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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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嵊应预州市防汛防台抗旱急案 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市政府防洪防旱指挥部 2.2 办事机构 2.3 各乡(镇)、街道防汛防旱领导小组 2.4 其他防汛防旱指挥机构 3 灾害分级 3.1 一般水旱灾害 3.2 较大水旱灾害 3.3 重大水旱灾害 3.4 特别重大水旱灾害 4 预防和预警机制 4.1 监测与检(巡)查 24.2 预防预警信息 4.3 预防预警行动 4.4 预警支持系统 5 应急响应 5.1 级应急响应行动 5.2 级应急响应行动 5.3 级应急响应行动 5.4 I 级应急响应行动
2、 5.5 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 5.6 信息报送与处理 5.7 指挥和调度 5.8 抢险救灾 5.9 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5.10 社会动员与参与 5.11 信息发布与新闻宣传 5.12 应急结束 6 应急保障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6.2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3 技术保障 6.4 后勤保障 6.5 宣传、培训与演练 37 善后工作 7.1 救灾 7.2 救济救助 7.3 医疗救治与卫生防疫 7.4 水毁工程修复 7.5 环境保护 7.6 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7.7 补偿机制 7.8 灾后机制 7.9 防汛防台抗旱工作评估 8 附则 8.1 名词术语定义 8.2 管理与更新 8.3 奖励
3、与责任追究 8.4 解释部门 8.5 实施时间 4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1 编制目的 做好防范和处置因台风、暴雨、洪水、滑坡、干旱等造成的各种自然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保证抗洪(台)抢险、抗旱救灾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1.2 编制依据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和国家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嵊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 1.3 适用范围
4、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范围内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的预防及应急处置。1.4 工作原则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民生至上。坚持以人为本,把群众安全放在首位,坚持人和自然和谐,给洪水以出路;坚持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不断提升抗灾能力;坚持依法、科学防汛防台抗旱,不断提高工作水平。(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在市委、市 5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实行属地管理,分级、分部门管理原则,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本行政区域内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责任主体。市级各有关部门指导和督促各地的预防和处置工作。(3)依法应对,科学调度。依据中
5、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统一部署,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科学调度、优化配置,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以市人武部、团市委、市武警中队、市预备役营突击队为抢险救灾的突击力量,动员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坚持依法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4)快速反应,部门联动。发生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时,当地政府应迅速响应,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5)抓好“四进”,加强基层。坚持应急管理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的方针,加强基层防汛防台
6、抗旱工作,落实各项预防和应急措施,提高基层防汛防台抗旱的能力。1.5 工作目标任务 1.5 工作目标任务 确保曹娥江、新昌江、黄泽江、澄潭江嵊州段、长乐江、上东江、市区及重要集镇基础设施的防洪安全,确保小(二)型以上水库和主要水利工程在设计标准内安全度汛,确保避灾场所 6安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干旱地区人民生活用水安全,千方百计满足生产和生态用水需要,最大程度地减少洪涝台旱灾害及次生灾害带来的损失。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市设立防洪防旱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立防汛防旱领导小组,行政村等基层组织以及企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防汛防旱办事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或本单位的防汛防台
