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二期眉山市东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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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眉山市东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18 东坡发投债 02”募集说明书 1 声明及提示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董事会声明一、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发行人承诺公司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本期债券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 二、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二、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责
2、声明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已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投资提示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债券依法发行后, 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投资者自行负责。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凡
3、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为同意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债权代理协议等协议的安排。 眉山市东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18 东坡发投债 02”募集说明书 2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作任何说明。 投资人若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债券名称:债券名称:2018年第二期眉山市东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8东坡发投债02”)。 发行总额:发行总额:人民币6亿元。
4、债券期限: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7年期,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第3年、第4年、第5年、第6年、第7年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债券利率: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确定。Shibor基准利率为发行公告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anghaiInterbankOfferedRate,简称Shibor)的算术平均数(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的最终基本
5、利差和最终票面年利率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还本付息方式: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自第三年起,逐年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当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当年兑付本金部分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眉山市东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18 东坡发投债 02”募集说明书 3 发行方式、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发行方式、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在银行间市场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6、并分别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本期债券上市后,仅限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相关交易场所应建立隔离制度,禁止个人投资者参与交易。 债券担保:债券担保:本期债券无担保。 信用级别:信用级别: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级,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 资金监管人资金监管人/债权代理人:债权代理人: 发行人聘请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星广场支行和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行作为本期债券的资金监管人。发行人与本期债券的资金监管人签署了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发行人聘请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并
7、与申万宏源签署了债权代理协议,债权代理人将代理债券投资人监督发行人经营状况,并协同资金监管人监督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同时,如发行人未按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履行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还本付息义务,债权代理人将协助或代理投资者向发行人追偿。 眉山市东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18 东坡发投债 02”募集说明书 4 目录目录 释义 . 5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 8 第二条 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 9 第三条 发行概要 . 14 第四条 认购与托管 . 17 第五条 债券发行网点 . 19 第六条 认购人承诺 . 20 第七条 债券本息兑付办法 . 22 第八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 23 第九条 发行
8、人业务情况 . 35 第十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 59 第十一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 102 第十二条 募集资金用途 . 104 第十三条 偿债保障措施 . 112 第十四条 投资者保护条款 . 118 第十五条 风险与对策 . 122 第十六条 信用评级 . 132 第十七条 法律意见 . 135 第十八条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 137 第十九条 备查文件 . 138 附表一:附表一:20182018 年第二期眉山市东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年第二期眉山市东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网点表券发行网点表140 附表二:发行人最近三年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附表二:发行人最近三年经审计的合并
9、资产负债表债表 . 141 附表二:发行人最近三年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附表二:发行人最近三年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续)债表(续) . 143 附表三:发行人最近三年经审计的合并利润表附表三:发行人最近三年经审计的合并利润表 . 145 附表四:发行附表四:发行人最近三年经审计的现金流量表人最近三年经审计的现金流量表 . 146 眉山市东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18 东坡发投债 02”募集说明书 5 释义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发行人发行人/公司公司/东坡发展东坡发展 指 眉山市东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岷江国投岷江国投 指 眉山市东坡区岷江国有资产投资经营
10、有限责任公司 新区建投新区建投 指 眉山市经开区新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东坡区政府东坡区政府/东坡区人民东坡区人民政府政府 指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 东坡区国资局东坡区国资局 指 眉山市东坡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金岸资产公司金岸资产公司 指 眉山市金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国家发改委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发改委/省发改委省发改委 指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眉山市发改委眉山市发改委/市发改委市发改委 指 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中央国债登记公司 指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分公
11、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大信大信 指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发行人律师/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 指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评级机构评级机构/鹏元资信鹏元资信 指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资金监管人资金监管人/重庆银行重庆银行红红星广场支行星广场支行 指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星广场支行 资金监管人资金监管人/成都农商行成都农商行眉山分行眉山分行 指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行 本期债券的资金监管人本期债券的资金监管人 指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星广场支行、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行 本次债券本次债
