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管理自考要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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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编辑 精品 第一章一、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多选题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也称经济法的主体,是指在经济活动管理协调过程中依法独立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当事人。享有经济权利的当事人称为权力主体,承担经济义务的当事人称义务主体。主要包括,1、国家机关。主要指国家行政机关中的经济管理机关,这是经济法律关系最重要的主体;2、经济组织。经济组织主要包括各类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其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法人组织;3、事业单位。这是指由国家财政或其他单位拨款,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文化、教育、卫生等组织。他们往往是以法人资格参加经济法律关系。4、社会团体。这是指由公民或法人组织依照自愿原则组织的进行社会活动的社会组
2、织,包括群众团体、公益组织、文化团体、学术研究团体、协会等 5、经济组织的内部机构。指隶属于企业,担负企业一定生产经营职能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和基层业务活动的组织。6、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二、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这是经济法律关系的核心。选择题 三、经济行为:这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为达到一定经济目的所进行的行为,包括经济管理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和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选择题 四、(名词解释)代理是一种法律关系,在代理关系中,代替他人进行一定法律行为的人称为代理人;由代理人代为行使法律行为的人称为被代理人;与代理人进行法律行为的人称为
3、第三人可编辑 精品 第二章 五、代理的特性 单、多选题 1、代理行为必须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2、代理行为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法律行为。3、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独立地进行活动。4、代理人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六、委托代理关系需要通过委托合同明确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授权委托书中载有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时间,并且由委托人签名。由于委托书授权内容不明确而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向第三人承担经济民事责任。选择题 七、无权代理是指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中之后的情况下已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经济行为。名词解释 八、无权代理有两种
4、处理方式 简答题 一是由被代理人追认,变为有代理权,这时被代理人即要承担经济民事责任;二是被代理人拒绝追认,代理属于无效代理,由无权代理人承担经济民事责任。被代理人指定他人以自己名义实施经济行为不做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应承担所产生的法律责任。九、民法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2 年。十、民法通则规定下列诉讼实效期为 1 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为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物品被丢失或损毁的。同时 合同法 还规定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期限为 1 年。单多选 十一、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该知道权利被侵害时
5、起计算。可编辑 精品 十二、诉讼实效的中止:指在诉讼时效期间最后 6 个月,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名词解释 十三、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时间重新计算 单多选 第三章 十四、诉讼时效届满后的法律后果 简答题 首先,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人丧失了依照诉讼程序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向其履行义务的权利,及丧失了胜诉权,此时的债为“自然债务”其次,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人虽然丧失了胜诉权,但他享有的民事权利本身并未丧失,原来的债依然存在,只是不受国家法律强制力保护。因此,债务人在诉讼时效期届满为由请求权利人返还履行的
6、财务。15.(选择题)债权是按照合同约定或依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产生的原因)债权 16.(名词解释)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关于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普遍的根据。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依据或合同依据,有损他人而取得的利益。他可能表现为得利人财产的增加,使得他人不应减少的财产减少,也可能表现为得利人应当支付的费用没有支付,使得他人应该增加的财产没有增加。不得当利一旦发生,不得当利人富有返还的义务。无因管理是指未受任何之托,也不负有法律规定的义务,而是自觉地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17.合同法的概述(选择)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
7、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18.(选择,名词)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做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可编辑 精品 成果,定做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做,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可编辑 精品 19.(名词解释)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代理人与行纪关系中的行纪人是有区别的。行纪人在行纪关系是以自己的名义而不是委托人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经济活动。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建设项目招标信息的获取和合同的订立都有可能采用,一般有中介机构完成。第四章 20.建
8、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21.合同订立原则,自愿原则是合同法重要的基本原则,是市场经济的重要原则之一,是一般国家的法律准则。(选择)22.合同的订立(多选)合同法第 13 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用要约,承诺方式”要约与承诺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必经程序,也是当事人双方就合同的一般条款经过协商一致并签署的书面协议的过程。23.要约(选择,名词)合同法第 14 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类规定,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接受该意思表示约束。24.(名词)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价目表,拍卖公告
9、,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内容符合要约规定,视为要约。23.要约生效(选择)要约到达受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制定特定系统接受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的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可编辑 精品 24.要约的撤回与撤消(选择)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之前或于要约同时达到受要约人。要约可以撤销,撤消要约的通知应当在收要约人发出承诺之前到达要约人。第五章 26.(名词,选择)承诺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对另一方发来的要约,在要约有效期限内,做出完全同意要约条款的意思表示。27
10、.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要约圈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承诺生效是合同成立 28.合同的约定生效 约定附条件,自条件成就是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是失效。当是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的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以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29.合同效力待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多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 无权代理合同 a,行为人没有代理权,b,无权代理人超越代理权 c,代理权终止后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 30.无效合同(单选)损害社会公众利益 31.无效合同的处理(多选)无效合同。32.抗辩权,就是一方当事人有依法对抗要求或否认对方权利主张
11、的权力(单选)异时抗辩权,分为后履行抗辩权和不安履行抗辩权(选择)可编辑 精品 不安履行抗辩权食指当事人互欠债务,如果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情形时,可以中止履行债务。规定不安履行抗辩权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节合同欺诈。也可促使对方履约合同。第六章 31.(名词)合同担保是指法律规定或者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约定的确保合同按约履行所采取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保证措施。32.保证人必须是主合同以外的第 3 人 33.当事人对保证范围无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多选)34.(选择)抵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抵押财务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
12、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有以下法律特征:抵押权是一种他物权,抵押权是对他人所有物具有取得利益的权利,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从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中得到清偿。抵押权是一种从物权,的源泉讲随着债权的发生而发生,随着赵权的消灭而消灭、抵押权是一种对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先于其他债权人 抵押权具有追及力,当抵押人将抵押物私自转让他人是抵押人课追及抵押物而行使权利。35.质押 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可编辑 精品 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
13、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已改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第七章 32.留置 简答题: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担保形式。留置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留置权是一种从权利;(2)留置权属于他物权;(3)留置权是一种法定担保方式,它依据法律规定而发生,而非以当事人之间的协议而成立。第八章 33.定金 选择:定金是合同当事人约定一方向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形式。债务人履行合同后,定金
14、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34.合同的变更 可编辑 精品 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在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时,当事人双方协商依法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订或调整所达成的协议。35.合同的转让 选择: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应当经债务人同意。36.合同的终止 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由于某种原因
15、不复存在,合同确立的权利义务消灭。第九章 37.合同解除 多选:(1)协议解除。当事人双方通过协议可以解除原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2)法定解除。合同成立后,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以前,当事人一方可以行使法定解除权使合同终止。简答题:(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可编辑 精品 41.违约责任有如下几种承担形式:违约金、赔偿损失、继续履行、采取补救
16、措施、违约责任的免除 选择:违约金同时具有补偿性和惩罚性。若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所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减少。38.合同争议处理方式:和解、调解、仲裁、诉讼。仲裁:是指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其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所达成的协议,自愿将该争议提交中立的第三者进行裁判的争议解决制度和方式。【仲裁委员会】仲裁庭的组成:由 3 名仲裁员或 1 名仲裁员组成。由 3 名仲裁员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仲裁庭分合议仲裁庭和独任仲裁庭。仲裁试听一裁终局制。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因不满裁决而要求复议,不得向法院起诉,也不得向其他任何机构提出变更仲裁裁决的请求。【诉讼】不同于仲裁的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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