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部分)技术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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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部分)技术报告 1项目概述 1.1 项目背景 为了掌握准确、翔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制定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决策,保障国民经济持续、协调、全面发展,国务院决定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第二次土地调查作为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目的是全面查清第一次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以来土地利用的分类、分布、面积和权属的现状,以及自然的变化和人为的变更状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并对调查成果实行信息化、网络化管理,建立和完善土地调查、统计和登记制度,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在此背景下市人民政府根据上级人民政府有关开展第二次
2、土地调查的文件精神,决定于1月启动第二次土地调查项目,项目任务通过竞标方式确定由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承接。中心下属的数据采集部具体实施市第二次农村土地调查的实地调查工作。调查工作自4月实施,至8月结束,形成了覆盖市1610平方公里的土地利用、土地权属和基本农田实地调查成果。 1.2 项目任务 1.2.1总体目标 基于1980西安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综合采用遥感、卫星定位和地理信息技术,逐地块实地调查土地的地类、面积和权属,掌握各类用地的分布和利用状况,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状况;依据基本农田划定和调整资料,将基本农田地块落实至土地利用现状图上,掌握调查区基本
3、农田的数量、分布和保护状况;建立国家、省、市(地)、县四级集影像、图形、地类、面积和权属于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及管理系统。 1.2.2实地调查任务 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市第二次农村土地调查项目实地调查任务如下: (1)权属调查:权属调查是对集体土地所有权,以及公路、铁路、河流和国营农、林、牧、渔场、企事业单位等用地权属状况的调查。 (2)地类调查:地类调查是对每块土地的地类、位置、范围等分布和利用状况的调查。 (3)工作试点:先开展调查试点工作。在试点基础上,全面开展调查工作。 (4)基本农田上图资料收集:收集合法有效的基本农田划定和调整资料,将基本农田区、块落实至土地利用现状图上。
4、 (5)统一时点变更:确定10月31日为统一时点,统一时点前已完成调查的县级单位,开展统一时点变更工作,主要任务包括土地利用和土地权属变化情况的调查,以及土地调查数据库的变更。 1.3 调查区概况 地处苏鲁两省交界,是的北大门,东陇海产业带的中心城市,全国县级市中为数不多的交通枢纽。全市总面积1592平方公里,辖下16个镇,总人口97万,其中城区人口24万。市地理位置为北纬3406-3426,东经11759-11839。东西最大跨度62.9公里,南北最大距离41.0公里,位于省北部边缘,东与连云港东海县、宿迁市沭阳县相接,南与宿迁市宿豫区以河、骆马湖为界,西与邳州市为邻,北与山东省郯城县接壤。
5、 是交通发达的区域中心。是亚欧大陆桥东起第一座枢纽城市,距徐州、连云港、临沂、淮安等大中城市均在100公里左右,战略地位十分突出。陇海与新长、胶新铁路,京沪高速与连霍高速、徐连高速公路,205国道与323、249省道,在形成“三纵三横”的交通网络格局;京杭大运河绕境而过,直通长江水道;东靠连云港港口,出海通道非常顺畅;周边80公里范围内分布着徐州观音机场、连云港白塔埠机场和山东临沂机场,构成了快速便捷的立体交通网络。 1.4 主要资料情况 (1)第一次土地调查资料:在1984年1996年组织完成了全市110000第一次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以后按照日常地籍管理办法的要求,每年都实施了土地利用现状变
