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入手术操作授权准入制度及介入手术操作分级授权管理制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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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介入手术操作授权准入制度 根据卫计委 综合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心血管疾病介入治疗技术管理规范、外周血管介入治疗技术管理规范、神经血管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等制度要求制定本制度。1、心血管病介入医师人员基本要求(1)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内科(儿科)专业或者外科专业;(2)有 5 年以上心血管疾病临床诊疗工作经验,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经过卫计委认定的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培训基地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4)经 2 名以上具有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资质且具有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推荐,其中至少 1 名为外院医师。2、脑血管疾病介入、外周血管疾病
2、介入和肿瘤介入治疗的医师人员基本要求(1)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或与开展的综合介入诊疗相适应的临床专业。(2)有 3 年以上综合介入临床诊疗工作经验。(3)经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综合介入诊疗培训基地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4)开展三级以上综合介入诊疗手术的医师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有 5 年以上综合介入临床诊疗工作经验,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5)获得四川省卫生厅颁发介入准入资质。介入手术操作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心血管疾病介入治疗技术管理规范(2011 年版)(卫办医政发2011107 号)、外周血管介入治疗技术管理规范(卫办医政发201288
3、 号)、神经血管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卫办医政发201289 号)、综合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卫办医政发201287 号)等文件要求。1、心血管疾病介入治疗技术(1)心血管病介入诊疗医师 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内科专业或者外科专业。有 3 年以上心血管内科、心脏大血管外科或者胸外科临床诊疗工作经验,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经过卫生部认定的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培训基地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经 2 名以上具有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具有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推荐,其中至少 1 名为外院医师。(2)其他相关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经过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相关专业系统培
4、训并考核合格。(3)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医师培训要求 拟从事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的医师应当接受至少 1 年的系统培训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参与完成不少于 25 例诊断性心导管检查、心血管造影病例和不少于 15 例心血管疾病介入治疗病例,并经考核合格。拟从事冠心病介入治疗的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参与完成不少于 50 例冠状动脉造影病例和不少于 25 例冠心病介入治疗病例,并经考核合格。拟从事导管消融治疗的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参与完成不少于 20 例导管消融治疗病例,并经考核合格。拟从事起搏器治疗的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参与完成不少于 10 例起搏器治疗病例,并经考核合格。拟从事先天性心脏病介入
5、治疗的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参与完成不少于15 例先天性心脏病介入治疗病例,并经考核合格。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参加对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患者的全过程管理,包括术前评价、诊断性检查结果解释、与其他学科共同会诊、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操作、介入诊疗操作过程记录、围手术期处理、重症监护治疗和手术后随访等。在境外接受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系统培训 6 个月以上、完成规定病例数的医师,有培训机构的培训证明,并经培训基地考试、考核合格,可以认定为达到规定的培训要求。(4)其他管理要求 心血管疾病介入治疗技术管理规范施前具备下列条件的医师,可以不经过培训和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评价开展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
6、职业道德高尚,同行专家评议专业技术水平较高,并获得 2 名以上本专业主任医师的推荐,其中至少 1 名为外院医师。在三级医院连续从事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临床工作 10 年以上,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近 5 年累计独立完成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病例 300 例以上,且未发生二级以上与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相关的医疗事故,血管造影并发症发生率低于 0.5%,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相关死亡率低于 0.5%。除上述条件外,拟从事冠心病介入治疗的医师近 5 年累计独立完成冠心病介入治疗病例 200 例以上。拟从事导管消融治疗的医师近5年累计独立完成导管消融治疗病例100例以上。拟从事起搏器治疗的医师近
7、 5 年累计独立完成起搏器治疗病例 50 例以上。拟从事先天性心脏病介入治疗的医师近 5 年累计独立完成先天性心脏病介入治疗病例 50 例以上。2、神经血管介入诊疗技术(1)神经血管介入医师 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外科、内科或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有 3 年以上神经内科、神经外科或者放射介入临床诊疗工作经验,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神经外科医师需要接受神经内科、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至少各 9 个月的培训;神经内科医师需要接受神经外科、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至少各 9 个月的培训;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医师需要接受神经外科和神经内科至少各 9 个月的培训。经过卫生部认定的神经血管介入
8、诊疗手术培训基地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2)专业护士及其他技术人员 经过神经血管介入诊疗技术相关专业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3)神经血管介入医师培训要求 拟从事神经血管介入诊疗的医师应当接受不少于12 个月的系统培训。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参与完成不少于 100 例诊断性脑与脊髓血管造影检查和不少于 50 例神经血管介入治疗病例,作为术者完成不少于 40 例诊断性脑与脊髓血管造影检查和不少于 20 例神经血管介入治疗病例,并经考核合格。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参加对神经血管介入诊疗患者的全过程管理,包括术前评价、诊断性检查结果解释、与其他学科共同会诊、神经血管介入诊疗操作、介入诊疗操作过程记录、围手术期处理
9、、重症监护治疗和手术后随访等。在境外接受神经血管介入诊疗系统培训 12 个月以上、完成规定病例数的医师,有培训机构的培训证明,并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可以认定为达到规定的培训要求。(4)其他管理要求 本规范实施前已经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医师,可以不经过培训和考核,开展神经血管介入诊疗工作:、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外科、内科或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同行专家评议专业技术水平较高,并获得 3 名以上本专业主任医师的推荐,其中至少 1 名为外院医师。、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连续从事神经血管介入诊疗临床工作 10 年以上,近 5 年累计独立完成神经血管介入治疗
10、病例不少于 150 例;或者连续从事神经血管介入诊疗临床工作5-10 年,近 5 年累计独立完成神经血管介入治疗病例不少于 300 例。、近 3 年未发生二级以上与神经血管介入诊疗相关的医疗事故,血管造影严重并发症发生率低于 0.3%,神经血管介入诊疗相关死亡率低于 3%。本规范实施前已经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医师,可以不经过培训直接参加考核,经考核合格后开展神经血管介入诊疗工作:、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外科、内科或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同行专家评议专业技术水平较高,并获得 3 名以上本专业主任医师的推荐,其中至少 1 名为外院医师。、连续从事神经血管介入诊疗临床工作
11、8 年以上、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近 5 年累计独立完成神经血管介入治疗病例不少于 150 例。、近 3 年未发生二级以上与神经血管介入诊疗相关的医疗事故,血管造影严重并发症发生率低于0.3%,神经血管介入诊疗相关死亡率低于3%。3、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技术(1)外周血管介入诊疗医师 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外科或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有 3 年以上内科、外科或者放射介入临床诊疗工作经验,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外周血管介入诊疗培训基地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开展三级以上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手术的医师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有 5 年以上内科、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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