12、券 指 国家发改委核准批复的总额为人民币 12 亿元眉山市东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18 东坡发投债 02”募集说明书 6 的眉山市东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本期债券 指 发行人发行的总额为人民币 6 亿元的 2018 年第二期眉山市东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8 东坡发投债 02” 本次发行本次发行 指 2018 年第二期眉山市东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募集说明书 指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 2018 年第二期眉山市东坡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主承销商主承销商/薄记管理人薄记管理人/债债权代理人权代理人/申万宏源申万宏源
13、 指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分销商分销商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承销团 指 主承销商为本次债券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 指 2018 年第二期眉山市东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 2017 年眉山市东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 余额包销余额包销 指 承销团成员按承销团协议所规定的承销义务销售本期债券并承担相应的发行风险,即在规定的发行期限内将各自未售出的本期债券全部自行购入 承销团协议承销团协议 指 主承销商与承销团其他成员为本次发行签订的 2017 年眉山市东坡发展
14、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承销团协议 簿记建档簿记建档 指 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投资者直接向簿记管理人发出申购订单,簿记管理人负责记录申购订单,最终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发行利率的过程 债权代理协议债权代理协议 指 2018 年第二期眉山市东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 眉山市东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18 东坡发投债 02”募集说明书 7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指 2018 年第二期眉山市东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证券登记机构证券登记机构 指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15、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公司法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通知通知 指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财金20087 号) 债券管理通知债券管理通知 指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财金20041134 号) 2881 号文号文 指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债券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02881 号) 19 号文号文 指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 号) 3451 号文号文 指
16、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企业债券风险防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23451 号) 元元 指 人民币元 工作日工作日 指 北京市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最近三年最近三年/近三年近三年 指 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指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眉山市东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18 东坡发投债 02”募集说明书 8 第一条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债券发行依据 一、本期债券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企业债券201733
17、0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同意延长江苏省泗阳县佳鼎实业有限公司等八家公司债券核准文件有效期的函(发改办财金20181476号),同意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核准的批复 (发改企业债券2017330号)文件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19年11月22日。 二、本期债券经眉山市东坡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眉山市东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的批复(眉东国资复201741号)授权、批准。 三、本期债券经发行人董事会眉山市东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 眉山市东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18 东坡发投债 02”募集说明书 9
18、 第二条第二条 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眉山市东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一、发行人:眉山市东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廷学 住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永通南街1号 联系人:李明利 联系地址:眉山市东坡区永通南街1号 联系电话:02838231933 传真:02838231933 邮政编码:620000 二、承销团二、承销团 (一)簿记管理人、主承销商(一)簿记管理人、主承销商、债权代理人、债权代理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梅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联系人:范为、付祥、曹乐然、邱源、周洁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
19、区太平桥大街19号 联系电话:01088013932 传真:01088085373 邮政编码:100033 (二)分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二)分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眉山市东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18 东坡发投债 02”募集说明书 10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联系人:孙金城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2层 联系电话:010-86451000 传真:010-65608445 邮政编码:100010 (三)分销商:(三)分销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俊 住所:江苏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
20、18层 联系人:高芳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大厦3楼债券发行部 联系电话:021-20333395 传真:021-50498839 邮政编码:200125 三、交易所发行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三、交易所发行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总经理:黄红元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 联系人:李刚 联系电话:02168802562 传真:02168807177 邮政编码:200120 眉山市东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18 东坡发投债 02”募集说明书 11 四、托管人:四、托管人: (一)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一)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21、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法定代表人:吕世蕴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联系人:李皓、毕远哲 联系电话:01088170745、88170731 传真:01066061875 邮政编码:100033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总经理:高斌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联系人:刘莹 联系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58754185 邮政编码:200120 五、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五、审
22、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胡咏华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 联系人:雷超、李炜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 联系电话:075522211850 传真:075523996562 眉山市东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18 东坡发投债 02”募集说明书 12 邮政编码:100000 六、信用评级机构: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六、信用评级机构: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司 法定代表人:张剑文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8层806 联系人:李君臣、安晓敏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8层806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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