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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出入工厂管理规定 出入工厂治理规定 2/7 1.总则 1.1 目的 为使进出本公司的人员、车辆、物品业务标准化而制定本规定。 1.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对进出本公司的本公司及外部人员、车辆、物品的治理。 1.3 用词定义 1.3.1 公司:亦称本公司、工厂。 1.3.2 人员:a.内部:本公司全部职员工、职员工家属。 b.外部:全部外来人员。 1.3.3 车辆:a.内部:本公司公务车辆、职员工私有车辆(汽车、摩托车、自行车等)。 b.外部:全部外来车辆。 1.3.4 物品:a.内部:本公司范围内全部属于公司的财产(包含报废财产)、新购入财产、住宿职员工私人财产。 b.外部:外来人员、车辆
2、因业务需要必需携带进入本公司区域内的、全部权属于其全部的财产(包含安装/修理设备所需要的工具/材料等)。 1.4 制定改废追加 本规定由行政人力资源部制定,公司最高治理者成认发行。其改废、追加依据公司实际状况的变更实施。改废、追加内容将记录在表纸来历栏上。 2.治理部门 行政人力资源部负责本规定的治理及实施状况的监视和违规事项的调查处理。 3.职责 3.1 行政人力资源部 3.1.1 负责对出入本公司的人员、车辆、物品业务的全面治理。 3.1.2 各项出入证明的最终确认/批准。 3.1.3 物品放行单治理。 3.1.4 违规事项的调查/处理。 3.1.5 保安队各岗位负责对进出本公司人员、车辆
3、、物品的证件/实物/手续的检查/确认/登记与放行。 3.1.6 保安队负责对违反本规定现象的查实/制止与报告。 出入工厂治理规定 3/7 3.2 各部门 3.2.1 负责由本部门直接发生的出入本公司的人员、车辆、物品业务的初步确认/放行申请手续办理/审查/批准。 3.2.2 对本部门消失违反本规定现象的制止与举报。 3.3 财务部成品仓库 3.3.1 遵守 3.2 款各款规定职责。 3.3.2 负责成品(抛光砖/砖坯)的物品放行单的治理和开具。 4.进出限定门岗 紧急事态发生时,不受以下条款限制。 4.1 人员 4.1.1 内部:本公司职员工(含家属)必需从正门岗出入本公司;进诞生产(重点保密
4、)区域(不含家属)必需从中(二)门岗出入;因工作缘由需从其他门岗出入者,须办理相关手续经本部门上司审核,行政人力资源部批准方可出入。 4.1.2 外部:外来人员必需从正门岗出入本公司;进诞生产(重点保密)区域必需遵照保密治理规定条款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从中(二)门岗出入;因工作缘由需从其他门岗出入者,须经本公司内部业务接洽对应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后,经行政人力资源部批准方可出入。 4.2 车辆 4.2.1 内部:本公司车辆(含职员工私用车辆)必需从正门岗出入本公司;进诞生产(重点保密)区域必需从中(二)门岗出入,但职员工私有车辆一律不准进入;因工作缘由需从其他门岗出入者,须办理相关手续经本部门上
5、司审核,行政人力资源部批准方可出入。 4.2.2 外部:外来车辆必需从正门岗出入本公司;因运送原材料、安装/维护设备等需从其他门岗出入者,须经本公司内部业务接洽对应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后(包含协议/合同),经行政人力资源部批准前方可出入。 4.3 物品 4.3.1 内部:本公司人员、车辆持出、持入物品(含职员工个人物品)必需从正门岗出入本公司;进诞生产(重点保密)区域必需从中(二)门岗出入;因工作缘由需从其他门岗出入者,须办理相关手续经本部门上司审核,行政人力资源部批准方可出入。 4.3.2 外部:外来人员、车辆持出、持入物品(包含安装/修理设备所需要的工具/材料等)必需从正门岗出入本公司;进
6、诞生产(重点保密)区域必需从中(二)门岗出入;因工作缘由需从其他门岗出入者,须经本公司内部业务接洽对应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包含协议/合同)后,经行政人 出入工厂治理规定 4/7 力资源部批准前方可出入。 5.审批权限 5.1 职员工出入工厂:见附表 1-1职员工出入工厂通行证 审批权限一览表。 5.2 物品放行:见附表 2物品放行申请 审批权限一览表。 6.人员出入根本规章 6.1 内部 6.1.1 职员工上下班必需穿着公司统一制作的工装(分员工装/职员装),佩戴识别证(厂牌);进出正门岗/中(二)门岗必需出示(佩戴于胸前)识别证,听从保安人员检查。违者依照 10.1 款处理。 6.1.2
