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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科)经济法教案第四章第四章 金融调控法一、教学目标1. 理解金融调控与金融监管的关系;2.掌握中央银行如何通过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来实现金融调控目的;3.理解政策性银行在实现国家宏观金融调控过程中的角色和作用;4.了解货币发行与金融调控的作用关系;5.理解金银管理的金融调控原理二、课时分配共四节,每节安排1个课时三、教学重点难点1.金融调控的原理2.中央银行货币政策3政策性银行的运作四、教学大纲第一节 金融调控法概述一、金融调控法的概念及其调整对象1金融调控法的概念(狭义)金融调控法金融监管法(广义)金融调控法2金融调控法的调整对象3金融调控法的属性二、金融调控法的内容和体系1中央银行法2政
2、策性/开发性银行法3货币法4黄金与外汇法三、金融调控法与金融监管法的关系四、金融调控立法第二节 中央银行法一、中央银行概述(一)中央银行的性质(二)中央银行的职能1调控职能2服务职能3监管职能(三)中央银行的职责二、中央银行法概述1中央银行法的概念2中央银行法的内容3中央银行法在金融调控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三、中央银行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和法律地位(一)中央银行的组织形式1单一制中央银行制度2二元的中央银行制度3跨国中央银行制度4准中央银行制度(二)中央银行的内部组织机构1中央银行内部组织机构的一般内容(1)权力机构(2)职能机构(3)分支机构2中国人民银行的组织机构(1)权力机构(2)决策咨询机
3、构货币政策委员会(3)总行内部的职能机构和分支机构(三)中央银行的法律地位1中央银行的法律人格2中央银行的独立性(1)独立性较强的模式(2)具有相对独立性的模式(3)独立性较小的模式四、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与金融调控(一)货币政策概述(二)货币政策的实施金融调控1货币政策目标2货币政策工具(1)再贷款政策(2)存款准备金政策(3)公开市场业务政策(4)再贴现政策(5)利率政策(6)汇率政策(三)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实施与金融调控的关系第三节 政策性金融机构法一、政策性金融机构概述(一)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概念和分类(二)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特征(三)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法律地位和组织形式1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法律地
4、位(1)政策性金融机构与政府的关系(2)政策性金融机构与中央银行的关系(3)政策性金融机构与商业银行的关系2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组织形式二、政策性金融机构法概述1政策性金融机构法的概念2政策性金融机构立法三、政策性金融机构与金融调控1政策性银行的特殊职能金融调控2政策性银行的金融调控职能的具体表现(1)倡导性职能(2)选择性职能(3)弥补性职能(4)服务性职能四、我国政策性银行法律制度1我国政策性银行的法律形式2我国政策性银行的职能3我国政策性银行的业务4我国政策性银行的经营运作5我国政策性银行向开发性金融机构的改革第四节 货 币 法一、货币法概述1货币法的概念2货币法的体系3货币立法二、通货法律
5、制度(一)通货法概述(二)人民币发行法律制度1人民币发行的概念2人民币发行的原则(1)经济发行原则(2)计划发行原则(3)集中统一发行原则3人民币发行的程序(1)中国人民银行确定年度货币供应量(2)国务院审批货币供应量计划(3)中国人民银行发行库调拨发行基金(4)普通银行业务库办理日常现金收付(三)人民币流通法律制度1人民币现金管理制度2工资基金监督法律制度3人民币出入境管理制度(四)通货法与金融调控三、外汇管理法律制度(一) 外汇管理概述(二)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制度1经常项目的概念2经常项目的管理规则(1)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应当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2)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可以依法保留或者卖给
6、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3)经常项目外汇支出,应当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付汇与购汇的管理规定办理(4)进出口收付汇核销制度(5)携带、申报外币现钞出入境的限额,由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三)资本项目外汇管理1资本项目的概念和范围2资本项目外汇收入管理(1)直接投资和金融产品投资(2)对外负债3资本项目外汇支出管理(1)境外投资批准、登记规则(2)对外贷款规则(3)对外担保规则(4)其他支出4资本项目结汇、售汇和付汇5流入资本的用途管理(四)外汇管理与金融调控四、金银管理法律制度(一)金银管理法律制度概述(二)我国金银管理法律制度1金银收购及配售规则(1)金银收购规则(2)金银配售规则2黄金
7、经营规则(1)黄金经营资格的审批(2)黄金经营业务范围3金银进出国境管理规则由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联合实施金银出入境管理。(三)金银管理与金融调控五、主要概念1.金融调控2.中央银行3.货币政策工具4.政策性银行 六、教学案例2008年12月16日,根据国务院决定,经中国银监会批准,中国银监会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为国家开发银行分别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自此国家开发银行正式改制为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国家开发银行全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注册资本为3000亿元人民币。财政部和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持有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1.3%和48.7%的股权,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和义务。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标志着国家开发银行改革发展进入了新阶段,我国政策性银行改革取得重大进展。这是否意味着该行已不再为我国的政策性银行?请运用政策性银行有关法律制度回答上述问题。 感谢您的支持与使用如果内容侵权请联系删除仅供教学交流使用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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