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营合作合同7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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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联营合作合同7篇联营合作合同1 合作开发合同和技术联营合同都涉及肯定的技术,但是二者是有区分的。 合作开发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及其系统的共同讨论开发所订立的合同。就其合同涉及的技术一般是在订阅合同时双方都尚未把握的,不是一项成熟或根本成熟、直接可以使用的技术。而技术联营合同则是一方当事人以技术为邮资,与另一方当事人签订的联合生产经营的合同。这里的技术一般是一方当事人已经把握的,可以直接用于生产实践的专利技术或者非专利技术。 合作开发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是与开拓未知的技术领域、解决新的技术课题严密联系的。所以合同中应对风险责任、技术成果的共享与使用作出明确的
2、规定。而技术联营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则重点表达在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享利益、共担经营风险上。 在实践中,对于合同商定对一方当事人投入的非专利技术或专利技术进展合作开发的,应详细分析该技术的工业化程度及开发的含义,一般不应作为合作开发合同对待。 什么是合作开发 合作开发,是以合作各方共同参加为前提,合同法第三百三十五条指出“合作开发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根据商定进展投资,包括以技术进展投资;分工参加讨论开发工作;协作协作讨论工作,”它也是以合作各方自觉完全地履行义务为保证的开发讨论过程。对合作开发讨论完成的创造制造,合同法规定除当事人事先有商定的以外,专利权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同共有,在
3、一方转让其专利权时,他方有优先受让权。 托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隐秘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安排方法,由当事人商定。 什么是技术联营 技术联营,通常是指两个以上的经济组织为了到达共同的经济目的,商定共同出资,联合从事肯定生产经济活动的协议。对联营合同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展不同的分类。例如:依据联营关系的严密程度,可以分为严密型联营、半严密型联营、松散型联营,或者法人型联营、合伙型联营、合同型联营等;依据联营各自的行业属性,分为工工之间的生产联营、工商之间的产销联营、工业与科研部门之间的技术联营、工业与金融部门之间的投资联营等;依据联营各方的全部制形式,可以分为全民全部制企业之间的联营
4、、集体全部制企业之间的联营、全民与集体全部制企业之间的联营等。 联营合作合同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共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相关规定的原则根底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规定,本着互惠互利、公正公正的原则,现就建立、运营高科技塔式智能全自动立体停车场(库)工程进展友好联营合作,成立工程公司进展运作。为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循: 第一条 建立合营企业 1、协议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建立合营企业。 2、合营企业名称为 有限责任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治理部门核准为准),公司地址在武汉市。 3、合营企业的一切活动,须遵守中华人民
5、共和国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4、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其次条 经营目的和范围 1、协议双方合资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互利互惠的原则,采纳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治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开发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市场上的竞争力量,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双方获得满足的经济利益。 2、合营企业主要实行多元化的经营模式,集合生产制造、治理、修理、销售各环节,在全国各地进展高科技塔式智能全自动立体停车场(库)工程的开发、建立、经营、技术研发和推广,为政府、各行业、企业等供应车辆停靠的、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第三条 注册资金与股本构造 1、合营企业的注册
6、资本为1500万元人民币,甲方以现金出资,乙方以工业产权(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出资。合营企业将依据公司业务的进展需要,通过增加注册资本或者进展融资的方式,对公司进展投资。公司进展规模,规划为5000万。 2、股本构造: (1)甲方:现金出资万元人民币,占新公司%的股份。 (2)乙方:以乙方所合法持有的、拥有学问产权的该高科技智能立体停车场之产品技术和专利,以及其自身所把握的工程技术等智力成果、技术方案、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作为无形资产入股公司。乙方以其学问产权出资,协议作价 万元人民币,占新公司 %的股份。 在公司成立时,乙方上述学问产权应转移至新公司名下,由新公司享有该学问产权