6、更调查。按照国家新的土地分类要求,又进行了一次较为全面的110000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取得了大量的调查成果,建立了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调查成果在经济建设中发挥了较大作用,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建设用地量逐年增大,土地利用结构已发生变化,110000基础图件的现势性一般。 (2)第二次农村土地调查调查底图资料:为了加快第二次农村土地调查的工作进度,徐州市国土资源局于1月至4月统一组织实施了辖区内县、市、区的第二次农村土地调查调查底图制作任务,采用dmc数字航摄仪器进行航空摄影,摄影比例尺10,实地分辨率为0.24米,dom分辨率为0.5米,调查底图比例尺为15000,材质为防水相纸,市辖区共计297
7、幅,成果通过了省国土资源厅聘请的监理单位的检查验收。 (3)调查区建设用地批文资料。 1.5 技术路线 在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办公室的领导指挥下,自上而下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第二次土地调查的目的和意义,为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使各级政府、单位和个人充分认识到土地调查数据的重要性;组织培训,使全体参与人员全面掌握调查技术和调查规定;以镇为单元逐村分布实施,依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手持调查底图,采用实地调查的方式进行权属调查、地类调查和资料收集,基于1980西安坐标系进行新增地物补测,并填写记录手簿,为市第二次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提供准确翔实的基础资料。 农村土地调查总体流程
8、图: gps测量 航空摄影 jscors网络rtk 像控设计与测量 解析空中三角测量 dem制作 dom制作 tk与dom叠加制版 topland生成tk 标准分幅调查底图 农村土地调查 人员培训与宣传发动 权属调查 地类调查 权属、地类清绘上图 基本农田、权属 等资料收集 底图扫描、纠正 技术设计 权属地类图形数字化、属性录入 数据质量检查装入标准数据库 数据质量检查、系统管理 图件、报表输出 1.6 主要成果 市第二次农村土地调查实地调查总面积约为1592平方公里,共调查16个乡镇,1个开发区,一个工业园253个行政村(居委会),调查宗地16217个。 (1)15000防水相纸调查底图29
9、7幅; (2)以村为单位的权属略图253张; (3)农村土地调查记录手簿; (4)权源资料:以村为基础、以镇为单位汇总的指界通知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指界委托书、村民小组代表身份证明书、村民小组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相关土地权源材料。 (5)基本农田划定、调整资料。 2准备工作 2.1 组织准备 市政府成立了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各乡镇和相关企事业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程。在全县范围内召开了动员大会,给有关人员阐明了此项工程的目的和意义。 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将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列为今年的工作重点,成立了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部署及指挥承接的第二次土地调查
10、任务,对具体项目设立总负责人,全程跟踪项目投入、进度、质量情况,各工序设立分项目负责人,负责本工序的工作进度和产品质量,机关各职能部门按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第二次土地调查的技术、培训、进度和质量监控,并定期向项目总负责和领导小组汇报。 2.2 技术培训 为统一技术标准,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组织所有参与调查的外业、内业人员进行了培训,培训以二次调查规程、设计书等为依据,采用讲、做结合的方法,阐述有关政策、规定和技术标准,示范具体的操作方法、要领,达到统一操作程序、统一技术标准、统一工作方法的要求,做到内外业充分衔接,确保调查质量。 2.3 投入情况 投入设备有jscors接收机1台套,ibm笔记本电
