。临时线必须经闸引出,不准直 截了当从正式线路上连接。(4)临时用电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爱护,临时线必须放在 地面上的部分应采取可靠的爱护措施。(5)电气临时线与其它
21、设备、门窗、水管距离应大于0。3 米。(6)严禁在有爆炸和火灾危害的场所架设电气临时线路。(7)电气临时线投入使用,使用单位应指定专职电工进行治理,做好 日常爱护、检查线路和安全状况。5、临时线路使用完毕,应赶忙拆除并向批准部门注销申请6、凡未办审批手续而私自安装电气临时线者,被查出后要赶忙拆除, 并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危险化学品治理制度1、危险化学品的分类 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 燃固体、自燃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物品和 腐蚀品等。2、职责( 1)物资采购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运输安全。(2)物资保管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保管、发
22、放安全。3)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危险化学品日常安全治理3、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及运输(1)物资采购部必须从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采购危险化 学品。(2)所采购的危险化学品必须附有安全标签, 并提供安全技术讲明书。(3)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必须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格和防止危险化 学品泄漏的措施。(4)危险化学品的装卸现场,必须有治理人员负责指挥。(5)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安人运输规定。4、危险化学品的保管(1)危险化学品入库前必须核对包装物(或容器)上的安全标签,安 全标签若脱落或损坏,经检查确认后应补贴。(2)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专用仓库必须符
23、合 国家消防安全标准的要求,并设置明显标志。(3)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及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 人治理,库存危险化学品应定期检查。(4)危险化学品必须按期性质分区、分类储存,性质相抵触、灭火方 法不同的化学品应分区隔离存放。(5)物品要分类摆放整齐,标识出名称、燃烧特性和灭火方法,库区 留出适当的间距和通道,便于仓库作业及检查。(6)容器馐要密闭,完整无损,如发觉破旧渗漏,必须赶忙进行安全 处理。5、危险化学品的使用(1)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应有安全标签,操作人员应认真阅读安全技 术讲明书。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使用有毒害、腐蚀性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必须通风衣好,操作人员 要正
24、确佩戴防护用品,严禁操作者直截了当接触。(3)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对剧毒化学品的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 录,并采取必要的保安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误用,若发觉 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误用不着时必须赶忙向保卫部门报告。4)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 应有明显的标签, 危险化学品使用完毕,容器应退回发放单位,不准挪作它用或盛装其它物品职业病防治制度1、完成职业危害作业点的确定、申报与监测工人(1)安全环保部按照国家标准,会同市职业卫生监督机构确定职业危 害作业点,并进行申报、监测,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2)对市职业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监测评判结果要认真对待,并按要 求进行整改。(3)对生产严峻
25、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各单位应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 示标志和警示讲明。2、职业性健康检查(1)安全环保部会同工会、 人力资源部等部门确定公司职业危害种类、 岗位及人员。(2)安全环保部负责按照国家规定的体检周期项目,组织在岗接触职 业危害职工托付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3)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进入、退出接触职业危害作业岗位人员的健 康检查。(4)职业病治理机械负责依据体检结果及处理意见,将体检结果通知 安全环保部及本人,并对其进行复查或治疗。对接触职业危害作业人员建 立职业健康档案,并妥善保管。3、健康监护及预防1、各单位对接触职业危害作业人员按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发放 劳动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必须正
26、确佩戴使用防护用品,对应使用而不使用 防护用品的,安全环保部可按经济责任制进行处罚。(2)各单位要对接触作业危害作业人员按月发放保健费用。(3)安全环保部负责为职工发放夏季防暑降温费。暑期安全环保部要 督促、检查各单位防暑降温措施的落实情形,预防中暑。4、职业健康教育( 1)职业健康教育内容包括: 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方针、 政策、法规; 职业卫生、职业健康知识;重点职业性有害因素防治知识;突发事故应急 处理及个人防护知识。(2)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新入厂接触职业危害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教 育,安全环保部和各生产单位负责接触职业危害职工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教 育。5、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治理(1)接触职
