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复旦大学第一章PPT.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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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税 法法 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复旦大学管理学院 娄贺统娄贺统 Tel:25011115E-mail:第一章第一章 税法概论税法概论一、一、税收的概念税收的概念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一)税收的内涵(一)税收的内涵1.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工具,其本质是一种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工具,其本质是一种分配关系。分配关系。2.国家征税的依据是政治权利,它有别于按要素进行的分配。国家征税的依据是政治权利,它有别于按要素进行的分配。3.国家征税的目的是满足社会
2、公共需要。国家征税的目的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第一节第一节 税法的概念与特征税法的概念与特征2011年,我国税收总额达到89720亿元,占当年财政收入103740亿元的86.5%,占当年GDP471564亿元的19%税收的产生税收的产生 税收是一个历史范畴,是随着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后,普遍出现剩余产品并且形成专门执行社会职能的公共权力即国家以后而产生的 我国古代的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夏朝,最早出现的财政征收方式是“贡”,即臣属将物品进献给君王 中国历史上最早的市场税收产生于西周。在西周,征收军事物资称“赋”,征收土产物资称“税”。春秋后期,赋与税统一按田亩征收明朝摊丁入地,按土地征税。清未,租
3、税成为多种捐税的统称,农民向地主交纳实物曰租,向国家交纳货币曰税。(二)税收的外延(二)税收的外延税收具有税收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固定性无偿性、强制性、固定性形式特征。形式特征。税收三性是税收三性是区别税与非税区别税与非税的外在尺度和标志。的外在尺度和标志。税收三性是一个完整的统一体,它们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税收三性是一个完整的统一体,它们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其中,无偿性是核心,强制性保障,固定性是对强制性和无其中,无偿性是核心,强制性保障,固定性是对强制性和无偿性的一种规范和约束。偿性的一种规范和约束。二、税法的定义二、税法的定义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税法是国家制
4、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面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税法具有税法具有义务性法规和综合性法规义务性法规和综合性法规的特点。的特点。从法律性质上看,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以规定纳税从法律性质上看,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以规定纳税人的义务为主。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并不是指税法人的义务为主。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并不是指税法没有规定纳税人的权利,而是指纳税人的权利是建立没有规定纳税人的权利,而是指纳税人的权利是建立在其纳税义务的基础之上,处于从属地位。在其纳税义务的基础之上,处于从属地位。税法的另一特点是具有综合性,它是由一系列单行税税法的另一特点是
5、具有综合性,它是由一系列单行税收法律法规组成的体系。收法律法规组成的体系。税收与税法的关系税收与税法的关系联系:税法是税收的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税法又必须联系:税法是税收的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税法又必须 以保障税收活动为其存在的理由和基础以保障税收活动为其存在的理由和基础区别:税收是一种经济活动,属于经济基础范畴,而税区别:税收是一种经济活动,属于经济基础范畴,而税 法则是一种法律制度,属于上层建筑。法则是一种法律制度,属于上层建筑。1.税法你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法律保障。税法你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法律保障。2.税法是国家宏观调控的法律手段。税法是国家宏观调控的法律手段。3.税法对维护经济秩序
6、有重要的作用。税法对维护经济秩序有重要的作用。4.税法能有效地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税法能有效地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5.税法是维护国家利益、促进国际经济交往的可靠保证税法是维护国家利益、促进国际经济交往的可靠保证 三、税法的功能三、税法的功能四、税法的地位及其与其他法律的关系四、税法的地位及其与其他法律的关系税法属于国家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部门法,它是调整国家税法属于国家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部门法,它是调整国家与各个经济单位及公民个人分配关系的基本法律规范。与各个经济单位及公民个人分配关系的基本法律规范。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一,税收收入是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一,税
