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重点学科(培育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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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重点学科(培育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化教学改革,培育优势特色学科,增强 科研实力,凝练科研方向,加强学术队伍建设,增强学术竞 争力,和人才培养支撑能力促进我校各级重点学科建设,提 高建设经费使用效益,依据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 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重点学科,均系国家规定的二级学 科。重点学科(培育学科)包括省级重点学科(培育学科) 和校级重点学科,是学校在现有学科中择优扶植、重点建设 的学科。第三条学校实施重点学科(培育学科)建设的总体目 标是:重点学科(培育学科)的教学、科研条件显著改善, 教学水平、科研水平以及在省内的学
2、术地位有较大提高,学 术梯队明显增强,形成一批优秀学术(技术)群体,力争建设 成为培养高质量人才、产出高水平成果、更好地服务当地乃 至全省的经济社会发展的教学、科研、科技服务平台。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重点学科(培育学科)建设实行学校、学院(教 学部)、重点学科(培育学科)三级管理。费主要用于学术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教学改革、 实验室条件建设以及学术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第二十六条学科建设经费的报销采取会签制度,按学 院财务报销审批办法(试行)执行。第二十七条重点学科(培育学科)建设经费使用要秉 承规范、公开、透明的原则,各重点学科(培育学科)带头 人需将本年度经费使用计划和本年度经费实
3、际执行情况向 本单位公开汇报、接受质询,并接受由学校财务处和监察处、 审计处共同组织的监督和审计。重点学科(培育学科)经费使用要严格按照上级和学校 的相关财务管理规定执行,做到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单位 不得截留、挪用或挤占。重点学科(培育学科)建设经费不 得用于罚款、捐款、还贷、赞助支出、对外投资支出以及国 家规定不得列入的其他开支。如有违规使用,有关责任单位 和责任人员应负主要责任;情节严重的,按照法律法规追究 其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第二十八条用学科建设经费购置的仪器设备等固定资 产,均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办理招标采购、建档入库等手续, 作为国有资产统一管理。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九条 学科建设过程
4、中产生的科技成果所有权、 使用权、专利权按有关规定执行。-10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11 -第五条学校学术委员会承担学科建设领导小组责任, 全面领导学科建设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 .制定学校学科发展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2 .指导各学院(教学部)学科建设规划的制定,并监 督实施;3 .落实重点学科(培育学科)建设经费和配套措施;4 .聘任重点学科(培育学科)带头人及学科方向带头 人;5 .组织校级重点学科(培育学科)的遴选、考核、验 收和撤销等工作。6 .组织省级重点学科(培育学科)的申报推荐工作。学科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第
5、六条重点学科所在学院(教学部)是重点学科建设 与管理的直接责任单位。其主要职责是:1 .负责本院(教学部)重点学科(培育学科)制定与 实施建设规划与年度计划;2 .推荐重点学科(培育学科)带头人及学科方向带头 人;3 .落实本院(教学部)重点学科(培育学科)建设与 管理的各项措施,审核重点学科(培育学科)项目经费的使 用情况,在人、财、物等方面保证重点学科(培育学科)的 建设与管理需要;4 .配合学校做好重点学科(培育学科)的遴选、年度 考核、验收考核等工作。第七条重点学科(培育学科)实行学科带头人负责制。 学科带头人是重点学科(培育学科)建设与管理的直接责任 人。其主要职责是:1 .提出重点
6、学科(培育学科)建设规划与计划的建议。2 .具体组织实施重点学科(培育学科)建设规划与计 划,根据建设期间经费安排,制定年度经费预算计划。3 .按要求提交年度考核、验收考核、经费支出明细等 相关材料。第三章申报与立项第八条学校学术委员会授权教务处组织重点学科(培 育学科)申报工作。省级重点学科(培育学科)从校级重点 学科中遴选,择优申报。校级重点学科申报条件:1 .申报的学科必须是国家规定的二级学科(以授予 博士、硕士学位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为依据)。2 .已形成2-3个目标明确、相对稳定的主要研究方向(其 中必须含有本领域的主干方向),研究特色鲜明,对促进经 济社会发展、高等教育改革和
7、发展作用显著。3 .重点学科有一支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学历(学位) 结构和职称结构合理,学术水平较高,团结协作,具有开拓 进取精神且相对稳定的学术队伍。其中高级职称者不少于5 人,有博士学位获得者。4 .学科带头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科方向 带头人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或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 职务。5 .学科带头人和学科方向带头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造 诣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教学、科研水平高,具有创新性学术 思维和较强组织管理能力,办事公平公正,团结协作,具有 强烈的事业心和开拓进取精神,安心本职工作。6 .学科带头人和学科方向带头人近三年来在本学科领 域有较高质量的科研成果、学术论文或专
8、著;或有较重要的 工程技术成果并获较高级别的奖励或已产生较大的经济社 会效益;或承担有国家级、省级科研课题或主持多项市级科 研课题,研究进展态势良好,获阶段性成果或已经完成。7 .重点学科具有良好的教学、科研条件;有较好的省 内外学术交流基础;有较好的运行机制,管理制度健全。8,具有对本学科发展有较大支撑作用的实验教学中心、 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等科研 平台或人才培养基地。9 .重点学科有较丰富的本科培养经验,培养质量较高, 教学改革成绩突出。第九条 各学院(教学部)依据申报条件提出本单位拟 重点建设的学科,并明确学科带头人及学科方向带头人。第十条由拟申报的重点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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