27、业危害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职业健康防护设备、设施,各有 关单位应对其进行经常性的爱护保养和检修,确保春处于完好状态。(2)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和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危害 的,应严格执“三同时”规定,并经有关部门进行成效鉴定。(3)物产办负责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爱护保养情形的监督检查; 安全环保部对职业卫生健康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形进行监督检查。(4)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必须与生产设备同时使用,作业人员要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对违反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爱护保养治理制度并 造成严峻后果的,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停运、 拆除或闲置必须向安全环保部门审报。(5)存在职业危害
28、的单位应当设置职业卫生检查员,负产职业危害防 护设备设施及规章制度执行情形的检查。6、职业病统计报告(1)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职业病的统计报告工作。负责职业病统计报 告的人员不得虚报、漏报、所报、迟报有关数据。(2)死亡或同时发生三名以上急性职业中毒事故时,应赶忙报告市职 业卫生监督机构,急性职业病在六小时内报告职业卫生监督机构,急性职 业病在确诊后六小时内报告职业卫生监督机构。7、对职业病患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和禁忌作业人员和治理。(1)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公司按照国家有关 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检查。(2)对体检中发觉的禁忌作业人员和职业病患者,由人力资源部、
29、安 全环保部、工会进行和谐,调离有毒有害作业岗位,另行安排工作。(3)发觉疑假职业病病人时,应告知用人单位及职员本人,安排进行 诊断;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医学观看期间,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签定 的劳动合同,其工资、体检治疗费用,由公司承担。对不适宜连续从事原 工作的疑似职业病病人,人力资源部应予以调离原岗位,另行安排工作。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 安全生产法 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 法规,加大安全生产治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确保安全生产。2、生产经营单位的要紧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发 生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
30、本方法规定, 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行政及法律责任。3、安全生产按月考核4、发生一至二人死亡或重任三人以上的事故,解聘事故责任单位领导 的职务;按事故责任单位的在籍人数人均罚款 30 元到 100元;对事故责任 单位的领导罚款当年总收入的 10至 40及风险抵押金;对造成事故的直 截了当责任给予开除留用或者开除;对其他负有一定责任的有关人员,视 责任大小给予 500 4000 元罚款,降级或者解聘。5、发生责任事故,解聘事故责任单位领导的职务,按事故责任单位有 籍人数人均罚款 3050 元;对事故责任单位的领导罚款当年总收入的 2 0及风险抵押金,对造成事故的直截了当责任者给予 50040
31、00 元罚款 或降级; 对期货负有一定责任的有关人员, 视责任大小给予警告或 300 500 元罚款。6、发生轻伤事故,对事故责任单位罚款 500 元,对责任单位领导罚款 20;对动力、机修、电气、运输公司等非生产单位领导罚款20元;凡发生二次以上轻伤事故和隐瞒事故不报的加倍罚款。7、违章指挥每人次罚款 100-500元,违章操作每人次罚款 50-100 元; 严峻违章罚款 100-500元;一样违章罚款 10-50 元;上岗未统一着装每人次 扣款 10-20 元;并对单位领导给予相应处罚。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造成严峻 后果的,除加重经济处罚并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 任。8、对
32、不执行安全指令,不按期完成事故隐患整改的单位罚款100-300元,并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发生重大未遂事故,按发生重大事故程序报 告、调查、分析、处理,按单位在籍人数人均罚款 25 元,给予单位领导 5 00-1000 元罚款;对其他负有一定责任的有关人员视责任大小给予300-500元罚款。9、生产安全事故处理的全部费用进入责任单位成本中。10、对安全工作有以下一步成绩之一者,给予表彰和奖励:(1)发觉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能及时禁止;对发觉事故征兆,能赶忙采取措施或及时上报,因而幸免了事故或减轻事故危害程度者;(2)对有意隐瞒事故不报进行举报者;(3)抢救事故有功者;(4)对提出有价值的安全技术方
33、案、发明、制造或有重大改革并有成 效者。11、重视安全生产、落实隐患整改、无违章、无事故的单位,由安全 环保部提出,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给予加奖。12、对安全生产全生产全年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经评比,由安全 环保部提出奖励方案,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给予奖励。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治理制度1、设备处负责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日常治理工作。2、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修理、改造和报废, 要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3、安全设备设施应进行经常性修理、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 转。爱护、保养、检测应当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妥善储存。4、设备的电气、机械安全附件、防护装置要齐全、灵敏
