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阿诗玛旅游文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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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 扫描全能王 扫描创建由 扫描全能王 扫描创建由 扫描全能王 扫描创建项目区周围植被 进场道路 项目区东侧绿化情况 项目区东北侧绿化情况 项目区附近的雨水管网 项目区附近的污水管网 2018.9.25 2018.9.25 2018.9.25 2018.9.25 2018.9.25 2018.9.2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报批报批稿)稿)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石林阿诗玛旅游文化项目石林阿诗玛旅游文化项目 石林兆丰投资有限公司石林兆丰投资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编制日期:2018 年年 11 月月 国家环境保护国家环境保护部部制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
2、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编制。 1.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 2.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终点。 3.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 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 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 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
3、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 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不填。 8.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1 一、一、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石林阿诗玛旅游文化项目 建设单位建设单位 石林兆丰投资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戴卓成 联系人联系人 戴卓成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鹿阜街道办事处巴江商业中心东区 1-14 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15877920093 传真传真 /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652200 建设地点建设地点 石林县石林风景区旅游服务中心区 立项审批立项
4、审批 部门部门 石林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批准文号 石发改201815 号 建设性质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行业类别 及代码及代码 房地产开发经营 (K7010) 占地占地面积面积 (m2) 67070 绿化面积绿化面积 (m2) 26828 总投资总投资 (万元)(万元) 41000 其中: 环保投资其中: 环保投资 (万元)(万元) 472.0 环保投资占总环保投资占总 投资比例投资比例(%) 1.15 评价经费评价经费 (万元)(万元) / 投产日期投产日期 2020 年 4 月 1.1 工程内容及规模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由来 石林风景名胜区位于云南省昆明市
5、东南部石林彝族自治县境内,距昆明约 96公里,具有很好的旅游区位优势和发展条件,基于石林景区丰富的自然名胜资源,石林地区的发展必须促进旅游经济逐渐转型,成为高层次的休闲度假经济模式,但相应的旅游配套设施不完善,为此石林兆丰投资有限公司提出在石林风景区旅游服务中心区建设石林阿诗玛旅游文化项目,项目建成后将提高石林风景区的旅游接待能力和服务水平,以人性化的方式满足游客需求,提升石林景区整体形象,以旅游业的发展促进石林县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化进程,推动石林经济建设发展,为拓展石林旅游市场打下良好的基础。 2016 年 8 月, 石林兆丰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上海帝奥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石林阿诗玛旅游文化