7、收收入是政府取得财政收入的基本来源,而财政收入是维持国家机政府取得财政收入的基本来源,而财政收入是维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的经济基础;第二,税收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器正常运转的经济基础;第二,税收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要手段。税法以税收关系为自己的调整对象税法以税收关系为自己的调整对象,这一社会关系的特定这一社会关系的特定性把税法和其他法律划分开来了。性把税法和其他法律划分开来了。1.税法与宪法的关系:税法与宪法的关系:税法依据宪法的原则制定。税法依据宪法的原则制定。2.税法与民法的关系:税法与民法的关系:民法调整方法的主要特点是平等、等价、有偿;民法调整方法的主要特点是平等、等价、有偿;税法调
8、整方法的特点是命令、服从。税法调整方法的特点是命令、服从。民法与税法不发生冲突时,税法不再另行规定;出现民法与税法不发生冲突时,税法不再另行规定;出现不一致时,按税法规定纳税。不一致时,按税法规定纳税。3.税法与刑法的关系:税法与刑法的关系:调整范围不同,但违反税法情节严重触及刑律者,将调整范围不同,但违反税法情节严重触及刑律者,将受刑事处罚。受刑事处罚。法律法律类类型型含含义义重要的内容重要的内容税法税法调整国家与各个经济单位调整国家与各个经济单位及公民个人分配关系的基及公民个人分配关系的基本法律规范本法律规范重要部门法重要部门法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固定性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固定性宪宪法法制
9、定所有法律、法规的依制定所有法律、法规的依据和章程据和章程根本大法,规定公民的纳税义根本大法,规定公民的纳税义务和对公民征税要有法律依据务和对公民征税要有法律依据宪法宪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第五十六条规定:“中中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民法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也就调整平等主体之间,也就是公民之间、法人之间、是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财产关系公民与法人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特征是平等、等价和有特征是平等、等价和有偿偿刑法刑法关于犯罪、刑事责任与刑关于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与税法的区与税法的区别别
10、在于情在于情节节是否是否严严重,重,轻轻者者给给予行政予行政处罚处罚,重者,重者则则要承担刑事要承担刑事责责任,任,给给予刑事予刑事处罚处罚第二节第二节 税法基本理论税法基本理论 一、税法的原则一、税法的原则税法的原则是反映税收活动的根本属性,是税收法律税法的原则是反映税收活动的根本属性,是税收法律制度建立的基础。制度建立的基础。税法原则包括税法原则包括税法基本原则税法基本原则和和税法适用原则税法适用原则。1、税收法定原则、税收法定原则 也称为税收法定主义,是指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也称为税收法定主义,是指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都必须且只能由法律加以规定,税法
11、的各类构成要素都必须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确的规定。即如果没有相应法律作前提,由法律予以明确的规定。即如果没有相应法律作前提,国家则不能征税,公民也没有纳税的义务。国家则不能征税,公民也没有纳税的义务。收法定原则的具体内容包括收法定原则的具体内容包括:(1)税种法定)税种法定(2)税收要件法定:)税收要件法定:税收要素(征税主体、纳税主体、税收要素(征税主体、纳税主体、征税对象、税率、纳税环节等)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征税对象、税率、纳税环节等)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3)程序法定:)程序法定:所依据的程序要素必须经法律规定,并所依据的程序要素必须经法律规定,并且征纳主体各方均须依法定程序行事。且征纳
12、主体各方均须依法定程序行事。(一)税法基本原则(一)税法基本原则2、税收公平原则、税收公平原则税收公平原则包括税收税收公平原则包括税收横向公平横向公平和和纵向公平纵向公平,即税收负担,即税收负担必须根据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分配,负担能力相等,税负相必须根据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分配,负担能力相等,税负相同;负担能力不等,税负不同。同;负担能力不等,税负不同。税收公平原则源于法律上的平等原则税收公平原则源于法律上的平等原则 【例例】个人所得税法中对劳务报酬所得畸高的实施加征的个人所得税法中对劳务报酬所得畸高的实施加征的规定,对所得高的提高税负,量能课征,体现了税法基本规定,对所得高的提高税负,量能课征,体
