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企业所得税备案类减免税注意事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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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3年企业所得税备案类减免税注意事项企业所得税优惠除部分为报批类减免税外,大部分为备案类减免税。笔者对企业所得税备案类减免税办理注意事项进行了梳理,作如下提醒,供大家在执行中参考。一、非营利组织收入减免备案备案事项:非营利组织收入。报送时间:减免税备案时限一般为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报送资料:1、非营利组织认定证书;2、非营利组织章程;3、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4、投入人对投入财产无权享有的申明;5、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情况;6、财产及孳息的分配使用情况;7、税收优惠事项备案报告表;8、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
2、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4、85条(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3号)。二、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免减征备案备案事项: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报送时间:减免税备案时限一般为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报送资料:1、产品品目明细表;2、减免税项目所得核算明细账、期间费用分摊表;3、特种行业许可证书(如远洋捕捞许可证等);4、税收优惠事项备案报告表;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政策依
3、据:企业所得税法第27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6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三、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免减征备案备案事项: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报送时间:第一笔生产经营所得取得后的天;减免税备案时限一般为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报送资料:1、有权部门对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立项批准文件;2、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竣工(验收)证明;3、减免税项目所得核算明细账、期间费用分摊表;4、企业经营该项目的第一笔收入证明,提供发票购领簿及免税项目开出的第一张发票复印件;5、提供项目权属变动证明(
4、优惠期转让的);6、税收优惠事项备案报告表;7、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27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7、89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6号)。四、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免减征备案备案事项: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报送时间:减免税备案时限一般为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报送资料:1、有权部门认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批准件;2、减免税项目所得核算
5、明细账、期间费用分摊表;3、企业经营该项目的第一笔收入证明,提供发票购领簿及免税项目开出的第一张发票复印件;4、提供项目权属变动证明(优惠期转让的);5、税收优惠事项备案报告表;6、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27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8、89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2009166号)。五、境内技术转让所得免减征备案备案事项: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报送时间: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至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以前。报送资料:1、技术转让合同(副本);2、省级以上科技部门出具的技术合同登记证明; 3
6、、技术转让所得归集、分摊、计算的相关资料;4、实际缴纳相关税费的证明资料;税收优惠事项备案报告表;6、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27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0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12号)。六、境外技术转让所得免减征备案备案事项: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报送时间: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至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以前。报送资料:1、技术出口合同(副本);2、省级以上商务部门出具的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书或技术出口许可证;3、技术出口合同数据表;4、技术转让所得归集、分摊、计算的相关资料;5、实际缴纳相关税费的证明资料;6、
7、税收优惠事项备案报告表;7、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27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0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12号)。七、非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免减征备案备案事项: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非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报送时间:减免税备案时限一般为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报送资料:1、相关业务合同、协议;2、售付汇凭证;3、非居民企业的签收单据或出具的公证证明;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1、103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
8、民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30号)。八、高新技术企业所得免减征备案备案事项:高新技术企业。报送时间:减免税备案时限一般为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报送资料:1、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的说明;3、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4、企业当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说明; 5、企业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6、税收优惠事项备案报告表;7、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28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3条;科技部财政
9、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172号);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362号)。九、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备案事项: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报送时间:减免税备案时限一般为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报送资料: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决算)情况;2、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等资料;3、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4、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10、;5、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6、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当年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情况归集表:研发项目可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7、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申报的研究开发项目有异议的,可要求企业提供政府科技部门的鉴定意见书。已经县级以上政府科技部门审核、备案、核准的研究开发项目,企业在办理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时,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该项目的立项书及验收文件或鉴定证书批准件。8、企业申请办理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时,可提供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鉴证报告。9、企业集团采取合理分摊研究开发费的,企业集团应提供集中研究开发项目的协议或合同,该协议或合同应明确规定参与各方在该研究开发项目
11、中的权利和义务、费用分摊方法等内容。如不提供协议或合同,研究开发费不得加计扣除。10、税收优惠事项备案报告表;11、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30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5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 2008116号)。十、工资加计扣除备案备案事项: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报送时间:在年度终了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时。报送资料:1、残疾职工花名册及残疾人证;2、残疾职工工种安排表;3、经民政部门或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纳税人,出具上述部门的书面审核认定意见;4、与残疾职工签
12、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副本);5、为残疾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记录;6、企业职工工资表及支付工资凭证;7、税收优惠事项备案报告表;8、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30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6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十一、创业投资企业投资抵扣所得备案备案事项:创业投资企业投资抵扣。报送时间:在其报送申请投资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年度纳税申报表以前。报送资料:1、经备案管理部门核实后出具的年检合格通知书(副本);2、关于创业投资企业投资运作情况的说明;3、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合同或章程的复印件
13、、实际所投资金验资报告等相关材料;4、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职工人数、年销售(营业)额、资产总额等)说明;5、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出具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6、税收优惠事项备案报告表;7、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31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7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7号)。十二、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税前扣除备案备案事项:固定资产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报送时间:在取得该固定资产后一个月内,向其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报送资料:1、
14、固定资产的功能、预计使用年限短于实施条例规定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的理由、证明资料及有关情况的说明;2、被替代的旧固定资产的功能、使用及处置等情况的说明;3、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拟采用的方法和折旧额的说明;4、税收优惠事项备案报告表;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32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8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十三、综合利用资源减计收入备案备案事项: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报送时间:减免税备案时限一般为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报送资料:1、有权部门出具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
15、项目、产品)认定证书;2、有权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包括利用资源的名称、数量、占比);3、各项产品销售收入核算明细表;4、税收优惠事项备案报告表;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33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9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7号)。十四、购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额税额抵免备案备案事项:购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从企业当
16、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报送时间:减免税备案时限一般为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报送资料:1、专用设备的相关机构认定证明;2、购置专用设备合同、发票;3、购置专用设备资金来源说明及相关证据;4、专用设备实际投入使用的说明,设备投入使用时间与取得发票时间不一致的应当专项说明;5、投资额逐年结转抵免的明细表;6、专用设备权属变动情况说明;7、税收优惠事项备案报告表;8、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34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00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17、财税20084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8号)。十五、软件生产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所得免减征备案备案事项:软件生产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报送时间:减免税备案时限一般为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报送资料:1、省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国家有权部门颁发的软件(生产)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证书(文件),企业年检合格证;2、本企业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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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 企业所得税 备案 减免税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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