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制造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T-SCMII 2—20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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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CS 13.020.01 Z 04 T/SCMII 四 川 省 机 械 工 业 联 合 会 团 体 标 准 T/SCMII 22022 机械制造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 Green Factory Evaluation Guidelines of Machinery Manufacturing Industries 2022-10-10 发布 2022-10-10 实施 四川省机械工业联合会 发 布 T/SCMII 22022 I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评价程序.1 5 评价原则.3 6 评价指标.3 7 评分标准及权重.6 8 评价报
2、告.7 附录 A(规范性)绿色工厂绩效指标的计算方法.8 附录 B(规范性)机械制造行业绿色工厂评价指标表.11 附录 C(资料性)绿色工厂第三方评价报告格式.19T/SCMII 22022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四川省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西华大学、四川省机械工业联合会、四川互链科技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艾华、杨晓丹、沈淑红、曹伦、周海波、刘瑜、蒋明伟、王建明、赵勇、李广前、徐建。T/SCMII 2
3、2022 1 机械制造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机械制造行业绿色工厂评价的评价程序、评价原则、评价指标、评分标准及权重、评价报告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对具有实际生产过程的机械制造行业绿色工厂的评价。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 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T 18916 (所有部分)取水定额 GB/T 19001 质
4、量管理体系 要求 GB/T 23331 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 GB/T 24001 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 GB 24789 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 2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 GB/T 29115 工业企业节约原材料评价导则 GB 32150 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 GB/T 32161 生态设计产品评价通则 GB/T 36132 绿色工厂评价通则 GB/T 4754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T 7119 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 AQ/T 7009 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5、。机械制造行业 Machinery Manufacturing Industries 单位的经济活动在GB/T 4754中属于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4 评价程序 申请 绿色工厂创建组织或相关方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以下简称评价机构)进行绿色工厂评价。评价机构对申请单位行业所属进行鉴别,对满足评价能力的申请进行受理。评价机构受理绿色工厂申请时,应对受评价方申报要求的符合性和评价活动的可行性进行评审。T/SCMII 22022 2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地方环保、安监网站等渠道对申请企业的合规性与信用情况进行调查,审核申报主题基本要求的符合性。确定可行性时应考虑诸如下列因素的可获得性:
6、a)受评价方的充分合作;b)充分的时间和资源;c)受评价方一般申报要求的符合性。评价机构通过申请评审确认评价活动不可行时,评价机构应当在与受评价方协商后,推迟评价时间或取消评价。评价准备 评价机构受理后,根据工厂的特点做好评价准备工作。准备工作包括制定评价计划、组成评价组、查阅申请资料、准备评价文件等。评价组应由组长及数名组员构成,人数不低于三人。评价组整体应具备覆盖绿色制造评价需要的各种知识和能力,包括环保、低碳、节能、安全、质量、循环经济、可再生能源等。原则上,评价机构应优先安排具备绿色制造体系评价经验或参加过相关培训的人员开展评价工作。评价组组长应具备管理体系审核、能源审计、节能量审核、
