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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山大学 法律(法学)(03510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从 2017 年级开始执行)一、培养目标 法律(法学)专业学位主要培养立法、司法、行政执法和法律服务领域德才兼备的高层次的专门型、应用型法治人才。(一)基本要求 1.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遵守宪法和法律,德法兼修,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循法律职业伦理和法律职业道德规范;2.全面掌握法学基本原理,特别是社会主义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法律思维、法律方法和法律技能;3.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务工作的能力;4.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2、二)具体要求:1.全面掌握法律专业知识;2.能够运用法律思维分析和解决法律实务问题;3.熟练运用法律解释方法,具备在案件中进行法律推理的能力;4.掌握诉讼主要程序,熟悉从事法律事务代理和辩护业务;5.熟练从事非诉讼法律实务以及法律事务的组织和管理;6.熟练掌握法律文书制作技能。二、学习方式及学制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基本修业年限为 2 年。三、培养方式 1 把知识教育同价值观教育、能力教育结合起来,把思想引导和价值观塑造融入到每一门课程教学;2 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注重实务能力的培养;3 成立导师组,采取集体培养与导师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4 加强教学与实践的联系和交流,聘请具有法律实务经
3、验的专家参与教学及培养工作;5 必修课考核采取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四、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一)学分要求 法律(法学)专业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学位,总学分不低于 54 学分。具体要求如下:1 必修课程 33 学分 (1)公共理论课程学 5 分(2)专业基础课程 13 学分(3)专业技术与实践类课程 15 学分 2 选修课程不少于 16 学分 选修课程不少于 8 门课。3 学位论文 5 学分 (二)课程设置 1.公共理论课程 公共理论课程包括外语和政治理论。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中英文)课程性质 学期 学时 学分 LAW560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Research on the The
4、ory and Practice of Soci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必修 1 36 2 LAW5602 外语 Foreign Language 必修 2 54 3 2专业基础课程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中英文)课程性质 学期 学时 学分 LAW5619 民法与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 Principles and Practice of Civil Law and Civil Procedure Law 必修 1 72 4 LAW5620 刑法与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 Principles and Practice of Criminal Law and
5、Criminal Procedure Law 必修 1 72 4 LAW5621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原理与实务 Principles and Practice of Administrative Law and Administrative Procedure Law 必修 2 54 3 LAW5613 法律职业伦理 Legal Ethics 必修 1 36 2 3专业技术与实践类课程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中英文)课程性质 学期 学时 学分 LAW5614 法律写作 Legal Writing 必修 2 36 2 LAW5615 法律检索 Legal Retrieval 必修 1 36 2 LA
6、W5616 模拟法庭 Moot Court 必修 3 54 3 LAW5617 法律谈判 Legal Negotiation 必修 3 36 2 LAW5618 专业实习 Legal Practice 必修 3 108 6 4拓展课程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中英文)课程性质 学期 学时 学分 LAW6601 外国法制史 History of Foreign Legal Systems 选修 1 36 2 LAW6622 法理学专题 Advanced Lecture of Jurisprudence 选修 1 36 2 LAW6623 中国法制史专题 Advanced Lecture of His
7、tory of Chinese Legal System 选修 1 36 2 LAW6624 宪法专题 Advanced Lecture of Constitution 选修 1 36 2 LAW6629 国际环境法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Law 选修 1 36 2 LAW6630 比较商法 Comparative Commercial Law 选修 1 36 2 LAW6636 立法与公共政策制定 Principle of Legislation and public Policy-Making 选修 1 36 2 LAW6620 法律实务专题讲座 Spec
8、ial topic on legal practice 选修 1 36 2 LAW6625 经济法专题 Advanced Lecture of Economic Law 选修 2 36 2 LAW6626 国际法专题 Advanced Lecture of International Law 选修 2 36 2 LAW6604 国际私法学 International Private Law 选修 2 36 2 LAW6610 国际经济法学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 选修 2 36 2 LAW6627 宪法学案例与事例研究 Cases of Constitutiona
9、l Law 选修 2 36 2 LAW6628 行政法学案例研讨 Cases of Administrative Law 选修 2 36 2 LAW6631 债权法 Obligation Law 选修 2 36 2 LAW6632 工业产权法和著作权法 Industrial Property Law and Copy Right Law 选修 2 36 2 LAW6633 立法实务与法治系统工程 The Theories and Practices of Legislation and Legal System Engineering 选修 2 36 2 LAW6634 资产评估法 Law&V
10、aluation 选修 2 36 2 LAW6635 能源法 Energy Law 选修 2 36 2 LAW6637 中国司法体制研究 Contemporary Chinese political and legal system 选修 2 36 2 LAW6639 中国法律思想史 Legal Thought History of China 选修 2 36 2 LAW6640 罪刑各论 Crime and Penalty 选修 2 36 2 五、培养环节及要求(一)专业实习 1 专业实习时间 实践教学是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培养中的必要环节。专业实习采用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相结合的方式,时间不少
11、于 6 个月,在正常学制内完成。学生可以选择在律师事务所、企事业法务部门或司法机关等单位分阶段进行,也可以在校内法律诊所、法律实践教学中心等校内实践基地进行实践训练。2 专业实习内容(1)熟悉我国的各种法律、法规及应用规则,熟悉最新的相关立法和司法解释。(2)熟悉并掌握各类型实务部门的工作程序和操作规程,进一步熟悉各种法律文书的格式和写作要求、技巧,初步具备独立从事审判和律师工作的能力。(3)了解司法审判、检察的一些工作方式、工作技巧,了解律师的工作技巧,学会获取证据及培养应用证据的能力。(4)了解企事业单位经济纠纷、经济案件的发展趋势、预防措施和解决途径,协助解决企事业单位的具体法律问题。(
12、5)为毕业论文的写作积累资料和实践素材。(6)了解职业世界的情况及发展趋势,为以后的职业规划打下坚实基础。3 考核方式 专业实践成绩分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等,以学生与实习单位共同填写的中山大学法学院学生教学实习月小结表及中山大学法学院学生教学实习鉴定表为依据综合评定。(二)中期考核 1、考核时间:第一学年第二学期。2、考核内容、方式及标准:由学院组织考核小组,对学生入学以来的表现,完成培养计划的情况,所修课程的成绩,完成学分的情况,身心健康的情况等方面进行严肃认真的考核。考核分为两项,第一项是实行淘汰制,根据研究生学习及科研情况,结合专业成绩,确认其具体流向,包括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及
13、终止学习等。第二项考核为检查论文写作进展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修改意见。六、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选题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论文内容应着眼实际问题、面向法律实务,反映学生运用所学理论与知识综合解决法律实务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能力。学位论文应以法律实务研究为主要内容,提倡采用案例分析、研究报告、专项调查等形式。学位论文的写作均应当规范并达到以下 5 个方面要求:1 选题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题目设计合理;2 梳理和归纳同类问题的研究或实践现状;3 论据充分,论证合理,资料完整;4 作者具有研究方法意识,能够采取多样的研究方法,如社会调查与统计方法、规范实证方法等;5 符合写作规范,字数不少于 2 万字。七、论文评审与答辩 学位论文必须由 3 名本专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评阅,其中必须有 1 名校外专家或学者;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由 3-5位专家组成,应是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硕士研究生导师或其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其中应有 1 至 2 名法治工作部门或校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八、毕业与学位授予 完成课程学习及实习实践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负责人:张亮 修订日期:2017 年 1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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