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_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docx
《2022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_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_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docx(18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2022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_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中心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方法由我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便利,猜你可能喜爱“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发布单位】财政部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22-03-15 【生效日期】2022-03-15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财政部 中心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方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第一条 为加强中心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保障和促进各项事业发展,依据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方法(财政部令第36号),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其次条 本方法适用于执行事业单
2、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中心级各类事业单位。 第三条第三条 本方法所称的中心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中心级事业单位占有、运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全部,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 中心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包括:国家拨给中心级事业单位的资产,中心级事业单位根据国家政策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全部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流淌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四条第四条 中心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活动,应当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推行实物费用定额制度,促进事业资产整合与共享共用,实现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的紧密统一;应当坚持全部权和运用权相分别的
3、原则;应当坚持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第五条 中心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国家统一全部,财政部、中心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监管,单位占有、运用的管理体制。 其次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第六条 财政部是负责中心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对中心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施综合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 (二)依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制定中心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探讨制定中心级事业单位实物资产配置标准和相关的费用标准,负责中心级事业单位国有资
4、产的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评估监管、资产清查、统计报告等基础管理工作; (四)根据规定权限审批中心级事业单位有关资产购置、处置和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事项,组织中心级事业单位长期闲置、低效运转和超标准配置资产的跨部门调剂工作,建立中心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整合、共享和共用机制; (五)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动有条件的中心级事业单位实现国有资产管理的市场化、社会化,加强中心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中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中心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监督管理;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负责当地中心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的监缴等工作; (七
5、)建立中心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中心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监管; (八)探讨建立中心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平安性、完整性和运用有效性的评价方法、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对中心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配置、运用和处置等实行绩效管理,盘活存量,调控增量,提高资产运用效益; (九)监督、指导中心级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第七条第七条 主管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 (二)依据财政部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制定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实施方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
6、组织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清查、登记、统计汇总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四)按规定权限审核或者审批所属事业单位有关资产配置、处置事项以及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事项,负责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长期闲置、低效运转和超标准配置资产的调剂工作,优化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推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共享、共用; (五)督促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国有资产收益; (六)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绩效考评; (七)接受财政部的监督、指导,并报告有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第八条第八条 中心级事业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占有、运用的国有资产实施详细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
7、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 (二)依据财政部、主管部门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制定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详细方法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本单位资产购置、验收入库、维护保管等日常管理, 负责本单位资产的账卡管理、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四)办理本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事项的报批手续;依据主管部门授权,审批本单位有关国有资产配置、处置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事项; (五)负责本单位用于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规定刚好、足额缴纳国有资产收益; (六)负责本单位存量资产的有效利用,参加大型仪器、设备等资产的共享、共
8、用和公共探讨平台建设工作; (七)接受主管部门和财政部的监督、指导,并报告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第九条第九条 财政部、主管部门和中心级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本方法的规定,明确相关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做好中心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第三章 资产配置及运用 第十条第十条 中心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是指财政部、主管部门、中心级事业单位等依据中心级事业单位履行职能的须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通过购置或者调剂等方式为中心级事业单位配备资产的行为。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中心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有资产无法满意中心级事业单位履行职能的须要; (二)难以
9、与其他单位共享、共用相关资产; (三)难以通过市场购买服务方式实现,或者实行市场购买方式成本过高。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中心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应当符合规定的配置标准;没有规定配置标准的,应当从严限制,合理配置。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对于中心级事业单位长期闲置、低效运转或者超标准配置的资产,原则上由主管部门进行调剂,并报财政部备案;跨部门的资产调剂须报财政部批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中心级事业单位向财政部申请用财政性资金购置 规定限额以上资产的,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根据下列程序报批: (一)中心级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门依据资产的存量状况、运用及其
10、绩效状况,提出拟新购置资产的品目、数量和所需经费的资产购置安排,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报主管部门审核; (二)主管部门依据所属事业单位资产存量状况、人员编制和有关资产配置标准等,对其资产购置安排进行审核后,报财政部审批; (三)经财政部批准的资产购置安排,根据部门预算管理的相关要求列入主管部门年度部门预算。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中心级事业单位用非财政性资金购置规定限额以上资产的,报主管部门审批;主管部门应当于批复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批复文件报财政部备案。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中心级事业单位购置纳入政府选购范围的资产,应当根据政府选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实施政府选购。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中心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11、的运用包括单位自用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方式。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中心级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资产购置、验收、保管、运用等内部管理制度。 中心级事业单位应当对实物资产进行定期清查,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加强对本单位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运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管理,防止无形资产流失。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中心级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投资回报、风险限制和跟踪管理等原则,并进行可行性论证,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其次十条其次十条 中心级事业单位申报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事项,应当附可行性论证报告和拟签订的协议(合同)等相关
12、材料,按以下方式履行审批手续:单项价值在800万元以下的,由财政部授权主管部门进行审批,主管部门应当于批复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审批文件(一式三份)报财政部备案;800万元以上(含800万元)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审批。 其次十一条其次十一条 中心级事业单位应当对本单位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的资产实行专项管理,同时在单位财务会计报告中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 其次十二条其次十二条 中心级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收益以及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等取得的收入应当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第四章 资产处置 其次十三条其次十三条 中心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是指中心级事业单位对其占有、运用的国有资产进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2022 中央 事业单位 国有资产 管理 暂行办法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