7、清洁生产审核、绿色制造体系评价等相关审核或评价组长经验,主要负责领导评价组实施评价工作,包括制定计划、召开会议、实施评价及编制报告等。评价组成员一般应为评价机构全职人员,必要时,可以邀请外部行业专家参与评价。评价时间 绿色工厂评价的基准人日数为20人日(至少含现场评价12人日)。实际人日数可根据受评价方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调整时应考虑下列因素,且不宜少于15人日(至少含现场9人日):a)受评价方工艺复杂程度;b)受评价方规模大小;c)受评价方的厂区数量、分场所位置;d)相关数据量的大小、策划的抽样数量、数据的易统计性。文件评审 评价机构受理评价申请后,及时对受评价方申请文件的齐全性进行检查,文
8、件不齐全时,通知受评价方补充或重新提交。评审的资料包括以下几点:a)企业自评价报告 b)自评价报告随附的所有证据文件和证明材料。评价机构通过对受评价方提交的全部资料进行内容评审,识别出后续现场评价的重点。现场评价 文件评审结束后,评价组应进行现场评价的策划,编制现场评价计划,确定受评价方应在现场评价中准备的材料清单并与受评价方充分沟通。确认受评价方以理解评价计划并能够提供所有的相关材料后,与受评价方商定现场评价时间。现场评价通过走访生产现场、访问相关人员、查阅文件和记录、访谈相关主管部门(必要时),汇总数据等方式对受评价方实际的绿色制造水平进行评价,并提出改进建议。现场评价实施步骤为:召开首次
9、会议介绍评价计划、收集和验证信息、召开末次会议介绍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和结果。评价组在现场获取的信息必须确保真实有效,能够满足评价的要求。对于生产多种产品企业的绿色工厂评价,现场访问应覆盖主要产品的生产场所以及重点能耗工序和设备,主要污染治理设备,主要安全和消防设施,危险化学品放置场所以及其他非重要场所(如办公场所或非主要产品生产场所)的数据收取。现场评价实施后,评价组应针对在文件评审和现场评价过程中发现的疑问以及为获得的数据或证据等开具澄清要求给受评价方,并要求受评价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澄清或补充提供相关资料与证据。T/SCMII 22022 3 报告编制 评价组根据相关政策、文件、标准、技术要求,
10、结合现场评价和提交证据情况,编著评价报告。技术评审 评价机构应建立技术评审制度对评价活动进行内部质量管控;应安排至少1名具备能力的非评价组成员对评价报告进行技术评审。技术评审可采取文件审核的形式,对评价组的所有工作文件(包括计划、报告、检查表等)以及受评价方提供的证据资料进行评审,必要时可访问评价组成员和受评价企业。技术评审发现评价证据不能支撑评价结果的情况,应开出澄清项给评价组整改,如果有影响评价结果的问题评价组不能解决,技术评审人员应根据问题的性质调整评价分数,严重时改变评价结论。5 评价原则 一致性原则 评价总体结构与GB/T 36132提出的相关评价指标体系和通用要求保持一致,按基本要
11、求,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绩效等7个一级指标展开。行业性原则 评价在GB/T 36132的基础上突出机械制造的行业特征和特性。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原则 评价提出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价准则。定性评价指标主要根据国家有关推行绿色制造的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政策、资源环境保护政策规定以及行业发展规划选取,用于定性考核企业对有关政策法规的符合性及其绿色生产工作的实施情况。定量评价指标选取有代表性的,能反映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等有关绿色制造的可量化指标,以机械制造业平均最适水平数为基准,综合考评企业实施绿色制造的状况和程度。6 评价指标
12、基本要求 6.1.1 合规性与相关方要求 绿色工厂应依法设立,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且近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对利益相关方的环境要求做出承诺的,应同时满足有关承诺的要求。制造工厂应取得与从事制造产品相适应的许可项目。6.1.2 最高管理者要求 应通过下属方面证实其在绿色工厂方面的领导作用和承诺:a)对绿色工厂的有效性负责;b)确保建立绿色工厂建设、运维的方针和目标,并确保其与组织的战略方向及所处的环境相一致;c)确保将绿色工厂要求融入组织的业务过程;d)确保可获得绿色工厂建设、运维所需的资源;e)就有效开展绿色制造的重要性和符合
13、绿色工厂要求的重要性进行沟通;f)确保工厂实现其开展绿色制造的预期结果 g)指导并支持员工对绿色工厂的有效性做出贡献;h)促进持续改进 i)支持其他相关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证实其领导作用。T/SCMII 22022 4 应确保在工厂内部分配并沟通相关角色的职责和权限。分配的职责和权限至少应包括下列事项:a)确保工厂建设、运维符合本标准的要求;b)收集并保持工厂满足绿色工厂评价要求的证据;c)向最高管理者报告绿色工厂的绩效,包括绿色制造绩效。6.1.3 工厂要求 a)应设有绿色工厂管理机构,负责有关绿色制造的制度建设、实施、考核及奖励工作,建立目标责任制;b)应有开展绿色工厂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
