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2第二章 商事主体.ppt
《0102第二章 商事主体.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0102第二章 商事主体.ppt(34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第二章第二章 商事主体商事主体 商事立法原则商事立法原则:1.主观主义原则主观主义原则 2.2.客观主义原则客观主义原则 3.折衷主义原则折衷主义原则 本章包含四节内容:本章包含四节内容:第一节第一节 商主体概述商主体概述 第二节第二节 商个人商个人 第三节第三节 商法人商法人 第四节第四节 商合伙商合伙第一节第一节 商主体概述商主体概述本节包括两个问题:一、商主体的概念和特征 二、商主体的分类一、商主体的概念和特征一、商主体的概念和特征 1.1.概念:概念:n商主体,是指依据商法规定,参加商事活商主体,是指依据商法规定,参加商事活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包括个人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2、,包括个人和组织。和组织。n在传统商法中,往往称为在传统商法中,往往称为“商人商人”。2.2.特征:特征:商主体必须是商法上规定的人,是商事商主体必须是商法上规定的人,是商事法拟制的主体,具有商事资格和能力。法拟制的主体,具有商事资格和能力。参加商事活动,所谓参加商事活动,所谓“参加商事活动参加商事活动”是指以自己的名义,经常性实施某种商行是指以自己的名义,经常性实施某种商行为。为。是商事权利和义务的归属者。是商事权利和义务的归属者。二、商主体的分类二、商主体的分类1.1.依据商事主体是否应依法注册登记,可以依据商事主体是否应依法注册登记,可以分为法定商人、注册商人、自由登记商人,分为法定商人
3、、注册商人、自由登记商人,小商人。小商人。-德国商法典德国商法典的分类的分类 法定商人(必然商人或免登记商人)法定商人(必然商人或免登记商人)注册商人(应登记商人)注册商人(应登记商人)自由登记商人(任意商人)自由登记商人(任意商人)小商人小商人 (非完全商人)(非完全商人)德国德国商法改革法商法改革法的启示:的启示:n改革的主要内容:改革的主要内容:简化商人的概念(统一并剔除简化商人的概念(统一并剔除”小商人小商人“)商号法的改革商号法的改革 人合公司的改革人合公司的改革 商事登记程序和费用法的改革商事登记程序和费用法的改革 商事代理的改革商事代理的改革启示启示现代商法的主要使命是为商事活动
4、提供更现代商法的主要使命是为商事活动提供更加方便的规则,突出了商法追求效益和效加方便的规则,突出了商法追求效益和效率的价值取向;率的价值取向;德国主观主义的立法原则应予以摒弃;德国主观主义的立法原则应予以摒弃;商事主体细分的意义越来越小;商事主体细分的意义越来越小;商法发展的趋势:传统的商人法的使命已商法发展的趋势:传统的商人法的使命已经完成,现代商法应以企业为核心,企业经完成,现代商法应以企业为核心,企业应是现代商法的商事主体和调整对象。应是现代商法的商事主体和调整对象。企业企业个人企业个人企业共同企业共同企业非法人非法人企业企业法人企业法人企业公司公司其他法人企业合伙企业合伙企业隐名合伙隐
5、名合伙以以“企业法企业法”的观点划分商主体:的观点划分商主体:2.2.按照被认定商人的原因划分,分为完全商按照被认定商人的原因划分,分为完全商人、拟制商人和表见商人。人、拟制商人和表见商人。完全商人,包括必然商人、注册商人和自完全商人,包括必然商人、注册商人和自由注册商人由注册商人拟制商人拟制商人表见商人表见商人 3.3.依据商事主体的组织机构特征,可以依据商事主体的组织机构特征,可以分为商个人、商法人、商合伙。分为商个人、商法人、商合伙。商个人(商自然人)商个人(商自然人)商法人(营利性法人、企业法人)商法人(营利性法人、企业法人)商合伙商合伙第二节第二节 商个人商个人n本节包括三个问题:本
6、节包括三个问题:一、商个人的概念和特征一、商个人的概念和特征 二、商个人的价值二、商个人的价值 三、商个人的种类三、商个人的种类一、商个人的概念和特征一、商个人的概念和特征1.1.概念概念n定义:是指按照法定构成要件和程序取得定义:是指按照法定构成要件和程序取得特定的商事主体资格,独立从事商事行为,特定的商事主体资格,独立从事商事行为,依法承担商法上的权利和义务的个体。依法承担商法上的权利和义务的个体。n在我国,商事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村在我国,商事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独资企业。承包经营户、个人独资企业。2.2.特征特征依法取得商事主体资格。依法取得商事主体资格。商事登记
7、商事登记独立从事商事行为。独立从事商事行为。享有并承担商法上的权利和义务。享有并承担商法上的权利和义务。是个体。是个体。二、商个人的价值二、商个人的价值 1.1.优点:优点:第一,经营灵活;第一,经营灵活;第二,法律规制相对宽松;第二,法律规制相对宽松;第三,可以充分保持营业秘密。第三,可以充分保持营业秘密。2.2.缺点:缺点:第一,资金少,筹资受到限制;第一,资金少,筹资受到限制;第二,经营范围受到法律严格限制;第二,经营范围受到法律严格限制;第三,出资人负无限责任,风险很大。第三,出资人负无限责任,风险很大。三、商个人的种类三、商个人的种类 n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n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0102第二章 商事主体 0102 第二 商事 主体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