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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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报名山东省 2010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一)报名工作的有关要求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 2010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0995 号)执行。(二)做好报名资格的复查工作。今年我省首次实行远程网上报名,给报名资格审查带来一定难度。因此,各市要加大对报名资格审查力度,在前期资格审查的基础上, 要根据教育部对报名条件的规定做好对所有考生报名资格的复查工作。重点对考生的户籍情况、学籍情况、报名材料、特殊考生材料和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违纪作弊行为等进行全面复查。对复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对为考生弄虚作假提供便利的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
2、学校的工作人员,要给予相应的处分,对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复查工作须于 4 月 20 日前完成,复查工作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并于 4 月底前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一)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体 检”)。其中报考军事、公安等类院校的考生还须参加由省军区、省公安厅和有关院校组织的军检、体能测试和面试,具体办法另文下达。考生体检时应按规定缴纳体检费。(二)市、县(市、区)招生委员会要成立体检工作领导小组,体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由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卫生部门等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对辖区内体检工作的组织领导。(三)体检应在县(市、区)招
3、生委员会指定的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有条件的地方也可按规定成立相应的体检站。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含)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四)主检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及体检站要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的要求对考生体检作出相应、规范准确的结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五)各市要按照关于做好山东省 2010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1013 号)的有关要求,制定严密的工
4、作流程和体检工作实施办法,加强对参加体检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在体检过程中,考生体检卡应安排专人传递, 非体检工作人员和考生不得接触。(六)体检工作应于 3 月 25 日至 4 月 15 日期间进行。体检结果应及时通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应于体检结束一周内向体检站提出申请,经体检领导小组批准后进行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后的为准。如考生对复查结果仍有异议,由省招生委员会指定的终检医院负责对其做出仲裁结论。复查和仲裁工作须于 4 月 25 日前完成。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复查或仲裁的体检结果不作为录取依据。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对体检工作要精心安排、认真实施。体检人员要严格按照工作流程
5、和要求开展工作,要逐项检查考生体检卡内容,严防漏缺项目及结论不确切、不清楚的情况发生。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 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或参加邪教组织的;(二)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四、组建档案考生档案包括中学档案和高考电
6、子档案两部分。中学档案由考生毕业中学负责按有关规定进行组建。应届高中生的中学档案于 5 月底前统一集中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非应届高中毕业生的中学(人事)档案于报名时交县(市、区)招生办公室。2007 年之后毕业的应往届高中生档案内容主要为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报告;2007 年之前毕业的往届高中生档案内容主要包括:1学年评语表;2考试(考查)成绩登记表; 3山东省中学生体育合格登记卡; 4健康检查表;5毕业生登记表;6高中毕业生家庭情况调查表; 7中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8中学生政治思想品德等级考核表。考生的中学(人事)档案由县(市、区)招生办公室统一管理,档案材料必须齐全、完整。
7、被录取考生的中学(人事)档案经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密封后,由考生本人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等证件和材料(被民办高等学校录取的考生还须携带省 9 教育招生考试院出具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领取,报到时交给录取学校。领取档案时考生和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要履行签字手续。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要加强对考生中学(人事)档案的管理,不得向未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准录取的考生及无关学校提供档案。未被高校录取考生的中学(人事)档案应于年底前退回考生原所在中学(单位)。高考电子档案是高等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内容主要包括报名信息(含身份证号、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等,2007
8、 年之后毕业的应往届高中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体检信息、志愿信息、成绩信息和考生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考试过程违规以及在招生其他环节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五部分。考生电子档案须与纸介质材料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各市、县(市、区)招生部门负责考生体检信息的采集、核准和确认,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对考生各种信息进行汇总、整理,建立考生电子档案信息库。考生电子档案库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为确保电子档案中相关信息的完整、准确,各级招生考试部门必须建立岗位责任制, 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电子档案和成绩仅供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使用。未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同意,有关
