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书写 借款合同书面质证(十四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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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款合同书写借款合同书面质证篇一借款方:借款方为扩大生产经营,向出借方借款,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昭信 守。第一条借款用途:本合同所借款项用于公司经营活动。第二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元整。第三条借款利息采用固定利息形式,不随国家利率变化,年利息为百分之六。第四条借款和还款期限:1、借款时间共伍年,自20xx年4月10日起,至20xx年4月9日止。出借方将 于20xx年4月10日之前,将该款项一次性交到借款方财务部门。2、还款时间与金额:借款方还款时间为20xx年4月9 口,本金和利息一并还清。3、借款方如当期在约定时间内未清当期款项应按日息计算,如还款日期超过30天应付当期还款金额10
2、%违约金。第五条还款资金公司账面金额。第六条借贷双方权利义务:(一)借款方义务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 行违法活动。2、借款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期限还本付息。(二)出借方义务出借方应当按期足额将款项交付给借款人。第七条违约责任: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 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第八条协议的变更或解除:1、借款人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口前30 口内向出借人提出申请, 征得其同意.2、出借人若单方解除协议
3、,提前收回本金,需提前30日向借款人提出告知,借 款人只将本金归还,利息清零无需支付。3、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公司应进行清算。借款人可以 向出借方申请,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4、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公司 注册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其它: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规定,补充 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借款人(盖章):_出借人(签字):代表人
4、:身份证号:电话: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抵押人(以下简称“丙方”)保证人:(以下共同简称“丁方”)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乙方向甲方申请借款,并支付合同约定的利息和相关费用,丙方愿以其合 法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作为乙方借款的担保,甲方同意接受以上述土 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作为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抵押物,丁方愿意对本合同项下借 款的连带责任保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各方协商一致在XX省XX市订立本合 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二部分借款内容第二条借款金额:金额:人民币(大写金额)XXXXX万圆整,其中:现金XXXXX万圆整,甲方委托 XXXX有限公司以承兑汇票方式支付给乙方XXXXX万圆整。第三条借
5、款期限: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共计十二个月。借款借据 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四条借款利率和计息方式:本合同借款期限内月利率为百分之即乐利息从借款 发放之日起计算。借款人按月付息,借款到期,还清全部本息。第五条逾期还款罚息:当期还款期限到期,每超过1日未偿还相应款项的,甲方 有权按照月利率3%加收罚息、;三周内仍未偿还相应款项的,每超过1日甲方有权 再按照周利率1%加收罚息;同时.,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 抵押权、质押权和连带保证责任请求权以实现其债权。第六条费用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办理抵押等担保事宜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部分
6、抵押与保证第七条抵押物:为确保乙方正当履行还款义务,丙方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 处分的座落于xx市xx区xx路南侧,于19xx年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证号 为:X国用(XXXX)字第XXX号,登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XXXX平方米,用途为工 业用地,使用日期为自19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的国有土地 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抵押给甲方,作为履行本合同债务的担保。第八条抵押值:双方确认本合同项下抵押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价值为人民币 (大写)XXXX万圆整。第九条抵押登记: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丙方应持土地使用权证和其他有 关证件协同甲方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申领的抵押物他项权利
7、证书及抵押登记文件 交甲方保管。如因丙方提供虚假材料或掩盖重要事实导致抵押无效或抵押登记涂 改的,乙方、丙方应对甲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各自向甲方支付借款金额百分之 二十的赔偿金。第十条抵押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全部款项得到清偿时止。第十条抵押和保证的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抵押 和保证的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居间费用、罚息(如有)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公证费、执行费、拍卖费等甲方 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以下简称“全部款项”)未清还全部 款项前,抵押人与保证人无条件承担连带偿还全部款项及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
8、一切民事责任。第十二条抵押物的保管:抵押期间,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 证抵押物完好无损,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第十三条补充担保:无论何种原因使抵押物毁损、贬值不足以担保本合同下全部 款项的,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五FI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 的担保。第十四条权力限制: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丙方不得将抵押物出让、转 让、变卖、抵偿债务或设定其他负担,也不得对抵押房地产作任何实质性结构改 变,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经甲方书面同意出租和转让 的,租金和转让所得应优先用于偿还本合同下全部款项。抵押期间,丙方应将其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交甲方