7、职员工(副主任以下人员)在上班时间段内因私人事务请假设需出入公司,须依照职员工出入工厂通行证审批权限一览表办理职员工出入工厂通行证(附表 1-2),按规定检查门岗(见以下说明)经保安员查验前方可进出,违者依照 10.2 款处理: a. 生产部(含各车间)/技术开发部/品质治理部/污水处理/仓库:中(二)门岗检查。 b. 行政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选购部/综合部/营销中心:正门岗检查。 c. 第 a 款规定的各部门部署人员如属到公司办公区域办理公务勿须办理职员工出入工厂通行证。但须向中门岗保安员说明。但有哄骗行为者,一经查实,按 10.9 款处理。 6.1.3 应上司要求需来公司加班的职员工,进入
8、门岗时,除遵照 6.1.1 款规定外,还须在门岗值班室进展登记。违者依照 10.2 款处理。 6.1.4 职员工出入,假如同时持出公司物品,应出具物品放行单(附表 3-2)交保安查验,可不用开具出入工厂通行证;假如属于私人物品,物品放行单/出入工厂通行证应同时出具。 6.1.5 职员工假如乘公司车辆或驾驶私有车辆出入,应遵循以下条款: a. 公司车辆:出具派车单(见车辆治理规定);如有持出物品,要同时出具物品放行单。 b. 私有车辆:在上班时间段内出入须出具出入工厂通行证和个人车辆治理证(见车辆治理规定);如有持出物品,要同时出具物品放行单。 6.1.6 职员工长住家属进出正门岗一律凭家属出入
9、证出入,本证须家属对应的本公司职员工到行政人力资源部办理;临时访问家属进出,须在第一次到访时由对应的本公司职员工在正门岗保安值班室进展登记,并到行政人力资源部办理临时家属出入证(本证须收取抵押金)。 6.2 外部 6.2.1 外来人员进入本公司正门岗必需在保安值班室登记(政府公干人员出具证件后可免于登记),保安员对外来人员身份/证件查验后,要用内部电话与外来人员对应访问的本公司部门/人员核实,方可放行。无法核实的,要与行政人力资源部联系。 6.2.2 外来施工人员须佩戴施工证进出正门岗/中(二)门岗。 出入工厂治理规定 5/7 6.2.3 承运本公司原材料/废弃物等有关物品的承运商携车辆/物品
10、进出后门岗,依照保密治理规定和协议/合同及 8.2.2 款规定内容执行。 6.2.4 除 6.2.2 款规定的状况外,其他外来人员进出中(二)门岗一律依照保密治理规定执行。 7.车辆出入根本规章 7.1 内部 7.1.1 公司车辆:出正门岗时须出具由行政人力资源部开具的派车单,经查验前方可出工厂。如有持出物品须同时出具物品放行单。 7.1.2 私有车辆(包含自行车/摩托车):进入公司正门岗要在保安值班室领取个人车辆治理证,出公司正门岗时交回保安员,否则,不予放行。具体规定见车辆治理规定;如有持出物品须同时出具物品放行单;如在上班时间段内出入须同时出具职员工出入工厂通行证。 7.2 外部 7.2
11、.1 外来车辆进入本公司须在正门岗保安值班室登记前方可准予进入(政府公干人员出具证件后可免于登记)。进入公司须停靠在指定的停车区域内(停车位标识线内)。 7.2.2 外来车辆因设备安装/修理及运送基建材料需进入生产(重点保密)区域,须凭施工证或贵宾卡经中(二)门岗查验登记后进入。 7.2.3 外来车辆因承运本公司原材料/废弃物等有关物品进出后门岗,依照保密治理规定和协议/合同及 8.2.2 款规定内容执行;运送原材料等物品的外来车辆登记后还须凭保安员发放的送货出入证进入工厂指定区域(对应部门区域)。 7.2.4 外来装运本公司产品的车辆其出入登记、停靠等事项除遵照本规定外,另参照产品装运治理规
12、定执行。 7.2.5 全部外来车辆如携带物品出本公司一律遵照 8.2.2 款规定内容执行。 8.物品出入根本规章 8.1 入厂 8.1.1 内部 本公司物品进入工厂不需在门岗登记;但私人大宗物品如还需持出,进入时要在正门岗登记,以便持出时确认。 8.1.2 外部 外来人员/车辆所携带物品如需再持出,进入工厂时一律须在正门岗或中(二)门岗/后门岗登记; 8.2 出厂 出入工厂治理规定 6/7 8.2.1 内部 a.公司内部职员工/车辆持出公司物品,持出人事先须填写物品放行申请表(附表 3-1),并按 5.2 款附表 2物品放行申请审批权限一览表规定权限审批后,持申请表到行政人力资源部办理物品放行