9、部门及工作人员不得向高校、社会或他人提供。与电子档案相对应的纸介质原始材料保存期为一年。五、招生章程招生章程是高等学校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的主要形式,是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高等学校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自主制订。高等学校的主管部门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对所属高等学校的招生章程进行审核。高等学校的招生章程须于 4 月 1 日前上传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省教育厅于 4月 10 日前完成对省内高等学校招生章程的审核、备案工作。经核准备案的招生章程方可向社会公布,且不得擅自更改。
10、民办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在招生宣传(广告) 中不得使用模糊或隐瞒办学类型、层次的简称。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招生章程必须真实、准确、表述规范。其主要内容包括:高等学校全称,学校详细地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办学类型和性质(如普通或成人高等学校、公办或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专业培养对外语语种的要求,经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如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进档考
11、生的专业安排办法、艺术类专业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成绩的使用原则和计算办法等),学费标准(要求必须填写,不许空缺),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学校设立的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岗位、家庭困难学生助学贷款申请办理方法,学校为家庭困难学生办理绿色通道的办法等以及其他须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汇总、编辑各高等学校招生章程中的主要内容,并在考生填报志愿前向社会公布。各高等学校应主要通过发布招生章程和填报志愿指南等途径将信息传达给考生, 尽量减少商业广告宣传。六、招生计划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 均可在我省安排招生计划。高等学校应根据我省经济
12、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强对人才需求的分析、预测,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生源情况,做好招生专业结构、层次结构、区域结构的调整,自主、科学、合理地安排招生来源计划。安排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的本科高等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 可以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不得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 1%。凡有预留计划的高等学校,须将预留计划数报其主管部门审核,并报教育部备案。各高等学校须按教育部有关计划编制的原则、要求、统一的信息标准及“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编制本校的招生来源计划,并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送,报送的分专业招生
13、计划须与主管部门核定并与教育部备案的一致,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汇总后向社会公布。各高等学校必须加强对招生计划的管理。招生计划一旦向社会公布,不允许随意变更,严禁任何高校超计划或计划外招生。七、考试(一)考试时间全国统考于 6 月 7 日9 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科目日期时 间6 月 7 日6 月 8 日6 月 9 日9001130语文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基本能力测试(9001100)15001700数学外语(二)考试科目文史类考生,考语文、数学(文史)、外语、文科综合(包括政治、历史、地理)、基本能力测试;理工类考生,考语文、数学(理工农医)、外语、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基本能力测试
14、。语文、数学、外语试卷满分各为150 分,外语中含听力测试 30 分;“文科综合”和 “理科综合”试卷满分各为 240 分;基本能力测试卷面分值为 100 分,以考生卷面得分的 60计入高考总分。各科累计总成绩满分为 750 分。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基本能力测试6 科由我省自行命题,英语听力和小语种科目由教育部命题。命题依据教育部公布的2010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和2010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山东卷考试说明进行。(三)全国统考(含我省命制)的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包含副题、答案及评分参考)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四)考点应设在县级
15、(含)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若因特殊需要增设考点,须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考试的具体组织实施办法将另文下达。(五)报考外语或有外语口试要求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外语口试。外语口试工作由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口试内容与时间由各市自行确定。口试成绩须于7 月 3 日前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考试是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为加强考试管理,考场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编排; 考试期间,省招生委员会向各考区派遣统考检查组。各级招生委员会要加强考场管理, 认真选派和培训监考工作人员,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教育和考风考纪教育,采取得力措施, 严防高科技作弊,坚决杜绝群体性舞弊行为。对考试中发现的违纪、舞弊案件,各市要高度重