7、及其衍生的全部技术成果。乙方作为出资的上述学问产权必需系乙方拥有产权、对他人不构成侵权。且该学问产权在甲乙双方合作期间,必需保持、具有有用性、成熟性、市场竞争力。 3、合营企业双方须在工程公司注册、银行开户及前置条件办妥后15天内交付其出资。 4、合营企业双方的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转让其出资额,须经其他协议方同意,经其他协议方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协议方对该出资享有优先购置权。 第四条:公司下设法人代表、董事长、总经理、技术总监、财务总监、营销总监。董事会为公司的最高决策和权力机构,董事会成员和人数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董事会中甲方人数应多于乙方人数。甲方委派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
8、出纳由甲方指派,乙方委派常务副总、技术总监,会计由乙方指派。其中,技术总监指定为黄晓。公司需下设营销部门和生产制造部门以及治理修理部门,对各部 门的人员实行面对社会公开聘请。如有单方要推举工作人员的,该人员在工作中造成的损失,由推举方担当其相关的责任。详细的经营治理模式和技术相关的事宜以及财务报销制度等详见公司章程。 第五条:甲乙双方责权利: 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有根据本协议商定即时足额缴纳出资的义务。 2、甲方以对工程公司的出资额为限,担当有限责任。 3、甲方在本协议签署之前,有权利知晓乙方用于出资的全部学问产权的状况,并有权利要求乙方保证该学问产权的权属、成熟、市场竞争力。乙方在本协
9、议签署时,应供应具体的该学问产权清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4、甲方在得知并批阅乙方塔式智能全自动立体停车场(库)的技术资料,批复报告及相关建立文件后,与乙方组成共同开发该工程联合体的公司,出资金投资该工程,甲方有权利对车库范围以外的房地产开发工程享有开发经营权、获得收益权。甲方因车库工程而对周边进展房地产开发所得的税后净利润,应向合营公司支付 10 %的净利润。 5、甲方在与乙方合作联营成立后新公司后,乙方应保证甲方自主进展车库周边房地产开发的权利。甲方自主进展房地产开发的资金,并在乙方协作下办理开发建立手续,交纳相应的开发建立规费,并确保工程资金合法、质量达标、安全保障。 6、甲乙双方的税后
10、利润由董事会打算安排方案,留存后备进展资金,然后按股份安排。 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有义务根据本协议的商定,将高科技智能立体停车场的全部技术作为出资,并将该技术成果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转移至合营公司的名下。 2、乙方将上述学问产权应转移至合营公司名下,由新公司享有该学问产权。另外,在合营公司运作的过程中,与该高科技智能立体停车场相关的全部研发成果,其学问产权属于合营公司全部。 3、乙方转让该学问产权后,无权利再向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该技术。 4、乙方负责完成完善塔式智能全自动立体停车场的相关技术论证,专利报批,市场准入资质,立项申报,并得到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 5、乙方对已批准立项的停车场
11、(库)工程首先进展本钱核算,并向甲方供应具体的核算清单。由工程公司组织进展停车场工程的实施。 6、乙方对停车场(库)工程的建立供应全部技术,办理建立过程中所需的各项审批手续和证件,完成建立后的试运行及技术检测和质量验收,并在规定的周期内取得有效合法的建立资质,以确保该工程以及连同一并开发的商(宅)贸工程的顺当实施。 7、乙方保证其对入股的技术持有合法全部权,并保证在这些技术投入后不会产生侵权行为及纠纷,否则由乙方担当全责。乙方同时保证其入股技术及技术背景在同行业中的先进性和可行性。 8、乙方在新公司经营过程中,负责公司停车场工程的技术安全。由于停车场技术不成熟或技术瑕疵等方面的缘由导致的损失,
12、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特殊商定: 1、甲方供应全部运作资金及负责公司的整体运作,乙方负责产品研发和技术,甲乙双方各自出社会资源共同进展工程运作,此是双方合作的根底。 2、学问产权: 在合作期间,与合作经营期间公司相关产品的创造、有用新型、外观设计、开发产品以及相关的学问产权等均属于公司研发技术成果或商业隐秘,其学问产权均属于公司。 3、合作期间,乙方对该项技术不得跟其他人进展联营,全部的专利和技术均需以公司的名义持有,产品需以公司的名义才能够对外进展招商和出卖。 4、甲、乙双方均承诺遵守公司制度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在各自岗位权限范围内发挥特长、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 5、工程公司成立后,停车场的经
13、营利润和经营风险,由工程公司享有和担当。除此之外,停车场配套设施的开发(包括房地产开发等),由甲方或其他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企业进展,该配套设施的开发经营,其利润风险等,由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自行享有和担当, 配套设施开发(包括房地产开发)税后净利润的 10%,支付给工程公司。 为了上述目标的实现,甲乙双方均同意:在工程公司进展停车场工程立项、取得停车场工程用地之后,工程公司将协作甲方或房地产开发公司进展房地产开发,并协作甲方完成房地产开发所需要的相关手续。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以下行为构成根本违约: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根据本协议的商定履行出资的义务。 2、任何一方违反竞业制止规定
14、,或将公司的技术成果(包括乙方入股的技术)、商业隐秘或其他学问产权泄漏、披露或让他人使用,或者擅自使用无益于公司的用途,造成公司损失的; 3、乙方的该项专利和技术不合法的或者与他人有纠纷的; (二)违约处理: 在本协议内容内,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人民币万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按实际损失金额进展赔偿。 同时,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终止双方之间的合作; 第八条:其他 1、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另行商定,本协议与补充协议条款内容发生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协商解决,不能达成全都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工程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依法提
