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融水苗族自治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docx
《《2021年融水苗族自治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1年融水苗族自治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docx(2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2021年融水苗族自治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一、编制背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强农惠农政策,切实推动“藏粮于地、 藏粮于技”战略部署,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保护耕地、提升 地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我县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下 降,有效保护耕地,遏制耕地“非农化”,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 于做好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桂农 厅发202113号)和柳州市农业农村局 柳州市财政局关于 做好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柳农通 字2021) 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二、执行标准同一县内在
2、2021年度应执行统一补贴面积依据和补贴标 准,原则上统一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面积为依据。 对本乡镇因各种原因尚未确权到户的耕地,可仍按上年补贴依 据给予登记和补贴。未确权登记的国有农场职工补贴面积仍可 继续按承包面积作为基础确定补贴面积。三、主要内容解读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责任分工、实施要求、工作进 度安排、保障措施等内容。(一)方案第一部分,明确了总体要求。(二)方案第二部分,明确了责任分工。(三)方案第三部分,明确了实施要求。补贴对象为 全县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户和承包了国有农场耕地的农场 职工。国有农场职工补贴对象为已与农场签订了耕地承包协议的 职工。若已经承包了耕地,但没有
3、签订耕地承包协议的或已丢 失协议书的,必须补签耕地承包协议。职工与农场签订的耕地 承包协议必须上报所在乡镇的农业、财政主管部门备案,作为 补贴发放的凭据。农户已流转给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经营 主体的耕地,补贴资金仍直接发放给承包耕地的农户(流转合 同中有明确约定的除外)。由农场自己经营耕种或流转给非本 农场职工的种植大户、农业企业等的耕地,不给予此项补贴。补贴范围。已被非农征用、退耕还林、挖塘养鱼、畜禽养 殖、发展林果业、绿化景观建设、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 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摞荒地(两年及两年以上摞荒 的耕地)、占补平衡中“补”的耕地质量未能通过验收确认的 耕地,不属于补贴范围。对于一年生草本的果品类作物,如种 植西瓜、草莓等作物对耕地质量不造成影响的,可以予以补贴。 但多年生或木本的果树、茶叶等不予补贴。(四)方案第四部分,明确了公示进度安排。(五)方案第五部分,明确了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规范操作程序、加强监管与绩效考评、加强政策宣传 和舆论引导工作等。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2021年融水苗族自治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2021 融水苗族自治县 耕地 地力 保护 补贴 项目 实施方案 政策 解读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