7、抗旱和水利工程险情处置工作。2.1 市政府防洪防旱指挥部 2.1 市政府防洪防旱指挥部 市政府设立防洪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市的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险情处置工作。2.1.1 市防指组成 市防指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由市人武部部长、市府办分管副主任、市水电局局长、市国土局局长、市建设局局长担任。市防指成员由市人武部、市水电局、市国土局、市建设局、市传媒中心、团市委、市发改局、市经贸局、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安监局、市粮食局、经济开发委、市商贸办、市建管局、市旅游局、市广电总台、
8、市供销社、市供电局、市电信局、市气象局、市砂管办、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嵊州分公司、移动嵊州分公司、联通嵊州分公司、市武警中 7队、市预备役营、三江街道办事处、鹿山街道办事处、剡湖街道办事处、浦口街道办事处负责人组成。2.1.2 市防指职责 在省、绍兴市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省、绍兴市防指)和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组织、指挥、协调全市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主要职责:组织制订完善防汛防台抗旱预案,审定和批准重要江河洪水调度方案、重要水库控制运用计划、抗旱应急供水方案,以及有关规定、规程、办法等。组织开展防汛防台抗旱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处理影响防汛防台抗旱安全的相关问题。负责重要江河、
9、水库等洪水调度,抗旱应急供水调度;贯彻执行上级防汛防旱调度命令和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抗旱应急供水方案。负责发布全市汛情、旱情通告,以及发布和解除紧急防汛期、非常抗旱期。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2.1.3 市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1)市人武部、团市委、市预备役营、市武警中队。组建突击队执行抢险救灾和营救群众的任务;在紧急防汛期间,负有执行重大防汛防台抗旱措施的使命。(2)市水电局。承担市防指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市防汛防台抗旱的日常工作,负责水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重要江河和水工程的防汛调度,及时提供雨情、水情、旱情、灾情和水文预报;负责水资源的调配;组织指导抗洪抢险工作和 8
10、水毁工程修复的技术工作。(3)市气象局。负责暴雨、热带气旋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及时提供短期气候预报、中长期天气预报和有关部门实时气象资料,向防汛防台抗旱有关部门提供气象信息,并参加防汛、防台、抗旱会商;根据旱情的发展,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4)市民政局。负责全市水旱灾害的救助和救济工作,救灾捐赠工作;参加灾情调查和核实,及时向市防指提供灾情信息。(5)市发改局。组织协调灾后重建中的基础设施恢复。(6)市财政局。负责筹集、落实、下拨防汛防台抗旱专项资金,并负责监督资金使用情况。(7)市经贸局。负责协调企业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统筹安排防汛防台抗旱用电、用油;向市防指提供工业企业水旱灾害损失情
11、况。(8)市农业局、市林业局。负责农业防汛防台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恢复生产技术指导;参加灾情调查和核实。(9)市交通局。负责水运和公路交通设施的防汛防台安全,及时抢修水毁交通设施,做好洪水、干旱期河道航运的管理和调度,依法实施内陆水上交通管制,优先运送防汛、防台抢险、救灾、防疫、抗旱人员和物资、设备,为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及时提供所需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向市防指提供交通系统水旱灾害损失情况。(10)市供电局。负责排涝、抗旱用电的供应,服从市防指 9调度;及时抢修水毁电力设施,保障电力供应;向市防指提供电力系统水旱灾害损失情况。(11)市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汛防台、抗洪抢险交通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
12、;防汛防台紧急期间,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打击盗窃防汛防台抗旱物资和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犯罪行为,做好防汛防台抗旱的治安和保卫工作。(12)市国土局。负责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防御预案制定、检测、勘察和防御工作,协助乡(镇)、街道做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及时向市防指提供山地灾害易发地区情况。(13)市建设局、建管局。负责城市市政设施、民用设施和建筑工地的防汛防台安全工作,指导平原和山区农民建房中的防风防汛防台工作;在干旱期间,负责组织实施城市应急供水预案;向市防指提供城市水旱灾害损失情况。(14)市卫生局。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预防疾病流行。负责干旱期间饮用水质
