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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政策法规就是党政机关制定的关于处理党内和政府事务工作的文件。一般包括中共中心、国务院及其部门制定的规定、方法、准则以及行业的规范、和条例规章等。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2022年食品平安重点工作支配。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做好2022年食品平安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仔细落实中共中心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平安工作的看法(中发202217号),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切的突出问题,开展食品平安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推动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平安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华蜜感、平安感。现就2022年
2、食品平安重点工作作出如下支配: 1.实施风险评估和标准制定专项行动。完善食品平安标准管理制度,组建新一届食品平安国家标准评审委员会。制修订一批产业发展和监管急需的食品平安基础标准、产品标准、配套检验方法标准。加强食品平安国家标准宣贯培训、跟踪评价。(卫生健康委负责)制定农药残留限量标准1000项、兽药残留标准100项,修订猪肉水分限量国家标准。(农业农村部负责)加强小麦、小麦粉、大豆等粮油标准制修订。(粮食和储备局负责)加强食品平安风险监测评估,推动部门间、地区间风险监测信息共享,提升地方风险评估实力。(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粮食和储备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强化农产品生产
3、基地、产地运输车、暂养池、屠宰场等环节监测抽检力度,开展畜禽产品水产品中环境污染物、粮油作物产品生物毒素等平安风险评估。(农业农村部负责)开展食用林产品及产地环境风险监测。(林草局负责) 2.实施农药兽药运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推动农业绿色生产和节肥节药,抓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严格农药兽药准入管理,督促落实平安间隔期和休药期制度。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兽药抗菌药治理行动,遏制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重点整治蛋禽违规用药、牛羊肉“瘦肉精”、生猪屠宰注药注水、水产养殖非法添加、农药隐形添加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5年内分期分批淘汰现存的10种高毒农药的目标要求,开展高毒高
4、风险农药淘汰工作。(农业农村部负责)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强化耕地土壤风险管控与修复。开展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防止重金属等污染物进入农田。(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实施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激励乳制品生产企业建设自控奶源基地,提升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品质、竞争力和美誉度。(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扩大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平安追溯体系建设试点范围。(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启动新一轮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质量限制体系“三年全覆盖”检查,年内完成检查总数的三分之一。督促企业监测上市产品质量平安状况,主动报
5、告风险,婴幼儿配方乳粉和协助食品生产企业自查率达到100%。(市场监管总局负责) 4.实施校内食品平安守护行动。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平安校长(园长)责任制,保障校内食品平安,防范和削减食源性疾病事务。推行“明厨亮灶”,校内“明厨亮灶”覆盖比例较去年明显提升。逐步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选购,建立学校相关负责人和家长陪餐制度。对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内周边餐饮门店及食品销售单位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教化部、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全面清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假冒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
6、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和“黑作坊”。规范农村食品流通供应体系,净化农村消费市场,提高农村食品平安保障水平。建立农村食品平安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机制。(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6.实施餐饮质量平安提升行动。推广“明厨亮灶”、餐饮平安风险分级管理,支持餐饮服务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和中心厨房,提升快餐、团餐等大众餐饮标准化水平。加强网络销售食品线上监测、线下检查。落实食品销售者、市场开办者、网络销售平台食品平安管理主体责任,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备案率达到100%。(市场监管总局负责)持续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7、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7.实施保健食品德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扬、虚假广告、传销等违法犯罪行为。开展以老年人识骗、防骗为主要内容的宣扬教化活动。大力整治保健食品市场秩序,严厉查处各种非法销售保健食品德为。(市场监管总局、国务院食品平安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8.实施“优质粮食工程”行动。建立专业化社会化的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完善粮食质量平安检验监测体系,开展“中国好粮油”行动。(财政部、粮食和储备局、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严控收购、储存环节粮食质量平安。督促企业加强政策性粮食收购和库存质量平安管理。支持粮食收购企业提升入库粮食质
8、量平安管理实力。(粮食和储备局负责)加强粮食质量平安监测,做好超标粮食处置。(粮食和储备局、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9.实施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持续推动“进出口食品平安放心工程”,大力打击食品走私,防范进口食品平安风险。推动诚信体系建设,将进出口食品企业纳入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管理,联合惩戒严峻失信主体。(海关总署、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实施“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发挥地方党委和政府主动性,总结食品平安示范城市和农产品质量平安县创建活动试点阅历,完善工作机制和评估方式,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国务院食品平安办、农业
