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制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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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单元证据制度一、证据原则(熟悉)(P434)1.证据裁判原则2.程序法定原则3.证据质证原则二、法定证据种类(熟悉)(P435)(一)概述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证据。(二)证人出庭作证(P451)1.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 出庭作证。2.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 配偶、父母、子女除外。3.证人没有正当
2、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10 日以下的拘留;被处罚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4.人民警察可以就其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作为证人出庭作证。【例题单选题】根据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经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作证。下列人员中,属于这一规定适用范围的是()。(2013 年)A.被告人的兄弟姐妹B.被告人的配偶C.被告人的父母D.被告人的子女【答案】A【解析】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三)犯罪
3、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1.VS 证人证言(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有共同犯罪关系的同案犯的揭发,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同案犯其他犯罪事实的揭发、对非同案犯犯罪事实的揭发,属于证人证言。【相关链接】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还应当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犯则应当供述所知的其他同案的共同犯罪事实,才能认定自首。2.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重证据不轻信口供)【例题多选题】王某伙同张某出售假发票,被公安机关抓获。王某为争取立功,将自己曾听到的
4、张某抢劫他人财物的情况主动向公安机关报告,后经查证属实。在张某抢劫案中,王某的揭发行为本身所形成的证据属于证据中的()。(2012 年,经调整)A.犯罪嫌疑人供述B.证人证言C.言词证据D.直接证据E.派生证据【答案】BCDE【解析】(1)选项ABC: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同案犯其他犯罪事实的揭发、对非同案犯犯罪事实的揭发,属于证人证言,为言词证据;(2)选项 D:王某证言直接证明张某的犯罪事实,属于直接证据;(3)选项 E:王某所述张某犯罪事实是“听到”的,是二手材料,为派生证据。三、证据的收集和判断(掌握)(P437)1.举证责任(1)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 承担;(2)
5、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 承担。2.证据的收集(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2)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3)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4)行政机关收集的证据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证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经法庭查证属实,且收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3.证据的调查核实(1)法庭审理过程中,合议
6、庭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宣布休庭,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核实证据时,发现对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的新的证据材料的,应当告知检察人员、辩护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2)必要时,也可以直接提取,并及时通知检察人员、辩护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查阅、摘抄、复制。【相关链接1行政诉讼】(1)人民法院主动调取证据的情形: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认定的;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的。(2)下列证据,原告或者第三人不能自行收集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由国家机关保存而须由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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