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公司章程格式.docx
《中外合资公司章程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外合资公司章程格式.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中外合资公司章程格式(1)这是为拟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提供的章程参考格式。合资企业应根据合资企业的合同及合资企业经营管理的具体要求和条件填写,或增减或改写有关条款。(2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参考格式: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参考格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国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国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年 月 日在中国 签订的建立合资经营 有限责任公司合同(以下简称合营公司),制定本公司章程。第二条 合营公司名称为 有限责任公司。外文名称为: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省 市 路 号。第三条甲、乙双方的名称、法定的地址为:甲方:中国 公司省 市 路 号O乙方
2、:国 公司国 0第四条合营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第五条合营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照中国 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第七十五条 清算委员会对合营公司的债务全部清偿后所剩余的财产按甲、乙方在 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第七十六条 清算终止后,合营公司应向审批机构提出报告,并向原登记机构办理 注销登记手续,缴回营业执照,同时对外公告。第七十七条合营公司结业后,其各种帐册,由甲方储存。第十一章规章制度第七十八条合营公司董事会制定的规章制度有:1 .经营管理制度,包括所属各个管理部门的职权与工作程序;2 .职工守则;3 .劳动工资制度;4 .职工考勤、升级与奖惩制度;
3、5 .职工福利制度;6 .财务制度;7 .公司解散时的清算程序;8 .其它必要的规章制度。第十二章附则第七十九条本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决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 准。第八十条本章程用中文和 文书写,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率。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为准。第八十一条 本章程须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托付的审批机构)批 准才能生效。第八十二条 本章程于 年 月 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签字。中国 公司代表国 公司代表(签字)(签字)第二章主旨、经营范畴第六条 合营公司主旨为:使用先进技术,生产和销售 产品,到达 水平,获取甲乙双方中意的经济利益。(注:每个合营企业都可
4、以根据自己的特点写。)第七条合营公司经营范畴为:设计、制造和销售 产品以及对销售后的 产品进行修理服务。第八条合营公司生产规模为:年(表示量的单位)年年第九条 合营公司向国内、外市场销售其产品,其销售比例以下:年:出口占百分之:中国内销售占百分之 O年:出口占百分之;中国内销售占百分之 O(注:销售渠道、方法、责任可根据各自情形而定。)第三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第十条 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元。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第十一条甲、乙方出资以下:甲方: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元,占注册资本百分之 o其中:现金元;机械设备 元;厂房 元;土地使用权 元;工业产权 元;其它 元。乙方:认缴出资
5、额为人民币 元,占注册资本百分之.其中:现金 元;机械设备 元;工业产权 元;其它 元。第十二条 甲、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清各自出资额。第十三条 甲、乙方缴付出资额后,经合营公司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资,出 具验资报告后,由合营公司据此发给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主要内容是:合营公司名 称、成立日期、合营者名称及出资额、出资日期,发给出资证明书日期等。第十四条合营期内,合营公司不得减少注册资本数额。第十五条 任何一方转让其出资额,不论全部或部分,都须经另一方同意。一方转 让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第十六条 合营合同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应由董事会一致通过后,并报原审批 机构批准,向原登记机
6、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四章董事会第十七条合营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利机构。第十八条董事会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其职权主要以下: 决定和批准总经理提出的重要报告;(如生产计划、年度营业报告、资金、借款等)一一批准年度财务报表、收支预算、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通过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 决定设立分支机构;修改公司规章;一一讨论决定合营公司停产、终止或与另一个经济组织合并; 负责合营公司终止和期满时的清算工作; 其它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宜。第十九条 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 名,乙方委派名。董事任期为四年,可以连任。第二十条 董事会董事长由甲、乙双方协商肯定或由董事会选
7、举产生。第二十一条 甲、乙方在委派和更换董事人选时,应书面通知董事会。第二十二条董事会例会每年召开 次。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可以召开董事暂时会议。第二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原则上在公司所在地举行。第二十四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缺席时由副董事长召集并主 持。第二十五条董事长应在董事会开会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各董事,写明会议内容、时 间和地点。第二十六条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可以书面托付代理人出席董事会。第二十七条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为全部董事的三分之二,不够三分之二人 数时,通过的决议无效。第二十八条 董事会每次会议,须作详细的书面记录,并由全部出席董事签字,代 理人出席时
8、,由代理人签字。第二十九条下列事项须董事会一致通过。(注:每个合营企业可根据各自情形而定。)第三十条下列事项须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或过半数董事通过。(注:每个合营企业可根据各自情形而定。)第五章经营管理机构第三十一条 合营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下设生产、技术、销售、财务、行政等部 门。(注:根据具体情形写。)第三十二条 合营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 人,正、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第三十三条 总经理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实行董事会的各项决定,组织领导合营公 司的日常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当总经理不在时,代 理行使总经理的职责。第三十四条 合营公司日常工作中重要问题的决定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中外合资 公司章程 格式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