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区级).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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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有效应对特种设备突发事件,规范突发性特种设备安全事 故的应急处置程序,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害,保障公 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 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 监察条例XX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XX省特种设备安全条 例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特种设备事故报告 和调查处理导则XX市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XX市XX 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办 法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XX区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预防和 应急处置
2、工作。1.4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属地为主, 协同处置;科学救援,依法规范。1.5 风险评估随着XX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特种设备数量快速增长, 若监管力量薄弱、管理使用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极易发生 灾应急常识、发布应对工作提示;(3)视情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事故危害的人员 和重要财产,并妥善安置;(4)通知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做好 应急处置准备;(5)检查、调集所需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6)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度有关专业救援队伍赶赴现 场进行处置。4.4预警变更与解除预警发布单位应密切关注事故进展情况,根据事态的发 展,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
3、警信息并重新发布。有事实证 明危险已经解除的,应立即宣布解除预警通报,并解除已经 采取的有关措施。5信息报告5. 1报告责任主体事故发生单位、所属街道办事处是受理报告和向区政府 及其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责任主体。事故发生后, 事故发生单位、接报的街道办事处要立即将有关情况向区政 府、上级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特殊情况下,基层单 位可以越一级上报,并同时报告区政府。5 . 2报告时限和程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及区政府有关部门 和单位应立即核实并在1小时内先电话后书面向区专项应急 指挥部办公室、区政府报告(书面报告最迟不得晚于事故发 生后L5小时)。紧急信息要边处置、边核实、
4、边报告,最新 处置进展情况要及时续报,事故处置结束后要尽快提供书面 终报。报送、报告事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 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对于事故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时间、敏感地点, 或涉及敏感群体,以及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特种设备 安全事故或预警信息,不受分级标准限制,也应在1小时内向 区党委、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及其主管部门报告。6 .3报告内容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故 性质、类别、基本过程、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情况,对事故 的初判级别,已经采取的措施,有无次生或衍生危害、周边 有无危险源、警报发布情况、是否需要疏散群众,需要支援 事项和亟需帮助
5、解决的问题,现场负责人和报告人的姓名、 单位和联系电话等。接到国家、省、市领导批示的,办理情况也应及时向区 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由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汇 总后分别向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区应急局报告。区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XXXXXXXXo6应急处置6. 1先期处置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组织自 救,防止事故蔓延,并向属地街道办事处及区市场监管等部 门报告信息。属地街道办事处和有关单位要立即采取措施, 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按规定时间及时 向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因抢救人员、控制事故、疏导交通、恢复生产需要移动 现场物件的,事故发生单位、当地公
6、安等有关部门应当做好 标识,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 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后,接报的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 负责同志要按照预案和有关规定,迅速赶赴现场,视情成立 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动员有关专业应急力量和人 民群众先期处置,组织专家进行会商,及时对事故的性质、 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评 估上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避免次生、衍生灾害 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后,如现场存有易燃易爆、有毒 有害危险化学品或发生起火、漏电、漏水、漏气等情况,现 场处置队伍要立即通知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单位)和区政府 调派专业救
7、援队伍赶赴现场实施排爆、灭火、断电、断水、 断气、疏散群众等措施,避免次生、衍生灾害发生。7. 2分级响应1.1.1 1 一般事故(W级):由区政府启动应急响应,组织 调动事故发生单位、区政府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协 同处置。必要时请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配合处置。1.1.2 较大事故(III级):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 出建议,报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批准启动应急响应, 组织调动事故发生单位、区政府及市相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和资源进行协同处置。1.1.3 重大事故(II级):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 出建议,报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组 织调动事故发生单位、区政府及市
8、综合、专业等应急救援队 伍和资源进行先期处置。1.1.4 特别重大事故(I级):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提出 建议,报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全市 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协同处置。6.3 指挥与协调6.3.1 1 一般事故(IV级):区政府主要领导或区政府分管 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对于一般事故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 事故,区政府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应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 市政府有关部门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副 总指挥应根据需要赶赴现场或到市专项应急指挥部进行协调 处置。6.3.2 较大事故(in级):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分管 领导和主要领导,市专项
9、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应赶赴现场指 挥协调处置。对于较大事故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 事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较大的事故等,区政府、市政府 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应赶赴现场 指挥协调处置,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应根据需要赶赴现 场或到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处置。6.3.3 重大事故(II级):区政府主要领导,市政府有关 部门主要领导,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和总指挥赶赴现 场指挥协调处置。市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或到市应急指挥 中心指挥协调处置。6.3.4 特别重大事故(I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赶 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涉及两个及以上区行政区域的事故,由市专项应急
