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汽车贸易的关税与非关税措施要点.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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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汽车贸易的关税与非关税措施第一节 汽车贸易关税措施关税的定义:关税的定义:关税关税(tariffs;duties):进出口商品进出一国关境时由该国政府所设置的海关向进出口商征收的一种税收。关税与其它税收一样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预定性的特征;即由海关部门强制执行;征缴的税额作为国家财政收入不再偿还;国家对税收项目、种类、对象、税率都有明确的规定,并具有法律效应关税与其它国内税的区别:关税与其它国内税的区别:关税的征收客体是进出口货物;关税的课征主体是进出口商或进出口物品所有者;但又是一种间接税,即关税是由进出口商支付,而最后作为成本转嫁到货价上由消费者承担。关税的执行者是海关部门。关税具有涉外
2、性质,是政府对外经济贸易政策的重要手段。一、关税分类1.按征税对象区分进口关税(import duties):由进口国海关根据海关税则在外国商品输入时(外国货物进入本国关境,或外国货物从自由港、自由贸易区或保税仓库进入进口国的国内市场销售时),对本国进口商所征收的税收。出口关税(export duties):由出口国海关根据海关税则在本国商品输出时对本国出口商所征收的关税目前大多数国家对绝大部分出口商品都不征收出口税,因为征收这种出口税势必提高本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销售价格,降低商品的竞争能力,不利于扩大出口。一、关税分类1.按征税对象区分目前,征收出口税的国家主要是发展中国家,征收出口税主要
3、有三个目的:增加财政收入 保证本国的生产或本国市场的供给 改善贸易条件,增加贸易利益。例:财政部2007年5月日宣布,为进一步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简称“两高一资”)产品出口,促进贸易平衡,自2007年月日起,我国将对项商品加征出口关税。其中重点是对多种钢铁产品进一步加征至的出口关税。距离2007年4月15日国家取消83个税号的钢材出口退税仅一个月,政府部门对猛增的钢材出口再施重拳。财政部公告称,自2007年6月1日起,我国将调整部分商品进出口关税税率。其中重点是对80多种钢铁产品进一步加征5%至10%的出口关税,这些产品主要包括普碳钢线材、板材、型材以及其他钢材产品。另外,将去年已经征
4、收出口关税的钢坯、钢锭、生铁等钢铁初级产品的税率由10%提高至15%。公告称,这是继今年4月份对这些钢铁产品取消出口退税另对其他70多种钢铁产品大幅度降低出口退税后,针对产能过剩、出口增长过快的钢铁产品采取的进一步宏观调控措施。财政部公告显示,我国将从2007年6月1日起对天然石墨、稀土金属、精炼铅、氧化镝、氧化铽及部分有色金属废碎料等产品开征10%的出口关税;对偏钨酸铵、氧化钼、钼酸铵、钼酸钠、菱镁矿、烧镁等产品开征5%至15%的出口关税;将镍、铬、钨、锰、钼和稀土金属等金属原矿的出口关税由目前的10%提高至15%。过境税(Transit Duties)又称通过税,是对途经本国关境,最终目的
5、地为它国的商品征收的关税过境税盛行于资本主义发展初期、交通运输还不很发达的时候。后来,由于交通运输业的发展,各国在货运方面发生了激烈的竞争。同时,过境货物对本国生产和市场没有什么影响。因此,19世纪后半期许多国家都相继废止了过境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大多数国家都不征收过境税。关贸总协定第5条也明文规定要免征过境税。目前大多数国家在外国商品通过其领土时都只征收少量的准许费、签证费和统计费、单据印花税等。2.按征收关税的目的区分财政关税财政关税(revenue tariff):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为主要目的而征收的关税。税率一般较低,因为税率太高,会阻止进出口商品的增加。而进出口商品减少,关税也减少
6、,增加财政收入的目的也就达不到。此外,财政关税一般也是与较低的经济发展水平相联系的。例如,美国联邦政府在成立初期,关税收入要占政府全部收入的90%以上。以后随着美国经济的发展,关税在政府收入中的比重迅速下降,到20世纪80年代已经仅占1%左右。目前在世界上一些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发展中国家,关税仍然是国家预算收入的主要来源,财政关税的意义很大。2.按征收关税的目的区分保护关税保护关税(protective tariff):旨在保护本国产业发展而征收的关税。税率一般较高。当税率高至使国内价格与世界市场价格之差消失甚至进口品价格高于本国同种产品价格时,可以使得进口行为无利可图而停止,等于禁止进口,这