15、起诉讼。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马上生效。 甲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_ 银 行 帐 户:_ 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_ 银 行 帐 户:_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联营合作合同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供应房屋与乙方联合经营品牌商品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经营位置及面积 1.1位置:依本合同列明的条款,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同意将座落于市区路号广场(以下简称本广场)室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作为联营条件供应给乙方使用(位置如附件一房屋位置图所示,该附件图仅为该房屋位置的标示)。乙方情愿按本合同商定
16、使用该房屋进展经营。 1.2面积:该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自与其他场地的相邻墙中心线计算面积,非墙体局部以门、窗之内外表开头计算面积。门、窗及门窗外外表不包括在房屋面积内)。 其次条合作期限及装修期 2.1合作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双方共同确定的开业日为年月日。 2.2装修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为甲方赐予乙方的装修期。装修期间乙方须按本合同第四条标准交纳物业治理费、水费、电费等全部费用。 2.3房屋移交日:装修期起始日即为房屋移交日,乙方须于该日自行至甲方办理房屋的接收手续。 第三条合作方式 3.1甲方负责供应该房屋作为经营场地,乙方自行办理营业手续,并负责供应屋内装修、商品
17、货源、营业员、产品的合法有效证明等全部经营事宜。 3.2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债务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与甲方无关。 第四条经营范围 4.1该房屋仅限乙方经营品牌商品,经营业种及范围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变更房屋局部或全部区域经营其他品牌或业种的,视为违约,乙方须按人民币元/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自甲方提出书面警告之日起15日内乙方未整改者,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2除本合同商定之外,乙方的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及任何理由均不得作为超出本合同规定的经营范围的依据。 第五条甲方收益 5.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由甲方负责统一收银治理,甲方每月提取乙方当月销售额(含税)的%作为甲方收益
18、。 5.2甲方每月应提取的收益,在次月的第一个工作日结算,甲方可于乙方每月销售额中直接划扣,双方结算后5日内,由甲方将扣除相关费用后的剩余销售额返还给乙方。 5.3每日营业完毕后,乙方应将当天的商品销售额和其它营业状况,以甲方规定的书面形式向甲方报告,当天的销售款由甲方治理。但双方结算的销售额以收银设备结算完毕后的金额为准,乙方单独统计的销售额不视为结算依据。 5.4乙方的每日销售额由甲方于次日正式营业前,提交销售报表,乙方须对该销售报表予以签字确认。 5.5在本合同期内,乙方及乙方营业人员不得以代缴款或其他任何名义私自收取任何销售款项,一经发觉,乙方须向甲方担当私自收取款项2倍的违约金,如消
19、失三次,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相关费用 6.1物业治理费 本合同期内,乙方须按人民币元/月/平方米(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的标准向甲方支付物业治理费。月总物业治理费为人民币元。乙方每月应交纳的物业治理费,由甲方于次月第一个工作日从乙方当月的销售额中直接划扣,如乙方当月的销售额缺乏支付上述费用的,乙方须以现金方式补足。物业治理费由本广场物业公司出具物业治理费发票。 6.2水、电、空调、电话等费用 6.2.1乙方经营所产生的水费、电费等公用事业费,由乙方自行担当。空调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收取。 6.2.2该房屋移交乙方经营使用前,乙方应当向甲方一次性预交水费人民币元),电费人民币元
20、、空调费人民币元。以后乙方须于每月前十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上个月费用。 如遇政府部门或公用事业部门调整水、电费等公用事业费价格,乙方须按调整后甲方核算的价格执行。 6.3乙方经营如需安装电话,由乙方直接向市政电信部门申请,并自行向其交费。 6.4乙方经营中需交纳的消杀费、环保检测费、卫生检疫费、排污费及其他本合同未做说明但实际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担当,并直接向市政相关部门交纳。确需由甲方代缴代扣之款项,乙方须按甲方发出的收费通知按时交纳至甲方。 6.5税金和工商治理费 乙方自行担当经营中产生的税金和工商治理费,并自行向税务及工商部门交纳。 6.6宣传推广费 为求本广场整体营业之进展,提高本广
21、场业户的经营效益,在日后经营中甲方或甲方托付的治理公司将不定期对本广场进展宣传、公布广告,举办各项推广及促销活动,乙方应赐予积极协作并担当相应费用。现双方确定乙方每年应担当的宣传推广费用为人民币万元,乙方应于每年月日前交纳给甲方。 6.7消费者使用信用卡结帐购物时,其手续费由乙方担当。 第七条履约保证金 7.1乙方须于本合同签署同时,向甲方一次性交纳全部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万元整。 7.2本合同期满个月后,如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甲方将无息返还保证金;如因乙方缘由致使甲方或其他第三方蒙受损失、消失消费者投诉,或因乙方违反装修治理规定等而产生罚款、违约金、赔偿金,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内交纳宣传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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