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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职代会实施办法: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动我公司政治文明建立,加强企业民主治理,保障职工民主权利,爱护和调动广阔职工的积极性、制造性,促进公司持续、快速、安康进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全部制工业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全民全部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法。 其次条 宝生钢铁制品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宝生职代会),是县总工会实行民主治理的根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治理权力的机构。 第三条 宝生公司工会是宝生职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代会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 宝生职代会贯彻执行党和
2、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宝生职代会支持公司依法行使职权,组织和发动职工以仆人翁的精神从事生产经营和治理; 公司敬重职工的民主权利,支持宝生职代会正确行使职权,为职代会履行职权供应必要的保证。 第六条 宝生职代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其次章 职 权 第七条 宝生职代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听取和审议公司经营方针、长远规划、生产经营与治理的重大决策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听取和审议公司各部门、车间工作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公司年度综合规划和财务、预决算报告、综合业绩考核状况的报告,以及相关规划的说明。 四、审议通过公司经济责任
3、制、改革改制等方案以及其它重要规章制度。 五、审议打算涉及公司系统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重大事项。 六、评议、监视公司高级治理人员,提出奖惩建议。 七、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经公司与公司工会协商确定需要由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其它权利。 第三章 职工代表 第八条 根据法律规定,凡享有政治权利的公司职工,均可中选为职工代表。 第九条 职工代表的产生,以公司各车间、部门为选区,按所安排名额经过民主程序选举产生。 第十条 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与职代会届期一样,可以连选连任。职工代表对选举单位的职工负责,选举单位的职工有权监视和撤换本单位的职工代表。选举和撤换职工代表均须按民主程序进展。 在届期内,职工代表
4、调离本单位、离退休或因其它缘由不能履行职责时,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代表缺额单位应准时补选,并报总工会备案。因工作需要也可以按程序增补代表。 第十一条 宝生职代会职工代表按职工总人数4o的比例安排,其中,工会专职干部、治理人员和一般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代表总数的5 O,青年职工、女职工、先进榜样人物应占适当的比例。 第十二条 职工代表的权利: 一、在宝生职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争论有关公司的重大决策和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参加宝生职代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对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状况的检查,以及其它民主治理活动。 四、参加评议、监视公司领导干部。 五、参与职工
5、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有关活动。 第十三条 职工代表的义务: 一、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不断提高思想素养、技术业务水平和参加民主治理的力量。 二、亲密联系群众,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利益,切实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三、积极宣传和仔细执行宝生职代会的决议,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完成宝生职代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四、关怀公司进展,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为公司进展献计献策。 五、支持公司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公司权威和形象。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四条 宝生职代会可依据需要设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的人数一般不超过代表总人数的10
6、。 第四章 组织制度 第十五条 宝生职代会每届四年,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每次职工代表大会必需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方可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进展选举和作出决议,必需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遇有重大事项,经公司总经理、公司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的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六条 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时,选举大会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应有工人、技术人员、治理人员和公司领导,其中,工人、技术人员、治理人员应超过半数。 主席团成员的产生,由宝生职代会筹委会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经公司党组同意后,提交预备会表决通过。 主席团实行特别任制,会议执行主席在主席团会议上
7、推选产生。 主席团的职责: 一、主持大会,领导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 二、听取各代表团(组)对各项议题审议的意见。 三、讨论大会议题中需要通过和打算的事项。 四、处理大会期间发生的问题。 第十七条 职工代表团(组)长的主要任务: 一、组织职工代表争论、审议职工代表大会议题。 二、参与代表团(组)长和特地工作委员会负责人联席会议。 第十八条 宝生职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所打算的事项,未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任何人无权修改。 第十九条 宝生职代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由公司工会召集职工代表团长和特地工作委员会负责人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提请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确认。联席会议可以依据需要和会议议题,
8、邀请公司领导和有关人员参与。 第五章 特地工作委员会 其次十条 宝生职代会依据需要,设立安全保障监视、民主治理、提案审查三个特地工作委员会。每个特地工作委员会由9至1 5人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 特地工作委员会的人选,一般在职工代表中提名,也可依据工作需要,聘请非职工代表参与,经宝生职代会选举产生。各特地工作委员会的任期与职工代表大会届期一样,在届期内如委员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公司工会予以调整,在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上确认。 其次十一条 各特地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审议提交宝生职代会的有关议案。 二、检查、催促有关部门贯彻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处理职工代表提案。 三、参与与特地工作委
9、员会有关的会议,办理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其它事项,并开展常常性的工作。 四、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依据职工代表大会的授权,审定属本特地工作委员会职责范围的需要临时打算的问题,并向下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予以确认。 第六章 职代会与工会 其次十二条 公司工会是宝生职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治理工作。主要担当以下工作: 一、组织选举职工代表。 二、提出宝生职代会议题的建议,与有关部门协作做好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议的组织工作。 三、主持职工代表团(组)长和特地工作委员会负责人联席会议。 四、组织特地工作委员会进展调查讨论,向宝生职代会提出建议。检查、催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发动广阔职工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五、承受和处理职工代表的申诉与建议,维护职工代表的合法权益。 六、报告上次职工代表大会各项决议的落实状况。 七、组织公司民主治理的其它工作。 其次十三条 宝生职代会承受上级工会的指导。 第七章 附 则 其次十四条 本实施方法经宝生钢铁制品有限公司一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试行。 其次十五条 本实施方法解释权属宝生钢铁制品有限公司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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