6、项目建筑方案设计 ,于 2016 年 11 月 15 日通过了专家审查,专家评审意见详见附件;2017 年 11 月 20 日石林彝族自治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在县行政中心 456 会议室审议通过了该建筑设计方案,规委会会议纪要详见附件;根据该方案设计石林阿诗玛旅游文化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阿诗玛故居、土司府、民俗客栈和商业区,总用地面积 67070 平方米,建筑面积 66060.22 平方米; 2017 年 7 月, 石林兆丰投资有限公司取得了石林旅游服务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关2 于石林阿诗玛旅游文化项目入园的批复,详见附件; 2017 年 8 月, 石林兆丰投资有限公司取得了石林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关于
7、石林阿诗玛旅游文化项目的土地证,详见附件; 2018 年 3 月, 石林兆丰投资有限公司委取得了石林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石林阿诗玛旅游文化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函,详见附件; 2018 年 3 月 26 日石林兆丰投资有限公司取得了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石林风景名胜区石林阿诗玛旅游文化建设项目选址方案的意见,并委托昆明市园林绿化局负责核发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2018 年 4 月 4 日,建设单位取得了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详见附件; 2018 年 8 月, 石林兆丰投资有限公司取得了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和石林地质公园管理局关于本项目选址的审查意见,详见附件; 根
8、据石林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2007 年、国务院批复实施) 、中国南方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保护管理规划(2007 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备案) 、石林世界地质公园总体规划(2004 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备案)及主管部门(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和石林地质公园管理局)的选址审查意见,石林阿诗玛旅游文化项目地处石林风景名胜区二级保护区、石林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缓冲区和中国云南省昆明市石林世界地质公园二级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属于石林风景名胜区旅游服务石林风景名胜区旅游服务中心规划区的规划建设区中心规划区的规划建设区。2012 年,按风景名胜区条例的要求,在石林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2003-2020的指
9、导下,结合中国南方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保护管理规划和石林世界地质公园总体规划编制完成了石林风景名胜区旅游服务中心详细规划,并取得国务院的批复,具体落实石林旅游服务中心区的开发建设,确定规划区的基础设施、旅游设施、文化设施等建设项目的选址、布局与规模,并明确建设用地范围和规划设计条件;石林阿诗玛旅游文化项目位于石林风景名胜区旅游服务中心规划区 C35(F-6-5)地块,该地块属于民族表演用地,现阶段已取得了林木采伐许可证,项目属于文化旅游项目,且项目的规划方案设计已取得了石林彝族自治县城乡规划委员会的审查意见,项目取得了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和石林地质公园管理局关于项目选址的审查意见、取得了云南省住
10、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本项目的选址意见和昆明市园林绿化局的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项目符合石林风景名胜区旅游服务中心详细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 (国务院3 令 253 号)及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石林兆丰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昆明理工大学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并收集有关资料,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技术导则编制完成了石林阿诗玛旅游文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送审稿) ,供建设单位上报审查。 2018 年 10 月 29 日上午,由昆明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进行了现