7、种关税称为禁止性关税(prohibitive duties)。保护关税又可分为工业保护关税和农业保护关税3.按关税的特定作用区分(特别关税)进口附加税进口附加税(import surtaxes):指对进口产品在按海关税则正常税率征收关税之外加征的为特定目的而设的额外关税。它通常是一种特定的临时性措施,其目的主要是:应付国际收支危机,维持进出口平衡 防止外国商品低价倾销 对国外某个国家实行歧视或报复等,因此,进口附加税又称特别关税。3.按关税的特定作用区分(特别关税)进口附加税进口附加税(import surtaxes):进口附加税是限制商品进口的重要手段,除了对所有进口商品都征收进口附加税的情
8、况外,许多国家有时还针对个别国家和个别商品征收进口附加税。这种针对个别国家和个别商品征收的进口附加税主要有以下几种:(1)反倾销税反倾销税(anti-dumping duties):(2)反补贴税反补贴税(countervailing duties):(3)报复关税报复关税(retaliatory duties):3.按关税的特定作用区分(特别关税)(1)反倾销税反倾销税(anti-dumping duties):对实行倾销的进口商品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其目的是抵制外国商品倾销,保护本国生产和市场。什么叫倾销呢?倾销,是一国出口厂商以低于国内市场的价格,甚至低于商品生产成本的价格向国外抛售商
9、品,从而打击竞争对手,占领国外市场的行为。关贸总协定对倾销的定义:凡是一国产品向另一国出口时,该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正常贸易业务中用于国内消费的类似产品的可比价格,就被称为倾销(正常的可比价格是指出口国的国内市场的批发价格)。3.按关税的特定作用区分(特别关税)(2)反补贴税反补贴税(countervailing duties):对于直接或间接接受任何补贴或奖金的外国商品进口所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其目的在于抵制不公平竞争。反补贴税的征收条件:a:进口商品接受了政府的直接或间接补贴,且进口商品是WTO所禁止的b:补贴对进口国已建产业产生重大损害或重大威胁或严重阻碍国内某一产业的兴建反补贴税的性质
10、:反补贴税是一种抵消性关税,而非惩罚性关税,反补贴税税额不得超过补贴数额3.按关税的特定作用区分(特别关税)(3)报复关税报复关税(retaliatory duties):相应于被认定的外国针对本国的贸易行为而对该外国商品的进口征收加重性或惩罚性关税。一般在一下三种情况下会采用:(1)他国给予别国较本国更优惠的待遇(2)他国对本国所产品征收不合理关税(3)贸易条约或协定期满后,他国在续约或订立新条约时提出不合理要求,带有明显的贸易歧视滑动税滑动税(sliding duties)、滑准税或伸缩关税:税率与进口商品价格挂钩的关税,当商品价格上升时采用较低税率,当价格下降时采用较高税率,依次调节进口
11、数量,稳定国内市场。差价税差价税(variable levy)、差额税:按照进口价格和国内价格的差额征收的关税。差价税没有固定税率,税额随国内外价格差额的变动而变动,在这个意义上,差价税也是一种滑动税。差价税与滑动税的区别就在于税额是否等于价格差额。季节税季节税(seasonal duties):对有季节性特征的商品如鲜活、果品、谷物等制定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税率,适用于不同的季节。旺季采用高税率,淡季采用低税率,目的是平衡市场供求。优惠关税优惠关税(preferential duties):对进口的全部或部分商品给予特别的低关税或免税待遇。优惠关税分两类:一类是有特定受惠国的优惠关税,有三种:(
12、1)最惠国关税最惠国关税(Most-Favorited-Nation duties):(2)特惠关税特惠关税(special preferential duties):(3)普惠制关税普惠制关税(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 GSP):4.按征税的优惠程度(1)最惠国关税最惠国关税(Most-Favorited-Nation duties):根据最惠国待遇原则所征收的关税,关税税率由最惠国待遇协定规定,可以是单方减让的关税,也可以是相互减让的关税。什么是最惠国待遇?贸易条约与协定中的条款缔约国一方给予第三方的特权、优惠、豁免同样有条件或无条件地给予缔约国对