9、农村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加强法律法规“立改释”。加快完善办理危害食品平安刑事案件司法说明,健全食品平安犯罪刑事责任追究体系;加快制定关于审理食品平安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司法说明,通过落实民事赔偿责任,肃穆追究有意和恶意违法者的民事法律责任。(中心政法委、高法院、高检院、公安部、司法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快农产品质量平安法粮食平安保障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制修订。(司法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对违法行为“惩罚到人”。依法严厉惩罚违法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限制人、主要负责人等干脆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干脆责任人员,严格落实从业禁止、终身
10、禁业等惩戒措施。发挥打假“利剑”震慑作用,始终保持对食品平安犯罪的高压态势。(中心政法委、高法院、高检院、公安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落实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企业生产过程记录核查,落实从原料入厂、生产过程限制、出厂检验、运输销售全过程管理,建立追溯体系。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产品平安自查,大型肉制品生产企业产品自检自控率达到100%。(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提高食用农产品质量平安水平。指导龙头企业、农夫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生产经营主体标准化生产。完善农产品标识制度,推动绿色有机地理标记农产品发展。推广应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平
11、安追溯信息平台,完善原产地追溯制度。(农业农村部负责)推动建立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强化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连接。(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加强食品抽检和核查处置。加大农药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残留、生物毒素、有机污染物等项目抽检力度,扩大抽检覆盖面,抽检量接近4批次/千人。强化不合格食品跟踪抽检核查处置,国家级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完成率达到100%。加强评价性抽检分析和结果应用。(市场监管总局负责) 16.防范重点区域食品平安风险。加强旅游景区、养老机构、民航、铁路等食品平安管理,加大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食品平安检查力度。(文化和旅游部、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民航局
12、、铁路总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摸清地方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三小”底数,健全档案,完善通用卫生规范和生产加工操作规范。(市场监管总局、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7.简化准入审批流程。推动实现“一网通办”“掌上办”,推动许可证照电子化应用。对低风险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许可,探究推行“先证后查”“自主声明”“公开承诺”,食品经营许可审批时限压缩三分之一。推动保健食品注册备案改革,完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和特别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市场监管总局负责) 18.创新市场监管方式。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完善食品平安风险分级管理制度,探究“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和飞行检查有机结合的监管模
13、式,对新业态、新产业实行“包涵审慎”监管。(市场监管总局负责)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完善投诉举报和嘉奖机制,激励内部知情人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肉蛋奶和白酒生产企业、集体用餐单位、农村集体聚餐、大宗食品配送单位、中心厨房和配餐单位主动购买食品平安责任保险,发挥保险他律和风险分担作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加强科技支撑和信息化建设。实施“食品平安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加快“食品平安云服务平台”建设,为食品平安社会共治共享供应信息支撑。推动“互联网+食品”监管,重点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建立重点食品追溯协
14、作平台,发挥“才智监管”作用,提高食品平安风险管理实力。(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加强科普宣扬和教化引导。加强食品平安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加大科普宣扬力度,引导公众提高食品平安认知水平,增加公众消费信念。组织开展全国食品平安宣扬周活动。(中心宣扬部、中心网信办、市场监管总局、中国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对食品企业和从业人员法治宣扬,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不断增加尊法遵守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司法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学校食品平安与养分健康教化,培育学生健康观念和健康生活方式。(教化部负责) 21.落实
15、食品平安责任制。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平安责任制规定,压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平安责任。落实党中心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要求,完善评议考核方式方法,将考核结果作为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和运用、调整的重要参考。强化各级食品平安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健全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国务院食品平安办及国务院食品平安委员会成员单位、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依法依规制定地方食品平安监管事权清单。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赐予表彰嘉奖。对没有履行职责的,根据有关规定肃穆问责。各地区年底前向党中心、国务院报告食品平安工作状况。(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10页 共10页第 10 页 共 10 页第 10 页 共 10 页第 10 页 共 10 页第 10 页 共 10 页第 10 页 共 10 页第 10 页 共 10 页第 10 页 共 10 页第 10 页 共 10 页第 10 页 共 10 页第 10 页 共 1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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