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法下}》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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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融法特別講義金融法特別講義楊為喬楊為喬楊為喬楊為喬 金融法金融法 特別講義特別講義 第四题第四题 金融机构法律制度金融机构法律制度 下下 商业银行概述商业银行概述123 商业银行的组织管理体制和组织形式商业银行的组织管理体制和组织形式商业银行的设立、变更与终止商业银行的设立、变更与终止 楊為喬楊為喬 金融法金融法 特別講義特別講義 v一、商业银行概述一、商业银行概述v(一)什么是商业银行(一)什么是商业银行v商业银行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以收受存款、提供资金信贷商业银行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以收受存款、提供资金信贷为主要业务的金融机构。为主要业务的金融机构。v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第第2条:条:“本法
2、所称的商业银行是指依照本法所称的商业银行是指依照本法和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v即所谓:即所谓:v存款银行存款银行v百货公司式的银行百货公司式的银行v以营利为目的银行。以营利为目的银行。楊為喬楊為喬 金融法金融法 特別講義特別講義 v(二)商业银行的性质(二)商业银行的性质 私的金融机构私的金融机构v在我国,商业银行须依法设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在我国,商业银行须依法设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有独立的财产,场所、有独立的财产,“实行自主经营、自担
3、风险、自负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盈亏、自我约束”,“以其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以其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v商业银行以其全部法人财产承担有限责任,商业银行以其全部法人财产承担有限责任,我国法律不允许我国法律不允许存在承担无限责任或无限连带责任的个人独资或合伙的性质存在承担无限责任或无限连带责任的个人独资或合伙的性质的商业银行。的商业银行。v简言之,商业银行即经营货币信用简言之,商业银行即经营货币信用 业务之特殊公司。业务之特殊公司。楊為喬楊為喬 金融法金融法 特別講義特別講義 v(三)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三)商业银行的经
4、营原则v1.效益性效益性v是指商业银行以追求盈利为目标,或曰营利性原则。是指商业银行以追求盈利为目标,或曰营利性原则。v2.安全性安全性v是指商业银行收回信贷资产的可靠程度。是指商业银行收回信贷资产的可靠程度。v3.流动性流动性v是指商业银行资产可随时变成现款,以及时、充分地满足是指商业银行资产可随时变成现款,以及时、充分地满足存款者提取存款和其他正当支付。存款者提取存款和其他正当支付。v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第第39条:条:“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25%。”vv思考:商业银行经营原则是不是一种法律原则?思考:商业银行经营原则是不
5、是一种法律原则?思考:商业银行经营原则是不是一种法律原则?思考:商业银行经营原则是不是一种法律原则?vv 商业银行经营原则与信用的关系是什么?商业银行经营原则与信用的关系是什么?商业银行经营原则与信用的关系是什么?商业银行经营原则与信用的关系是什么?楊為喬楊為喬 金融法金融法 特別講義特別講義 v二、商业银行的组织管理体制和组织形式二、商业银行的组织管理体制和组织形式v(一)组织管理体制(一)组织管理体制v1.单元制单元制v又称为单一制或独家银行制。它是指依法不设立分支机构又称为单一制或独家银行制。它是指依法不设立分支机构或跨地域设立分支机构的体制。或跨地域设立分支机构的体制。v2.集团制集团
6、制v又称控股公司制,是指银行控股公司控制或收购若干商业又称控股公司制,是指银行控股公司控制或收购若干商业银行股权的体制。银行股权的体制。v3.连锁制连锁制v又称为联合银行制,是指某一集团或某一人购买若干独立又称为联合银行制,是指某一集团或某一人购买若干独立银行的多数股票,从而控制这些银行的体制。银行的多数股票,从而控制这些银行的体制。楊為喬楊為喬 金融法金融法 特別講義特別講義 v4.分支行制分支行制v也称总分行制,是指依法可以在国内外开设分支机构的银也称总分行制,是指依法可以在国内外开设分支机构的银行体制。我国采分支行制。行体制。我国采分支行制。v我国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是商业银行的组成部分,
7、分支机我国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是商业银行的组成部分,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构不具备法人资格。v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在法人资格、业务资格、资金使用以及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在法人资格、业务资格、资金使用以及法律责任承担等方面法律责任承担等方面 都有所限制。都有所限制。v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第第22条第条第2款:款:v 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 资格,在总行授权范围内依法开资格,在总行授权范围内依法开 展业务,其民事责任由总行承担。展业务,其民事责任由总行承担。楊為喬楊為喬 金融法金融法 特別講義特別講義 v(二)组织形式(二)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
8、有限公司。v1.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商业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商业银行v是指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而银行则以其是指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而银行则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普通银行形式。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普通银行形式。v2.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商业银行v是指银行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是指银行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银行承担责任对银行承担责任,银行则以其全部资产对银行的债务承担责银行则以其全部资产对银行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商业银行。任的商业银行。v这种形式是目前商业银行采取的主要组织形式。这种形
9、式是目前商业银行采取的主要组织形式。楊為喬楊為喬 金融法金融法 特別講義特別講義 延伸材料:延伸材料:我国有限责任公司的分类:我国有限责任公司的分类:v一般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三一般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三种。种。但就商业银行而言,只有:但就商业银行而言,只有:vA.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商业银行,是指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商业银行,是指50个以下股东共同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经营银行业务,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银行承担出资设立经营银行业务,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银行承担责任,银行应以其全部资产对银行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商业责任,银行应以其全部资产对银行的债务承担