13、方4.按征税的优惠程度(2)特惠关税特惠关税(special preferential duties):对特定的从某些国家(地区)进口的全部或部分商品给予特别的低关税或免税待遇。(3)普惠制关税普惠制关税(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 GSP):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承诺的、根据给惠方案对从发展中国家进口的商品,特别是制成品和半制成品普遍给予关税优惠的待遇。普惠制的原则是普遍的、非歧视性的、非互惠的。4.按征税的优惠程度普惠制的有关规定:对受惠国家或地区的规定:给惠国从各自的政治利益出发,对受惠国或地区进行限制,如美国公布的受惠国名单中,不包括某些发展中的社
14、会主义国家,或石油输出国组织的成员国。对受惠商品范围的规定 对受惠商品减税幅度的规定:受惠商品的减税幅度大小取决于最惠国税率和普惠制税率间的差额。有些商品减税多些,有些商品少一些。一般说来,农产品减税幅度小而工业品的减税幅度大。另一类是没有特定受惠国的优惠关税,包括:(1)保税仓库保税仓库(bonded warehouse):一国为应征关税商品的存放而特别设立的仓库,在仓库区内可存放、重新包装或再加工,然后可能免税再出口或纳税进入国内市场。如果这些商品经使用国内原材料进行再加工然后进入国内市场,只对最终产品的进口部分征关税。(2)自由贸易区自由贸易区(free trade zones)或经济性
15、特区(special economic zones):在许多情况实行零关税或极低的关税,即外国商品可以免税或低税进入这些地区。4.按征税的优惠程度 名义关税:是指某种进口商品进入该国关境时海关税则所征收的关税税率。有效关税:它是指对某个工业每单位产品增殖部分的从价税率,其税率代表着关税对本国同类产品的真正有效的保护程度。5.按照关税保护的程度和有效性在实际的进出口贸易中一国对进口商品征收关税,进口商品既包括最终产品,也包括中间产品,对最终产品征收进口关税,不但保护了本国该种商品的生产行业,而且还保护了为这个行业提供原材料等投入的其他行业。例如,对小汽车征收进口关税,不但保护了小汽车行业的生产,
16、而且保护了本国各汽车生产提供投入的钢铁,机械,橡胶,仪表等行业的生产,但是,如果本国的小汽车的生产是从国外进口零配件等中间产品的,那么对中间产品征收关税,必定抬高本国小汽车的成本,影响小汽车的市场销售。因此,这里就提出了一个问题,一国实行关税保护,究竟应该保护什么?保护的对象应该是本源性生产要素所产生的附加价值,已经等于最终产品的价格减去为生产这种商品投入的进口生产要素的成本,即衡量一种商品被保护程度的最好指标是有效保护率。所谓有效保护率是指征收关税后使受保护行业每单位最终产品附加价值增加的百分比。它反映关税对某一特定工业的保护程度。当最终产品的名义税率大于原料等中间产品的名义税率时,最终产品
17、的有效保护率大于对它征收的名义税率,只有当最终产品的中间产品的名义税率相同时,最终产品的有效保护率才和名义税率相同。二、二、关税征收关税征收关税征收的依据:关税制度:由有关关税的法令、征收关税的机构、关税征收方式和关税调节措施构成。1.海关税则(customs tariff):也称关税税则关税税则,是一国对进出口商品计征关税的规章法令及其说明、应税免税商品分类以及关税税率的一览表。海关税则包括两部分:有关关税征收的规章条例及其说明;应税免税物品的关税税率表,包括税则号(tariff No.或 heading No.)、货物分类目录(description of goods)、税率(rate o
18、f duty)等。以关税税率而论,海关税则又有两种分法:(1)按税率栏数分为单式税则和复式税则单式税则单式税则(single tariff):一个税目只有一个税率,适用于来自任何国家的商品,没有差别待遇。现只有少数发展中国家实行复式税则复式税则(complex tariff):在一个税目下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税率,对来自不同国家的商品适用不同的税率。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实行复式税则。(2)按税率的决定情况分为自主税则和协定税则自主税则自主税则(autonomous tariff):由一国政府根据关税自主原则单独地制定税率并有权加以变更的税则。自主税则可分为自主单式税则和自主复式税则,前者适用
19、于来自任何国家的同一种商品,后者适用于来自不同国家的同一种商品。协定税则协定税则(conventional tariff):一国与其它国家通过贸易谈判共同决定并以条约或协定方式制定税率的税则。协定税率一般低于自主税率。关税税则中商品分类海关合作理事会商品目录海关合作理事会商品目录(布鲁塞尔税则商品目录)(布鲁塞尔税则商品目录)国际贸易商品标准分类国际贸易商品标准分类(SITC)商品名称与编码协调制度商品名称与编码协调制度(H.S)2.关税征收机构及其职责海关海关:各国对进出口商品征收关税的执行机构。关税区关税区(customs area):海关的管辖范围。海关的主要职责:海关的主要职责:根据海