13、的检验、检疫工作。(15)市教体局。负责学校防汛防台安全的监督管理,指导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16)市供销社。负责组织落实防台防汛抢险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工作。(17)市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通讯设施的防 10汛防台安全;保障防汛防台信息、水文数据的及时、准确传递;紧急情况下,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保证防汛防台指挥抢险联络畅通。(18)市粮食局。负责做好救济粮的发放工作;加强灾后粮食市场监控。(19)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嵊州分公司。负责做好灾区投保单位和居民的受灾损失理赔工作。在洪水来临之前,督促投保单位和居民做好各类财产的防灾工作,并积极开展防汛防台保险。
14、(20)市旅游局。负责旅游度假区防汛防台安全监督管理。(21)市传媒中心、市广电总台。根据市防指和市气象部门提供的汛情、旱情和气象资料,及时向公众发布气象、汛情、旱情信息;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宣传报道。(22)市环保局。负责污染源的控制;在干旱期,加强对排污单位的监督检查,控制排污量和排污浓度。(23)市砂管办。严格执行市政府出台的砂石采挖管理规定,确保河道畅通,水工程安全。负责落实洪水、台风期间挖砂船只的锚固和安全工作。(24)市城管执法局。负责维护城市防汛防台秩序。防台期间广告牌等主要设施的防护工作。(25)市安监局。负责做好汛期的安全监督工作,督促有关乡(镇)、街道和部门做好防汛防台抗
15、旱安全工作。(26)市商贸办。负责对灾区重要商品市场供求形势分析和 11运行情况监控,负责协调防汛防台抗旱救灾和灾后重建物资的组织供应。2.2 办事机构 2.2 办事机构 市防指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三防办),负责防汛防台抗旱日常工作,市三防办设在市水电局。市三防办职责:拟订防汛防台抗旱的政策及管理制度、办法等。编制全市防汛防台抗旱预案和重要江河洪水调度方案、抗旱应急供水方案。掌握雨情、水情、工情及防汛防台抗旱动态,编制汛情、旱情通告。检查督促、协调联络有关部门、单位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程设施和水毁工程的修复及有关防汛防台抗旱工作。负责水毁工程资金安排和技术指导。负责防汛防台抗旱日常工作和编制应
16、急处置经费预算。做好有关洪、涝、台、旱灾情统计、核查、上报、总结评估。组织指导全市防汛防台抗旱物资的储备、管理和调用工作。负责市防指的日常管理事务,负责做好市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建立水雨情预报、洪水调度、水利工程抢险、水资源应急配置等专家库,为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提供专家咨询。2.3 乡(镇)、街道防汛防旱领导小组 2.3 乡(镇)、街道防汛防旱领导小组 乡(镇)、街道设立防汛防旱领导小组,在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和本级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指挥、协调本地区的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防汛防旱领导小组由本级政府和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其办事机构设在当地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12 2.4 其他防汛防旱指
17、挥机构 2.4 其他防汛防旱指挥机构 行政村等基层组织以及企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防汛防旱办事机构,明确人员和职责,按市防指指令和预案,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3 灾害分级 按照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一般水旱灾害、较大水旱灾害、重大水旱灾害和特别重大水旱灾害。3.1 一般水旱灾害 3.1 一般水旱灾害 (1)较大范围内一个三个乡(镇)、街道以上 24 小时降雨量达 5080 毫米,并且市气象台预报未来 24 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2)曹娥江、黄泽江、澄潭江、长乐江、新昌江等主要江河水位上涨,但均在警戒水位以下。(3)小(三)型水库发生险情。(4)较大范围内一个三个乡(
18、镇)、街道以上,710月份连续干旱 20 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严重偏少,水库蓄水严重不足;饮水发生困难人数超过 1.5 万人。3.2 较大水旱灾害 3.2 较大水旱灾害 (1)较大范围内三个六个乡(镇)、街道以上 24 小时降雨量达 80100 毫米,并且市气象台预报未来 24 小时仍有暴雨或大暴雨。13 (2)曹娥江嵊州站洪峰流量达到 2094 立方米/秒时;黄泽江洪峰流量达到 1200 立方米/秒时;澄潭江洪峰流量达到 1500立方米/秒时;长乐江西球站洪峰流量达到 536 立方米/秒时;新昌江新昌站洪峰流量达到 350 立方米/秒时;曹娥江、黄泽江、澄潭江、长乐江、新昌江等一条重要堤防发