14、目标、指标和实施方案。可行时,指标应明确且可量化。c)应传播绿色制造的概念和知识,定期为员工提供绿色制造相关知识的教育、培训,并对教育和培训的结果进行考评。基础设施 6.2.1 建筑 工厂的建筑应满足国家或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并从建筑材料、建筑结构、采光照明、绿化及场地、再生资源及能源利用等方面进行建筑的节才、节能、节水、节地、无害化及可再生能源利用。适用时,工厂的厂房应尽量采用多层建筑。工厂内从事射线检测应取得相应辐射安全许可。6.2.2 照明 企业的照明应满足以下要求:a)工厂厂区及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应尽量考虑利用自然光,人工照明应符合 GB 50034 规定;b)不同场所的照明
15、应进行分级设计;c)公共场所的照明应采取分区、分组与定时自送调光等措施。6.2.3 专用设备 专用设备应符合产业准入要求降低能源与资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工厂应使用清洁燃料。6.2.4 通用设备 通用设备应符合以下要求:a)适用时,通用设备应采用效率高、能耗低、水耗低的产品,国家有能效限额要求的,应符合二级能效要求。b)已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和能耗高、效率低的设备应限期淘汰更新。c)通用设备或其系统实际运行效率或主要运行参数应符合该设备经济运行的要求。6.2.5 计量设备 工厂应依据GB 17167、GB 24789 等要求配备、使用和管理能源、水以及其他资源的计量器具和装置。能源及资源使用
16、的类型不同时,应进行分类计量。6.2.6 污染物处理设备设施 必要时,企业应投入适宜的污染物处理设备,以确保其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污染物处理设备的处理能力应与企业生产排放相适应,设备应满足通用设备的节能方面的要求。对于存在酸洗、抛丸、喷漆等对环境有污染的工艺,应有相应的污染物处理设备设施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管理体系 6.3.1 质量管理体系T/SCMII 22022 5 工厂应建立、实施并保证质量管理体系。工厂的质量管理体系应满足GB/T19001或相应ISO标准的要求。对于特种设备制造工厂应建立、实施并保持特种设备制造质量管理体系。6.3.2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17、体系 工厂应建立、实施并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工厂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应满足GB/T28001或相应ISO标准的要求。6.3.3 环境管理体系 工厂应建立、实施并保持环境管理体系。工厂的环境管理体系应满足GB/T24001或相应ISO标准的要求。6.3.4 能源管理体系 工厂应建立、实施并保持能源管理体系。工厂的能源管理体系应满足GB/T23331或相应ISO标准的要求。能源与资源投入 6.4.1 能源投入 工厂应优化用能结构,优先使用清洁能源,在保证安全、质量的前提下减少不可再生能源投入,宜使用可再生能源替代不可再生能源。6.4.2 资源投入 工厂应按照GB/T7119的要求对其开展节
18、水评价工作,且满足GB/T18916(所有部分)中对应本行业的取水定额要求。工厂应减少材料、尤其是有害物质的使用,评估有害物质及化学品减量使用或替代的可行性,宜使用回收料、可回收材料替代原生材料、不可回收材料,宜替代或减少全球增温潜势较高温室气体的使用。工厂应按照GB/T29116的要求对其原材料使用量的减少进行评价。6.4.3 采购 工厂应制定并实施包括环保要求的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供方的准则。必要时,工厂向供方提供的采购信息应包含有害物质使用、可回收材料使用、能效等环保要求。工厂应确定并实施检验或其他必要的活动,以确保采购的产品满足规定的采购要求。产品 6.5.1 一般要求 工厂宜生产符合
19、绿色产品要求的产品。6.5.2 生态设计 工厂宜按照GB/T24256对生产的产品宜进行生态设计,并按照GB/T32161对生产的产品进行生态设计产品评价。6.5.3 有害物质使用 工厂生产的产品应减少有害物质的使用,避免有害物质的泄露。6.5.4 节能 工厂生产的产品若为用能产品或在使用过程中对最终产品/构造的能耗有影响的产品,适用时,应满足相关标准,并满足相关标准的限定值要求,并努力达到更高能效等级。6.5.5 减碳T/SCMII 22022 6 工厂宜采用适用的标准或规范对产品进行碳足迹核算或核查,核查结果宜对外公布,并利用核算或核查结果对其产品的碳足迹进行改善。适用时,产品应满足相关低