13、单,出工厂时交保安员查验后放行。物品放行单由保安留存。 b.公司物品如从生产(重点保密)区域持出,持出者持出时还须经中(二)门岗保安员检查/确认,并在物品放行单签名后,再经正门岗查验,物品放行单由正门岗留存。 c.财务部成品仓库:公司成品出厂,物品放行单由成品仓库当班主管签批,但必需与产品提货单共同使用,经正门岗保安员查验后留存(具体执行方法财务部另有规定);成品仓库使用的物品放行单由仓库主管定期向行政人力资源部申领,上盖“成品专用”字样,其他物品放行使用无效。 d.本公司住宿职员工(包含家属)持私人物品出工厂,事先须将个人物品交宿舍治理人员确认,再由职员工本人到行政人力资源部办理放行手续,出
14、工厂时依照本条 a 款执行。 8.2.2 外部 外来人员/车辆从持出物品(包含入厂时携带物品)须经本公司对应接洽部门担当人员填写物品放行申请表,其他程序依照 8.2.1 条 a/b 款执行。 9.要求留意事项 9.1 保安人员对出入本公司的人员、车辆、物品如有疑义,有权进展拘留检查。不听从者依照 10.2 款规定处理。 9.2 各部门部署主管对本部门部署发生的人员、车辆、物品出入工厂业务要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放行手续不予批准。滥用职权批准者,一经查实,依照 10.6 款处理;因推断失误及渎职给公司造成损失者,依照 10.7 款规定处理。 9.3 行政人力资源部对不符合规定及手续的物品放
15、行申请表,将不予开具物品放行单。滥用职权开具者,一经查实,依照 10.6 款处理;因推断失误及渎职给公司造成损失者,依照 10.7 款规定处理。 9.4 保安人员对不符合规定及手续不全的出入工厂的人员、车辆、物品,制止其出入。滥用职权予以放行者,一经查实,依照 10.6 款处理;因推断失误及渎职给公司造成损失者,依照 10.7 款规定处理。 10.违规惩罚 10.1 职员工上下班时间进出各门岗如未佩戴识别证,一经发觉,一律赐予罚款人民币 10 元的惩罚;上班时间进入工厂时未穿着公司统一工装,将分别赐予罚款:员工人民币各 10 元;办公室人员(含车间)50 元;副主任(含)以上 100 元。发觉
16、后态度恶劣者依照 10.2 款处理。 10.2 未按各条款规定内容出入本公司者,保安人员有权阻挡其出入。如不听从保安人员合理检查、劝止者,属本公司职员工者,一经查实,辞退处理。 10.3 对于未佩戴识别证、上下班时间未穿工装的职员工及按要求须佩戴识别证的外来人员未佩戴识别证或佩戴失效、伪造的识别证,因保安人员失职而进入正门岗者,一经查实,将赐予当班保安员罚 出入工厂治理规定 7/7 款人民币 20 元的惩罚;进入中(二)门岗/后门岗者,依照保密治理规定赐予当班保安员罚款 100 元的惩罚。 10.4 持伪造证件进出本公司,属本公司职员工者,一经查实,辞退处理。 10.5 职员工将本人识别证(厂
17、牌)借与他人使用或将工装借与他人穿着混入公司,一经发觉,辞退处理。 10.6 冒充他人签名或为不符合规定/手续者办理人员、车辆、物品出入申请及审批手续和放行(含物品持出当事人),一经查实,无持出物品现象者,赐予当事人罚款人民币 100 元的处理;有持出物品现象者,赐予当事人辞退处理。给公司造成损失者依照 10.7 款规定处理。 10.7 违反本规定各款规定内容,如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除责令其赔偿损失外,并将赐予辞退处理。 10.8 不按第 4 条规定门岗进出者,一经发觉,罚款人民币 100 元;严峻者依 10.2 款处理。 10.9 违反 6.1.2c 款之规定者,一经查实,罚款人民币 100 元;严峻者依照 10.2 款规定处理。 11.生效 11.1 本规定自公司最高治理者成认之日起实行。 11.2 之前有关规定如有与本规定抵触之条款,依本规定为准。 12.相关表格 12.1 附表 1-1 职员工出入工厂通行证 审批权限一览表 12.2 附表 1-2 职员工出入工厂通行证 12.3 附表 2 物品放行申请 审批权限一览表 12.4 附表 3-1 物品放行申请表 12.5 附表 3-2 物品放行单 13.相关规定 13.1 车辆治理规定(待制定) 13.2 产品装运治理规定 13.3 保密治理规定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