13、现了税法基本原则中的税收公平原则原则中的税收公平原则 3、税收效率原则、税收效率原则 税收效率原则包括两个方面税收效率原则包括两个方面经济效率和行政效率经济效率和行政效率 经济效率经济效率要求税法的制定要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要求税法的制定要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体制的有效运行体制的有效运行行政效率行政效率要求提高税收行政效率,节约税收征管成本要求提高税收行政效率,节约税收征管成本4 4、实质课税原则、实质课税原则 是指应根据客观事实确定是否符合课税要件,并根据纳税是指应根据客观事实确定是否符合课税要件,并根据纳税人的真实负担能力决定纳税人的税负,而不能仅考虑相关人的真实负担能力决定纳
14、税人的税负,而不能仅考虑相关外观和形式外观和形式 【例例】如果纳税人通过转让定价或其他方法减少计税依据,如果纳税人通过转让定价或其他方法减少计税依据,税务机关有权重新核定计税依据,以防止纳税人避税与偷税务机关有权重新核定计税依据,以防止纳税人避税与偷税,这样处理体现了税法基本原则中的实质课税原则税,这样处理体现了税法基本原则中的实质课税原则(二)税法的适用原则(二)税法的适用原则 1、法律优位原则、法律优位原则 也称行政立法不得抵触法律原则,其基本含义为也称行政立法不得抵触法律原则,其基本含义为法律的效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还可进一步推论:还可进一步推论:税收行政税收
15、行政法规法规的效力优于税收行政的效力优于税收行政规章规章的效力的效力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时,效力低的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时,效力低的税法即是无效的税法即是无效的 2、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即新法实施后,新法实施之前人们的行为不适用新法,即新法实施后,新法实施之前人们的行为不适用新法,而只沿用旧法。而只沿用旧法。【例例】从从2009年年5月起,我国开始对卷烟在批发环节征收月起,我国开始对卷烟在批发环节征收消费税,税率为不含增值税销售额的消费税,税率为不含增值税销售额的5%。假定在。假定在2010年,年,某卷烟批发企业被查出其某卷烟批发企业被查出其200
16、8年隐瞒不含增值税销售额年隐瞒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00万元,如果该企业被追征了万元,如果该企业被追征了5万元的消费税,这样处理,万元的消费税,这样处理,违背了税法适用原则中的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按照法律违背了税法适用原则中的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按照法律不溯及以往原则,不溯及以往原则,2009年年5月以前发生的销售额按照原法月以前发生的销售额按照原法规定是不征消费税的,对新法实施之前人们的行为不得适规定是不征消费税的,对新法实施之前人们的行为不得适用新法,而只能沿用旧法用新法,而只能沿用旧法 3、新法优于旧法原则、新法优于旧法原则也称后法优于先法原则,即新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也称后法优于先法原则,
17、即新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规定时,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 4、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对同一事项两部法律分别订有一般和特别规定时,特对同一事项两部法律分别订有一般和特别规定时,特别规定的效力高于一般规定的效力。别规定的效力高于一般规定的效力。本原则打破了税法效力等级的限制,居于特别法地位本原则打破了税法效力等级的限制,居于特别法地位级别比较低的税法,其效力可高于作为普通法的级别级别比较低的税法,其效力可高于作为普通法的级别比较高的税法比较高的税法5、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即实体法不具备溯及力,而程序法在特定条件下具备即实体法不具备
18、溯及力,而程序法在特定条件下具备一定溯及力一定溯及力【实体从旧举例实体从旧举例】如如“税收不溯及以往税收不溯及以往”【程序从新举例程序从新举例】2001年年5月起实施的税收征管法规定,月起实施的税收征管法规定,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全部账户都要向税务机关报告。按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全部账户都要向税务机关报告。按照程序法从新原则,不论是企业照程序法从新原则,不论是企业2001年年5月以后开设的月以后开设的银行账号还是以前开设沿用下来的,现存的经营用的银行账号还是以前开设沿用下来的,现存的经营用的银行账号都要向税务机关报告银行账号都要向税务机关报告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和和“实体从旧,程序从
19、新原则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是是不是矛盾?不是矛盾?法律不溯及既往,说的是新颁布的法律不能用于衡量法律不溯及既往,说的是新颁布的法律不能用于衡量以前的行为,因为行为当时法律还没出台,行为人不以前的行为,因为行为当时法律还没出台,行为人不可能预知自己的行为不符合未来的法律规定。所以在可能预知自己的行为不符合未来的法律规定。所以在新法实施之前人们的行为只能沿用旧法。新法实施之前人们的行为只能沿用旧法。上述行为在实体法中是适用的,这个就是实体从旧原上述行为在实体法中是适用的,这个就是实体从旧原则。但是程序性税法在特定条件下具备一定的溯及力,则。但是程序性税法在特定条件下具备一定的溯及力,这个是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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