11、场勘查,下午在昆明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会议室组织召开了石林阿诗玛旅游文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送审稿)的技术评估会,并形成了技术评估会议纪要, 之后在会议纪要的基础之上, 核实了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修改、补充和完善,行成了石林阿诗玛旅游文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报批稿) ,以供建设单位上报审批。 1.2 建设内容及建设内容及规模规模 1.2.1 建设内容及建设内容及规模规模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 67070 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 66060.22 平方米, 容积率 0.7,绿地率 40%,建筑密度 30%,非机动车停车位 931 个,机动车停车位 376 个(其中地上 58 个,地下 318 个)
12、 。主要建设内容为阿诗玛故居、土司府、民俗客栈、演艺中心和商业区(商业经营内容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报告表仅对商业进行污染物估算,并提出原则性对策措施) 。 项目建设内容见表 1-1,经济技术指标见表 1-2。 表表 1-1 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 工程项目 建筑 类型 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筑面 积(m2) 基本特征 功能 主 体 工 程 演艺中 心 地下 1814.04 布置于地下-1F, 建筑高度 5m, 位于 阿诗玛娱乐广场地下,建筑面积为 1814.04m2,共设置 500 个观众席, 主要用于民族歌舞表演; 民族 歌舞 表演 阿诗 玛故 居 地上 169.98 位于项目区
13、中西部,共计 1 栋,编 号为 13#,建筑层数为 1 层,建筑高 度 4.5m,建筑面积 169.98m2,主要 用于展览阿诗玛文化,供游客观赏, 配套建设有阿诗玛故居广场和娱乐 广场(阿诗玛雕塑) ; 游览 土司 府 地上 2960.17 位于项目区中南部,共计 1 栋,编 号为 14#,建筑层数为 3 层,局部两游览 4 层,建筑高度 10.8m,建筑面积 2960.17m2,主要用于展览土司文化 供游客观赏,配套建设有土司府广 场; 民俗客 栈 地上 7417.36 位于项目区西南部,共计 16 栋,编 号为 15#30#,建筑层数为 3 层,建 筑高度 10.8m,每栋民俗客栈设置一
14、 个餐厅,民俗客栈共设置床位 120 个; 住宿 地上特 色商业 区 地上 35771.49 位于项目区北部,共计 12 栋,编号 为 1#12#, 建筑层数为 2-3 层, 建筑 高度 9.6-13.8m,主要为民族特色产 品销售和餐饮,其中餐饮区面积为 6240.0; 商业 地下商 业 地下 6223.42 布置于地下-1F,建筑高度 4.5m,主 要布置在演艺中心周围和项目区西 北部,建筑面积为 6223.42m2,主要 为民族特色产品销售; 商业 辅 助 工 程 管理 用房 地上 150 布置于 2#商业楼 1 楼,为物业管理 用房,建筑面积 150m2; 管理 用房 消防 用房 地上
15、 100 布置于 4#商业楼内,为消防控制用 房,建筑面积 100m2; 消防 配电 房 地上 200 布置于 4#商业楼内,为配电用房, 建筑面积 200m2; 配电 公厕 地上 180 分别位于 2#商业楼;6#商业楼;9# 商业楼,共 54 个蹲坑,总面积 180m2; 公厕 景观 水体 地上 - 景观水体位于 1#商业楼西侧,土司 府的北侧共 4 个块,面积约 800m, 池深设计 0.8m,水深 0.5m,景观补 水来源于自来水; 景观 水体 非机动 车位 布置于土司府及广场地下,建筑面积 1860.23m2,非机 动车位 931 个; 停车 地下机 动车位 布置于土司府及广场地下,
16、地下机动车位建筑面积 11073.76m2,共设置地下车位 318 个; 地上机 动车位 布置于民俗客栈两侧和土司府广场东侧,共设置地上机 动车位 58 个; 石林 大沟 改道 工程 石林大沟(断面尺寸为 B=2.0m,H=1.4m,现状过水深度 0.6m, 坡度 0.3/610=0.49%0,过水流量 0.81m3/s)从项目区中部穿过, 规划方案对此沟渠进行改建,新建石林大沟采用直径 1.3m 钢筋 承插管, 截面面积为 2.06m2, 采用无压过水方式, 过水深度 0.87m, 过水断面 0.94m2,坡度 0.3/553=0.54%0,可过水流量 0.82m3/s, 大于现石林大沟沟渠
17、过水流量 0.81m3/s,满足要求;在弯管处设 置 1.5*1.5*1.5 的检查井, 在直线段每小于 40 米设置一个检查井;5 为了防止淤泥进入管道, 在大沟进水口处设置 2.0*2.0*1.5 的沉淀 池,容积为 6m3; 公 用 工 程 供水 由城市供水管网提供水源,项目区内管网供水;绿化 用水、道路浇洒用水及冲厕用水使用再生水; 供水 供电 采用市政供电,4#商业楼内布置配电用房; 供电 雨水 利用 系统 项目雨水利用拟采用雨水入渗及直接利用的综合处置 办法,即广场、人行道处考虑雨水入渗,即在人行道路 及广场铺设透水砖或植草砖,就地将降落雨水渗透,减 少此范围内表面径流; 雨水 排