11、脑2台,汽车一辆;通过技术培训和考核选择具体实地调查的作业人员,共投入实地调查人员76人,质量检查人员8人、项目负责1人、技术负责1人。 2.4 资料准备 调查区已有的1l万土地利用现状图、以村为单位的土地权属界线图、原有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争议原由书等权属调查档案资料、各镇土地利用现状总图、各镇独立工矿、企事业单位权源资料、各镇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生态退耕、结构调整等资料、各镇合并前各村民小组名称(按村统计)、各镇近期土地利用变更的批准文件及其附图、各镇基本农田划定资料,准备调查工作中所需的权属界线协议书表格、农村集体土地权属调查表、法人证明书、指界通知书、指界委托书等。领取二次调查工作底
12、图297幅。以上资料的准备方便了调查区第二次农村土地调查工作的开展以及调查成果与更新调查成果的衔接。 2.5 工作试点 第二次农村土地调查工作技术起点高、时间紧、任务重,为了统一认识、统一技术标准、统一工作方法,使二次调查整体成果符合国家的相关规范、规程之规定,确保检查验收顺利通过。4月23日选择了具有典型地类和权属特征的唐店镇作为市15000农村土地调查的试点镇,5月完成了从实地调查到内业调查数据录入、数据入库及应用数据库管理系统进行报表统计及图件输出工作,形成了唐店镇二次调查试点成果。通过试点给市第二次农村土地调查工作的全面铺开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3实地调查 市第二次农村土地调查是以镇为单
13、元、逐村分布实施。市、镇逐级召开土地调查动员大会,并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我们协助各镇国土所将批而未用的土地批文图件落实至调查底图上,以便实地核对。 实地调查工作分为行政界线核定、权属调查、地类调查、基本农田调查。 3.1 行政界线核定 市位于徐州市域的最东部,省级、地市级、县(市)级行政界线是以民政部门的勘界数据为准,标绘于工作底图上,未作变动。 调查区内部的镇、村间的行政界线,以第一次土地调查更新调查的110000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界线为参考,按实地重新指认的界线为准划定。为保持行政村的完整性,对跨村的镇有或国有企事业单位用地,可按就近原则将这些单位用地划入到所占用地面积较大的某一
14、个村的范围内。相邻两村之间以国有道路、水域为界时,村界按道路或水域中心线位置确定,国有道路、水域分别按村设宗。 3.2 权属调查 权属调查了镇集体土地、村集体土地、村民小组集体土地的权属界线和国有农、林、牧、渔场圃、公路、铁路、河流、湖泊及村庄外独立工矿企事业单位、部队等国有土地权属界线。 3.2.1权属调查方法 由调查人员制定工作计划(必要时应提前与权属单位沟通),在当地国土管理部门的配合下向土地权利人发放指界通知书,明确本宗及相邻宗的土地权利人或委托代表到现场指界的时间、地点和需带的身份证明与权源材料。对认定的权属界线,由调查人员按照实地走向标绘在调查底图上,同时填写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或
15、确认书)。 在实地认定权属界线时对权属界线所依托的地类同时标绘在工作底图上,为了确保权属界线的正确位置,权属界线所依托的线状地类未作综合。当权属界线所依托的线状地类小于上图规定时仍据实表示。 3.2.2镇集体土地权属界线调查 镇集体土地由村委会代表与镇集体资产管理部门代表双方指界,有批文的按批文确界;批文与现状不完全一致的,按现状定界;无批文但符合确权规定相应条款的,按实际使用现状范围定界并确定权属界线。 由镇筹资修建、管理的公共设施(如公路、河流、沟渠和水工建筑等)、公益事业用地,镇办企事业单位划为镇集体所有土地。为安置农村拆迁户,由镇统筹建设的农村居民点,按实际使用范围定界,对未办理征地手
16、续但已兑现用地补偿的居民点按镇集体土地调查,既未办理征地手续也未进行用地补偿的农村居民点仍按原权属调查。 3.2.3村集体土地权属界线调查 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的土地,主要包括由村统筹建设的村委会办公处、村办厂、学校、老年活动中心、道路、水利设施和河流沟渠等。调查人员是参照有关权源材料,调查为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并按实际使用范围定界。 3.2.4村民小组土地权属界线调查 由村民小组成员承包经营的责任田、自留地及居民点等调查为村民小组所有的土地,调查人员会同村委会代表和各村民小组代表共同参加指界。界线确认后及时在调查底图上标绘清楚。 3.2.5国有土地权属界线调查 农村地区的国有
17、土地使用者(含独立工矿、机关事业单位、部队等)按提供的权源材料确权,对权源材料不齐全的,按确权规定要求或实际使用现状及权属双方协商结果确界。多个独立工矿毗连一起,相邻之间能够分清界线的,按土地使用权利人分别划分宗地,国有土地按设计要求不填写地籍调查表,只填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之间的土地权属界线确认书,确认书中注名权属单位名称。 国有铁路、公路、水域等权属界线调查 按管理部门提供的权源材料定界,权源材料不齐时,按实际使用现状或双方协商的结果确定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之间的界线。对现场无明确使用者指界的国有公路、水域等与集体土地间的权属界线,由集体土地权属单位单方指界。 居民点外的高压线塔、微波塔、地上