9、备案。提交给甲方备案的 内容须与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备案的内容相一致,丙方不得改变合同内容,包括 延长租赁期限和以其他形式提供给他人使用,否则,丙方应向甲方支付借款金额 及利息总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第十五条抵押物的评估:抵押期间,若甲方认为有必要对抵押物重新估价,丙方 应无条件予以配合。重新估价后,抵押物价值不足以担保本合同下全部款项的, 丙方应补充新的抵押物作为担保。第十六条抵押物的处置:如乙方不能正当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甲方有权 依照法律规定的途径处分该抵押物,并就其变现价款优先受偿。处置抵押物的评 估费、鉴定费、执行费、拍卖费、过户费、甲方律师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丙方共 同负担。第
10、十七条抵押的注销:甲方在乙方偿还全部款项后10 口内协助丙方办理抵押注销 登记手续。第十八条丁方自愿承担对本合同项下全部款项的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 任。第四部分承诺和保证第十九条乙方的承诺和保证:19.1乙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的法人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 同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够独力承担民事责任,并且乙方已经获 得签署本合同的所有必要和合法的内部和外部的批准和授权;19. 2保证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全额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等全部款项; 19. 3保证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信息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除已向 甲方书面披露的情形以外,没有任何可能
11、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其他任何负债(包括 或有负债)违约行为、诉讼、仲裁事项或其他影响其资产的重大事宜未向甲方披 露。如有增加负债、承担违约责任或有任何诉讼、仲裁,可能对乙方任何财产有不 利影响时,乙方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19.4保证将不会因偿还债务或其它原因与任何第三者签订有损于甲方权益的任何 协议文件;19. 5无论何种原因本合同须作一定删减、修改或补充时,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 除或减少乙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甲方本合同项下所有的权 益;19. 6在更改住所或通讯地址时立即通知甲方,否则甲方的任何通知发送至乙住所 或通讯地址均视为乙方已经收到。第二十条丙方的承诺和保证20.1丙方
12、提供的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资料、信息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已经获得签署本合同的所有必要和合法的内部和外部的批准和授权;对本合同项 下的抵押物拥有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权、占有权与处分权。该抵押物是依 法可以转让的,且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属争议或其他权利瑕疵,未在本合同签订 前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抵押予他人或设立权利限制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 诉讼或者被采取其它强制性措施;20. 2按照本合同约定协助甲方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承担本合同项下抵押登记的各 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公证、审批、登记及其它办理抵押登记实际发生的费 用;. 3合理占管及使用抵押物,不得将抵押物用于法律所禁止或
13、排除的任何方式或 目的;20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的全部或部分出售、转让、 再抵押、抵偿债务、舍弃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经甲方书面同意出租和转让的, 租金和转让所得应优先用于偿还本合同下全部款项;5准许甲方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依法进入抵押土地与地上建筑物,以 便查验;20. 6按照甲方合理的要求,采取切措施及签署切相关文件,不可撤俏地授权 甲方全权办理抵押物的保险、抵押登记、拍卖、过户等手续,以确保实现甲方在本 合同项下的抵押权益;7抵押期间,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若抵 押物发生毁损、灭失的,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立即
14、通知甲方, 由此所获得的赔偿金、补偿金等应优先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款项;20. 8抵押期间,抵押物毁损、贬值或者重新估价后,抵押物价值不足以担保本合 同下全部款项的,应在5日内向甲方补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2(). 9无论何种原因本合同须作一定删减、修改或补充时,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 除或减少丙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甲方本合同项下所有的权 益。第二十一条丁方的承诺和保证自愿承担对本合同项下全部款项的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丁方 承诺已经获得签署本合同的所有必要和合法的内部和外部的批准和授权;20.1 如乙方未能按甲方的规定或通知履行还款义务,或乙方发生任何违
15、约事项, 以及丁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保证和承诺不真实或不履行,甲方即可书面通知丁方 履行担保责任;丁方保证于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保证责任,代乙方清 偿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款项;3因履行担保责任而取得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时,丁方有权以任何公平或合理 的方式予以处分,以抵偿代乙方清偿全部款项所导致的损失,如因处理抵押物而 引致任何纠纷或损失,丁方承诺概与甲方无关;21. 4 丁方保证其保证责任不受甲方从他方获得抵押权益所替代,只要乙方违约, 甲方无需先向乙方、丙方主张权利或处置抵押物;5无论何种原因本合同须作定删减、修改或补充时,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 除或减少丁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
16、犯甲方本合同项下所有的权 益。第五部分支付借款的先决条件第二十二条在以下各项条件全部满足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21. 1乙方已向甲方出示其公司证明原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 证、税务登记证等,并将以上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其公章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交予甲 方留存;2丙方己向甲方提供抵押土地使用权与房地产产权证原件及/或能够证明对该 土地使用权与房地产享有完全处置权的证明文件,证明丙方有权将该土地使用权 与房地产进行抵押;22. 3甲、丙双方已共同向土地与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部门办理完毕该土地使用权 与房地产的抵押登记手续,甲方并已取得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文件; 22.