34、、可靠。5、安全设备设施不得任意拆除、改动或停止使用,确需临时拆除、改 动呈停止使用的需报安全环保部批准后方可进行。6、设备处会同发全环保部定期对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形进行 检查,并对存在的隐患及时组织整改防尘防毒设施安全治理制度1、存在尘毒作业的场所必须配备防尘防毒设备设施,所属单位应对其 进行经常性的爱护保养和检修,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2、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和技术引进项目产生尘毒危害的,严 格执行“三同时”规定,配备防尘防毒设备设施并通过有关部门进行成效 鉴定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3、防尘防毒设备、设施必须与生产设备同时使用,作业人员要严格执 行操作规程,防尘防毒设备设施
35、必须主体设备同时进行定期修理保养,确 保稳固正常运行。4、防尘防毒设备、设施停运、拆除或闲置必须向安全环保部门审报, 严禁操作者及有关人员擅自停运、拆除或闲置防尘防毒设备设施。5、存在尘毒危害的单位应当设置职业卫生检查员,负责职业危害防护 设备设施及规章制度执行情形的检查。6、公司物产办负责防尘防毒设备爱护保养制度的贯彻执行及监督检 查。7、对违反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爱护保养治理制度并造成严峻后果, 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劳动防护用品治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是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人身安全健康所必需的预防性 物品,是爱护职工安全和健康的最后一道防线,为职工发放合格的劳动防 护用品是法律给予生产经营单位
36、的责任,体现了国家和生产经营单位对劳 动者生命健康的尊重。1、打算:各单位按照 浙江省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发放范畴、 标准、品种、数量,每月提出打算报打算经营部,打算经营部汇总后,下 达采购打算。2、采购:物资采购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劳动防护用品应定点 采购,所购置与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备“三证” ,即产品合格证、安 全鉴定证、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并经安全环保部验收。3、保管与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与发放由物资治理部负责,对做 好保管、发放的记录台帐。4、资金保证:财务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资金的保证,做到按时足 额为职工免费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5、劳动
37、防护用品的使用:每个职工都应爱惜、保管好个人劳动防护用 品,并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6、更换与报废: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期限满后应及时更换;对一些专门 劳动防护用品应按标准规定定期进行检验、检测,对检验、检测已不符合 安全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要及时更换和报废,不得连续使用。7、监督与检查:公司工会、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打算、采 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的监督检查,教育职工正确佩 戴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对不按规定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行为, 除进行教育外,按公司安全生产考核方法及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易燃易爆场所治理制度1、易燃易爆场所是指在生产、贮存、使用过程中存
38、在火灾、爆炸的危 险因素,易造成人身损害和物质缺失的场所。2、易燃易爆场所必须设置明显的防火、防爆警示标志。责任单位要进 行定期和经常性检查,及时清除事故隐患。3、易燃易爆场所要明确岗位责任人,消防设施、器材必须经常保持完 备良好状态,做到班有班人管,人有会使用。4、存在爆炸危险的场所,电机、照明应采纳防爆型,要幸免因接触不 良、超负荷或过热而产生火花或着火,正确设置避雷装置,检修照明采纳 安全灯具,幸免机械性撞击。5、易燃易爆场所要严格遵守防火防爆制度,严禁在爆炸危险区吸烟, 严禁明火取温顺焚烧可燃物,严禁在防爆区内装设电热设备。6、易燃爆场所应当设置完善的安全装置,如安装报警器、在压力容器
39、 上安装安全阀等,安全装置要按规定爱护校对,保持处于良好状态。7、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储存点、要严禁烟火,严格排除可能发 生火灾的一切隐患。8、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储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 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9、加大可燃物质的治理,对大宗可燃物质必须按品种堆放;对酒精、 酒类、油漆、甲醇等易燃物质要妥善储存,不得靠近火源。10、易燃易爆场所 10 米范畴内严禁烟火,严禁私拉临时线,确需拉设 临时线要严格执行公司电气临时线审批制度 。11、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补、切割前要进行完全清洗、置换,并经 检测,可燃液体、气体含量应低于其爆炸下限
40、 2 倍;进入容器、管道内进 行焊补、切割,容器、管道内含氧量应大于 19,容器、管道外应当设专 人监护。12、易燃易爆场所确需动火作业时, 要严格执行公司 消防安全治理、 危险性作业审批与监护制度。安全生产“五同时”治理制度1、公司各级领导必须坚持贯彻“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在打算、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打算、布置、检 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2、打算经营部门在安排打算经营工作时,要同时考虑安全工作,合理 安排生产周期,做到生产和安全两个指标同时下达,两项工作同时抓。3、生产部门在编制生产打算、进行生产调度时,贯彻生产必须安全的 原则,充分考虑生产上可能显现的
