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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造成投标文件无效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无效的原因在 开 评 标 现 场,经 常 发 生 因 供 应 商 标 书 被 拒 收 或 被 判 定 为 无 效 标 书而 导 致 项 目 废 标 的 情 形,这 让 花 费 了 大 力 时 间 做 标 书 的 供 应 商 很 是 苦恼。那 么 有 什 么 原 因 造 成 了 投 标 文 件 无 效 呢?下 面 就 由 小 匠 来 给 大 家 简单 的 解 读 一 下 这 个 问 题,希 望 对 各 位 朋 友 有 一 定 的 帮 助。投投 标标 文文 件件 无无 效效 的的 情情 况况递递 交交 投投 标标 文文 件件 的的 法法 定定 代代 表表 人人 或
2、或 其其 授授 权权 委委 托托 人人 未未 携携 带带 身身 份份 证证,或或 者者 未未 按按 招招标标 文文 件件 规规 定定 提提 供供 有有 效效 的的 社社 会会 保保 险险 缴缴 纳纳 证证 明明。招 标 文 件 对 供 应 商 授 权 代 表 的 身 份 确 认 方 面,通 常 要 求 在 投 标 文 件 内 或者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时 提 供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明、授 权 委 托 书,开 标 前 提 供身 份 证(有 的 工 程 项 目 同 时 要 求 提 供 社 保 缴 纳 证 明)予 以 确 认,但 有 的供 应 商 因 疏 忽 未 携 带 身 份 证
3、,或 提 供 的 证 明 无 效,从 而 导 致 投 标 文 件 被拒 收。供供 应应 商商 因因 故故 迟迟 到到实 践 中,经 常 有 供 应 商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刚 过 时 抱 着 标 书 匆 忙 赶 到 会 场。按 政 府 采 购 货 物 和 服 务 招 标 投 标 管 理 办 法 第 三 十 八 条 规 定,开 标 应当 在 招 标 文 件 确 定 的 提 交 投 标 文 件 截 止 时 间 的 同 一 时 间 公 开 进 行,按 政府 采 购 公 开、公 平、公 正 和 诚 信 原 则,迟 到 的 投 标 文 书 将 被 视 为 废 标。供供 应应 商商 更更 换换 单
4、单 位位 名名 称称 递递 交交 投投 标标 文文 件件供 应 商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时 的 单 位 名 称 与 购 买 招 标 文 件 时 的 报 名 单 位 名 称不 一 致,且 没 有 提 前 告 知 采 购 代 理 机 构。许 多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招 标 人 必 须购 买 招 标 文 件 并 登 记 备 案,一 些 供 应 商 想 当 然 地 认 为 只 要 购 买 了 招 标 文件,就 可 以 随 便 以 一 个 单 位 或 者 代 理 商 的 名 义 参 加 投 标。而 实 际 上,开标 现 场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的 单 位 名 称 必 须 与 报 名 时 相
5、一 致,如 有 变 更 必 须 在招 标 文 件 出 售 截 止 时 间 前 告 知 采 购 代 理 机 构,或 到 工 商 部 门 开 具 单 位 名称 更 正 证 明。4、其其 他他 情情 形形供 应 商 的 招 标 文 件 密 封 不 符 合 要 求,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在 接 收 标 书 时 应 对 投标 文 件 密 封 情 况 进 行 检 查,发 现 情 况 应 及 时 告 知 供 应 商 在 现 场 弥 补 这 一缺 陷;供 应 商 保 证 金 交 纳 情 况 不 符 合 要 求,如 未 到 达 指 定 账 户、现 场 递交 的 保 证 金 票 据 单 位 名 称 与 供 应
6、商 名 称 不 符 等。在在 评评 标标 环环 节节,评评 委委 会会 对对 投投 标标 文文 件件 判判 定定 无无 效效 的的 情情 形形 主主 要要 包包 括括 以以 下下 几几 种种:(一一)提提 交交 的的 营营 业业 执执 照照 无无 效效如 营 业 执 照 经 营 范 围 未 涵 盖 招 标 文 件 规 定的 采 购 内 容,或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供 应 商 应 具 有 独 立 法 人 资 格,而 供 应 商 提供 的 营 业 执 照 为 个 体 工 商 户 营 业 执 照 等。(二二)质质 检检 报报 告告 不不 符符 合合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提 供 质 检 报 告
7、 的,供 应 商 未 提 供、提 供 的 质 检 报 告 期 限 不 符 合 要 求、质 检 报 告 中 的 技 术 参 数 检 测 值 偏 离 招标 文 件 规 定 的 技 术 参 数 或 者 提 供 质 检 报 告 与 所 投 产 品 不 符 等。(三三)授授 权权 书书 无无 效效代 理 商 参 加 投 标 时 提 供 的 制 造 商 针 对 本 项 目 的 授 权书 无 效。如 制 造 商 所 盖 印 章 为 合 同 专 用 章 或 为 销 售 部 印 章 等,或 投 标 产品 与 授 权 书 不 符 等。(四四)文文 件件 不不 齐齐 全全签签 署署 不不 符符 合合 要要 求求 资