20、碳产品要求。6.5.6 可回收利用率 工厂应按照GB/T20862的要求计算其产品的可回收利用率,并利用计算结果对产品的可回收利用率进行改善。环境排放 6.6.1 大气污染物 工厂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要求。并满足区域内排放总量控制要求。6.6.2 水体污染物 排放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要求,或在满足要求的前提下委托具备相应能力和资质的处理厂进行处理,并满足区域内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6.6.3 固体废弃物 工厂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应符合GB18599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工厂无法自行处理的,应将固体废弃物转交给具备相应能力和资质的处理厂进行处理。6
21、.6.4 噪声 工厂的厂界环境噪声排放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要求。6.6.5 温室气体 工厂应采用适用GB/T32150或适用的标准或规范对其厂界范围内的温室气体排放进行核查和报告,核查结果宜对外公布。可行的,工厂应利用核算或核查结果对其温室气体的排放进行改善。绩效 6.7.1 一般要求 工厂应依据本标准提供的以下方法计算或评估其绩效,并利用结果进行绩效改善。适用时,绩效指标应至少满足行业准入要求,综合绩效指标应达到行业先进水平。6.7.2 用地集约化 工厂应采用附录A的方法计算厂房的容积率、建筑密度、单位用地面积产能。工厂应采用单位用地面积效益评价。6.7.3 原料无害化 工
22、厂应采用附录A的方法计算绿色物料使用率。6.7.4 生产洁净化 工厂应采用附录A的方法计算单位产品主要污染物产生量、单位产品废气产生量、单位产品废水产生量。6.7.5 废物资源化 工厂应采用附录A的方法计算单位产品主要原材料消耗量、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废水回用率。6.7.6 能源低碳化 工厂应采用附录A的方法计算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单位产品碳排放量。7 评分标准及权重T/SCMII 22022 7 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包括基本要求以及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绩效等7个方面,下设二级指标和具体评价要求(见附录B)。具体评价要求非为必选要求和可选要求,必选要求为要求
23、工厂应达到的基础性要求,必选要求不达标不能评价为绿色工厂;可选要求为希望工厂努力达到的提高性要求,具有先进性,依据受评工厂的实际情况确定可选要求的满足程度。权重系数和指标分数 评价按机械制造行业特点确定不同评价维度的权重系数和具体指标分数(见附录B)。各一级指标权重系数为:基本要求均为采取一票否决性指标,应全部满足;基础设施 20 管理体系 15 能源与资源投入 15 产品 10 环境排放 10 绩效 30 各项指标的评分标准及权重见附录B。8 评价报告 绿色工厂评价报告应充分体现评价机构在现场开展评价的实施过程,内容简要、证据充分支撑评价结论。针对每一项评价条款的要求,详细阐述评价的过程和判
24、定企业符合情况的充分依据,对引用的关键内容给出证据文件来源,对计算出详细的计算过程和数据依据,做到证据和信息可信、内容精要、判定准确。报告中不同类型评价活动相关证据举例:环保局公开的企业环境数据,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碳排放核查报告、环境监测报告,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表,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表,计量设备、用能设备、污染处理设施台账,体系认证证书、社会责任报告,能评、环评批复,建筑竣工验收报告,消防验收报告等。评价机构应及时出具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内容及格式要求参考附录C。T/SCMII 22022 8 A A 附录A (规范性)绿色工厂绩效指标的计算方法 A.1 容积率 容积率为工厂总建
25、筑物(正负0标高以上的建筑面积)、构筑物面积与厂区用地面积的比值,按式(A.1)计算。R=(A总建筑物+A总构建物)/A用地(A.1)式中:R工厂容积率,无量纲;A总建筑物工厂总建筑物建筑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2);A总构建物工厂总构建物建筑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2);A用地工厂用地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2)。A.2 建筑密度 建筑密度为工厂用地范围内各种建筑物、构建物占(用)地面积总和(包括露天生产装置或设备、露天堆场及操作场地的用地面积)与厂区用地面积的比率,按式(A.2)计算。r=(a总建筑物+a总构建物)/A用地(A.2)100%式中:r工厂建筑密度,无量纲;a总建筑物工厂总建筑物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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