41、安全咨询题,将安全列为生产、调度例 会的重要内容。下达生产打算生新产品投产前,要满足应具备的安全卫生 条件。4、各车间(分厂)必须做到安全生产“五同时”把安全工作贯穿到生 产经营活动的每个环节中去,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安全 教育。车间(分厂)生产会议要有安全生产内容,并做好记录。5、班组长对班组安全状况负有治理责任,组织生产作业要遵循安全生 产“五同时”规定,坚持做到班前会议讲安全,班中作业查安全,班后会 议评安全。6、公司在总结、评比各项工作时,必须同时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对 在安全工作中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未完成安全指 标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评选为先进单位和个
42、人。厂内交通安全规定制度1、物产办负责企业内各类机动车辆的治理;保卫部负责由公安交通部 门治理的各类机动车辆驾驶员的培训、考核及治理;安全环保部负责厂内 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的培训、考核及治理。2、车辆安全要求:(1)车辆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定期同意有关部门的安全检验,并取得 行驶许可证方能行驶。(2)车辆的制动器、转向器、喇叭、灯光后视镜必须保持齐全有效, 行驶途中如发生故障应停车修复后方准连续行驶。(3)车辆在使用过程中,要定期进行爱护保养,使车辆始终保持良好 状态。3、对驾驶员的安全要求(1)驾驶员必须经国家有关职能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驾驶证,方准 驾驶准驾车辆。(2)驾驶员应在熟悉自己所驾驶
43、车辆的性能和技术状况,能及时发觉 故障并排除。(3)驾驶员应定期进行检验,凡患有驾驶禁忌证者不得连续从事驾驶 作业。(4)驾驶员应遵守厂内运输安全规定,不超速、不超、不开带病车。(5)驾驶员不得驾驶无牌照车辆。4、厂区道路及作业环境 厂区道路及作业环境由特产办负责治理。(1)厂内道路设计(平面布置、宽度、路面)应符合工矿道路设计 规范和工矿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的规定。(2)跨过道路上下班架设的管线和其他构筑物距离路面的最小净距离 不得小于 5 米。(3)路面宽度 9 米以上的厂内道路应划道路中心线,实行分道行车, 在职工上下班时刻内,在人流密集的出入口和地段停止行驶机动车辆。(4)人流较大的主
44、干道两侧应修向人行道,其宽度不应小于1.5 米(5)厂内道路应保持路面平坦、路基稳固、边坡整齐、排水良好,并 有良好的照明设施。(6)厂内道路应当设置交通标志,其设置位置、尺寸、颜色等须符合 国家安全标志的要求。(8)厂内交叉路口应有足够路口,最小视距的直线路段,保证驾驶员 有足够的视野。(9)厂内的建筑物和应有足够路口最小视距的直线路段,保证驾驶员 有足够的视野。(10)厂内各种物品的堆放不得占用道路及阴塞交通。(11)在厂内道路危险地段要有限制行驶速度标志,驾驶员应严格遵 守。5、厂内安全行驶的一样规定( 1)机动车在保证安全的情形下, 在无限速标志的厂内主干道行驶时, 不得超过 15 公
45、里 /小时,其它道路不得超过 10 公里 / 小时。(2)交叉路口、装载作业区、行人稠密地段、下坡、设有警告标志处 或转弯调头时, 载运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最高时速不得超过 5 公里/小时(3)结冰、积雪、积水的道路、停车场、加油站、上下地中衡、危险 地段、生产现场、 倒车或拖带损坏车辆时, 最高时速不得超过 5 公里 /小时6、其他有关规定 厂内机动车辆严禁私自出厂上路行驶,确需出厂时,需办理出厂审批 手续,经安全环保部批准后方可出厂;厂内机动车载物出厂时还需经保卫 部及有关部门审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爱护制度1、为爱护公司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及未 成年工在劳动和
46、工作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专门困难,爱护其健康,以利于 企业连续稳固健康进展,制定本制度。2、公司按照国家、地点和企业有关制度对本公司的全体女职工和未成 年工专门劳动爱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3、公司不得安排女职工在休孕期假、产假、哺乳期间的工作资待遇,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公司不得在此期间与女职工解除合同。4、公司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月经期、妊娠期、哺乳期从事女职工劳动 爱护规定和女职工禁忌劳动范畴的规定所指出的作业。5、公司应对女职工定期进行妇科疾病及乳腺疾病的普查普治工作,持 续完善女职工健康爱护设施。6、公司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7、公司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
47、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及国家规定的第四 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8、公司应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9、公司有关单位违反本制度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爱护,侵害其合法 权益的,公司工会有权进行监督调查,有关单位应当予以协助;公司主管 部门应责令责任单位改正,并处以罚款;对女职工或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 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安全监督制度1、为进一步规范企业与职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行为,加大劳动安全 卫生工作的治理与监督,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充 分保证全体职工获得劳动安全卫生爱护的权益,爱护职工的安全健康合法 权益,促进企业和稳步进展,依据劳动法 、工会法、安全生产法、 职业病防治法、集体合同规定等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及标准的有 关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本制度。2、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凡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均应订立劳动 合同。订立劳动合同应坚持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劳动合同应当以 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必须具备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内容,其中包括:(1)劳动爱护和劳动条件;(2)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