17、 4丙方支付并已缴清办理抵押物评估、抵押登记、保险等手续时所发生的一切 费用;5 丁方甲方出示其身份证明,并出具其对本合同项下借款自愿承担无条件及不 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的声明。第六部分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三条在本合同第五部分所列各项条件全部满足后,将根据本合同的约定, 将借款支付予乙方。第二十四条有权对抵押物状况进行检查、监督,并有权聘请中介机构进行评估、 审查。第二十五条无论何种愿因而导致抵押物毁损、价值减少,不足以作为债务担保时, 甲方有权要求丙方重新提供或增加担保。如丙方不提供的,甲方有权处分抵押物, 并将处分抵押物所得款项用于提前清偿债权或者向第三方提存。第二十六条有证据显示乙方财
18、务状况恶化、出现重大纠纷或严重资信不良记录的, 甲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提前还款。乙方拒绝还款的,甲方有权 提前实现抵押权及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第二十七条甲方无须征得其他各方同意,可将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 益转让他人,在转让后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即可,其他各方须继续向甲方的受让人 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但其他各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同 项下的任何还款及其他责任或义务转让予第三方;其他各方的继承人或受让人, 仍须向甲方的受让人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还款及其他责任。第二十八条在乙方及其他各方全部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款项,旦已全部履行本合 同各项义务后,甲方应解除其
19、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将有关抵押的证明文件归 还各方。第七部分抵押权、连带保证责任请求权的行使及实现第二十九条发生下列情形之的,甲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抵押物 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29. 1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停业、歇业、申请或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 执照;29. 2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未能按期足额清偿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及其它 费用;29. 3乙方存在重大诉讼或诉讼风险,以致对乙方清偿债务产生重大影响;29.4丙方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涉及诉讼或仲裁、己设定抵押; 或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全部或部分出售、转让、再抵
20、押、 抵偿债务、舍弃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以及其它严重危及抵押权实现的情况; 29. 5抵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可能危及甲方权益而丙方又未能提供令甲方满意的相 应担保的;29. 6本合同作为乙方、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将抵押物提交有关机构进行拍卖、 变卖、处置的文件依据,乙方、丙方、丁方对此放弃一切抗辩权,并承诺按照甲方 的要求予以枳极协助,以使甲方尽快实现其抵押权。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 丙方、丁方共同承担,甲方有权在拍卖、变卖、处置收入中直接予以扣除。第八部分违约责任第三十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各方当事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任何 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规定义务致他方遭受损失的
21、,应当依法承担违 约责任。第三十一条本合同履行期满,乙方未能清偿债务的,应向甲方支付借款本金及利 息(按日计算)总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就不足部分 予以赔偿。第三十二条丙方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涉及诉讼或仲裁、已设定抵 押;或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丙方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全部或部分出售、转让、 再抵押、抵偿债务、舍弃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的,应向甲方支付借款本金及利 息(按口计算)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丙方还应就不足 部分予以赔偿。第九部分合同解除第三十三条除非下列事项已在甲方感到满意情况下获得圆满解决,否则甲方有权 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
22、项情形发生时单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提前偿 还全部款项,或以合法的程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要求保证人承担清偿责 任以清偿全部款项,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自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到 达各方之时解除。33.1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甲方全部款项的;33. 2乙方的任何其它借款、担保、赔偿、承诺或其他偿债责任因违约被司法部门 勒令提前履行,或到期不能履行,或其财产等受到查封、冻结或扣押、没收等影响 或威肋”致使甲方认为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任何条款的能力已受到影响的; 33. 3乙方因撤销、解散、破产等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其财产代管人等拒绝代其 履行合同义务清偿债务或无人代其履行合同义务
23、清偿债务的;33. 4丙方的抵押物受到查封、冻结或扣押、没收等影响或威胁,导致甲方认为其 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已受到影响的;33. 5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擅自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出售、出租、赠与、转借、 托管等或以其他方式处分的;33. 6其他可能影响甲方债权的行为。如发现本条前款所述的任何事项或有可能导致上述事项的事实已经发生,各方应 立即书面通知甲方。第三十四条本合同赋予甲方在合同履行至五个月时拥有一次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 该权利的行使无需理由,但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及其他担保方,本合同自 通知到达各方时解除。乙方及其他各担保方应当自收到通知后35天内归还借款本 息。第十部分合同
24、的效力第三十五条本合同各个条款之间的效力独立,不受其他条款是否无效的影响。第三十六条各方发生争议或诉讼期间,除有争议条款外,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各 方不得以解决争议为由拒绝执行本合同中没有争议的其他条款。第十一部分争议的解决第三十七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 国法律。在合同履行期间,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 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依法直接向合同签订地有管 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部分附则第三十八条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全部款项清偿完毕后 终止。第三十九条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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