19、生险情。(3)小(二)型水库发生险情。(4)较大范围内三个六个乡(镇)、街道以上,710月份连续干旱 30 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严重偏少,水库蓄水严重不足,梅汛期后连续干旱天数在 10 天以上;饮水困难人数超过 3 万人。3.3 重大水旱灾害 3.3 重大水旱灾害 (1)较大范围内六个十二个乡(镇)、街道以上,24 小时降雨量达 100150 毫米,并且市气象台预报未来 24 小时仍有暴雨或大暴雨。(2)曹娥江嵊州站洪峰流量达到 3178 立方米/秒时;黄泽江黄泽站洪峰流量达到 1300 立方米/秒时;澄潭江下岙站洪峰流量达到 2087 立方米/秒时;长乐江西球站洪峰流量达到 600 立方米/
20、秒时;新昌江新昌站洪峰流量达到 550 立方米/秒时;曹娥江、黄泽江、澄潭江、长乐江、新昌江等重要堤防发生险情。(3)小(一)型水库发生险情。(4)较大范围内六个十二个乡(镇)、街道以上,710 月份连续干旱 50 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严重偏少,水库蓄水 14严重不足,梅汛期后连续干旱天数在 20 天以上;饮水困难人数超过 5 万人。3.4 特别重大水旱灾害 3.4 特别重大水旱灾害 (1)较大范围内十二个乡(镇)、街道以上,24 小时降雨量已超过 150 毫米或出现连续暴雨,并且市气象台预报未来 24小时仍有暴雨或特大暴雨。(2)某一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 小时达 100200 毫米,并出
21、现灾害。(3)曹娥江嵊州站洪峰流量达到 4023 立方米/秒时;黄泽江黄泽站洪峰流量达到 1500 立方米/秒以上时;澄潭江下岙站洪峰流量达到 2969 立方米/秒时;长乐江西球站洪峰流量达到 861立方米/秒时;新昌江新昌站洪峰流量达到 718 立方米/秒时。曹娥江、黄泽江、澄潭江、长乐江、新昌江等重要堤防发生严重险情。(4)中型以上水库发生险情。(5)较大范围内十二个乡(镇)、街道以上,710 月份连续干旱 70 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严重偏少,水库蓄水严重不足,梅汛期后连续干旱天数在 30 天以上;饮水困难人数超过 10万人。4 预防和预警机制 4.1 监测与检(巡)查 4.1 监测与检(
22、巡)查 加强对气象、台风、水旱、山洪灾害的监测、预测工作,完 15善监测、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4.1.1 水旱灾害监测 气象、水利、国土等部门开展暴雨、洪水、干旱及山地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建设,及时准确地向市防指提供气象、水文的实时信息和预测预报成果及地质灾害监测资料;在旱期,城镇供水企业应当及时向市防指报告供水情况。4.1.2 山洪灾害监测 易发山洪和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地区的行政村,有关乡(镇)、街道应当确定监测预警员,落实监测预警职责。4.1.3 水利工程巡查 水库、堤防和其
23、他险工险段等,各乡(镇)、街道应当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与安全监测监管制度。4.1.4 防汛防台检查 (1)市防指在汛前组织对重点工程,小(一)型以上的水库及重要险工隐患地段,进行检查和复查,并督促有关乡(镇)、街道、部门整改和完成,以确保工程安全。各乡(镇)、街道防汛防旱领导小组应当在汛前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防汛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防汛安全问题的,责令有关单位限期处理和整改。16 (2)建设、供电、交通、通信等部门应当加强市政、供电、交通、通讯等设施的防汛防台检查,发现问题,做到及时处理和整改。4.2 预防预警信息 4.2 预防预警信息
24、 4.2.1 气象水文信息 市气象局、市水文站应加强对当地台风、暴雨、洪水、干旱等灾害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市防指。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时,市防指提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当主要江道水位达到警戒水位时,水文站应加密测验时段,及时上报测验结果,雨情、水情应每隔 1 小时报市三防办,重要站点的雨情、水情应随时报告,为市防指科学、决策提供依据。4.2.2 工程信息 当江道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有关乡(镇)、街道和工程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堤防、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市防指和上级有关管理部门。曹娥江、黄泽江、澄潭江、长乐江、新昌江等重要江道堤防发生险情时,应在险
25、情发生后 1 小时内报市三防办。当堤防和涵闸、泵站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时,有关乡(镇)、街道和工程管理单位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发出预警,同时迅速向市防指准确报告。当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按照有管辖权 17的防汛防旱指挥部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市防指报告。当水库出现险情时,按照水库抢险预案的程序进行汇报和处置,大型水库、中型水库、小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应立即向市防指报告,并按嵊市委办发2007157 号文件有关规定报市委、市政府。小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他不可抗因素而可能溃坝时,市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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