18、水 雨水:雨水:雨水收集管网收集后,排入雨水利用系统,剩余 的流入项目区西北侧景区入口专用道路雨水管网, 最终 进入巴江河; 污水:污水:项目产生的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与其它经 过化粪池处理后的部分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再生水处理 站,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 (GB/T18920-2002) 中的道路清扫、 冲厕和城市绿化标 准中最严标准后,回用于项目区绿化用水、冲厕用水和 道路洒水等,其余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 标准 (GB/T31962-2015)表 1 中的 A 等级标准后,排 入景区入口专用道路污水管网, 经西石一级公路污水管 网、生态总园污水管网、石林大道污水管
19、网,最终进入 石林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排水 通风 本次环评要求拟建项目的地下停车场应做好地下车库 排气换气,优化地下停车场机械送排风系统排风口布 局,远离人群密集区、居住区、办公楼,将排风口设置 于绿化带中,并高出地面高度 2.5m; 通风 环 保 工 程 废水 管网:管网:新建雨污管网,并与市政管网连接,并设置中水 回用管网; 隔油池:隔油池:商业餐饮隔油池总的有效容积应不小于 26m3 (共设置 4 个) ,民宿客栈餐饮区隔油池总的有效容积 应不小于 1m3(共设置 4 个 ); 化粪池:化粪池: 民宿客栈区化粪池总的有效容积应不小于 8m3 (共设置 4 个 );商业区化粪池总的有效容积
20、应不小于 243m3(共设置 4 个) ; 演艺中心化粪池有效容积应不小 于 2.5m3; 再生水处理站:再生水处理站:新建再生水处理站一座,位于项目区西 北侧,为地埋式,处理规模为 162m3/d,采用“格栅 调节池生物接触氧化沉淀过滤消毒”处理工 艺; 排污口:排污口:设置废水排污口 1 个,位于项目西北侧景区入 口专用道路处; 污水处 理 固废 设置若干活动式垃圾收集桶; 固废 收集 废气 商业区餐饮和民俗客栈餐厅内设置油烟净化设备, 油烟油烟6 通过油烟净化设备净化处理后,通过内置烟道外排。油 烟排气口须高于自身建筑物1.5m; 处理 噪声 水泵、通风设备设备减震防噪; 噪声 绿化 绿
21、化面积为 26828m2,绿地率 40%; 绿化 表表 1-2 项目项目经济经济技术指标表技术指标表 序号序号 项目项目 合计合计 单位单位 备注备注 一一 总用地面积总用地面积 67070 m2 其中其中 1 特色商业区 45125.06 m2 2 演艺中心 1814.04 m2 500 座 3 民俗客栈 7417.36 m2 二二 总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 66060.22 m2 三三 地上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 46949.00 m2 计容 其中其中 1 特色商业区 35771.49 m2 2 阿诗玛故居(商业) 169.98 m2 3 土司府(商业) 2960.17 m2 4 民俗客栈 74
22、17.36 m2 5 物业管理用房 150.00 m2 6 配电房 200.00 m2 7 消防控制室 100.00 m2 8 公厕 180.00 m2 四四 地下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 19111.22 m2 不计容 其中其中 地下商业面积 6223.42 m2 演艺中心地下面积 1814.04 m2 非机动车库 1860.23 m2 地下机动车库建筑面积 11073.76 m2 五五 容积率 0.70 0.7 六六 绿地率 40% 40% 七七 建筑密度 30% 30% 八八 非机动车位 931 个 九九 机动车位 376 其中其中 地上停车位 58 地下停车位 318 1.2.2 服务人口
23、服务人口 (一)住宿人员 本项目民俗客栈共设置床位 120 个,根据石林风景名胜区旅游服务中心区详细规划 ,风景区的酒店床位规模宜控制在 6000 个床,项目床位数(120 床)占了总数 6000 个床位的 2%,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现阶段石林风景名胜区旅游服务中心区共设置有 4256 个床位,项目规划有 120 个,符合石林风景名胜区旅游服7 务中心区详细规划的要求。 (二)管理人员 本项目管理人员共设 10 人。 (三)管理人员工作制度 管理人员工作时间每天为 8h,每天三班制,年工作日为 365 天,均不在物业用房内食宿。 1.2.3 规划用地、规划布局规划用地、规划布局 项目位于石
24、林旅游服务中心区, 石林风景名胜区旅游服务中心区详细规划于2012 年 5 月 9 日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批复。 根据石林风景名胜区旅游服务中心区详细规划 ,项目位于石林风景名胜区旅游服务中心区 C35-F-6-5 地块,该地块属于民族表演用地,该地块属于民族表演用地,现阶段已取得了林木采伐许可证,项目属于文化旅游项目,且项目的规划方案设计已取得了石林彝族自治县城乡规划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项 目 取得了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和石林地质公园管理局关于项目选址的审查意见、 取得了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本项目的选址意见和昆明市园林绿化局的 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因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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