10、指挥 部指挥协调处置。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省、国家成立应急指挥部或派出 工作组后,在其指挥下开展处置工作。6.4 现场指挥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区专项应急 指挥部牵头组建现场指挥部,视情成立若干工作组,有序开展 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工作组可根据实际进行增减调整。6.4. 1综合协调组。由区市场监管局牵头,现场指挥部抽 调有关成员单位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综合协调、会议组织、 会议纪要、信息简报、综合文字,资料收集归档,抢险救援 证件印制发放,处置信息调度、汇总、上报,与上级工作组 的协调联络等工作。1.1.1 4.2抢险救援组。由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应急局、生 态环境局XX分局、
11、区卫生健康局等单位组成。负责按照预案 和事故处置规程要求,组织调动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 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等工作。6.4.3 专家组。由区市场监管局聘请应急、生态环境、卫 生健康等行业领域的专家及处置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组成专 家组。负责根据各单位上报和现场收集掌握的信息,对整个 事故进行评估研判,向区专项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处置决策 建议,视情向社会公众解答有关专业技术问题等工作。6.4.4 善后工作组。由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牵头,区应 急局、区卫生健康局、事故发生单位等组成。负责转移、安 置伤亡人员,并临时解决吃、穿、住、行等问题;负责伤亡 人员的抚恤、理赔等工作。负责对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
12、受伤 人员进行医疗鉴定及后期治疗、经济理赔和社会救助;提交 事故医疗费用报告。6.4.5 新闻宣传组。由区委宣传部指导,事故发生地街道 办事处、区市场监管局等组成。根据指挥部部署,视情组织 新闻发布会,负责现场媒体记者管理,指导公众自救防护知 识宣传等工作。6. 4.6后勤保障组。由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牵头,区应 急局、区卫生健康局等单位组成。负责调拨救援物资和生活 必需品,做好应急救援人员、受影响地区人民群众的生活保 障。治安警戒组。由市公安局XX分局牵头,事故发生 地街道办事处等组成。负责事故现场警戒、依法维护事故现 场及周边区域治安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对已死亡人员进行 身份检查、验证等工
13、作。6. 4.8医疗救护组。由区卫生健康局牵头,事故发生地街 道办事处参加。负责组织现场伤员的医疗救治工作。事故调查组。由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应急局、市 公安局XX分局等单位和有关专家组成。负责在事故应急抢救 处理的同时收集事故现场有关事故物证;围绕事故发生的原 因及责任,对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进行调查询问;核实事 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提交事故调查报告,查 明事故原因及责任,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及事故责任人员的处 理建议(若事故的调查处理权限不属XX区,则积极配合做好 相关工作)。6.5应急处置措施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以下措施:6.5. 1对事故危害情况进行初始评估。先期处置队伍赶到 事
14、故现场后,对事故基本情况作出尽可能准确的初始评估, 包括事故范围及事故危害扩展的潜在可能性以及人员伤亡和 财产损失情况。封锁事故现场。严禁一切无关人员、车辆和物品进 入事故危险区域。开辟应急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 道,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6. 5.3探测危险物质及控制危险源。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根 据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结构和工艺特点以及事故类型,迅速 展开必要的技术检验、检测工作,确认危险物质的类型和特 性,制定抢险救援的技术方案,采取特定的安全技术措施, 及时消除事故危害,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1.1.1 4建立现场工作区域。根据事故的危害、天气条件(特 别是风向)等因素,设立
15、现场抢险救援的安全工作区域。对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引发的危险介质泄漏应设立3类工 作区域,即危险区域、缓冲区域和安全区域。1.5.5 抢救受害人员。及时、科学、有序地抢救受害人员 或安排安全转移,尽最大可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5.6 设立人员疏散区。根据事故的类别、规模和危害程 度,迅速划定危险波及范围和区域,组织将相关人员和物资 安全撤离危险区域。1.5.7 在抢险救援的同时,开展事故调查与取证,初步分 析事故原因,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1.5.8 清理事故现场。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 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和可能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 清洗、化学中和等技术措施进行事故后处理,
16、防止危害继续 和环境污染。2. 6应急联动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与市政府、邻区政府业务主管部门 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明确信息共享、队伍及资源调动程序等工作。 健全与属地中央、省、市大型企业应急联动机制,明确值守应急 通信联络方式、信息报送要求、队伍物资调动程序等,确保特种 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后能够快速、有序、协同应对。6. 7犷大响应如果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事态进一步扩大,或者事故已 经波及到我区大部分地区,直接或间接造成巨大灾害,由区 专项应急指挥部提出建议,经区有关领导同意,报请市专项 应急指挥部向驻青部队或省、国家有关方面请求支援。7. 8社会动员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后,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应根据
17、处 置需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移动通讯、电子显 示屏、宣传车、传单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发布防范、应对工作提 示,动员全社会力量协助做好救援处置工作。6.9应急结束经组织专家会商,确认相关危害因素消除后,区专项应急 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区专项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宣布应急 结束。7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8. 1信息发布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依法、及时、准 确、客观的原则。发生一般事故,区专项应急指挥部要在事 故发生后及时向社会发布基本情况,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 事态进展、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安全防范措施等,根据事故 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一般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处置信息由区政府负
18、责发布,较大 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信息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发布,重大以上特 种设备安全事故的信息发布,根据市专项应急指挥部部署, 由市委宣传部视情做好新闻发布会的组织、媒体管理,以及 协调新闻报道工作。7.2舆情引导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后,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组织 做好网络和媒体的舆情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问题。8恢复与重建8.1善后处置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处置结束,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按规定 安全事故,引发次生、衍生灾害。承压类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使用过程 中,不按规程操作易引发爆炸和高温高压介质泄漏等风险:一是 大型锅炉、大型压力容器等,虽事故发生概率较低,但事故发生 后,可能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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