10、责任的商业银行;银行;vB.国有独资公司形式的商业银行是指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国有独资公司形式的商业银行是指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授权投资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形式构或者授权投资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商业银行。的商业银行。楊為喬楊為喬 金融法金融法 特別講義特別講義 金融法特讲金融法特讲v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不设股东会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不设股东会v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不设股东会,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不设股东会,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授权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授权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重大事项。职权,决定重大事项。v但商
11、业银行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资本和发行金但商业银行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资本和发行金融债券,必须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融债券,必须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决定。部门决定。楊為喬楊為喬 金融法金融法 特別講義特別講義 v(三)商业银行的内部治理(三)商业银行的内部治理v商业银行的内部治理,简单地讲就是商业银行内部围绕着商业银行的内部治理,简单地讲就是商业银行内部围绕着股东权益维护和商业银行经营效益而形成的内部组织机构股东权益维护和商业银行经营效益而形成的内部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的总合。和管理制度的总合。v商业银行设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三大机构,分别行使商业银行设股东
12、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三大机构,分别行使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v根据需要可以设立行长(或总经理)、总稽核及各种专门根据需要可以设立行长(或总经理)、总稽核及各种专门委员会(如咨询委员会、考评委员会、信托委员会、贷款委员会(如咨询委员会、考评委员会、信托委员会、贷款审查委员会等)。审查委员会等)。楊為喬楊為喬 金融法金融法 特別講義特別講義 v与普通公司比较,商业银行的内部治理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与普通公司比较,商业银行的内部治理具有一定的特殊性。vA.机构设置机构设置v商业银行不仅包括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商业银行不仅包括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
13、内的内部治理架构,同时也建立了包括审计委员会、理层在内的内部治理架构,同时也建立了包括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委员会、战略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等在内的多个委员会。员会等在内的多个委员会。vB.治理重点治理重点v商业银行内部治理特别强调对于经营风险的防范。商业银行内部治理特别强调对于经营风险的防范。vC.社会责任社会责任v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和业务透明度等措施,完善商业银行内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和业务透明度等措施,完善商业银行内部治理,保护社会公众利益。部治理,保护社会公众利益。楊為喬楊為喬 金融法金融法 特別講義特別講義 v商业银行内部治理模
14、式商业银行内部治理模式应应处理好的法律问题:处理好的法律问题:v第一,商业银行股东关系;第一,商业银行股东关系;v第二,商业银行内部运作机制问题,尤其是如何规范董事第二,商业银行内部运作机制问题,尤其是如何规范董事会的经营运作行为,防止董事会中心主义的不良影响;会的经营运作行为,防止董事会中心主义的不良影响;v第三,商业银行与其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尤其是关联第三,商业银行与其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尤其是关联交易问题;交易问题;v第四,商业银行经营运作的透明度问题。第四,商业银行经营运作的透明度问题。v刘明康先生则将内地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主要内容概括为刘明康先生则将内地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主要内
15、容概括为以下六项要素:(以下六项要素:(1 1)健全的组织架构;()健全的组织架构;(2 2)清晰的职责)清晰的职责边界;(边界;(3 3)明确的决策规则和程序;()明确的决策规则和程序;(4 4)有效的激励和)有效的激励和监督机制;(监督机制;(5 5)信息披露和透明度;()信息披露和透明度;(6 6)合理的社会责)合理的社会责任等六个方面。任等六个方面。楊為喬楊為喬 金融法金融法 特別講義特別講義 v(三)商业银行内部业务授权与资金调配(三)商业银行内部业务授权与资金调配v1.内部授权经营内部授权经营v商业银行的管理运作是通过对其分支机构、职能部门层层商业银行的管理运作是通过对其分支机构、
16、职能部门层层授权来实现的。授权来实现的。v授权按内容分为基本授权和特别授权:授权按内容分为基本授权和特别授权:基本授权基本授权是关于常是关于常规业务授权,规业务授权,特别授权特别授权则是关于对创新业务等的授权,授则是关于对创新业务等的授权,授权期限为权期限为1年。年。v根据授权层次,又分为直接授权和转授权:根据授权层次,又分为直接授权和转授权:直接授权直接授权是指是指总行对总行有关职能部门和管辖分行的授权。总行对总行有关职能部门和管辖分行的授权。转授权转授权是指是指管辖分行在总行授权权限内对本行业有关业务职能处室和管辖分行在总行授权权限内对本行业有关业务职能处室和所辖分支行的授权。所辖分支行的
17、授权。v思考:内部授权的性质与效力思考:内部授权的性质与效力楊為喬楊為喬 金融法金融法 特別講義特別講義 v2.内部资金调配内部资金调配v(1)银行财务制度)银行财务制度v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第第22条第条第1款款:v“商业银行对其分支机构实行全行统一核算,统商业银行对其分支机构实行全行统一核算,统一调度资金,分级管理的财务制度一调度资金,分级管理的财务制度”。v(2)银行资金调配规则)银行资金调配规则v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第第19条第条第2款:款:v“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拨付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运资应当按照规定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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