16、视,严肃对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因管理不善或监考人员不负责任造成考场纪律松懈、出现作弊行为的考区、考点,除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外, 并取消下一年度设立考点的资格。八、评卷与成绩汇总评卷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管理,各评卷点负责具体实施。评卷点设在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和济南大学。所有科目的评卷工作均采取网上评卷的方式。评卷教师实行聘任制。有关高校和市教育局负责对推荐的评卷教师进行严格把关, 推荐的教师经评卷点审查合格后由省招生委员会颁发聘书。各评卷点必须加强对评卷工作的领导,要成立评卷点领导小组和学科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各职能部门。要提前做好各学科
17、评卷的准备工作,尽早落实评卷场所和有关人员, 做好相应的工作方案。要加强质量检查力度,严把评卷质量关,确保安全、按时、优质完成评卷任务。高考评卷工作是一项为国家选拔人才的光荣任务,也是各市、各校应尽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各市教育局、高等院校要从大局出发积极予以配合和支持。教师参加评卷的次数、评卷质量和工作态度,可作为各单位考核教师业务水平的重要内容。成绩汇总与评卷工作同步进行,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具体工作要求另文下达。考生的文化课统考成绩于 6 月 25 日前公布。九、录取批次及填报志愿(一)录取分 6 批进行: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专科(高职) 一批、专科(高职)二批。1
18、. 提前批:军事、公安、国防生、航海类本科院校及专业,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本科师范类专业,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本科院校及专业;公安类专科院校及专业;独立设臵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臵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执行的普通高校的部 分艺术类本科专业,部委属院校、“211”工程院校和部分省属重点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院校的小语种专业。2. 本科一批:进入国家“211”工程的院校、教育部直属院校、部委属重点院校、部分省属重点院校、有七年学制专业的院校或专业,体育本科专业,除本科提前批院校以外的其他院校的艺术类本
19、科专业。3. 本科二批:一般本科普通院校及专业,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高水平运动员、优秀运动员、实践生本科专业。4. 本科三批:普通高校的独立学院,民办高校,部分院校中外合作办学等以培养成本收费的本科院校及专业。5. 专科(高职)一批:所有本科院校的专科(高职)及省部属的普通专科院校; 所有高校的艺术类、体育类专科专业。6. 专科(高职)二批:普通高校的独立学院专科(高职),部分院校中外合作办学专科(高职),民办高校的专科(高职),市属普通院校专科(高职),职业技术学院及独立设臵成人高校专科(高职),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优秀运动员、实践生专科(高职)专业。(二)填报志愿时间和办法2010 年
20、实行远程网上填报志愿及本科三批、专科(高职)批次征集志愿模式。16 月 27 日29 日,填报提前批、本科一批、二批的文理院校及专业志愿,同时填报本科三批第一志愿院校及专业。提前批可填报 1 个本科、1 个专科和 4 个是否服从调剂院校志愿(军事类、公安类、航海类、其他类);本科一、二批可填报1 个一志愿院校、6 个平行二志愿院校和 1 个院校是否服从调剂志愿;本科三批第一志愿可填报1 个院校志愿。每一院校志愿均可填报6 个专业和 1 个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2. 月 26 日,本科三批第一次征集志愿。可填报个院校志愿为平行志愿。每一院校可填报个专业和 1 个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3. 月 2
21、9 日,本科三批第二次征集志愿。可填报个院校为平行志愿及 1 个院校是否服从调剂志愿。每一院校可填报个专业和 1 个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4. 月日,填报专科(高职)一批第一志愿。可填报个院校、6 个专业和 1 个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5. 8 月 8 日, 专科(高职)一批第一次征集志愿。可填报个院校志愿为平行志愿。每一院校可填报个专业和 1 个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6. 月 11 日, 专科(高职)一批第二次征集志愿。可填报个院校为平行志愿及 1个院校是否服从调剂志愿。每一院校可填报个专业和 1 个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7. 8 月 15 日,填报专科(高职)二批第一志愿。可填报个院校、6
22、 个专业和 1 个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8. 8 月 20 日, 专科(高职)二批第一次征集志愿。可填报个院校志愿为平行志愿。每一院校可填报个专业和 1 个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9. 8 月 23 日, 专科(高职)二批第二次征集志愿。可填报个院校为平行志愿及 1个院校是否服从调剂志愿。每一院校可填报个专业和 1 个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10艺术专业、体育专业、高水平运动员、实践生、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等类别本、专科志愿填报时间、方式与普通文理科相同。其中,艺术专业本科志愿填报时间为6 月 27 日。以上各类别志愿设臵及填报办法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11. 考生可根据报考类别和层次,结合自己的考
23、试成绩,参照填报志愿指南中招生专业计划和学校的招生章程进行填报。应届高中毕业生可到原毕业中学填报志愿,往届高中毕业生可到户口所在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填报志愿,考生也可自行选择上网地点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以规定时间内最后一次填报(修改)为准。考生凭密码在网上确认填报志愿信息具有法律效力,无需再进行书面签字确认。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提前或逾期均视为本次填报无效。因考生本人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12. 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各有关中学要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组织、宣传和指导工作,并向考生提供场地、设备、上网条件及必要的帮助。要严格志愿填报工作程序。要进一步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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