18、管道等建设用地,已办征用手续的按国有土地确权,未办理征用手续的仍按原权属调查,仅作地类图斑表示。 对于1962年“四固定”时未明确给农民集体的土地和农民集体提供不出土地权属证明材料的河流、湖泊水域,均确定为国家所有,作为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 3.2.6权属界线协议书制作 权属界线协议书是土地权属调查确定权属界线的原始记录,权属界线的叙述是以三交点为起点,现场式实地边走边叙法由上至下顺时针方向叙述界址点、界线,至三交点结束。叙述时采用八方位(东、南、西、北、东北、西北、西南、东南)叙述方向。在不同类线状地物的交点、或是相同类但不同方位、不同属地的线状地物的交点上设置界址点;同一河流、道路的中
19、心线、边线,同一湖泊、坑塘、水库的岸边线未标注界址点。 权属界线协议书附图采用11000015000的比例尺绘制,依据权属单位现场指界的实际情况,绘制界线附图,界线附图上标注界址点位置和界址点(线)与相邻地物的关系,且标明真北方向。 权属界线协议书的文字内容采用电脑打印,并加签打字员姓名。 权属界线协议书的签字盖章是由权属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及单位盖章;再报送上级主管机关审核盖章。 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一式四份,双方权属单位、镇土管所、市国土资源局各执一份;权属界线涉及上一级权属界线时,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相应增加一份。 3.2.7特殊情况的处理 (1)同一所有者的集体土地被铁路、公路、
20、河流等被国有或其它集体土地分割的,都进行分别设宗。 (2)当集体土地由几个土地使用者共同所有,其间难以划清权属界线时按共用宗地进行调查。在广洋湖镇,因其属射阳湖湖滩地区,水系发达,村民大都集中居住,很多个小组混杂在一起,小组界线无法调绘,此种情况,经和市国土资源局和工程监理方协商量后按村集体处理,并加注涉及小组,但不标注百分比。 (3)集体土地的权属界线,根据情况采用不同的确认方法。镇企事业单位用地,符合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若干规定的,确定为镇集体所有。镇政府筹资在村集体土地上修建和管理的河流、道路等,在征得村同意后确定为镇集体所有。其他行政村与镇集体土地之间的界线,按镇集体土地的实际范围,
21、由村确认。 (4)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之间的界线,已调查确界的,直接应用其成果。 (5)在确定村集体所有土地的基础上,确定村民小组土地权属界线。村民小组之间的界线由村民小组或村代表实地指界确认。 (6)村和村民小组的土地权属界线现场指界后,由调查人员将权属界址点、线标注在正射影像上,填绘集体土地权属调查表,由权属双方签字盖章。 (7)本调查区内调查了飞入地,对飞出到其它区县市的土地在其它区县市范围内进行调查。 (8)“批而未用”的土地,在调查时,是按建设用地确认,按批文确定其权属界线位置、范围和地类,并在农村土地调查记录手簿上注明了相应的批文号和土地批而未用的性质,其中临时种植农作物的土地不作为
22、耕地表示。 权属线确定后,在乡(镇)境界内形成由行政村所有权界线、村民小组界线、铁路、公路、水域等权属界线、村庄外企事业单位权属界线、国营农、林、场、圃权属界线、剩余国有土地界线构成了无缝隙、无重叠的界线关系。 3.2.8权源材料的整理 对本次调查中所搜集的权源材料(含复印件),如初始和日常变更土地利用调查图件、调查记录、权属界线协议书(或确认书)、批文、宗地草图、身份证、征用地合同等,分别按其权属性质整理,并以镇为单位汇总归档。 3.2.9权属界线绘制 权属调查结束后,先将行政界线着墨清绘在工作底图上,清绘顺序由高级到低级直至村界线,行政界线与内图廓相交时,标注界端注记,接下来将国有、镇有、
23、村有、组有宗地清绘上图,宗地内标注权属单位名词。 3.3 地类调查 3.3.1调查方法 地类调查采用全野外实地调绘法,是持调查底图直接到实地,将影像所反映的地类信息与实地状况一一对照、识别,将各种地类的位置、界线用规定的线划、符号在调查底图上标绘出来,将地表覆盖属性用地类代码标注在调查底图或填写在农村土地调查记录手簿上,最终获得能够反映调查区域内的土地利用状况的原始调查图件和资料,作为内业数据库建设的依据。 3.3.2基本原则 按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的地类含义解释,坚持实事求是,结合上图标准进行地类取舍。实际调查过程中结合以下原则进行地类调查。 (1)线状地类宽度大于等于5米时,按面状地类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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