8、 格 证 明 文 件 不 齐 全 导 致 资 格 审 查不 能 通 过。投 标 文 件 签 署 不 符 合 要 求。如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的 代 理 人 未 签字 或 盖 章;工 程 投 标 文 件 报 价 封 面,造 价 人 员 未 签 字 并 盖 专 用 章。(五五)投)投 标标 文文 件件 存存 在在 重重 大大 偏偏 差差 投 标 文 件 存 在 重 大 偏 差,造 成 实 质 上 不 响应 招 标 文 件 要 求。如 交 货 期、质 保 期、付 款 方 式 不 满 足 招 标 文 件 要 求;技 术 方 案、规 格 技 术 标 准 不 符 合;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9、 列 出 设 备 的 详 细 配置、技 术 指 标 或 复 制 招 标 文 件 中 的 技 术 要 求,导 致 评 委 会 无 法 比 较 和 评审;开 标 一 览 表 大 写 金 额 与 明 细 报 价 汇 总 不 一 致 等。(六六)不)不 提提 供供 样样 品品 要 求 提 供 样 品 的,供 应 商 提 供 的 样 品 不 全 或 提 供 的 样品 质 地、规 格 明 显 与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产 品 不 一 致。(七七)采)采 购购 政政 策策 把把 握握 不不 足足 供 应 商 对 当 前 的 政 府 采 购 政 策 把 握 不 足。如 招标 文 件 要 求 采 购 产
10、品 属 于 政 府 强 制 采 购 节 能 产 品 范 围 内 的,投 标 人 所 投产 品 必 须 在 最 新“节 能 产 品 政 府 采 购 清 单”的 强 制 采 购 节 能 产 品 范 围 内,否 则 其 投 标 将 被 拒 绝;如 建 设 工 程 类 项 目 中,投 标 人 所 投 工 程 施 工 人 工工 日 单 价 低 于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规 定 的 标 准、规 费 和 安 全 文 明 施 工 费 用 未 执行 新 的 费 率 标 准、预 备 金 等 暂 列 金 额 未 计 入 投 标 报 价 内 或 与 招 标 文 件 规定 不 一 致 等。项 目 废 标 往 往 需
11、要 重 新 发 布 公 告,重 新 组 织 开 评 标 工 作,对 采 购 人、供应 商、采 购 代 理 机 构 等 当 事 人 来 说,无 疑 将 浪 费 巨 大 的 人 力、物 力 及 时间。作 为 采 购 人 和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工 作 人 员,有 必 要 避 免 类 似 情 形 的 发 生。第第 一一、招、招 标标 文文 件件 编编 制制 要要 规规 范范、准、准 确确,不 得 任 意 提 高 标 准,对 货 物 类 项 目,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技 术 参 数 不 得 具 有 针 对 性,资 格、技 术、商 务 条 件 应 与实 际 需 要 相 适 应。招 标 文 件
12、应 清 晰 罗 列 资 格 证 明 文 件,字 体 加 粗,以 对供 应 商 起 明 示 作 用。此 外,在 招 标 文 件 前 言 最 好 加 上“投 标 注 意 事 项”字 样,提 醒 供 应 商 认 真 检 查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和 注 意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重 大 偏差 等 内 容。第第 二二、供供 应应 商商 报报 名名 环环 节节,对 于 潜 在 供 应 商 数 量 较 少,竞 争 不 够 充 分 的 项目,应 要 求 供 应 商 在 报 名 时 提 供 相 应 的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复 印 件。这 一 做 法并 非 为 了 限 制 供 应 商 报 名,而 是
13、 提 前 对 供 应 商 的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进 行 初审,如 果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有 瑕 疵 或 者 不 符 合 要 求,报 名 受 理 人 员 要 及 时 告知 供 应 商。第第 三三、对、对 可可 能能 引引 起起 废废 标标 的的 情情 形形 做做 出出 预预 判判,在 开 标 前 一 二 天 与 报 名 供 应 商沟 通,要 求 供 应 商 进 行 自 检。如 落 实 保 证 金 交 纳 情 况,核 实 供 应 商 名 称等。第第 四四、评评 标标 环环 节节,应 要 求 评 审 专 家 对 所 有 供 应 商 一 视 同 仁,客 观 公 正,严 格 执 行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评 审 标 准,不 得 对 供 应 商 实 行 差 别 待 遇 或 者 歧视 待 遇。如 供 应 商 的 投 标 文 件 被 审 查 无 效,应 及 时 告 知 供 应 商,说 明 原因 让 其 心 服 口 服,避 免 引 起 质 疑 和 投 诉,同 时 让 供 应 商“吃 一 堑,长 一智”,避 免 以 后 再 发 生 类 似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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