20、关法令和有关规章及政策对进出口货物、货币、金银、行李、邮件和运输工具进行监督管理,征收关税和其他捐税,查禁走私物品,临时保管通关货物和统计进出口商品等。3.关税征收方式首先确定征税标准;从量税从价税混合税选择税对于才有从价税的征收标准,其次是确定进出口商品的完税价格;完税价格是由海关估价、审查确定后作为计税价格的价格。从量税:从量税是按照商品的重量,数量,容量,长度和面积等计量单位为标准计算征收的关税。如:美国在1981年对进口羊肉每镑征收0.5美元的关税注意:各国征收从量税,大部分以商品的重量为单位来征收。但各国对应纳税的商品重量计算方法各有不同,一般有以下三种:、毛重法 又称总重量法,即包
21、括商品内外包装在内的总重量计征税额。、半毛重法 又称半总重量法。即对商品总重量扣除外包装后的重量计征税额。这种方法又可以分为两种:法定半毛重法:即从商品总重量中扣除外包装的法定重量后 再计征税额。实际半毛重法:即从商品总毛重中扣除外包装的实际重量后再计征税额 净重法 又称纯重量法,即对商品总重量中扣除内外包装的重量后再计征税额。这种办法也可再分为两种:法定净重法 即从商品总重量中扣除内外包装的法定重量后,再计征税额。实际净重法 即从商品总重量中扣除内外包装的实际重量后,再计征税额。从量税的特点:单位产品的应交税额固定,税额计算简便,纳税手续简单 在商品价格下降的情况下,由于数量不便,关税的保护
22、作用得到加强;反之,在商品价格上涨的情况下,关税的保护作用就会减弱 同一类商品价格低的关税重,价格高的关税轻,即关税不公,但能起到抑制低廉商品或故意低瞒报价商品的进口 适用于规格品种简单,计量容易,价差比价小的一般性大宗进口商品 从价税:从价税是按照进口商品的价格为标准计征的关税,其税率表现为货物价格的百分率。从价税的特点:随着商品价格的变动而变动,所起保护作用与价格密切相关。完税价格的确定:完税价格或称为海关价格,是指海关审定作为计征关税依据的货物价格,完税价格大体上有四类:以CIF价作为征税标准 以FOB价作为征税标准 以法定价格作为征税标准 以实际成交价作为价格标准,实际成交价指 合同价
23、格和发票价格我国完税价格我国采用从价税方式计征关税时,进口税以海关审定的正常CIF价格为完税价格;出口税以海关审定的正常FOB价格扣除出口税为完税价格。如果是货物的,CIF价格或FOB价格不能确定时,完税价格由海关估定。混合税(或复合税)定义和公式它是对进口商品采用从量税和从价税同时征收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为:混合税额=从量税额+从价税额 选择税 它是对一种进口商品同时规定从量税和从价税两种税率,在征税时由海关选择其中税额较高的一种征收。但有时为了鼓励进口,也可能选择税额较低的一种征收。三、关税的经济效应 关税对贸易经济效应表现在五个方面 消费效应:生产效应 贸易效应 财政收入效应 收入再分
24、配效应:四、我国汽车贸易关税措施关税措施:又称关税壁垒,即利用关税的调节限制汽车消费和保护本国汽车产业免受进口汽车的影响,在较短的时间内在销售价格方面仍然保持本国汽车的竞争优势。入世前后,我国进口汽车关税率发生较大的变化:前:整体关税率为38.8%,关键零部件最高关税率为50%,65个项目整车平均关税率为56%,其中轿车关税率80%100%5年缓冲期内,汽车大多数零部件关税税率甚至降至10%,整车关税率下降为25%我国汽车贸易关税措施的作用关税措施在一方面很好地保护国内的汽车工业发展,同时也很容易导致温床效应(俄罗斯临时提高汽车进口关税)随着经济全球化继续发展,关税措施实施的难度逐渐增加第二节
25、 汽车贸易的非关税壁垒一、非关税壁垒的含义 非关税壁垒是指除关税以外的一切限制进口限制进口的种种措施,政府干预贸易的政策工具。二、非关税壁垒的特点主要有四个特点:非关税壁垒比关税壁垒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和针对性关税措施往往需要通过立法程序,而非关税壁垒通常采用行政手段,程序简便。如:技术性贸易壁垒。非关税壁垒比关税壁垒更具有隐蔽性和歧视性税收制度通过立法程序公诸于众,政策性措施往往在国内通过行政执行程序的繁简来对付进口企业。非关税壁垒比关税壁垒更具有有效性针对本国出口企业,国外利用关税壁垒以提高出口企业的商品成本,本国即可采用出口补贴(减免税收、出口退税)等方式降低其出口商品的成本和价格一一 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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